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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人事教育司统筹推进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努力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提高人事管理制度化水平
(一)健全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促进财政改革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需要,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参与制定出台了《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的决定》,明确了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在财政部内设机构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落实调整机关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职责体系。参与修订出台了《财政部各司职责范围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各司间工作关系划分暂行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部内职责分工,减少职责交叉,提升工作效率。
(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1.优化部机关和专员办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
2014年,人事教育司统筹推进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努力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提高人事管理制度化水平
(一)健全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促进财政改革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需要,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和职责体系。参与制定出台了《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的决定》,明确了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在财政部内设机构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落实调整机关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职责体系。参与修订出台了《财政部各司职责范围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各司间工作关系划分暂行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部内职责分工,减少职责交叉,提升工作效率。
(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1.优化部机关和专员办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更加突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更加注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断改进建议提名人选产生方式。完善集体评议方式,优化集体评议流程,调整建议提名人选的介绍人员及方式,完善评议结果的汇总方式,进一步提高集体评议的科学合理性。加强对干部一贯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综合评议、民主推荐、巡视结果等情况的综合研判,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或以分取人。结合专员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出台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2.健全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根据部党组会议决定,在2家直属事业单位先行开展新党委的组建工作。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组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加突出事业单位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部党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关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的最新精神,出台了《财政部机关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司局、单位及个人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了测评主体和权重,强化了主管领导的把关作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设测评的二级指标和辅助评价指标,突出实绩考核和作风考核,并把依法办事、内部控制检查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丰富考核结果反馈内容,改进了评优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并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结果互相印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四)健全干部教育、工资福利、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等制度,规范各项干部人事工作。制定印发《2014-2017年全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全国财政系统今后一段时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指导。修订出台《财政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修订出台《国家会计学院董事会章程》,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职责,推动国家会计学院更好更快发展。制定出台《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全国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
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抓好司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为契机,开展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司级干部选拔,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全年共选拔产生部机关司级干部40名,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6名。结合专员办业务转型,组织开展监察专员、巡视员和副巡视员选拔配备工作,共选拔产生15名专员办司级干部,配齐全国专员办一把手,增强领导班子力量。启动26名专员办副监察专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大力推进司级干部交流工作,全年共交流司级干部93名。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部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部机关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工作,共批复27个司局共38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部机关处级干部交流,全年共交流处级干部133名。有序开展专员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30个专员办组织开展了36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选拔产生157名处级干部。做好科级干部晋升工作。
(三)开展干部培养工作。
1.做好国际组织高级职位人选推荐和干部内外派工作。参与了亚投行中方筹备组组长和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推荐相关工作,扩大中国籍高层管理人员在国际组织的范围,提高中国在国际组织话语权。与香港工委组织部、澳门工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做好内派干部的轮换工作。做好外派人员选派管理工作,完成世行、亚行、联合国粮农组织及驻联合国代表团秘书级人员等轮换工作,成功推荐2人到国际组织工作。
2.开展干部锻炼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年轻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有效提升综合能力,组织开展39名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跨司局锻炼工作,并着手开展2014年新录用公务员跨司局锻炼工作。有计划地安排29名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安排6名干部到专员办锻炼,选派2名干部到云南永胜、湖南平江扶贫,接收4名西部地区干部来财政部挂职,选派25名专员办干部到部机关办公厅等13个司局挂职锻炼。选派2名第15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地方服务锻炼,完成2名第14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期满考察工作。
3.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派部机关、专员办、部属单位司局级以上干部43人次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学习,选派66名司级干部参加自主选学。牵头开展司局级领导干部和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青年干部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等各层次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学历学位认定和在职学习申请审批工作,全年对部机关、参公单位干部和事业单位、专员办领导班子成员26人进行了学历学位认定,19人进行了在职学习申请审批。组织开展财政部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的清理整顿工作,部内参加社会化培训项目的领导干部均按要求退出了培训。
(四)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报告201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对财政部纳入报告范围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做到了“应报尽报”。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汇总综合和随机抽查核实工作,通过电脑软件随机抽取方式抽查了部分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根据查询结果,开展比对核实、个别谈话等相关工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组织开展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工作人员组织调整工作。
2.不断完善选人用人监督。继续开展选人用人检查。考虑专员办全部成立党组的情况,将专员办纳入选人用人检查范围,做到对部内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覆盖。对检查方式作出调整,启动巡视检查,全年共结合巡视对14个专员办和部属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检查。配合完成中管领导班子2013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组织专员办和部属单位对2013年度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参与4个部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关键环节监督。
三、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大局,做好人事教育日常工作
(一)发挥导向作用,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2013年部机关、专员办及部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制定印发《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部机关2014年年度考核及2015年考核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组织开展2014年度考核工作。
(二)做好服务管理,有序开展调配任免工作。
1.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顺应改革形势,经中央编办批准,做好各项机构编制工作。
2.做好调配任免日常工作。妥善做好公务员考录、高校毕业生、军转干部接收工作。有序做好干部调入、调出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任职备案批复工作,共批复7家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选拔产生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29名,批复事业单位一般管理岗位职务晋升13人。做好股权董事选派和管理工作。做好部内人员因私出国审批,加强借用人员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做好出具各类人事证明、公务员登记、事业单位年检等工作。
(三)发挥激励保障作用,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按照人社部要求,认真做好部机关干部工资统发、工资核定、工资晋升、工资关系转移、奖金核发等工作。调整部机关和参公单位津补贴标准,发放公务交通、物业和供暖补贴。审核审批专员办干部工资和津贴补贴。调整部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清理核查在职人员2013年津补贴发放情况。规范部属企业薪酬管理。根据国务院要求启动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做好专家人才与表彰奖励工作。
1.推进各类专家人才工作。推荐5名同志参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8名同志参加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评选,2名同志参加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评选,2名同志参加“四个一批”人才、“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评选。成功推荐3名同志入选国家人才工程评委专家,9名同志入选会计领军人才,2名同志入选新闻出版行业第四批领军人才。推荐1名高层次专家参加中组部国情研修班学习。召开经济系列高评委会会议,评审通过26名同志的高级职称。
2.开展各类省部级表彰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全国草原防火先进个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全国边海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全国土地调查先进工作者、第十二届韬奋出版奖等6项省部级以上评选表彰活动,共有1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树立了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做好会计学院和博物馆管理、院校共建和财指委相关工作。
1.助推国家会计学院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楼继伟部长重要指示精神。筹备董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修订《国家会计学院董事会章程》。组织召开2014年国家会计学院工作会议。统筹做好学院干部人事、外事和宣传工作。协助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获批。指导帮助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升格为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推进北京会计学院二期工程、上海会计学院三期工程立项获得批复。切实履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做好有关服务协调工作。
2.推进原部属院校共建工作。组织召开2014年共建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扩大在共建高校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试点,充分发挥共建高校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重要作用。修订《共建联合研究课题管理试行办法》,以开展联合研究课题为核心,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联合研究和成果应用机制。继续探索部校舆论宣传合作模式,扩大财政新闻宣传专家队伍,形成新闻宣传合力。
3.做好中国财税博物馆和财指委相关工作。指导博物馆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新录用计划申报、人事档案管理、工资总额计划批复等工作。做好博物馆外事、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协调工作。扎实推进财指委各项工作。
(六)促进系统交流,加强全国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采访和宣传湖北省应城市杨岭镇财政所所长王四平同志事迹,充分发挥财政系统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做好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为指导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依据。编发人事教育工作简报10期,专刊5期。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供稿,张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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