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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甘肃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81.3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2.6亿元,增长2%;第二产业增加值343.4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245.3亿元,增长10.4%。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比上年增长21.0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亿元,比上年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8%。
1997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95.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1%,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8%,比上年增长15.27%;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9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42.52亿元,超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年初分配甘肃省的“两税”任务。1997年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6%,比上年增长14.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全省一般预算滚存结余3.0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22.53亿元,全省一般预算累计赤字19.51亿元,比上年新增0.62亿元。
一、发挥财政体制的政策导向作用,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1997年,甘肃省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部分地县农业灾情比较严重,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异常艰巨。...
1997年,甘肃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81.3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2.6亿元,增长2%;第二产业增加值343.4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245.3亿元,增长10.4%。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比上年增长21.0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亿元,比上年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8%。
1997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95.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1%,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8%,比上年增长15.27%;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9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完成42.52亿元,超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年初分配甘肃省的“两税”任务。1997年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6%,比上年增长14.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全省一般预算滚存结余3.0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22.53亿元,全省一般预算累计赤字19.51亿元,比上年新增0.62亿元。
一、发挥财政体制的政策导向作用,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1997年,甘肃省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部分地县农业灾情比较严重,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异常艰巨。上半年收入逐月增长,完成预算的42.7%,但进入第三季度后收入连续下滑,针对这种情况,省政府专门研究,并于9月30日召开全省电话会议,明确指出财政收入必须完成89.1亿元的预算,并力争突破90亿元的奋斗目标。省政府及时恢复抓收入协调领导小组这个机构,重点监控13户大型企业的纳税情况,并做到逐户上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销售中的困难。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紧紧抓住收入征管不放松,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抓难点,全省工商企业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努力挖掘产、销潜力,加强企业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依法纳税,为全省预算收入的完成做出了贡献。
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全省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对重点税源企业销售不畅的情况,顾全大局、顽强拼搏、应收尽收、严格执法,促进了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根据税源变化情况在详细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分解收入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组织收入任务作为系统内部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了组织收入任务工作的开展。二是严格滞欠制度,力控欠税。由于企业效益不佳、资金短缺等因素的影响给企业纳税带来了一定困难,税务部门主动向政府汇报,并与经贸、银行部门协调企业生产经营、融通资金、强化欠税管理,促进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各级税务部门积极推进征管改革,促进收入增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完善税收法规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控制税收流失,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四是抓好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在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中,核实调整了个体业户的营业额,建立健全纳税台账资料,实行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收1997年比上年增长20%。五是狠抓税务稽查,开展重点稽核。1997年对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了清理整顿,特别是对商业企业增值税异常申报这一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六是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强化税法宣传,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解决了重点税源不能均衡入库的问题。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使1997年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调整预算。
(二)建立“三保一挂”财政激励机制,实现财政良性循环。“三保一挂”责任制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加快甘肃省财源建设步伐,壮大财政实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水平而制定实施的。
其主要原则和内容是:变拨款为借款,变补助为奖励,实行以奖代补的财政运行机制;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保证重点支出及时到位,保证财政收支平衡,三项指标完成情况与奖惩政策挂钩,以增强各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1997“三保一挂”责任制的实施,对缓解甘肃省财政困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加快了地方财源建设的步伐,对壮大县级财政实力、缓解地县财政困难、促进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对强化预算管理,改善财政运行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具有积极作用。三是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使各级政府从思想上、认识上、观念上有了一个转变。1997年全省14个地州市都圆满完成了“三保一挂”责任目标,地县地方收入比1996年增长15%,比预算超收3.22亿元,其中有5个地州市收入增长幅度超过20%;职工工资全部兑现,各项重点专项支出到位情况也比往年好;当年新增赤字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省级消化了赤字挂账5714万元,有9个地本级、48个县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理顺财政分配关系。1997年省财政在上年度实施转移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转移支付方案。首先将各地区财政供养人员分为“行政公检法等部门”、“事业单位”和“集体”三类,分别选取主要相关因素,用1996年经验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建立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模型,集体人员按实际数折算。为了体现鼓励控编、尽量减轻财政负担,凡实际财政供养人口低于按模型计算标准数的,在承认实际数的基础上,给予其差额部分30%的奖励;对实际财政供养人员高于按模型计算标准数的,在标准数的基础上,其超标部分暂承认30%。
