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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增长13.7%,其中:省级1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3%。全省收入主要项目情况为:税收收入49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17.4%,其中:增值税88.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1%,增长38.9%;营业税195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增长10.4%;企业所得税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14.7%;个人所得税15.8亿元,完成预算的93.7%,增长7%;资源税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增长17.9%;城市维护建设税3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17.3%;房产税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9.8%;城镇土地使用税1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11.1%;土地增值税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24%,增长41.2%;契税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20.7%,增长30.4%。非税收入18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4.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增长10%,其中:省级590.1亿元,完成预算的86%,同比增长24.8%。全省支出主要科目情况为:农林水支出366.2亿元,增长5.7%,剔除中央对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一次性补助因素,同比增长11%;教育支出401.3亿元,增长6.4%,剔除中央对地方补...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增长13.7%,其中:省级1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3%。全省收入主要项目情况为:税收收入490.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17.4%,其中:增值税88.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1%,增长38.9%;营业税195亿元,完成预算的94.4%,增长10.4%;企业所得税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14.7%;个人所得税15.8亿元,完成预算的93.7%,增长7%;资源税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增长17.9%;城市维护建设税3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17.3%;房产税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9.8%;城镇土地使用税1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11.1%;土地增值税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24%,增长41.2%;契税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20.7%,增长30.4%。非税收入18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4.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5%,同比增长10%,其中:省级590.1亿元,完成预算的86%,同比增长24.8%。全省支出主要科目情况为:农林水支出366.2亿元,增长5.7%,剔除中央对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一次性补助因素,同比增长11%;教育支出401.3亿元,增长6.4%,剔除中央对地方补助总量增幅下降因素,同比增长7.6%;科学技术支出21.2亿元,增长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亿元,下降17%,剔除2013年实施“户户通”工程建设、注入省文发集团资本金以及庆阳、嘉峪关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次性投入因素后,同比增长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2亿元,增长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2亿元,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73.2亿元,增长4.9%;城乡社区支出78.7亿元,增长7.6%。交通运输支出257.1亿元,增长23.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3.4亿元,增长12.4%;住房保障支出113.7亿元,增长10.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亿元,下降2.1%,主要是“两权”价款收入短收,相应减少支出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5亿元,增长14.6%;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110.3亿元,增长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1.7亿元,增长172.1%;其他支出63.3亿元,增长6.9%。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9.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下降4.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9.9亿元,下降12.1%),其中:省级1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增长9.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5.1亿元,完成预算的73.7%,下降2.6%(主要是201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支出21.6亿元,2014年没有这项支出),其中:省级75.8亿元,完成预算的64.5%,下降16.7%。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2亿元,其中:省级7.3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5亿元,其中:省级3.7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6.5亿元,其中:省级17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9.8亿元,其中:省级139.2亿元。
一、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一)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继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等制度办法,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有效控制了预算追加事项。大力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资金,严格控制新增专项。盘活存量,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3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方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全面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二)有序推进税制改革。营改增试点进展顺利,范围扩大到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全省试点企业达到2.74万户,减免企业税负10.3亿元,减负面达到98%;全面实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企业12.4万户,全年减免税10亿元。落实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停征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
(三)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强化市级财政对省直管县财政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能。在保证市县既得利益的前提下,结合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完善省与市县资源税分成比例。同时,积极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实现增值收益3.3亿元。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试点范围扩大到14个市州本级、25个县区。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省级部门选取10个项目开展试点。
二、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集中财力办大事。“十大惠民工程”23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全面完成,省级下达资金339亿元。筹措资金299亿元,有力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93.5亿元,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安排76.4亿元,支持兰州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两市两州陇(南市、定西市、甘南州、临夏州)等重点区域协调发展;拨付57.8亿元,支持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补助113.3亿元,支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增加资金4.4亿元,将乡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标准提高27万元,达到50万元;将村级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000元,达到1.5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
(二)抢抓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对接,全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2014年,中央财政下达甘肃省各类补助资金1808.2亿元,比上年增加162.7亿元,有力支持了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其中:均衡性、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508亿元,增加49.4亿元。中央代理发行甘肃省地方政府债券113亿元,增加21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再次提高甘肃省干部职工津贴补贴标准。同时,争取中央在扶贫搬迁、退耕还林、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整合资金10亿元,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贴息31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双联(联村联户)惠农、牛羊蔬菜产业、妇女小额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等贷款,强力支持扶贫开发、创业就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甘肃省省委“双十条”要求,修订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等制度办法,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省级清理压减各类奖励、节庆、展会经费50%以上,除党委、政府确定的综合性目标考核、科技进步、重大体育赛事等奖励事项外,其他活动财政一律不再安排奖励资金,节庆、展会原则上市场化方式运作。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制度,按评审论证结果安排补助资金。从严控制公务用车采购,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外,停止采购一般公务用车。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控制了一般性支出,全年全省“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下降30.1%,会议费下降42%。
四、财政绩效管理取得新进展
集中开展城乡低保、贫困村整村推进、乡镇幼儿园、村卫生室建设等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省直部门和交通、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省级预算安排的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均由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部门自评率达到30%以上,在5个部门开展整体评价试点。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创新服务等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分配资金、安排项目。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绩效考核全国第一,“美丽乡村”、一事一议绩效考核名列前茅,获财政部奖励资金1.6亿元。
甘肃省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更加突出;部分专项多头管理,项目重复安排、资金投入分散、使用效益不高;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预算执行约束力亟待增强,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闫树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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