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年来,海南财政人借改革开放东风,努力开拓海南特区财政事业,促进海南经济快速发展走出一条新路。
改革开放之初,海南财政工作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减税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全省财政收入比改革开放之前有所下降。1981~1985年,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包干体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1985年,财政收入达到3.161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迎来了海南财政发展的又一个春天。1988年以来,海南财政年年保持收支平衡,全省财政收入由建省前1987年的2.9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45.2亿元(同口径),年均增长28.36%。财政累计安排基本建设支出52.97亿元。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8.28亿元,支持发展文教科卫支出86.25亿元,支持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6.7亿元,扶贫支出7.49亿元。
回顾创建海南经济特区的十年来海南财政的历程,随处都体现出特区改革者们不断追求、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睿智、胆识和精神。
一、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调动市县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1988年,海南省对市县仍是实行1985年的财政包干体制,即“划分...
20年来,海南财政人借改革开放东风,努力开拓海南特区财政事业,促进海南经济快速发展走出一条新路。
改革开放之初,海南财政工作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减税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全省财政收入比改革开放之前有所下降。1981~1985年,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包干体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1985年,财政收入达到3.161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迎来了海南财政发展的又一个春天。1988年以来,海南财政年年保持收支平衡,全省财政收入由建省前1987年的2.9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45.2亿元(同口径),年均增长28.36%。财政累计安排基本建设支出52.97亿元。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8.28亿元,支持发展文教科卫支出86.25亿元,支持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6.7亿元,扶贫支出7.49亿元。
回顾创建海南经济特区的十年来海南财政的历程,随处都体现出特区改革者们不断追求、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睿智、胆识和精神。
一、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调动市县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1988年,海南省对市县仍是实行1985年的财政包干体制,即“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成包干,一定五年”。1990年,在原有财政包干体制的基础上,依据市县经济和财政发展状况,分系统、分层次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测算方法,重新核定市县财政收支包干基数,形成第三个财政包干期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按照特区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的要求,运用相关分析、回归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手段,采用零基预算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核定方法,重新核定市县财政收支基数,形成第四个财政包干体制;对海口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8年,对全省各市县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即划分省与市县的支出范围,将全省财政收入分为省级固定收入、省与市县共享收入、市县固定收入;省级从各市县多得的增量中,以及从中央补助的转移支付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手段补助给困难市县。
二、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988年,海南省开始进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改革,对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实行同等国民待遇。1989年,对国有企业实行经营承包。1992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免“两金”和在销售收入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的政策。1995年,按照国有资产要“有人心疼”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对国有企业实行委托运营和授权管理。1996年,对国有企业进行优化资本结构改革,实行资产重组。
三、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
1994年,海南省实施《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支管理规定》,要求全省行政性收费要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1996年,省政府发布《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各家开票、一家收款”,即收费单位“各家开票”,委托银行“一家收款”,开票与收款相分离;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由财政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费票据领购制度,通过票据发放环节,对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乱收费、乱使用收费收入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会计管理,规范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
1991年,海南省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1996年和审计师协会合并。同年,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三统一”,即法规统一、行业管理统一、执业规范统一。1996年9月,成立了海南省建账监管中心,并会同省审计厅、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海南省建账监管办法》,规定对所有单位的“三本账”,即总账、银行账、现金账进行登记注册,以此监督企事业单位只有一本账。
1998年,在新一届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海南省财政部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出了一系列理财新思路。1.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逐步退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提高财政对政策建设、深化改革、教育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方面的保障能力,逐步向公共财政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财政供应政策,将大部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以非营利性、非竞争性产业和省重点扶持产业为投资重点,侧重于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优良品种的培育和推广,支持农产品的加工、运销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商品化的转化。在具体资金投入上,体现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撒“胡椒面”,不搞重复建设。2.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对不属于省级财政承担的业务,省本级财政不能支出,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要钱就找省财政厅的不规范做法。3.改变过去财政部门只注重资金分配,不注重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做法,坚持“两手都要硬”。从整章建制入手,规范理财行为,减少了人为因素,一切按制度办事。对省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的资金账户进行清理,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账户混乱问题。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文作者系海南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