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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会计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这一中心,继续整顿会计秩序,深化会计改革,完善会计法制,规范人员管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支持经济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成绩。
一、修订《会计法》,健全会计法制
1998年4月,国务院下达立法计划,指示财政部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对此十分重视,迅速对《会计法》修订工作进行部署。6月24日,成立了以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为组长的《会计法》修订小组。6月30日至7月2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修订《会计法》座谈会,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对如何修订《会计法》进行了认真讨论。座谈会之后,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赴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协调会、分别听取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计理论界和法律界人士对修订《会计法》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形成《会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部分单位征求意见,并在7月财政部主持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进...
1998年,会计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这一中心,继续整顿会计秩序,深化会计改革,完善会计法制,规范人员管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支持经济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成绩。
一、修订《会计法》,健全会计法制
1998年4月,国务院下达立法计划,指示财政部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对此十分重视,迅速对《会计法》修订工作进行部署。6月24日,成立了以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为组长的《会计法》修订小组。6月30日至7月2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修订《会计法》座谈会,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对如何修订《会计法》进行了认真讨论。座谈会之后,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赴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协调会、分别听取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计理论界和法律界人士对修订《会计法》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形成《会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部分单位征求意见,并在7月财政部主持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进行讨论。11月,财政部将《会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国务院审议。11月19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会计法修正草案》。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会计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必须修改好,并指示请国际会计公司提供咨询,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财政部于11月22日委托德勤国际会计公司(Deloitte Touche Tohmatsu)对《会计法修正草案》提供技术咨询。德勤国际会计公司根据《会计法修正草案》,结合美国、法国、丹麦、日本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立法情况,提出了咨询报告,认为《会计法修正草案》在总体上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接近,适应中国的基本国情。《会计法修正草案》先后13次易稿,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突破:进一步强化了单位领导人对依法建账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完善了记账规则,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要求;突出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的职责;加强了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加大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力度等。这些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制度化之后,必将对制止和惩治造假账等问题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进一步宣传了《会计法》,统一了对依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的认识,为今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会计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修订《会计法》的同时,财政部积极进行其他会计法规、规章的制订或修订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次讨论,财政部、国务院档案局于8月21日印发了经过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继续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1996年,国务院曾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扭转。针对这一情况,1998年初,财政部提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和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订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每年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形成责任制,层层考核,督促落实。
(一)组织会计工作秩序情况复查、抽查。各地区、各部门为巩固整顿工作成果,组织力量结合《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和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对部分单位会计工作秩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广泛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以依法建账为中心内容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督促基层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在自查基础上,财政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予以确认;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通过现场会、专题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先进经验,推动规范化活动的深入开展。1998年,通过考核确认,全国共有12万个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达到了规范化要求。
(三)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质量监管。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会计证年检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知情不举、通同作弊和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会计人员,按照规定取消会计任职资格,严肃财经法纪。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共吊销了2705个不合格或违纪会计人员的会计证。
(四)开展建账监管制度试点,督促依法建账。海南、河北、北京、辽宁、四川、河南、山西、黑龙江等地相继开展了建账监管制度试点,要求各基层单位设置经政府部门统一确认的会计账簿。非经确认的会计账簿,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有关会计数据检查时不予承认。
(五)逐步转变对会计工作的监管方式。1997年财政部发布了《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1998年,财政部决定在其他国有企业也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社会化。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工作,严格审查和抽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三、完善会计准则体系,深化会计制度改革
(一)发布实施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继1997年发布我国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之后,1998年财政部又发布了7项具体会计准,分别是:《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债务重组》、《收入》、《投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为建立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在若干重大会计问题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按所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将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于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和企业行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强化企业管理责任,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了与会计准则制订工作不断加快的要求相适应,经中编委核准,财政部成立了由副部长张佑才任主席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日常工作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建立了委员会章程、工作大纲和准则制定程序等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
(二)改革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鉴于会计核算制度仍将在较长时期内与会计准则并存的实际,财政部在抓紧制定会计准则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在原《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对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都将产生积极影响。与此同时,为适应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财政部发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研究并修订了金融、证券公司等会计制度;为适应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继续制订和布置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改进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管理的基本思路,以解决汇总会计报表多头布置、口径不一的问题。
(三)组织会计准则和有关制度的培训。为保证所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等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财政部于1998年9月在上海举办了为期9天的全国财政系统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培训班,详细讲解了新准则、新制度的具体内容。继财政部组织的培训班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层层组织培训班,及时进行了培训。
四、继续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组织199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人事部门及其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精心组织,严把报名关、监考关、阅卷关,保证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疏而不漏。各级政府及财政、人事等部门的领导对考试工作十分重视,在考试期间,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部长助理刘长琨等领导到北京部分考场巡视指导,甘肃、河南、贵州、新疆等地人大、政府的领导同志也深入考场检查巡视,监督考场纪律;同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30多人赴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检查考场纪律情况。为提高考试工作效率,199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扩大光电阅读器试点范围,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光电阅读器阅卷评分。在各方面的努力下,199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2日至24日举行,共有139.6万人报名,实际参加考试83.8万人,合格人数22.1万人,其中:会计员合格人数为5.7万人,助理会计师合格人数为10.4万人,会计师合格人数为6万人。
