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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9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1.01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1171.71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970.28亿元,增长11.5%。整体上看,国民经济呈现适度增长和低通胀的态势,经济运行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结构调整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呈现新的发展格局。全年农业总产值1322.27亿元,比上年增长8.3%。工业生产保持适度稳定增长,产销衔接水平有所提高,经济效益略有好转,全年工业总产值3855.82亿元,增长21.4%,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中,非国有经济发展较快,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重由上年的54.7:45.3调整为50.2∶49.8。投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投资总量依然不足,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13.34亿元,增长5.1%。交通设施不断改善,邮电通信高速发展,全年交通运输业实现增加值164.05亿元,增长11.6%;邮电通信业实现增加值31.33亿元,增长30.2%。消费品市场货丰价稳,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66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2%。市场物价涨幅平稳回落,大多数商品呈现买方市场特征,有效需求相对不足,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
1997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9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1.01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1171.71亿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970.28亿元,增长11.5%。整体上看,国民经济呈现适度增长和低通胀的态势,经济运行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结构调整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呈现新的发展格局。全年农业总产值1322.27亿元,比上年增长8.3%。工业生产保持适度稳定增长,产销衔接水平有所提高,经济效益略有好转,全年工业总产值3855.82亿元,增长21.4%,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中,非国有经济发展较快,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比重由上年的54.7:45.3调整为50.2∶49.8。投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投资总量依然不足,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13.34亿元,增长5.1%。交通设施不断改善,邮电通信高速发展,全年交通运输业实现增加值164.05亿元,增长11.6%;邮电通信业实现增加值31.33亿元,增长30.2%。消费品市场货丰价稳,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66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2%。市场物价涨幅平稳回落,大多数商品呈现买方市场特征,有效需求相对不足,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分别上涨0.3%和2.8%。对外贸易略有增加,全年进出口总额32.83亿美元,增长2.2%,其中出口23.29亿美元,增长5%。利用外资大幅度增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3.57亿美元,增长20.6%。旅游事业取得新的突破,旅游创汇1.4亿美元,增长40%;国内旅游收入68亿元,增长30.8%。
在1997年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财政职能,努力克服制约财政经济发展的种种困难,确保了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增长。1997年,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7.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9%,同口径比上年增长9.56%;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下同)收入11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5%。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共完成254.9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9.92%。全省完成财政支出230.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08%,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56%。全省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当年净结余83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59亿元。全省赤字地市县消化老赤字7200万元。其中张家界等9个地市县全部消化了老赤字。到1997年底,全省还剩32个地市县有赤字,累计金额3.86亿元。
与前三年相比,1997年的预算执行有三个新的特点:一是财政改革效应带来的收入恢复性增长和物价推动因素减弱,财政收入由高增长趋于平稳,年度地方收入增长始终在7%~9%的区间运行,逐步进入与经济增长基本适应的区间;二是前三年全省财政收入平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1997年则出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增长速度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三是财政支出增长略低于收入增长,在支出总量得到控制的同时,农业、教育、科技和政法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证,如科学事业费增长19.7%,科技三项费用增长26.19%,农业开发资金增长26.54%,政法支出增长17.28%,体现了对支出项目的“有保有压”。
一、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职能
(一)解放思想,在全面推进财政“两项改革”上取得了突破。财政“两项改革”的基本内容包括改革收费征管体制和实行综合财政预算,这是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旨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的重大决策。为了推进这一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了财政“两项改革”领导小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抓思想认识提高和组织领导到位。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顾全大局,从维护全局利益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来统一思想认识,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对财政“两项改革”,要一把手亲自抓,要组织班子专门抓,要宣布纪律从严抓。二是抓具体措施到位。实行“一分一统”。“分”即征缴分离,就是将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专项基金和罚没收入全部委托银行代收,执收执罚单位不直接收款;“统”即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其他资金统筹运用,综合平衡,从而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在操作上采取了财政统一票据、单位执收执罚、委托银行收款、资金缴入财政、综合预算分配的办法。三是抓制度建设到位。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收费征管体制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通知》,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综合财政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省本级财政“两项改革”若干问题解答》以及《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银行结算办法》。四是抓宣传发动到位。省财政厅与省委宣传部一道采取多种形式对“两项改革”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据统计,全省有60%的地市及80%的县市,省本级有80个厅局320个基层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始了“两项改革”。不仅更新了理财观念,理顺了管理体制,强化了财政职能,而且还加强了廉政建设。