为了充分调动各地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切实避免依赖思想,在省对地转移支付方案中增加了激励机制,按照转移支付补助的对象,计算出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收入的平均增长率,分别考核各地。对达不到全省平均增长线的地区按照绝对差额的5%减少其转移支付补助;对超过全省平均增长线的地区按照超收额的10%增加转移支付补助。
二、精心组织,努力培植地方财源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甘肃省的财源结构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财源建设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适应新的形势,拓宽地方经济发展途径,调整财源建设思路、优化财源结构、寻求新的财源增长点,是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突出财政支农重点,强化支农资金管理,是1997年全省财政农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支农工作量大面宽,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一年来,在资金增量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在尽力保证维持机构运行和经常性事业发展的基础上,从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优先支持涉及全省农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
1.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1997年,甘肃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专户管理、专户核拨的同时,着重抓了资金计划安排、资金下达、督促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并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赴各地督促检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农资金使用情况明显好于往年,较好地保证和支持了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2.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狠抓农业财源建设。1997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在天水市召开了全省发展农林特产培植地方财源重点县第三次工作会议,省财政进一步扩大了重点扶持范围,使全省省扶重点县(地区)达到24个。全年省财政共集中投入扶持资金239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业财源建设工作。
3.加强粮食自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安排,完成了1996年度粮食自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已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考核;完成了粮食自给工程1997~1998投资期项目建设的编制工作;制定实行了《甘肃省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4.大力支持推进科技兴农。各级财政支农机构始终把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作为支农工作的重中之重,1997年,仅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达1600万元,使科技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建立合理的财源发展布局,抓好县乡财源建设。甘肃省财政收入连年保持两位数的增幅,与财源建设紧密相关。为了进一步搞好县级财源建设工作,甘肃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财源建设工作的通知》,同时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政府研究室联合出台了《甘肃省县级财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使县级财源建设更加系统化,项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并与甘肃省实施的关于财政“三保一挂”责任制的有关激励机制相衔接。一是围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制定了新的财源培植规划,把促进发展利大税小或利税双高的企业作为建立地方新型财源的基础。二是围绕搞好大中型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在高起点上发展企业集团,巩固和发展原有的财源基础,为财政增收发展新的财源增长点。三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重点支持交通运输、建筑、饮食服务、信息咨询等行业的发展,为第三产业在地方财源中形成支柱创造条件。
1997年,甘肃省县乡级财源建设突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目的,把富县与富民、工业与农业、扶贫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多渠道培植财源。在县乡级财源建设中,采取了把资源与市场、新建与改造、建设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经济效益;把政策性扶持与地、县、企业的积极性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明确责任,收到了明显效果,全省涌现出一大批收入上台阶的县、乡(镇)。在项目建设上主要抓了三大类,即资源开采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化工和其他加工型。极大地改善了县乡级财源结构。一是发展优质、高效、创收农业;二是优化结构,提高地县企业的整体效益;三是按照建立农村大财源的思路,大力推行农村土地有偿使用和农村资源开发利用。四是把乡镇企业发展纳入农村财源体系建设上来,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素质以及对财政的贡献率。
(三)培育和发展非国有经济财源。“八五”时期以前,甘肃省县一级经济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基本上是空白。1997年,甘肃省“九五”县级财源建设工作会议突出地体现了发展非国有制企业的愿望和信心。会上确立的78个重点项目中,非国有制企业占40个,在全部145个项目中,非国有制企业占50项,并明确今后县一级原则上不再发展国有企业。财政部门通过周转金、挖潜资金等渠道给非国有经济大力支持,使其成为县乡级的重要财源。
(四)建立财源建设专项基金。从1997年起,甘肃省建设了财源建设专项基金,加大了财源建设的投入力度,把用于财源建设方面的各类财政资金逐步纳入财源建设资金专户,统筹安排,有偿使用,滚动发展。通过财政扶持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各地财政配套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壮大了财源建设资金规模。财源建设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择优扶持的办法,重点扶持了能够显著增加财力的产业和企业,资金回收快、对财政回报率高的项目和企业。
三、完善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一)制订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1.加强“人、车、会、(电)话”等重点支出管理。对人员实行经费、编制双向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人数按照“三定方案”严格控制,采取编制与工资基金挂钩,实行“源头”控制,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一律不安排人员经费;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管理,燃料及修理费按车辆数和定额实行包干,除特殊情况外,超支一律不补;对会议费实行“计划管理,总额包干、领导控会、集中审批”的办法,按各单位的业务量、工作量和在编人数,核定会议费总额,并对不同类型的会议实行不同定额的标准,分类包干。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对会议的召开和会议费的使用分别由党政领导审批,实行领导控制现任制;对公费住宅电话,省政府发文,除符合规定公费安装的范围外,一律改为私人电话,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额自负的定额补贴办法;将取暖费划分为公用取暖费和住宅取暖费两个部分,实行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修订了差旅费开支规定,提高乘坐火车的补助标准,从严控制乘坐飞机;各种收费性的考察会、研讨会、学习班等从严控制,一般不报销差旅费。
2.调整支出结构,全面清理各种专项资金,在不减少单位专项经费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坚持有保有压的方针,重点保证了教育、科学、公检法经费的支出。把握住多办事多给钱,不办事不给钱的原则,优先解决事业费,严格审核行政费。
3.实行行政费定额考核制度。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甘肃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费考核办法,并制定了甘肃省省本级的考核办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据行政费的定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行政费“一级管一级”的格局正在全省范围内形成。