(二)部署199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1998年8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199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及《关于199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解答》等文件,对1999年度考试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统一部署,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在报名期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7个检查组赴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考试报名情况。为了正确引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提高考生应考水平,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组织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师资培训,于11月分别在成都市和长沙市举办了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之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层层组织了培训,广大考生对此反映良好。为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管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制定发布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费管理办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核评比办法》等规章制度,使考试工作进入规范化轨道。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99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采用光电阅读器阅卷评分,为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8年9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了光电阅读器使用培训班,并拨付专款为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配备了光电阅读器,为顺利实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建立并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998年1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自7月1日起广泛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地区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精神,制订培训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编写教材,对师资质量、培训点的选择、考试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相继开展了培训工作。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组织各类会计业务培训650万人次,其中: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培训210万人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300万人次,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140万人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启动,对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继续抓好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建设,巩固学历教育,拓展在职培训,取得了一定进展。1998年,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毕业学生7万人,招新生6万人;受中纪委、监察部的委托,会同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了全国纪检监察干部会计专业函授培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36万人。
为治理乱办班、乱收费的现象,财政部于8月发出《关于严格制止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乱收费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会计业务培训和发放有关证书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得擅自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要定期对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培训班的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改善会计人员管理,推进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
(一)加强会计人员管理。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加强会计证管理、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高级会计师评审、为会计人员搞好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了进展。全年共对433万会计人员的会计证进了年检;核发会计证152万个,使持证会计人员累计达760多万人。为从事会计工作30年的1.75万名会计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通过考核和评审,有3486名会计人员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资格,使全国高级会计师累计达31358人。一些地区开展了对优秀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有些地区组织了会计人员运动会、会计人员书画比赛、先进会计人员疗养、春节期间慰问贫困会计人员等活动,密切了与会计人员的联系。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的批示精神,财政部组织了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国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免、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配备等情况,通过检查,掌握了我国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供了依据。
(二)进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1998年1月,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在国有企业试行会计委派制度。财政部对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十分重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在财政部召开的《会计法》修订座谈会期间,专题讨论了财政部起草的《关于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讨论稿)》。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纪检部门的配合下,有计划地组织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从各地试点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对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第二,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第三,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会计岗位的人员实行委派制。另外,还有部分地区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实行会计人员统管统派和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管等。全国各地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一些地区或单位的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试点方案设计不周密,试点工作仓促进行,造成试点工作“流产”;试点工作的后期管理未能跟上,所在单位不支持委派人员的工作,造成委派人员的职权不到位;委派工作不彻底,有的甚至是“挂名”委派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没有实质改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加以解决,以使会计人员委派制焕发出应有的生命力。
七、研究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职能
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重视和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会计电算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适应会计人员迫切希望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的要求,继续组织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规划,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知识结构;继续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和替代手工账的审批工作,财政部评审通过5个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评审通过了70多个会计软件,审批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6400多个。
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部门转变管理职能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如何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问题,尤其是改进会计核算软件管理制度和替代手工记账管理制度等问题。财政部提出了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的初步设想,即: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引导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普及,规范会计核算环节的电算化工作,保证电算化后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逐步取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和替代手工记账审批制度,通过政策推动等手段,培育会计电算化咨询服务市场,引导会计电算化逐步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建立起以会计信息系统为中心环节的企业管理系统,不断提高会计工作作为经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水平;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继续组织会计电算化人才培训,注重培训质量,广泛普及会计电算化知识。
八、加强会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会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1998年2月,财政部派代表参加了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会议,会议采纳了中国代表的提议,就亚洲金融危机的会计和审计背景问题进行立项研究。4月,中国会计学会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就交流会计信息、开展人员培训、人员互访、合作出版研究报告等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5月和7月,财政部派代表参加了在马来西亚、加拿大召开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9月,财政部组织了24人的会计远距离教育培训团,赴美国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和考察。在1998年,财政部接待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和英国会计界等会计代表团的访问。在参加国际会计会议以及与国际会计友人的交流中,国际会计界对我国会计改革取得的进展十分关注,并给予了很高评价。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高一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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