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20年,是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的20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20年。20年来,天津市财政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结构出现质的飞跃。天津市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39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186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调节分配关系,调整分配结构,初步建立了产业贡献协调、所有制间分配均衡和区域分配合理的分配结构。在第二产业财政贡献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第三产业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以上,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初步形成,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已达到60%。财政支出在基本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基础上,逐步转移到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公平收入分配和调节经济运行方面,全面促进了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社会稳定。
财政体制基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20年来,天津市先后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后,又推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打破了中央对地方及市对区县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建立起与...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20年,是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的20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20年。20年来,天津市财政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结构出现质的飞跃。天津市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39亿元增加到1998年的186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调节分配关系,调整分配结构,初步建立了产业贡献协调、所有制间分配均衡和区域分配合理的分配结构。在第二产业财政贡献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第三产业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以上,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初步形成,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已达到60%。财政支出在基本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基础上,逐步转移到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公平收入分配和调节经济运行方面,全面促进了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社会稳定。
财政体制基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20年来,天津市先后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后,又推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打破了中央对地方及市对区县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级财政分配关系,转换了财政运行机制,调动了各级财政生财聚财的积极性,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和改善了财力的分配和分布,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分配结构的有效调整,财政体制基本适应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税收制度初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0年来,天津市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优化分配关系、强化宏观调控、推进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这一战略目标,不断深化税制改革。1981年开征企业所得税,建立涉外税制,实行了提高工商税适应性的税制改革;1983年和1984年先后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和第二步利改税;1994年实行新税制改革,建立起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辅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具有多方面经济调节功能的其他税种为补充的新税制,同时实行了“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管、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以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为原则,全面增强了税制的收入、调节与监督职能,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奠定了初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分配关系。
企业财务制度完成转轨。为了增强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在改革初期,实行了企业基金和利润留成制;通过两步“利改税”,以税法形式强化了国家与企业间的分配关系;试行企业承包制,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优化了企业经营机制;实行税利分流,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法,基本完成了从计划经济的财务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财务体制的过渡。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推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通过一系列改革,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轨,初步理顺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管理规则。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建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为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客观环境。
财政的公共供给与调节功能全面增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天津市积极运用财政分配手段,促进财政补贴与价格机制的改革。全面推进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改变统收统支管理模式,在保障行政性支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通过实行自收自支、差额预算等方式,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推进城镇职工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建立健全包括医疗、待业、养老保险、抚恤救济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科教、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内在机制的改革。逐步推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经济分配关系。致力于水利、交通、农田基本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努力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促进了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运行。
20年的改革,天津市初步建立了宏观调控的财政政策体系。通过支持各项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调整支出结构,合理税收负担,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等改革措施,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特别是通过财政支持,加快了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与促进了汽车、电子、冶金、化工4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建立了以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代表的新兴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同时,财政在繁荣市场,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保持高增长低通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高了财政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通过财政宏观调控,促进了天津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在20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天津市财政部门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是: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转换财政职能是财政发展的前提;不断深化改革是财政发展的基础;完善法制建设是财政发展的保证;而促进生产力解放、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则是财政发展的目标所在。
(本文作者系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