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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0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207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1373亿元,增长10.6%。农业生产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2917.5万吨,比上年增长6.2%,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完成工业增加值1808.4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651亿元,增长1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32.6亿元,增长11.5%;进出口总额42.3亿美元,增长2.7%。1998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15.9亿元,比年初增加602.3亿元。
199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4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135.1亿元,增长1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6.8亿元,增长12.8%。全省一般预算支出301.5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全省财政一般预算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累积赤字减少;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一、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支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切实用好国债转贷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银行等部门认真筛选项目,严格按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将国债转贷资金、中央专项资...
1998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90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207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1373亿元,增长10.6%。农业生产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2917.5万吨,比上年增长6.2%,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完成工业增加值1808.4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651亿元,增长1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32.6亿元,增长11.5%;进出口总额42.3亿美元,增长2.7%。1998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15.9亿元,比年初增加602.3亿元。
199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4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135.1亿元,增长1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6.8亿元,增长12.8%。全省一般预算支出301.5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全省财政一般预算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累积赤字减少;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一、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支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切实用好国债转贷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银行等部门认真筛选项目,严格按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将国债转贷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印发了《河北省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专户封闭运行”等措施,努力促进全省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及时拨付预算内基建资金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预算内基建资金22.2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8.4亿元和重点项目资本金4.6亿元,支持了唐山粘胶、秦皇岛大晴纶、朔黄铁路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二)加大支农力度。全省支援农村生产和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19.5亿元,比上年增长7.2%。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重点支持了节水灌溉、生态农业、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安排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3.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一是制定了《企业集团组建过程中若干财政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积极参与组建“四跨型”(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大企业集团,先后审查论证了渤海、天鹅、三友等8个企业集团的组建方案。理顺了产权关系,促进了企业强强联合,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二是制发了《小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核销部分资不抵债企业借用的财政周转金。既促进了小企业的放开搞活,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会同省经贸委制定了《国有亏损企业三年摆脱困境规划》,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贷款贴息,支持重大新产品开发,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有企业扭亏增盈。
(四)积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已计划将13亿美元贷款列入石家庄外围交通枢纽项目和张家口地震恢复项目。其中张家口地震项目2840万美元做到当年列入规划、当年签约、当年生效,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
二、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建立保收机制。国税、地税、财政、银行密切协作,加大收入力度。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将收入任务落实到省国税、省地税、省财政三家和各级政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财政系统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处(科),列入政绩考核,严格奖惩、狠抓落实。国税系统推行税收任务、堵漏增收、清缴欠税、重点税源、难点单位五项责任制,明确目标、时限、要求,做到人人有指标,个个有压力。地税系统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保一级,大家保全局”的责任机制。二是坚持财政税务银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了财政税务银行处长碰头会制度和财政税务银行厅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入库不均衡、企业欠税增加等问题,多次研究拟定措施,并以省政府名义制发通知。从7月份开始,省财政厅每月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编发关于收入进度和欠税情况的通报。全年共召开碰头会9次、联席会8次,编发通报10期,确保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依法治税管费力度,挖掘潜力、堵漏增收。财政系统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对行政性收费推行“直接征收”和“票款分离”制度,既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现象,又促进了收入增长。全年完成非税财政收入135.1亿元,超收20.6亿元。开展了以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四部门为重点的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查出各类违纪金额3.8亿元,取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89个,规范收费标准91项,取消不合法银行账户64个,清理出政法机关办企业1356家,在全国第一批实现脱钩。顺利完成了1997年度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收尾工作,查出违纪金额6.5亿元,收缴入库4.9亿元,清理各项欠税1.2亿元。国税系统从7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堵漏增收工程”,全系统1.5万名税务人员,深入开展了商业增值税、漏征漏管户等八项税收专项清查,历时6个月,共检查各类纳税人36.1万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15.7亿元。地税系统认真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共清理漏征漏管户48382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3254万元;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加强对税源大户、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稽查和监控,全年共稽查纳税户16.9万户,查补总额8.2亿元,实际入库7.6亿元。
(三)抓好财政收入上台阶工程和财政困难县自立工程。为加强对“两项工程”的组织指导,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两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发了《关于巩固提高“两项工程”成果加快县级财政发展的几项政策的通知》。加大对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补助自立县2.7亿元,支持上台阶县7000万元;全年新创财政收入3亿元的县1个、2亿元的县6个、亿元县的4个,全面完成了“两项工程”年度规划目标,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三、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一)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一是制定了《粮食风险基金筹措管理办法》。对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年粮食风险基金支出5.1亿元,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89.9亿斤。二是积极消化粮食财务挂账。全年消化1991年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1.8亿元,超目标10%,稳定了粮食市场,保证了粮改的正常进行。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1998年共筹集再就业资金4.3亿元,其中财政渠道筹集2.5亿元;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支出3亿元,解决了13万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积极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基本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足额发放;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初步建立了既有利于及时治疗,又能有效控制医药费过快增长的新机制。三是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筹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03万元,其中财政安排4113万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69万元,基本保证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