(二)严格基建支出预算,支持地方经济发展。1997年,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基建预算管理和省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对财政基建资金安排的项目,严格审核,实行先下达基建支出预算,再办理拨款的管理办法,把基建支出预算作为拨付资金的依据,强化预算对基建计划的约束机制。在基建资金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加强监督,立足服务,在拨款中按照“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深入建设工地,调查了解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千方百计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1997年全省基建共支出6.31亿元,其中省级8个重点建设项目,共计拨付资金1.33亿元,资金到位率100%。为保证兰州大化肥工程竣工投产,4月份一次性拨付了全年计划安排资金950万元;为保证兰州中川机场扩建工程顺利进行,将省财政全年负担的2000万元财政专项基建资金,在上半年分两次全部拨付到位;对“两西”(河西地区、定西地区)资金拼盘的重点建设项目,在财政部预算指标未下达的情况下,及时预拨资金1250万元,积极向财政部为引大入秦工程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硬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01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控办制定的1997年控购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控购管理、监督职能,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甘肃省1997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在采购国家专控商品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正确认识省情和单位情况,提倡勤俭节约精神。为了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和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重申了社会集团购置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必须报经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才可购买的制度,有力地扼制了不正之风,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控制了社会非生产性支出。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一)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为了继续做好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工作的优惠政策,对部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的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切实兑现试点企业应享受的所得税返还优惠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国有工业企业建立自补流动资本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流动资本补充范围,推进了企业流动资本补充机制的建立。具体措施有:一是为减轻企业历史包袱,调整负债结构,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对省级工业企业一、二轮承包期间欠交财政的所得税、承包利润、折旧费,报经省政府同意豁免1.04亿元。支持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及时研究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产权出售及收缴、资产损失、债权债务承接等方面的财务问题。对三毛纺织集团、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永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行所得税返还优惠政策。二是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为重点,推动企业全面科学管理”的企业管理原则。积极开展学习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管理经验,推动企业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一些企业资金管理分散,周转速度缓慢,浪费严重的状况,各地财政部门把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作为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如酒泉钢铁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千方百计减少资金占用,重视货币时间价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储备资金占用降低了6250万元,节约流动资金和利息支出26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继续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1.甘肃省国有工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差。为了促进全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1997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千方百计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财务税收政策》,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费用。二是帮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赋予企业的技术改造资金权,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如省财政对酒钢实行税收返还优惠政策,支持酒钢进行技术改造,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四是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省财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1997年就增加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000多万元。
2.针对全省企业亏损面扩大、亏损额增加、经济效益低下的情况,全省财政部门加大了扭亏增盈力度。省财政厅首先研究讨论扭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扭亏计划并下达扭亏指标,安排落实扭亏工作的各项任务。其次派人深入兰新无线电厂、兰州一毛厂、兰州钢厂、兰通厂等亏损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采取“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方法,切实帮助企业扭亏增盈。同时,省各级财政部门都建立了扭亏专项基金,对扭亏有望的企业实行贷款贴息的办法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财政部门积极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向管理要效益,使亏损企业摆脱困境。
五、积极探索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调整配置、监管和营运体系
1997年,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经济改革,为落实“抓大放小”战略创造条件,以企业改革为中心做好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工作,促进存量资产合理流动,帮助申请上市公司做好方案论证、股权设置工作,加强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保护国有股权的完整性。
(一)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建立国有资产季度监测体系。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定50户企业纳入全国季度监测报表试点。经过一年的运作,进展较为顺利,及时了解掌握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运作效益情况,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在资产统计分析考核中,精心组织会审,努力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并且编制了全省国有资产存量主要指标图表,为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激活“放小”一池水,走好“抓大”一盘棋。甘肃省国有企业的改革,首先是从小企业开始的。早在1996年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小企业的若干意见》,1997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放小不能小放,抓大必须大抓”,实行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培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这是甘肃经济特别是甘肃工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调整。到1997年8月,全省1300多户国有小企业,完成改制的已达670户,占总数的50%,另外集体、乡镇、私营经济也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小企业的改革。