(二)积极主动,在支持企业各项改革上取得了突破。一是以国有资本运营为重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组建企业集团等试点工作,妥善处理了资产评估确认、剥离非经营性资产、核实资本金、确定投资主体等财政、财务问题;二是积极配合企业股份制改造、破产、兼并及减人增效的改革,对一批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并制定、落实了有关财政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积极落实了对国有企业的增资减债政策,开展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四是努力支持和促进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制度以及社会救济等配套改革,完善了益阳、湘潭两市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办法,合理确定了医疗保险的筹资比例;五是与有关部门共同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研究制定了特困企业“解困”、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政策,与有关部门配合,取消了一批对企业的收费项目,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改革的平稳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勇于开拓,在探索支出改革的新路子上取得了突破。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对标准收入的测算,采用了按全省实际收入水平与有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计算出全省收入的征收率,再测算各地的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同时将乡镇企业产值纳入测算范围,从而使转移支付办法更加规范和科学。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政府采购,并以购置小汽车为突破口,采取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购置,统一付款方式进行试点,节约了投资,保证了质量。三是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试行了装备共建、资源共享的支出改革,制定了《湖南省省级政法部门共建设备管理和使用办法》。四是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困难地区的工资基金采取了专户管理、直接拨付的封闭式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资金占用时间,确保了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五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了《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收支统管暂行规定》,对行政单位实行了“全额管理,以收抵支,综合包干”的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实行了“核定经费自给率,以收定支或定额专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单位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这些措施对堵塞管理漏洞、节约开支、规范管理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抓住机遇,在推进“费改税”试点上取得了突破。“费改税”就是将原来向农民收取的乡统筹、村提留改为“农村公益事业税”统一征收。从1995年开始,湖南省在邵阳武冈市开始进行“费改税”试点。从试点情况看,“费改税”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强化财政职能、促进农村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1997年8月,省政府在武冈市召开“费改税”试点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费改税”的做法,并作出了在全省每个地市要选择一个县(市)进行“费改税”试点的决定。“费改税”改革的扩大试点,标志着全省“费改税”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二、抓住财源建设不放松,进一步突出了财源结构的调整
针对湖南地方主导财源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的现状,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继续推进财源建设的同时,围绕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集中财力支持了一批重点财源项目建设。
(一)农业财源方面,按照调整结构的要求,主要抓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在继续办好江永香柚、湘潭湘莲、汉寿甲鱼项目的基础上,又投入1800万元重点扶持了华容、长沙雨花区、汉寿和湘阴四县区的水产产业化项目。选择大通湖农场、西洞庭农场作为甘蔗糖业产业化试点单位,三年财政共投入2960万元。二是各级均制定了本年度本级农业财源建设规划。省本级共投入800万元,重点支持了省农科院、新生水泥厂、湖南开关厂、长兴工业总厂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集中部分资金选择了5个县进行了科技兴农试点,2个县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四是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功能,大力推进资源开发和产品产业的开发,积极扶持多种经营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财源增长点。
(二)工业财源方面,省本级全年投入资金1.5亿元,采取扶优扶强的财政政策,支持了管理基础好、产品销路畅、发展潜力大的“益鑫泰”等六个大中型企业的技改项目,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至1997年底,10个省级重点财源骨干项目已有湘潭钢铁公司“转炉一连铸”工程、湘乡水泥厂1号窑改造工程、“益鑫泰”服装、湖南维尼纶厂年产5000吨烯醇工程和株洲化工厂“901”工程配套工程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产生了很好的效益。同时,省里以帮助凤凰卷烟厂解困为突破口,调整卷烟生产结构取得明显成效,使卷烟“两税”入库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1997年,全省卷烟“两税”入库58亿元,比1996年增加11.5亿元,增长24.73%。随着卷烟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卷烟行业给全省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
三、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措施
