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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12814.5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991.17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5281.82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5541.6亿元,增长7.4%。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达27264元,比上年增长7.5%。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73.86亿元,增长15.1%。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96.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出口总额188.02亿美元,增长20%;进口总额108.2亿美元,增长12.3%。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4,比上年上涨2.4%。
2014年,云南省财政总收入3156.7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8.1亿元,增长5.4%。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9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47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2.5亿元,调入资金250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5亿元。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8亿元,增长8.3%。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亿元,调出资金14.7亿元,预算周转金调入使用1.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3亿元。2014年,省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共计2299.6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00.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
2014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12814.59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991.17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5281.82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5541.6亿元,增长7.4%。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达27264元,比上年增长7.5%。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73.86亿元,增长15.1%。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96.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出口总额188.02亿美元,增长20%;进口总额108.2亿美元,增长12.3%。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4,比上年上涨2.4%。
2014年,云南省财政总收入3156.7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8.1亿元,增长5.4%。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9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47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2.5亿元,调入资金250亿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1.5亿元。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8亿元,增长8.3%。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亿元,调出资金14.7亿元,预算周转金调入使用1.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3亿元。2014年,省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共计2299.6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00.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2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76.9亿元。
一、广开财源抓增收,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一)着力培植税源。积极夯实财政发展的产业基础,着力支持烟草、电力、旅游等13个示范带动产业发展,重点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基础稳固的财源体系。加快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积极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和1000万元奖励资金,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把中央西部大开发、结构性减税、创业就业、小型微型企业等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大欠税清缴力度,防止税收“跑、冒、滴、漏”,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2014年税收收入完成123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非税收入法治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两大抓手,强化执法力量的配置,合理运用直征直管和委托征收等方式,积极借鉴先进的账务查证、证据保全、电子征缴等征管措施,综合使用宣传、走访、催缴、约谈、稽查、通报等举措,非税收入征缴效率明显提升,稽查成效逐步显现,资金在途时间大幅压缩,省本级非税收入“体外循环”现象基本杜绝。2014年非税收入完成464.8亿元,比上年增长17.5%。
二、优化结构抓支出,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力度。一是着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任务顺利推进。筹措综合交通建设资金548.7亿元,支持综合交通三年攻坚战,用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以及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加快能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入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筹措资金34.7亿元支持中小水库病险水库加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三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安排林业发展资金58.4亿元,支持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工作,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筹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6.2亿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奖惩,激励引导各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安排36.5亿元用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滇池治理资金6亿元,落实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政策。争取5.1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将抚仙湖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湖泊保护范围。四是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及时争取283.9亿元抗灾救灾专项资金,支持独克宗古城火灾、永善和盈江地震抗震救灾、“威马逊”抗灾救灾、鲁甸和景谷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滇东北川滇交界、滇西北川滇藏交界等重点危险区防震减灾工作,支持12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二)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一是支持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整合资金53.42亿元,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有力支持粮食生产。二是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发展。筹集资金25.39亿元,扶持高原特色农业等各类农业产业发展,其中筹集1亿元扶持36个现代农业庄园,推进农业组织化、现代化进程。三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筹集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农口水利建设资金37.19亿元,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步伐。四是支持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脱贫发展。筹集资金57亿元,支持实施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信贷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扶贫、少数民族发展、特困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等重点扶贫项目。五是支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筹集资金25.6亿元,实施7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500个美丽乡村和近1万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支持教育持续发展。安排资金10.5亿元,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00.8亿元,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27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保障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稳步提高。统筹安排资金41.1亿元,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筹措资金34.3亿元,支持覆盖全省52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由生均每天3元提高到4元。安排资金43.8亿元,全省36所由省财政核拨经费的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平均达到本科1.2万元,专科0.6万元。
(四)支持多渠道创业就业。筹集创业就业补助资金8.6亿元,其中省级专门安排1.5亿元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创业工作。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财政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走出去”就业补贴。制定鼓励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度办法,规范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补贴资金。
(五)支持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投入资金75.9亿元,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提高10%。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激励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7.4亿元。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0.1亿元,及时发放563万城乡低保对象(城市102万人,农村461万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6元,达到每人每月276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6元,达到每人每月124元,并加强动态管理,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6.6万人。
(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125.7亿元,财政补助水平增加40元,达到每人320元,参合率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达到98.6%。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安排资金提高12家省级医疗机构应急处突医疗救治能力。筹措资金7.3亿元,支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及基层运行新机制。村医省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机制。筹措资金11.2亿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安排资金5.2亿元,支持云南阜外心血管医院建设项目开展社会融资和人才培养储备等工作。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七)支持完善文体公共服务。安排9.4亿元用于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农家书屋书目更新、农村免费电影放映等项目,支持村级农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试点,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及“三区”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等。发展体育事业,保障第14届省运会顺利举办。
三、强化管理抓改革,财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立云南省财税改革领导小组以及专职办公室,全力推进改革,积极形成一揽子财税体制改革“组合拳”,印发云南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四个配套文件。财政厅及时对112项具体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地。
(二)推进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全力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及时调整完善省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在云南省环保厅开展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整合试点,加快建立以“竞争性分配”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全省代编预算的重点支出功能科目编报到项级,其余支出科目编报到款级;省本级支出预算全部编报到项级。
(三)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公开机制。及时公开2014年省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除涉秘部门外,省本级有128个部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并且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有134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全省“三公”经费支出47.8亿元,同比下降19亿元,压缩28%。
(四)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体制机制。省对下的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基层财政发展基础不断巩固。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州市级公共预算支出占比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县级公共预算支出占比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清理整顿财政专户,进一步盘活财政专户余额资金。加强对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的清理。不断巩固清理化解对外借款的阶段性成果,每年按30%的比例清理化解对外借款资金。
(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总额和投向,认真落实偿债责任,全面开展债务风险监控,积极健全完善还债财政准备金制度,切实抓好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制定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建水古建筑保护和昆明轨道建设运营等项目运用PPP模式融资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八)其他方面的改革。积极实施“营改增”试点扩围,认真做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政府采购实现“应采尽采”,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深化。首次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扩大省级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积极开展省对县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在财政部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1974个县开展的财政绩效综合评价中,云南有13个县进入全国前200名,在西部排第1位,在全国排第4位。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李越玫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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