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西藏自治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31亿元,增长1.7%;第二产业增加值20.24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39.63亿元,增长1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75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外贸进出口总额1.1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4.5%。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98.8。
在全区国民经济继续增长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努力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大力开源增收,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年度财政预算得到了较好实现。1998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比上年增长23.21%;全区财政支出完成4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8.6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入与支出相抵,扣除结转下年使用的中央专款1.02亿元之后,当年财政赤字1.31亿元。
一、狠抓收入征管,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确定的增收目标
针对1998年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确保全区经济增长10%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提出了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0%的奋斗目标。为了完成这一奋斗目标,首次推行全区政府财政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狠抓增收指标分解和责任到位,与国税...
1998年,西藏自治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31亿元,增长1.7%;第二产业增加值20.24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39.63亿元,增长1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75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外贸进出口总额1.1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4.5%。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98.8。
在全区国民经济继续增长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努力服务于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大力开源增收,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年度财政预算得到了较好实现。1998年,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4亿元,比上年增长23.21%;全区财政支出完成4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8.6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入与支出相抵,扣除结转下年使用的中央专款1.02亿元之后,当年财政赤字1.31亿元。
一、狠抓收入征管,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确定的增收目标
针对1998年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确保全区经济增长10%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提出了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0%的奋斗目标。为了完成这一奋斗目标,首次推行全区政府财政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狠抓增收指标分解和责任到位,与国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保证了责任制的顺利实施。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大力清缴欠税,充分挖掘潜力,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长。1998年,全区税务部门共组织收入5.68亿元(含中央税收1.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3%,为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奋斗目标的实现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狠抓事业单位收入和罚没收入,保证了非税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大力筹措资金,支持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
1998年是西藏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的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在中央的帮助和支持下,大力筹措资金,规范操作,合理使用,对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自治区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筹措和管理办法》,并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和再就业工作需要。同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对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的改革方案。二是严格粮食风险基金财务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保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行。三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大力推行公房出售、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四是积极开展“费改税”的调查研究,为推行交通和公路收费管理体制改革做了相应准备;研究拟定了契税开征的有关政策措施;凭借中央对自治区的特殊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对下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了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对农牧业、科技、教育支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有力促进了相关产业和事业的发展。1998年,财政对农牧业投入的增长高于一般支出的增长幅度;对教育的投入继续增加,自治区级已提前达到原定到2000年的水平;按照区党委的规定,加大了对科技的投入。在保证重点的同时,继续推行“准零基预算”管理,结合实际适当调增了公用经费标准,对一般性支出继续进行了严格控制。
(二)根据中央关于加大投入、拉动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要求,努力筹措配套资金,合理调度,有效运作,保证了全区有关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暂行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西藏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当年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率达到78%。
(四)在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财政周转金原则上只收不贷规定的同时,制定了继续扶持财源建设的替代措施,保证了西藏财政周转金管理制度改革与全国同步运行。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陈凡彦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