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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1998年是实施《财政系统信息化“九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财政部新办公大楼计算机网络系统初步建成,各地财政(税)系统信息化建设也蓬勃展开。财政部计算中心以新办公楼建成为契机,切实贯彻“起点要高,长短结合;立足部内,抓好系统;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力争使财政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一)财政部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其应用初具规模。
1.按照财政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批示,依照《财政部机关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及《财政系统信息化“九五”规划》,财政部计算中心完成了《财政部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招标书》的编制工作。该标书要求将财政部机关已经运行、已经开发或准备开发的应用软件,顺利地集成到财政部机关整体网络中,充分发挥功能,并扩展到与省(区、市)财政厅(局)网络连接,实现资源共享。按照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示,财政部计算中心组织和参与了其后的专家评审、项目调研及商务谈判等许多具体工作。最后的中标单位是中国计算机软件技术与服务总公司(简称中软总公司)。
2.财政部机关新办公楼计算机网络系统初步建成。其中的网络机房、空调、电源、布线以及配线间的施...
一、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1998年是实施《财政系统信息化“九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财政部新办公大楼计算机网络系统初步建成,各地财政(税)系统信息化建设也蓬勃展开。财政部计算中心以新办公楼建成为契机,切实贯彻“起点要高,长短结合;立足部内,抓好系统;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力争使财政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一)财政部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其应用初具规模。
1.按照财政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批示,依照《财政部机关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及《财政系统信息化“九五”规划》,财政部计算中心完成了《财政部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招标书》的编制工作。该标书要求将财政部机关已经运行、已经开发或准备开发的应用软件,顺利地集成到财政部机关整体网络中,充分发挥功能,并扩展到与省(区、市)财政厅(局)网络连接,实现资源共享。按照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示,财政部计算中心组织和参与了其后的专家评审、项目调研及商务谈判等许多具体工作。最后的中标单位是中国计算机软件技术与服务总公司(简称中软总公司)。
2.财政部机关新办公楼计算机网络系统初步建成。其中的网络机房、空调、电源、布线以及配线间的施工均以较高的标准完成。经过两个月的试运行,电源等基础设施稳定性较好,共享网络与各司(局)局域网组网方便,有较完整的安全措施。因特网(Internet)上网快,并有权限、计费等管理功能。财政部计算中心开发的《部领导信息查询系统》、《司(局)长信息查询系统》、《公文档案管理系统》、《财税法规库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等应用软件均移植到财政部机关交换式虚拟网络上,同时也按不同的安全级别和权限共享信息资源。
(二)认真、尽早地研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年初,财政部计算中心组织专人对计算机2000年问题(简称“Y2K”)在财政部以及财政系统中的危害程度、解决办法进行了比较广泛的研究。经过大量的调研、测试、宣传和修改,并以下发简报的形式指导各省(市)财政厅(局)信息(计算)中心解决“Y2K”的工作。1998年底,财政部机关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解决工作,通过了信息产业部组织的专家组检查。
(三)推动全国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1998年,财政部计算中心为全国财政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山东、湖南、海南三省的财政厅提供帮助和技术支持,确保三个试点单位的《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FOAS)》得以顺利、可靠、稳定地运行。
1998年6月底,由财政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在山东省财政厅对《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FOAS)》软件进行部级鉴定。FOAS软件是由财政部、辽宁省、山东省、山西省、福建省、上海市和重庆市财政(税)计算(信息)中心联合开发,历经四年研制的。鉴定委员会成员由计算机、财政、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们认为,该软件功能全面、结构合理、权限设置严密,一致同意FOAS通过鉴定,并建议在全国推广。
(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扩展,信息和网络的管理以及安全保密工作将面临严峻考验。为保护信息不受侵蚀,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按照财政部保密委员会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示,财政部计算中心制定了《财政部计算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计算中心还将陆续制定机房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网络运行管理办法、应用软件管理人员职责、系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系统设备维修人员职责、信息录入员职责等相关的管理办法。
(五)加强对财政部机关计算机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1998年,财政部计算中心为财政部机关共举办了8期WINDOWS 95和OFFICE 97使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数达170人。从1996年至1998年,财政部机关累计已有1/2的公务员接受过计算机培训。财政部计算中心还与财政部农业司在山东举办了一期60人的培训班。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逐渐普及,计算机病毒的防治也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为此,财政部计算中心为财政部机关22个司(局)统一安装了VRV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软件升级。这项工作,不仅极大地遏止了诸如CIH等病毒的泛滥,也提高了人们的防病毒意识。
为适应与日增长的因特网(Internet)需求,财政部计算中心为财政部机关举办了两期“Internet与网络基础知识”培训,有80多人参加,每期培训时间为五天。培训班对网络的基本概念、组成、结构、功能,特别是Internet的配置与使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和演示,并指导学员上机操作,收到良好效果。
(财政部计算中心供稿,徐丰执笔)
二、税务信息系统建设
(一)大力推广完善税收征管计算机化,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依托”作用。为满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自上而下地理顺税收征管计算机应用工作,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强调一省范围内只许开发使用一套征管软件的要求,并制定了《税收征管软件外部数据接口标准》、修订了《税收业务分类代码》,为各地的征管软件开发工作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使征管软件系统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逐步走向全国统一。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税收征管软件完善工作,强调征管软件中应增加与当地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民政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的功能,以进行登记稽核,进一步加强对漏管户的监管;为保证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的实施,各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征管软件必须增加采集增值税发票数据的功能,将发票信息通过接口软件转入计算机稽核系统进行稽核,在此基础上,加强征管软件稽查选案功能的运用;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应在征管软件中将增值税稽查指标全部纳入计算机选案部分,以保证《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在增值税稽查工作中的落实;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应在征管软件中增加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的填开功能,并留有转出数据接口,使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纳入征管系统统一管理,保证全国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推广本省统一软件的力度。至1998年底,除个别省区外,各地基本完成本省征管软件的统一和完善工作,软件功能有所增强,标准化程度及应用水平均有提高,选案稽查和发票管理等监控功能已在较大范围内应用,计算机网络作为新征管模式的“依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展。
