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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四川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20.1亿元(不含现重庆市,下同),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9.3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1385.4亿元,增长13.7%;第三产业增加值1015.4亿元,增长9.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年末全社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736.3亿元,比年初增长16.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4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
1997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2.90亿元,为预算的103.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56%;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06.16亿元,比上年增长8.33%。全省财政支出完成275.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1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2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有结余1261万元。
一、着眼新格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促进财政各项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1997年,是四川省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的一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成立了重庆直辖市。原四川省部分地区划归重庆市管辖,四川省情发生了重大变化。
全省...
1997年,四川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20.1亿元(不含现重庆市,下同),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9.3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1385.4亿元,增长13.7%;第三产业增加值1015.4亿元,增长9.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年末全社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736.3亿元,比年初增长16.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4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
1997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2.90亿元,为预算的103.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56%;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06.16亿元,比上年增长8.33%。全省财政支出完成275.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1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2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有结余1261万元。
一、着眼新格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促进财政各项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1997年,是四川省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的一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成立了重庆直辖市。原四川省部分地区划归重庆市管辖,四川省情发生了重大变化。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研究新的省情,着眼新格局,探索新思路,及时调整了经济发展战略,保证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方针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全省国民经济“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基础上,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法定支出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数额之内。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一基两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困难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农、扶贫、救灾等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千方百计克服资金调度困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服务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跨世纪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了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深化企业改革等重大经济决策的相关财税措施。
(一)把增加农业投入摆在重要位置。1997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支援农业生产支出8.77亿元,比1996年增长12.1%,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为夺取农业丰收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抓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三个重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自给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认真做好粮食风险基金到位和消化1992年以前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工作,保证了以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财政应负担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缓解国有企业困难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扶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资金总额达21.15亿元,比1996年增加4.84亿元,增长29.7%,为近年来投入最多的年份。财政资金的注入和财政政策的扶持,对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特困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维护社会稳定的资金需要。各级财政对特困企业解困、工资贷款贴息都安排了相应的支出;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增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多渠道筹集了森工特困企业转产、离退休人员社会统筹资金,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加大了扶贫攻坚力度。继续执行财政扭补、扶贫贴息、民族卫生教育扶贫,民族机动金、转移支付和对民族地区递增补助等各项扶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有关“消赤促平,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对消化了倒差额的财政困难县给予了财力奖励,并在资金调度方面进行了适当照顾。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战略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扶贫优惠政策,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投入达1.95亿元,比1996年增长108%。其中,各级财政的配套资金占中央财政投入的30.5%,投入总量和配套资金总额都是最高的一年。全省共有86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温饱,10个县摘掉贫困帽子。
(五)支持对外开放事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和国债发行工作。加强了招商引资的产业导向,注意引导外商把资金投向能源、交通、农业综合开发等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全省全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2亿美元。在国债发行规模扩大、品种增多的情况下,完成了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全省财政系统承销国债3.26亿元,兑付到期国债3.2亿元,为国家筹集了建设资金,维护了国家信誉。
二、抓收入,促征管,全面完成各项财政收入任务
各级税务部门继续按照“一心一意搞征管,集中精力抓收入”,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征管,强化稽查,提高效率,挖掘新生税源;强化税收计划管理,完善收入计划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强税源调查和重点税源和跟踪管理;强化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农业税收等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征管;深入开展税收大检查,大力清理欠税,积极组织税收入库。
(一)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
1.扩大城市征管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征管改革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四川省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并确定仁寿县地方税务局和蓬溪县回马地税所为农村税收征管改革试点联系单位,积极探索农村税收征管改革新思路。同时,在全省推广了成都市锦江区地税局、绵阳市地税局和省直分局进行城市征管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
2.强化纳税申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和规范税收会计改革。制发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从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纳税申报专项检查,规范真实申报。同时,继续深化税收会计改革,规范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全省开展了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
3.规范税务代理。制定了税务代理收费标准,积极做好税务代理机构审批扫尾工作。同时,草拟了《四川省税务代理工作程序》,为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工作做好准备。截至1997年底,省地税系统直接指导的税务代理机构112个,从业人员694名,代理业户35228户。
4.加强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各地积极开展了个体、私营企业税收摸底调查和个体税收建账建制试点工作,强化查账征收,健全了有关制度。
