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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贵州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66.39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80.45亿元,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3857.44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4128.50亿元,增长10.4%。全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8%、41.6%和44.6%。与上年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重分别提高1.5个和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2.6个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及农村农户投资)9025.75亿元,增长22.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10.37亿元,增长13.3%;第二产业投资2328.31亿元,增长19.2%;第三产业投资6487.07亿元,增长23.9%。全年进出口总额107.71亿美元,增长29.9%。其中,出口93.97亿美元,增长36.5%;进口13.74亿美元,下降2.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6.85亿元,增长12.9%。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8.21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1.22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0.3%。
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130.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加21...
2014年,贵州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66.39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80.45亿元,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3857.44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4128.50亿元,增长10.4%。全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8%、41.6%和44.6%。与上年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重分别提高1.5个和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2.6个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及农村农户投资)9025.75亿元,增长22.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10.37亿元,增长13.3%;第二产业投资2328.31亿元,增长19.2%;第三产业投资6487.07亿元,增长23.9%。全年进出口总额107.71亿美元,增长29.9%。其中,出口93.97亿美元,增长36.5%;进口13.74亿美元,下降2.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6.85亿元,增长12.9%。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8.21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71.22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0.3%。
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130.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加212.67亿元,增长11.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67亿元,增加160.26亿元,增长13.3%。其中,税收收入1026.7亿元,增加187.03亿元,增长22.3%;非税收入339.97亿元,减少26.78亿元,下降7.3%。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142.8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73亿元、调入资金35.05亿元,收入合计3759.2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8亿元,增加460.15亿元,增长14.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71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7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7亿元、调出资金2.0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2亿元,支出合计3747.2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12.02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22.85亿元,用于平衡下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838.52亿元,减少172.57亿元,下降17.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减少171.1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5.9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61.2亿元、调入资金2.13亿元,收入合计1047.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842.56亿元,减少185.76亿元,下降18.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8.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1亿元,支出合计851.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6.39亿元。
2014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3.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9%,减少22.26亿元,下降29.4%,主要是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减少6.2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6.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45.9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47.7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4亿元,收入合计147.94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5.6%,减少17.88亿元,下降50.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加上下划各地支出74.74亿元、调出资金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1亿元,支出合计97.1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0.78亿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201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27亿元,支出8.27亿元。收支预算全部执行完成。
一、实现财政收支稳定增长
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打造发展型、民生型、绩效型财政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财政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一是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长和收入质量提高的双重目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3%,非税收入占比由上年的30.4%下降到24.9%。二是中央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累计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142.83亿元,增长16.4%,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税收返还100.11亿元,增长0.8%;一般性转移支付1159.51亿元,增长11%;专项转移支付883.21亿元,增长26.8%。三是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支出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全省9项重点民生类支出合计2348.53亿元,增长19.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3%,比上年分别提高5.5个和2.6个百分点。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贵州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省本级和部分市、县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二是完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全省财政省直管县增加到52个,清理64项民生性专项配套项目,拟定保障财政省直管县部分民生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政策措施,开展2014年财政省直管县年初预算合规性审查,对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2013年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环境保护费改税调研。
三、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重点发展平台和项目建设。整合资金投入“5个100工程”(重点打造100个产业园区、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100个旅游景区)和贵安新区重点发展平台;全省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32.01亿元,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全省水利支出完成103.56亿元,开工骨干水源工程40座、引提灌工程68处,新打机井2125眼,提高13个发展困难县小型水库建设省级投资比例。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9亿元,重点支持100个产业园区成长工程及新兴产业,巩固提升“四个一体化”(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做特做优“五张名片”(烟、酒、茶、多彩贵州旅游、中药材产业);全省农业支出完成131.66亿元,提高水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全省扶贫支出完成80.02亿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三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支持实施工业“百千万”(省里重点抓好省级100户企业,各市〈州〉抓好1000户企业,各县〈市、区、特区〉抓好10000户企业)工程和“双服务”(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大行动,深入实施“3个15万元”(个人筹资10万元、政府补助5万元、银行贷款15万元、营业后返还15万元)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各类型企业健康发展;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69项减少到53项,在部分市、县启动“一费清”(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收费一次性缴清)改革试点工作。四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4.34亿元,积极支持科技进步创新;整合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65亿元,建立健全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四、加大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力度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全省教育支出完成637.03亿元,支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99.72亿元,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98元,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125元,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7万人,返乡就业62万人。全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03.25亿元,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覆盖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率达到50%,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全省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89亿元,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6.9万套、扶贫生态移民房4.3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万户。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4.69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五、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全省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5.34亿元,支持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重点推进环保12件实事和节能减排降耗;全省林业支出完成33.78亿元,支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构建“两江”上游生态屏障。二是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制定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继续推进清水江、红枫湖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在流域各市(州)间实施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起草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组织申报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全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
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
一是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印发《财政综合考核和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励办法》,兑现奖励资金3.91亿元,进一步促进市、县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励市(州)履行民生项目支出责任,加大对县级扶持力度。二是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出台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为将存量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收入质量等专项检查,对收入质量不高的市、县进行约谈。四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制定实施“贵园信贷通”及“黔微贷”政策,缓解产业园区企业及微型企业融资难;支持省贵民公司为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414.88亿元;2014—2017年,每年注入省贵民公司12亿元资本金,预计4年撬动银行资金112亿元支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发起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商务发展基金,启动农业(扶贫)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支持省再担保公司有效整合担保资源,全省国有担保联盟成员单位达到22家;组织申报的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被财政部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杨先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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