(一)加强税收管理,狠抓重点税源税种管理。一是税收计划的下达,充分考虑了各地经济状况和税源变化情况,改变了基数简单地加增长比例的做法,对各地税收计划的考核,既考核入库数量,更考核征管质量。二是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对重点企业建立了税源档案和税收台账。全省共建立重点税源档案140多户,并对影响全局收入进度的重点税源实行跟踪控管,分级建立税源档案。三是强化了对征管环节的控制,加大了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屠宰税和土地转让收入等的征管力度。四是加强税务稽查和检查,并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商业企业增值税“负申报”、“零申报”和纳税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为压缩欠税,全省积极推行银行税款预储账户,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税收征管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一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湖南省制定了关于城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地积极筹建办税服务厅,改善办税环境;建立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革新传统的申报纳税办法;合理设置机构科学划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使全省城市税收征管工作逐步迈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至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已建成办税服务厅94个,总面积17499平方米;纳入办税服务厅管理的纳税户已逾85200户,计算机当期处理纳税额已超过全年收入的1/3。国税系统共安排资金2000多万元,建成县市一级办税服务厅112个,农村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50个,且各县市局、分局全部建起了局域网。全省征管改革正朝着集中征收、微机管理的目标稳步推进。二是个体户建账建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搞好个体税收的征管,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的实施意见》,至年底,全省已有1.2万个体私营户进行了建账建制。三是加快了税务管理现代化进程。年初,湖南省地税局制定了《税收电子工程“九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广域网建设方案,并先后开发了计会软件、开票软件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管理软件。省国税局提出税务管理现代化进程以三年基本建设为基础,高标准设计,高起点规划,扩大试点,逐步推开。
(三)依法治税工作有新的进展。一是加强了税收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省地税系统推出的税法宣传项目达1200多个,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宣传文章5600余篇,编印宣传资料140多万份。二是税收执法检查卓有成效。各级税务部门采取执法检查与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整改建制相结合、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内查与外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发现违反税收政策文件68份,已纠正39份。三是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普遍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公开处理了一批偷逃税典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四、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的理财水平
(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1997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控规模、调结构、保重点、增效益”的要求,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对农业、科技、教育和扶贫等支出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上给予了重点考虑;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加强了“人、车、会、电话”等经费支出的管理,相应制定了控制支出的政策措施;三是推行省对地市、地市对县的行政费定额考核办法,突出抓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壮大乡镇财政实力。全省围绕理顺县乡财政关系,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狠抓乡镇财政收入,加快乡镇国库和街道财政建设,并在乡镇财政消灭赤字上做了大量工作。
(三)切实加强粮食财务管理。一是全面落实“三包一放”(购、销、调包干,财务体制下放)政策,加大了消化粮食财务挂账力度,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与财政部签订的每年消化粮食财务挂账5亿元的目标任务。二是按中央有关精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各级按要求建立了粮食风险基金,到年底,全省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已达1.8亿元。同时,准确测算并下拨了粮食超储费用、利息补贴。
(四)加强了对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立项论证和预结(决)算审查,出台了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等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成立了“湖南省财政厅基建工程预结算审查办公室”,全年共自审财政拨款工程项目5个,送审金额7757万元,审减金额2081万元,审减率27%;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查省直项目22个,送审金额6737万元,审减率19%,大大节约了财政投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控制集团单位消费支出。全年全省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支出12.78亿元,比上年减少2.6亿元,下降16.88%。特别是全省压缩新购非生产性小汽车3607辆,比上年减少3387辆,压缩支出5亿多元,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压缩新增小汽车50%的要求。同时严肃查处了违控行为,全年共清理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购买的移动电话7万多部,已折价处理6.8万部,收回资金8200多万元;清理超标小汽车71辆,其中封存19辆,没收12辆,拍卖33辆。全年共征收控购调节基金9352万元。
(六)加大引资力度,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及赠款。1997年,争取了世行贷款2亿美元用于湘潭至耒阳高速公路项目和800万美元用于贫困地区教育发展4项目;争取了日本协力基金贷款2亿美元用于湘江流域环境治理项目;德国无偿援助1200万马克用于洞庭湖生态造林项目;日本无偿援助11.27亿日元用于洞庭湖农业水利开发项目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无偿援助项目等。
(七)加大了扶贫工作力度。除对扶贫资金的拨付实施封闭式管理外,推行了报账制管理办法,把资金和项目捆在一起进行管理,使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大大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了扶贫资金使用的跟踪反馈,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改进了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办法。1997年,湖南扶贫重点从县向村纵深发展。各级财政投入特困村资金达3亿多元,是历史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最多的一年。年内有浏阳等6县市摘掉了贫困帽子,全省有90万贫因人口基本解决温饱问题,贫困人口由上年的352万人减少到262万人。
(八)加强对财政信托投资的管理。通过清理整顿,全系统通过了人民银行的重新登记,14个地市州信托投资公司有9个改为省信托投资公司所属办事处,4个证券营业部更名挂靠省公司。对部门和个人全面实行目标考核,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清理公司财务,加强贷款催收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证券业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全年信托投资公司系统年末资产总额达68.73亿元,比上年增长8.56%;年末负债总额58.49亿元,比上年增长9.07%;所有者权益年末达到10.2亿元,比上年增长6.25%;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比上年增长3.5%;实现利润6715.6亿元,比上年下降16.58%。
五、逐步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专司作用