(三)做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1997年度甘肃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先行试点、摸清问题、积累经验、探索方法、研究政策、逐步推开”的总体方针进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办事机构。经过企业和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摸清了全省集体企业的家底,找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清查中,查出资产净损失2.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净损失2.01亿元,固定资产净损失840万元,资产净损失占资产总额的5.12%;清查出企业经营亏损挂账3.22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8.2%。资产清查工作找出了集体企业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四)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资产监管工作。1997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植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若干问题的决定》,针对省列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展开这一实际,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深入研究试点工作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制企业的责、权、利以及对改制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1997年组建了12户企业集团,国有资产部门在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中,积极参与组建企业集团的论证和资产重组方案设计工作,为企业集团理顺产权关系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核实企业资本金及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以产权为纽带,理顺产权关系。二是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了试点企业投资主体,并明确规定其权利和责任。三是根据对试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分别下达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落实了相应的责任。四是落实试点企业有关待处理损失核销的措施,使试点企业减轻了包袱。五是为试点企业排忧解难,针对企业国有资本金不足等状况,积极探索增资减债的有效途径。
(五)开展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工作。甘肃省1997年有兰州、天水、白银三城市被列入“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紧紧围绕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于市场,立足于转机建制,立足于资本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大“增资、改造、分流、兼并破产”的力度,推进资本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通过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手段,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六)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探索资源性资产管理的新途径。针对不经审批随意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现象,1997年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了监管制度的落实,强化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有效地制止了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处置或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做法,防止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在加强资源性资产管理方面,根据《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拟定下发了适合甘肃省省情的水利资源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甘肃省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管理条例》。为规范全省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6年制定的《甘肃省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基础上,正式委托陇南、临夏两地开展了“非转经”管理试点工作,已初步取得良好效果。
六、继续整顿财经秩序,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认真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源头控制,严格财政收费票据管理,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工作,对涉及到企业、农民负担的收费,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继续实行《票据准购证》制度,坚持“分类管理、验旧领新、定量供应”的发放办法,同时定期开展收费票据清理审验工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堵塞票据管理中的漏洞。二是加强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督促其按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对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要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部门按计划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对应纳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基金,采取强硬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会同省计划部门把好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基建计划审批关,从严控制基建投资规模;会同省物价部门把好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标准审核关;会同省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把好银行用户的监督关,实施“千账归一”的管理措施,并试行委托银行征缴或协征管理,建立财政专户资金银行协征办事机构,实行计算机内控网络,确保财政专户资金的完整和及时到位。
(二)清理涉及企业负担的资金项目。1997年省财政对涉及企业负担的资金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共清理出政府基金50项,累计金额2.38亿元,涉及到23个部门、行业和地区。按照中央“切一刀”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第一批取消了直接或间接涉及企业负担的基金项目5项,取消企业和社会不合理负担841万元。为进一步加速治理乱收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要求,省财政厅坚持按中央有关文件的政策界限。对现有的45项基金又逐项进行了审查,经省政府同意发布了第二批取消涉企基金项目4项,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20.3万元。
(三)搞好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一是加大重点检查幅度,规定重点检查面不能低于40%,全省共组织重点检查组3030个,参加重点检查的人数12008人,同时对参检人员进行了严格筛选和培训。二是在大检查工作中引进激励机制,督促各级大检办及参检人员搞好大检查工作。对在大检查工作中措施不得力的地区除通报批评外,停止下拨大检查经费补助,由省大检办直接组织抽查该地区的一部分单位,督促搞好此项工作。对参加大检查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经其检查过的的单位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取消该机构参加大检查的资格,并予以经济处罚。截至1997年12月底,全省已对78436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57亿元,其中应入库金额1.2亿元,已入库金额1.1亿元,入库率为91%。
(四)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促进会计事业健康发展。1997年省财政厅制定实施了《甘肃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和《甘肃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一是认真落实整顿措施,对自查有死角或走过场的单位,各地、省级各部门都限期进行了补课,要求所属单位按自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二是把贯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整顿会计工作的突破口,结合全省会计工作达标活动认真抓好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会计达标活动,举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技能。三是为了稳定会计队伍,确保会计工作质量,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会计证》进行了审检,安排专人对1995年以前颁发和1994年第一次审检过的《会计证》进行审检,增强了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意识。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纪委的要求,省财政厅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标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检查有无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了解干部的思想情况,对容易发生吃请和接受礼品的部门打招呼,要求干部党员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对收受的礼品进行登记、及时上交,对挥霍公款,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刘文哲、寇宗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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