5.加强税收票证及发票管理、税务登记验证及单项税种征管基础工作。在全省餐饮、娱乐业推行了定额发票制度,全面使用新版发票;规范了旅游业发票的印制、使用、管理;加强了邮电业和运输货票的管理。强化了税收源泉控管,减少了税款流失。企业所得税汇缴改革及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稳步进行。
6.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大代扣代缴工作力度,强化个人所得税源泉管理,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强化公民的纳税意识,个人所得税收入呈现大幅度增长。1997年全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4.9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3%。
(二)大力培植财源。通过制定实施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和“再就业工程”,大力支持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发展。同时,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扶持农村专业大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等,财源建设出现多层次、多路子、涵盖广、后劲足的良好形势。
(三)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务稽查,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
1.坚决纠正和防止按人头摊派屠宰税、农业特产税。重点检查了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先后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屠宰税摊派征收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查处了摊派行为。认真落实农村脱贫政策,对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按照农业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减轻了农民负担。
2.严格依法治税,开展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调查,建立了部门岗位责任制、具体行政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错案追究制度、大要案集体审议制度等,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3.成立和完善地税稽查机构,加大稽查力度。全省开展了农业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7585.2万元。
三、坚持适度从紧和有保有压原则,严格预算约束,调整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
1997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面对较为严峻的财政形势,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培训和落实,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壮大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心,加强经费管理,对事业单位进行了收支统管,对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试行了纳入单位预算内统一管理,加强了行政事业经费的考核工作。
(二)坚持有保有压、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在保证了“一基两低”、救灾、扶贫等重点支出和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支持了全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文教事业费类支出89.3亿元、科学事业费类支出6.99亿元,公检法类支出2804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36.18亿元。
(三)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决定精神,加大支出管理力度,在保证党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重点对行政经费中的人员、车辆、会议、电话、出国(境)经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控制。省级和绝大多数地方严格执行省委关于会议经费比上年压缩20%的规定,对会议费进行了预算包干和目标考核;清理了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的配备,明确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邮电通讯费用大幅度上升的势头有所抑制。人员、车辆、出国(境)费用等的增长也都得到了一定的控制。通过这些措施,全年全省共节约财政支出近3亿元。
四、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与改革上狠下功夫,不断研究和探索财政管理的新路子。为了加强各项财政收入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主动积极地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企业、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了抓好财政收入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一些地方把财政收入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实行财政收入与主管部门经费挂钩的办法;一些地方在着力清收旧欠、控制新欠等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全省的税收征管基本实现了“企业申报、重点稽查、全面监控”的新型征管模式,并加强了对异常申报企业、土地出让金等征管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
在支出管理方面,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四川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并建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跟踪反馈制度,加强了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德阳、绵阳等地分别制定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管理办法,强化了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南充市实行财政资金集体决策、一支笔审批的管理改革,有效地防止了资金使用分散现象的发生;广元市财政局切实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执法水平;泸州市大胆改革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对交通、城建等大额投资,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资,滚动发展,财政逐步退出,大大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南充、泸州等地市还逐步推行了政府采购招标制,减少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企业改革的“转、租、并、卖、破”及“资产重组”、“强强联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搞活存量、优化增量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整顿财经秩序
(一)集中精力搞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一是普遍采取集中定案处理方式,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并报经各级领导小组批准再处理;二是抓大检查系统内部的整章建制,确保大检查质量,严格依法监督;三是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选择重点检查单位。对各专业银行及保险、烟草、邮电、石油、电力等行业及纳税大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对证券机构及城市合作银行进行了普遍检查。1997年,全省共清理检查出各种违纪金额9.69亿元,应入库8.35亿元,上缴财政7.84亿元。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划为省级收入后完成不理想的现状,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专项检查,先后对成都、德阳、绵阳等市进行了摸底调查,然后确定80户重点检查单位,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已查补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收入1500万元。另外,还配合财政部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检查工作。
(三)规范财政周转金管理。加强财政日常管理工作,抓好财政周转金呆账核销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了呆账清理核销领导小组,制发了《省级财政周转金呆账清理核销办法》,对1993年以前发放未回收的周转金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了财政周转金管理。
(四)继续深入开展整顿会计秩序工作。结合《会计法》的贯彻实施,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四川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意见》、《四川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标准》和《四川省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标准》,建立健全会计法规制度,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巩固了清查成果,促进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规定,全省共取消各种收费和基金项目572项,减轻企业负担13.9亿元。
六、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1997年,四川省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实施“九五”计划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全省财税干部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大报告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深刻领会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中进行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联系财税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讲团结、讲奉献、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狠抓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全省财税系统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坚持举行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定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级财税部门从改进工作作风入手,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各级党、团组织积极开展了爱党、爱国、爱岗敬业的教育活动,先后组织了“迎香港回归祖国”知识竞赛、“迎香港回归,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演讲;多次动员干部职工向府南河工程、“希望工程”、贫困地区、困难职工捐款捐物,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聂川松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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