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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0亿元,比上年增长8.7%;第二产业增加值1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1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农业生产克服了严重旱灾,全年粮食总产达到3894.7万吨,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企业改革步伐加快,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63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完成投资11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3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在经济适度发展的同时,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社会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6.9和6.5个百分点。
1997年,全省财政运行情况基本正常,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5.73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29.3亿元。财政支出完成284.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
(一)切实加大农业支出,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7年,河南省各级财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
199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0亿元,比上年增长8.7%;第二产业增加值1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1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农业生产克服了严重旱灾,全年粮食总产达到3894.7万吨,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企业改革步伐加快,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63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完成投资11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3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在经济适度发展的同时,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社会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6.9和6.5个百分点。
1997年,全省财政运行情况基本正常,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5.73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29.3亿元。财政支出完成284.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
(一)切实加大农业支出,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7年,河南省各级财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全省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的各项资金总计达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各级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农业法》要求,努力落实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全年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16.67亿元,比上年增长8.7%;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全省征收水利基金1.8亿元,缓解了当前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状况;克服新税制后农业发展基金筹集渠道不畅的困难,积极开展工作,筹集农业发展基金4.1亿元。二是想方设法加快财政支农支出进度。通过尽早落实年度预算、尽早安排项目资金、搞好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实行农财机构直拨资金等有效办法,强化预算执行反馈分析和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支出进度责任目标和奖惩机制,有效地加快各地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突出支农资金使用重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投入资金6亿多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126万元,支持27个县(市)开展粮食自给工程,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投入资金1.1亿元,支持16个农业产业化项目,辐射带动了一大批农户脱贫致富;投资175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开发和推广,包括在10个县进行科技推广成果示范试点和实施科普及实用技术传播工程等,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欢迎;投资610万元,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化、系列化工作;投入3.7亿元,支持101个县以改造中低产田和增加粮棉油肉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5000万元,支持74个县(市)发展平原井灌项目;投入2122万元组织323个抗旱服务组织,为大旱之年夺取丰收打下基础;同时,省财政还投入大量资金,支持节水灌溉试点、秸杆还田等项目,改善了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不断强化支农资金的管理监督。通过对90多家农口企事业单位财务决算进行认真审查,剔除不合理支出50多万元;重点检查防汛岁修经费,有效地保证了经费的合理使用。同时,针对支农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修订了15个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方法。通过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了财政支农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二)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为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各级财政认真执行对粮食企业收购的定购粮、保护价粮超过合理正常周转库存部分发生的利息、费用,由中央和省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贴的有关政策,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提前拨付超储粮食补贴6.93亿元,受到了朱镕基副总理的肯定和表扬。在认真做好按保护价收购粮食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了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工作。省财政多方协调资金,加强目标责任制,督促各地加快消化粮食企业政策财务挂账步伐,当年全省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6.4亿元,截至1997年底,全省累计消化政策性挂账19.1亿元,占挂账总额的70%。全省已有鹤壁、安阳、济源等54个市地、县全部完成了消化挂账任务。
