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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552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506亿元,增长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760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商品市场在买方市场格局下继续保持平稳,199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全省居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4.8%和1.6%,涨幅分别回落4.9个百分点和6.5个百分点,达到了国家下达陕西省的控价目标。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长,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对外贸易稳步发展,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4%。
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陕西省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32.48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6.55亿元,为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长13.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55.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地方财政支出13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财政改革迈出新步子
(一)认...
1997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552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506亿元,增长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760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商品市场在买方市场格局下继续保持平稳,199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全省居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4.8%和1.6%,涨幅分别回落4.9个百分点和6.5个百分点,达到了国家下达陕西省的控价目标。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长,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对外贸易稳步发展,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4%。
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陕西省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32.48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6.55亿元,为预算的111.3%,比上年增长13.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55.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地方财政支出13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财政改革迈出新步子
(一)认真总结,逐步完善,不断探索解决县级财政困难的路子。1996年陕西省政府在陕西榆林地区的特困县子洲县实行“财政赤字零基承包”试点,即由陕西省省级财政对该县经审核后的累计财政赤字一次性予以弥补,其他财政欠账由该县财政自行消化,以后调整工资、提高开支标准等增加的支出,由县财政自行解决,省财政不再承担其增支补贴。同时要求县财政必须做到当年收支平衡,不出现赤字,也不能下甩支出包袱;保证干部职工的工资按时发放,不发生新的拖欠工资,并在2000年底前逐年消化各项工资欠账及其他各种挂账。这一措施经过一年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96年子洲县财政决算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34倍,当年财政实现平衡还略有结余。财政赤字零基承包的普遍意义在于,把财政作为一种经济杠杆,从抓财政收入入手,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奋发图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改变面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财政“帮贫”为财政“扶贫”,变注入资金为注入政策,找到了一条通过抓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抓财政引导群众脱贫的路子,创造了一种通过构造外在压力而形成经济发展内在动力的机制。因此,在认真总结子洲县财政赤字零基承包经验的基础上,陕西省政府决定,1997年稳步扩大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佳县、清涧、吴堡等12个县。省财政厅对1997年实行试点的12个县的财政赤字、欠发工资以及财政性挂账进行了详细检查,夯实了承包基数,与这些县签订了承包合同,落实了承包任务。据调查,试点县1997年干部职工工资均按时得到发放,做到当年不欠职工工资,大部分县财政收入比1996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实行收费资金收支集中统管,进一步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建立良好的收费资金管理秩序,陕西省政府决定从1997年3月1日起,对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实行收支集中统一管理,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办法,7月1日以后全省所有地县也按此运作。这是陕西省在整顿财经秩序,强化和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资源,扭转财政资金分散局面;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财政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实行收费资金收支集中统一管理是一项大的改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为实行收费资金收支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宣传,搞好服务,把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各部门和各执行收费的单位从维护改革大局和国家利益出发,密切配合,从而使这项改革在全省得到顺利实施。1997年,省、地、县三级绝大多数成立了收费资金管理机构,全省累计收缴预算外资金18.38亿元,比上年增长24%。
(三)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购车,定点维修”的管理办法。为了保证省级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克服和杜绝车辆购置、维修中的不正之风,节约开支,强化监督与管理,在1996年对省级机关、人民团体新增、更新小汽车实行统一购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1997年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统一购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省财政厅明确要求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做好车辆的定时保养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尽量减少车辆机械磨损,降低事故率,节约修理经费开支。同时,狠抓了监督检查工作,从审批、拨款、采购、办理控购手续、上汽车牌照、经费报销、财务审计等各个环节强化约束。各部门、各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情况列入年度财务大检查和纠风工作的内容,对违反规定不到定点修理厂维修车辆的单位,按违反财经纪律进行处罚,对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按规定严肃处理。1997年,省财政厅抽样调查了13家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实行“定点维修”制度后,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13.47万元,节约了35.54%。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陕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农业投入。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陕西省建立和健全了财政支农投入管理机制,完善支农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加大农业投入,全省财政支农支出达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1997年省级累计支出粮食风险基金3.67亿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400万元。