(三)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为推进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省财政厅会同省房改办等部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全省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将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化分配。同时,适当提高单位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对无房和缺房职工给予适当补贴。以省政府名义制发了《关于单位购建职工住房问题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单位购建职工住房可以使用和不得使用的资金,以及必须严格执行建房标准和审批资金来源,同时也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促进了资金运作的规范化。
四、加强财政支出和外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规范财政供给范围。一是明确以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为重点的财政支出顺序,全面实行编制、经费“双向控制”,抑制了财政供养人员及经费增长过快的势头。二是按照客观、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实行了较为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了效益指标考核体系;对城建等专项资金,按照确定的使用原则和重点投向,运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并规范上下级业务行为,由省辖市总体规划、统一运筹。三是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原有的定点接待等五项招标定点的基础上,推行了定点印刷、定点购买办公用品等制度,对大型设备购置等实行招标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已在省直机关、各设区市和78个县推行,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累计节约财政资金9000多万元。四是推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对企业挖潜改造、支农、科技、教育等专项资金实行招标投放、效益合同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强化效益考核。初步建立了以财政为主体的基本建设资金审查管理体系,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审核项目261个,审核额21.1亿元,审结252个项目,审结的送审金额12亿元,审减1.67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3.1%,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质量。五是优化事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本科专业、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圆满完成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新改扩建校舍和单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7000多所,撤减1900多所。推行科研仪器设备共管和广播电视单位的“局台合一”体制,有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资金配置效益。
(二)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利用,严格管理,提高效益,保证还款”的原则,代省政府起草了《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外债管理的通知》及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担保手续、建立还贷准备金和明确责任,确保政府外债的按期归还。全年共偿还外债9亿元,占当年应还及历年拖欠额的75%,维护了信誉。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一是认真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对考核口径、考核范围等做了适当调整,对全省100多户重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确保了考核结果的真实、准确。二是切实加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在企业改制中,维护金融债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规范和加强产权登记工作。完成了199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全省年检企业13201户,年检率为98%。四是强化资产评估管理。着手组建5家资产评估集团,促进了全省评估机构上规模、上档次。严把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关,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评估质量,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全年共完成评估项目4604项,评估前资产账面净值372.5亿元,评估值461.7亿元,平均升值率为23.9%。
(二)全面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代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做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完成了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价值重估、资金核实等工作,为加强资产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成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年检单位19090户,年检率达到100%;组织部分中介机构对驻省会以外的省直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进行专项审计;重新修订了国有资产占用费缴纳办法;对44个单位的5万平方米公有住房出具了国有资产产权证明。同时,制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机构改革期间停止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手续,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一是监督税法和非税收入法规的执行,加强对收入征管部门征收预算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越权减免、应征不征和征收不到位等问题。会同税务、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依法治税大检查。二是监督入库级次,加强对征管部门和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税务、国库收入对账制度,重点解决混库和擅自退库问题。三是监督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国债转贷资金、支农、科技、教育卫生等财政专项支出的专项检查,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确保实现财政资金的预期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内部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全系统推广了内部审计,对财政职能部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资金安排使用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自身的理财行为。五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撤销合并省级95个部门830个单位的银行账户673个,明确规定单位账户性质和数量,有效制止了多头开户、逃避财政监督的行为,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功能。
(二)整顿会计秩序。一是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强化建账监督管理;探索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稳妥地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制度和会计人员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使会计监督权。二是改进和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政府出资人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财政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情况进行核查;对社会审计机构执行财税法令、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有问题的56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416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理财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在财政系统内开展了“一把手谈反腐败”活动,增强了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
(二)全面提高干部素质。1998年初省财政厅党组向全体财政干部提出了“六强”的要求,即:政治强、业务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参谋意识强、团结协作精神强和服务意识强。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新财税体制、现代管理知识等,使广大干部职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同时,大力推进计算机开发应用工作,建成了财政厅内部办公局域网,成功开发了省财政厅办公自动化软件,举办了18期计算机学习培训班,大大提高了全厅干部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三)改进干部选拔办法,制定了《关于培养和造就“专家型”人才的决定》,着力培养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经济管理专家。结合机构改革,在财政厅内进行了大范围的干部交流,先后交流干部68人,其中处级干部39人,使财政厅干部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大力推进财政形象建设。积极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三讲”文明机关活动。各级财政干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财政厅干部职工向张北灾区、南方灾区捐款10.23万元,向保定市容城县晾马台乡王家营村捐助图书万余册,21名同志无偿献血。财达证券公司还在井陉县捐助建立了财达希望小学,向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捐赠了30台微机,受到了广泛好评。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黄险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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