(三)积极参与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发展。1997年以来,以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为重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运用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全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抓大放小”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企业改革不断加快,出现了一批新的以资产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企业集团。洛阳一拖集团、安钢集团、莲花味精集团等国有大企业,通过改革,不断巩固扩大竞争优势,展示出更好的发展前景。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狠抓了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扭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扭亏增盈目标责任体系,一些重点亏损大户,如中原油田、嵩岳集团等企业扭亏为盈或大幅度减亏。与此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外部财务监督与企业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企业财会信息系统”进一步得到改进和完善,扩大了信息收集范围,开发出新的信息资料分析软件,这项工作受到财政部的肯定和表扬。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1997年河南省在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向世行报账提款7792万美元,签约27个世行项目,协议贷款额15.6亿美元,同时为1.1亿美元的贷款项目提供了政府担保;为进一步加强世界银行贷款的还贷工作,提高债务信誉,针对部分市地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了对农业开发项目的转贷协议,促进了各有关市地加强资金管理,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保证了及时还贷。各级财政切实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促进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规定,对1717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财政登记和联合年检,参检企业户数与实有企业户数基本一致,比年检前接受财政管理的企业户数增加了2倍。通过联合年检,加强了财政与企业的联系,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更好地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组织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对账,对844户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了审核,累计核实企业欠缴国家各种税款7785万元,避免了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
(五)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组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测算工作,摸清了情况,为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公费医疗管理方面,及时将工作重心由卫生、公费医疗管理调整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上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审定新乡、许昌、漯河三个列入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的改革方案。截至1997年底,全省已有30多个县(市)按照九江镇江模式实行了新的医疗保险办法;有560个乡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1804万人,有效地遏制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建设方面,深入基层,详细了解情况,代省政府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目标及具体时间表,并借鉴外省经验,积极指导市地财政部门妥善处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推动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设。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央有关法规,结合河南实际,建立了社会保障预算及社会保障单位财务管理规程,社会保障财务管理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
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转移支付办法,继续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1997年在继续对财政困难县(市)实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同时,对综合经济实力位于全省90位以后的重点黄河滩区、老苏区和深山区县,实行特殊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增加了对这些县的财力补助,使其达到全省县均转移支付水平。对县级转移支付的额度2.56亿元,比1996年增加5500万元。自1994年开始对转移支付制度的探索以来,河南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总量已累计达到20多亿元,对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顺利运行,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1997年初,针对少数地方脱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源基础制定过高税收指标、承包所得税以及平均摊派农业特产税等问题,省财政厅数次组织调查组,分赴豫南、豫北、豫西的市地、县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全省市地财政局长座谈会,认真研究规范财政收入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会后,省政府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管理工作的报告》,明确要求各地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第一,要充分认识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意义,对违犯税法利用不正当手段虚增财政收入的做法,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税收任务的确定,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源基础,不得脱离实际盲目追加税收指标。要积极培植财源,严禁收“过头税”。要切实加强国库管理,防止用混级混库手段截留国家和省级收入。第二,要规范企业分配行为,严格依法计征所得税。不得以任何名义让亏损企业上缴所得税,或让企业超税率上缴所得税。严禁对工商企业实行包税,要支持一部分重点企业认真执行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增强财政收入的后劲。第三,完善征管办法,加强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的征收管理。要以税源调查为基础,严格据实征收,加强稽查,禁止平均摊派和预征。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加强对大宗农业特产税的征管。屠宰税要严格按照《屠宰税征收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向经营牲畜屠宰业务的单位、个人收取,不得按牲畜存栏数、出栏数、上级下达的计划数征收。严禁扩大范围向牲畜养殖户及其他农户平均摊派。对严重违反税法的做法,要认真查处。第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要认真执行83项行政性收费和13项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应纳入预算的要全额纳入,不能滞留在体外循环;不应纳入预算的,坚决剔除,防止虚增财政收入。第五,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财税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制定计划,完善目标考核,加大清欠力度,积极清缴欠税,千方百计把欠税压到最低限度。加强个体、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遏制各种偷逃税行为。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监管,防止出让金在财政体外循环,减少收入流失。第六。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通过及时采取有关政策措施,制止了各地组织财政收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全省各地依法理财,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健康增长,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运行的质量。