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按保护价收购粮食的决定,全省预计超储粮食达28.92亿斤,预支费用利息补贴1.4亿元,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加大对贫困县的投入,认真做好联县扶贫工作。及时调整财源建设投资方向,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扶贫投入,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对全省扶贫的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2.4亿元。认真做好联县扶贫工作。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由省财政厅牵头,15个中央驻陕单位和省级单位参加共同扶持特困县西乡县脱贫。经过各单位与西乡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1997年,该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5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617万元,增长14.4%;农民人均纯收入895元,增长8.9%,当年有94个贫困村摆脱贫困,12269户53305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三)积极参与其他各项改革。积极参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造、改组和结构调整,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财政财务规定;支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明确了企业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前自补流动资金的比例和考核办法;支持建立省级重大项目资本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世界银行贷款报账和配套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医疗和住房制度改革,在咸阳、铜川两市进行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建立。制定扶持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的财税财务措施,并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保证了杨凌示范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启动。进一步加强了帮困基金收缴、管理和困难职工解困工作,积极筹集帮困资金,为7万户特困职工发放了救济金。
(四)圆满完成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国有资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国有股权管理不断得到加强,对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工作
1997年陕西省遭受特大旱灾,秋粮严重减产,农村多种经营受到严重损失,加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欠税增加,进一步加大了组织收入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从年初开始就认真进行税源调查,摸清新的税收增长点,层层落实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清欠责任制。及时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和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盘活资金,逐户催收清欠。坚持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收入分析,及时解决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清理纠正了一些地方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和乱开减免税口子等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与公检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查处偷、抗税案件的力度,1997年查补收入4.16亿元,税款滞、罚收入926万元。强化“以票控税”,部分地市在饮食、娱乐及其它服务业中推行剪贴式发票和定额发票,减少了税收流失。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和零散税源的管理,推行和完善了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对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源头控管,堵塞了漏洞,规范了管理,收入征管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大力开展税法宣传,组织了有省政府领导及厅局长参加的税法讲座等一系列大规模的税收法制教育活动,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和省纪检委等五个部门专门就中共党员带头交纳个人所得税发出通知,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改善税收执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继续开展财税大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4.2亿元,已入库3.83亿元。全面完成了国债发行兑付任务。
四、改善支出管理,保证重点支出
1997年,陕西省在安排支出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继续坚持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始终把保工资放在第一位,继续实行省级部门厅局长和地市专员、市长保工资负责制,加强资金调度,使贫困地县的工资发放困难得到一定缓解。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东雷抽黄、定边供水、泾惠渠加坝加闸、延安供水、引冯济羊、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和“广厦工程”、“甘露工程”等重点建设。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建立文化宣传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省文化科技体育中心建设、“五个一”工程、西北大学“211工程”、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乡镇卫生院建设等。努力调整支出结构,改善支出管理,积极压缩人、车、会议、电话等支出,加大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管力度。按照抓清理,定标准,打基础的思路,对省级行政事业机构、人员和支出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重新界定财政资金供给范围,着手制定新的支出定额。
五、财政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1997年,陕西省积极贯彻“依法治省”战略,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了省财政厅机关部门执法责任制,草拟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在全省范围开展学习两个条例的知识竞赛,使全省预算外资金和收费管理工作走上统一、规范、法制化的轨道。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新进展,巩固和发展了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成果。完善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加强地方财政周转金的统一管理,完成了全年资金回收任务。
六、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1997年,陕西省财政厅继续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1997年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要点》。厅机关和和直属单位紧紧围绕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两件大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一系列庆祝活动。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干部职工爱国主义和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做合格公务员,让人民满意”、“形象工程”、“扶贫帮困献爱心”等活动不断走向深入,联县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宣传、财税信息、干部教育培训、财政科研工作取得新进展。省财校、函校及系统内各中专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以及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周彬县、李宝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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