按照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新体系的要求,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努力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抓住重点,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为适应全省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制,省政府明文规定,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在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时,需提交县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授权批准的文件。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方面积极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企业改革工作,参加现代企业试点审批;另一方面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和指导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同时积极主动推进湖南省股份公司上市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国有资产重组,参与全省招商引资工作。
(二)部门配合,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1997年,开展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至年底已完成户数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和资金核实。据统计,全省符合清产核资条件的非金融类企业户数为10978户,其中省级303户。
(三)齐抓共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日趋规范。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资产产权意识淡薄、资产处置不规范的现状,会同有关部门发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和要求,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年全省共审批处置资产18000多台(件),审批额达1.45亿元,专户储存4475万元。同时加大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检查力度,全省共对430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9710万元,收缴805万元。
(四)规范有序,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两种产权登记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年共办理企业产权年检登记9952户,共登记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600亿元;共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17411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512亿元。
(五)加强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稳健发展。资产评估执业队伍逐步成熟,一大批注册评估师通过考试后走上工作岗位,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重要作用。至年底,全省具备评估资格的机构达174家,直接从事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已超过2400人。
六、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了理财秩序的好转
(一)加大检查力度。1997年,湖南省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改革方法,依法查处了财经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全年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了22.44万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9.22亿元,应缴财政7.75亿元,已缴财政7.05亿元,入库率为90.97%。
(二)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为了促进财税秩序的好转,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的同时,围绕财经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继续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整顿工作。据统计,全省共清理单位账户54800个,清理后撤消预算外资金账户26406个,清理预算外违纪资金8.60亿元,至年底已缴入国库4337万元,缴入财政专户3992万元,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二是有重点地组织对预算收入混库和县乡财政收支的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对部分粮食企业财务状况和基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了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工作的政策大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执业检查和注册会计师年度检查工作,提出了整章建制的措施。认真贯彻《湖南省会计条例》,继续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加强对会计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促进了会计工作秩序的好转。
七、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抓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一是为建设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各级财政部门自觉地加强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在省财政厅机关,重点组织了处以上干部的学习,全年举办处级党员干部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班3期,并组织考察了长沙、株洲和益阳三地的部分股份制企业,使大家理论联系实际,加深了对十五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精神的理解,使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财政法规、纪检监察条例等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理财、廉政勤政的意识。三是围绕财源建设、财政管理和机关建设实际,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全年厅机关共发展党员9人,重点培养了入党积极分子20人。四是厅机关选送了18名优秀的青年干部到基层挂职、定点扶贫、劳动锻炼和到各类党校学习,加快了机关干部成长步伐。五是认真抓好干部培训工作,制定了《湖南省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全省完成财政部调训68人次,全省财政干部受训总数6038人次。六是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向为捍卫财政收入而英勇献身的唐建军学习的活动,组织唐建军同志英雄事迹巡回报告团到全省各地报告18场,反响强烈,增强了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1997年,各级财政部门针对当前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完成了《湖南财政收入构成与经济结构调整》、《费改税是规范农村分配秩序的重要选择》、《关于乡镇财政现状的调查与思考》和《关于我省粮食及粮食财务问题的调查报告》等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课题,有的已引起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欧阳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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