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一、研究制定规范收费管理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指示,为了从根本上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负担,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研究规范收费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对全国收费(基金)规模、结构和性质等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收费管理改革的总体设想。
第二,制定规范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遵照国务院提出的以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改革作为费改税突破口的指示精神,在对全国涉及道路和车辆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资金使用,以及车用和非车用汽油、柴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为配合方案的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若干配套管理办法。
第三,进行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从1998年3月开始,财政部即着手研究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国务院正式成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后,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调研。了解掌握了农村收费、农民负担、乡镇机构等有关情况,并就农民负担状况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改革的难点问题,以及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研究制定规范收费管理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指示,为了从根本上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负担,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研究规范收费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对全国收费(基金)规模、结构和性质等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收费管理改革的总体设想。
第二,制定规范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遵照国务院提出的以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改革作为费改税突破口的指示精神,在对全国涉及道路和车辆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资金使用,以及车用和非车用汽油、柴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为配合方案的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若干配套管理办法。
第三,进行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从1998年3月开始,财政部即着手研究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国务院正式成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后,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调研。了解掌握了农村收费、农民负担、乡镇机构等有关情况,并就农民负担状况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改革的难点问题,以及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为下一步实施这项改革打下了基础。
二、积极参与住房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住房资金和土地收入监督管理
围绕1998年国务院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财政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研究设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参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研究起草工作。同时,参与研究了中央在京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及消化空置商品房的政策建议等;参与研究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制定下发了加强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财务管理的有关文件。
二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发挥财政监督作用。《通知》下发后,财政部对一些地方房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针对一些单位存在低价售房,变相发放购房补贴,乱设收费项目和擅自制定税收减免政策等问题,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三是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收入管理。参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会同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管理办法》;与国家海洋局着手进行海域使用管理法起草的前期准备工作,联合召开了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工作作了部署。
三、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工作
为了加强分析预测工作,建立了财政经济形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国民经济和财政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分析研究,提出了加大宏观调控力度,采取积极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等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为了促进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开展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保证各级财政部门之间信息畅通,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定期报送财政经济形势分析资料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初步建立了地方向中央反馈各地财政经济运行状况的信息系统,为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信息资料。
四、开展重大财经专题研究
为了研究财政中长期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组织力量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的基础上,预测了以后五年财政收支基本态势,提出了宏观经济政策及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取向,并从财政中长期计划的角度,对1999年财政宏观调控措施以及预算安排提出了政策建议。
针对1998年财政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矛盾,财政部对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完成了一批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必须刺激消费需求》、《启动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与政策建议》、《关于进一步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建议》、《关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的若干政策建议》、《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有关政策研究》、《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损失浪费和资产、资源流失问题》等专题研究材料。
五、加强对收费、基金的管理监督,继续做好减负治乱工作
在积极进行规范收费管理改革方案设计工作的同时,财政部还切实注意加强和改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深入开展减负治乱工作。
1.严格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没有审批新的收费、基金项目。发布了1997年全国及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确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尽量从低核定。
2.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系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认真清理。报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取消了两批收费、基金项目,共取消基金147项,收费20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60多亿元。与国家计委等部门共同清理整顿附加在电价上的各种费用,向社会公布取消560项加价项目,约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17亿元。同时,参加了企业负担和农民负担情况的重点检查工作,督促地方落实取消的收费、基金项目。
(2)加大了治乱减负工作的力度。下发了《关于加大治理企业“三乱”力度,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农村“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
(3)重新规范了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渠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水利建设基金的办法进行了审核,取消了不合理的征收渠道,降低了过高的征收标准,并对各地的征收办法分别作了批复。
3.加强收费、基金票据管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遏制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通知》,重新明确了中央与省级财政部门收费票据管理体制。筹建了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加强了收费票据日常管理工作。对全国渔船检验、公安边防检查、交通船舶港务、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收费票据实施统一印制。
六、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
1998年,财政部以财政专户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建立了中央财政预算外收支月报制度,加大了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为了保证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因机构改革而受影响,对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前后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下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级财政部门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制定颁发了《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的通知》、《广播电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为了提高中央预算外资金专户入户率,财政部积极督促各单位将预算外资金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同时,针对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落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出发,对做好收支计划的编制、资金缴拨、财政专户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会同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对1999年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另外,针对商检、动检、卫检、海关等口岸单位资金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在途时间长等问题,及时采取了预留部分资金周转的管理措施。
四是积极参与对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工作,参与研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报表,并赴有关地区对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进行了检查。
七、积极开展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和工资制度的完善工作
1.研究解决收入分配领域有关政策问题。一是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人员赴上海、深圳等地调查边检职业化改革试点单位工资套改执行情况,研究提出了解决边检干警工资待遇问题的具体意见。二是针对西藏工资政策的特殊情况,提出了调整西藏特殊津贴标准的具体政策建议。三是在分析总结1997年中央直属企业工效挂钩执行情况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完善工效挂钩办法的意见和今后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的改革思路。此外,还对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问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问题、北京市取消居民肉价补贴后中央单位的有关政策调整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2.继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政策规定。财政部与人事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部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建立船舶检验人员验船津贴的批复》、《关于进一步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3.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工资政策。财政部与劳动部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1998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1998年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审核批复了1998年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工效挂钩方案。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蔡小宗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