1998年初,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开发的日元贷款项目税收征管软件(TAIS)在日元贷款项目单位郑州市国税局投入运行,年内陆续在潍坊、吉林等日贷单位和海口、萧山、牡丹江等地顺利推广运行。1998年8月,根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展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与信息中心联合组成全国统一税收征管软件项目小组,在对征管业务规程进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充分吸收TAIS软件的开发成果,已开始进行全国统一征管软件的开发工作。
到1998年年底,全系统已实现征管电子化的基层征收单位约为1.78万个,占征收单位总数的31%;全国已有840万、680万纳税人分别被纳入了国税、地税机关的计算机监控体系,全年处理工商税收额达5900亿元,占全年工商税收收入的近70%。
世界银行贷款和日元贷款项目进展顺利。使用世界银行技援贷款在19个城市进行征管改革试点,建设与新的征管模式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是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已制定了城市网络规划方案,下发了《税务系统城市广域网络建设与应用模式推荐意见》,编写了该项目的硬件设备采购标书。经多方努力,该项目的硬件招标采购工作(包括19个试点城市共290个安装点的计算机设备、网络通讯设备)已于1998年6月正式开始进行,12月底开始了评标工作,使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由国家信息中心统一组织的日元贷款项目二期招标的各项工作也已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在1996年该项目第一次招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设备的补充需求,编制了采购标书并参加了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项工作将于1999年初陆续进行。
(二)加快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化建设,为各项应用的进一步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骨干网是整个税务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工程。为解决国家税务总局至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国税、地税机关的通讯瓶颈问题,1998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对原有网络成功地进行了扩容与扩建工程,建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到省级税务机关之间的计算机广域网络和电子邮件系统,并实施了一、二期广域网合并工作,大大增强了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的信息传输能力,“信息高速公路”开始在税收工作中逐步发挥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已形成的税务系统内部网络,逐步扩展基于计算机广域网络的税务系统的业务应用,如公文发送、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稽核、出口退税专用税票和报关信息传输等。通过调整网络结构,初步形成国家税务总局至地市国税局的三级网络体系结构,一些电子化条件较好的地区已将网络延伸到了区县(分局)税务机关。目前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通信网络联通点已达4086个,比1997年增加1949个,增幅为91.2%。
为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1998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总局机关加入因特网的实施方案。1998年6月5日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国家税务总局因特网站安全方案进行了评审。该方案采用了当前先进的安全技术,选用了使用可靠的网络安全设备,各项技术措施配合得当,并与全国税务系统广域网与总局机关局域网在物理上分开,保证了整体的安全性,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该方案已着手开展总局机关加入因特网的各项准备工作,1999年4月底前总局机关因特网可开通运行。
(三)“金税”、“金关”工程建设工作稳步进行。1998年6月,国家计委正式批准金税工程立项。7月17日至19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国金税工程的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工程的总体目标、建设方案、实施计划。从1998年开始到2000年分3年时间建设完成全国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包括建立总局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4级全国国税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络。该系统的建设规划是:建立设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数据库;建立总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4级全国国税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络;在国家税务总局建立稽核中心,在31个省级国家税务局、370个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分别建立稽核分中心,在约40000个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建立数据采集中心。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将采用电子数据申报技术和防伪税控系统,与税收征管软件相配合,统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全面采集,建立增值税申报数据库,通过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络,进行数据交叉稽核、筛选,为税务稽查提供线索,为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源,以防止和堵塞偷、骗税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工程实施计划,1998年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5省4市全面实施稽核系统工程建设。7月,为解决税务机关采集增值税申报资料和专用发票电子数据的采集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拟定的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实施进度计划,总局有关部门进行了纳税申报录入器的评测工作,在参评的20多家厂商中确定了19种产品为合格产品并颁发了合格证书,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录入器技术应用标准不一、价格较为混乱等问题。1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开始了首批金税工程实施单位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共有中软、长城、方正、京粤、联想、四通、同方、浪潮等8家国内厂商参加了投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1998年内全国范围内继续扩大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各地在199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了税务机关和原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的设备更换,1998年4月1日以后开始逐步扩大推行到开具10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对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航天工业总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基本得到了及时解决。
为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确保1998年税收增收任务的完成,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限期对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同时公布了加油机税控功能技术条件(试行)。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税控加油机(专家)认定小组,负责对各省级税务机关推荐的税控装置的鉴定工作。1998年11月该认定小组分别对汕头金税科技有限公司的BAJ51燃油加油机计税器”和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HCC188加油机税控计量器”进行了税控功能鉴定,并对该两个产品颁发了税控功能合格证书。
金关工程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继续积极推进出口退税计算机应用工作。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完成了600多万条海关报关单信息和200多万份出口退税专用税票信息的处理分发工作,并与海关总署就进一步规范报关信息问题进行了研究,各级出口退税机关按照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对上述信息进行了较好的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出口退税的审核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的开发工作,初步拟定了推行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网络版的实施方案,1999年将开始全面推行。
(国家税务总局供稿,胡卓尔,李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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