四、加强税收征管,实现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1997年,全省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转移”和“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按照巩固成果、规范管理、提高素质的总体要求,依法组织收入,深化征管改革,加强“三基”建设,推进依法治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强化征收管理,超额完成征收任务。各级税务部门按照“依法征收,均衡入库,稳定增长”的原则,克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税源减少等困难,加强征管,保证了年初任务的圆满完成。1997年,省国税部门完成工商税收174.5亿元,为年计划的105.6%,比上年增长13.4%。其中,“两税”完成165.3亿元,为年计划的101%,比上年增长11.2%。省地税部门组织各项地方税收95.6亿元,为年计划的111.4%。其中,地方工商税收76.3亿元,为年计划的107.5%,比上年增长22.7%;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19.3亿元,为年计划的179.5%,比上年增长43%。其主要做法:一是实行计划管理,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省国税、地税部门对各地层层分解收入任务,严格坚持收入进度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切实加强了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分析、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均衡入库。二是大力清缴欠税,增加税收收入。省国税局组织调查组,深入重点企业和行业,掌握企业经营发展和税源变化情况,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清欠计划,同时严格滞纳金、以票控税等有效做法,有力地遏制了欠税现象的发生。1997年。国税部门清理欠税近10亿元,加收滞纳金和罚款近7000万元。三是抓重点税源管理。省地税部门不断完善了省、市(地)、县三级税源监控网络,分别对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的经营、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把握了收入大局;省国税部门对全省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198户企业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加强了税款入库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四是加大税收检查力度,堵塞了税收漏洞。省国税系统组织检查纳税人6.7万户次,查出有问题的4.5万户,滞补罚税款1.2亿元,收缴入库7462万元;开展税收大检查,检查户数63724户,查补金额2.1亿元,罚款3300万元,已收缴入库1.9亿元。省地税系统查办各类税务违法案件1.5万起,查补税款3.54亿元。罚款4359万元;开展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补个人所得税5977万元。
(二)不断深化征管改革,理顺征管运行机制。一是加强了征管组织体系建设。地税系统在全省部分县(市)合并直属局、城关分局,组建征收管理分局103个,建立农村、城市稽查机构204个,稽查人员已占总人数的25.8%;国税系统加强中心税务所的建设,目前全省已有592个中心税务所投入使用,有60%的中心税务所达到了省国税局提出的“五个一”标准,大力充实调整税务稽查人员,目前国税系统稽查人员在基层税务人员中的比重达到43%。二是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普遍建立,地税部门实行上门申报纳税的户数已达到总户数的91.12%,按期纳税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已分别达到95.9%和96.3%。申报的真实性有了明显提高。三是优质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优质服务“八条要求”,实行税务承诺制、税务公告制度、协调信息传递,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了良好的税务部门形象。四是不断规范稽查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省国税系统明确不同环节的工作由不同系列完成,形成了各个工作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省地税部门通过不断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稽查工作“选、查、审、结”四机制。五是计算机开发应用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省地税系统拥有计算机2293台,局域联网分局达到116个;国税系统通过计算机管理的税源占总税源的90%以上,通过计算机征收的税款占入库税款的98%以上。六是积极推行新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省国税系统将整个税收征管业务划分为管理服务、申报征收、税务稽查、复议应诉、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五个部分,对每个部分各个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为征管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不断的努力,目前全省城市基本建立了“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开发利用计算机为依托,规范管理、优化服务、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农村初步形成了“以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专业管理,社会协税护税相结合”的征管新格局。
(三)实施“两个转移”,“三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继续围绕打基础,促发展,抓巩固的总体工作目标,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使以“两个转移”(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为核心的“三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带来了税务工作的深刻变化。一是改善了基层面貌,实现三优标准的税务所不断增多,使基层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二是夯实了征管基础。基层各项征管制度、办税规程、管理办法及征管文书、档案资料等基础要素,不断建立和健全,逐步统一和规范,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三是提高了队伍素质。省地税系统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已达71.46%,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技能有了较大提高。
(四)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宣传,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省国税系统在全省认真开展了税法宣传月活动,向企业、社会广泛宣传了税法知识,取得了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省地税系统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宣传日、税收宣传月、“三五”普法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地税工作的开展。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省地税系统推行了部门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执法错案追究制,实施国家赔偿制度和听证制度,加强执法行为事前监督和事后检查,制定了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有效防止和减少了擅自制定税收政策,乱开减免税口子,收过头税等行为。国税系统在机关认真开展普法教育,组织税务干部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两个实施办法,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实行执法证考试,举办执法模拟听证会,进一步规范了基层人员的执法行为。三是开展执法检查,维护税法严肃性。地税系统在全系统清理文件8218份,发现与税法相抵触的文件28份,检查具体行政行为32271起,查出问题38起,均予以清理和纠正。四是抓点带面,推进依法治税。省地税部门在濮阳县、偃师市等地进行了依法治税试点,为在全系统推开依法治税奠定了基础。
(五)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堵塞跑冒滴漏。为了加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省国税部门制定了专门考核办法,改进“三表两账”的选案管理方法,有效地堵塞了增值税的管理漏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一般纳税人进行年度审查及分类管理,全省共有5.9万户企业参加年审,年审率达96.97%。经过年审,核销了3673户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省国税部门制定了工作规程,健全了出口退税手续,实行电算化管理,大大加快了退税进度,1997年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4.8亿元。积极推进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省地税部门在2.3万户企业开展试点。加强涉外税收管理,省地税部门在全省15个市地单独设立了涉外税收机构,实行“政策、征收、管理、稽查”四统一集中管理,确立了涉外税收管理的基本格局。省国税部门认真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清算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涉外税收在连续三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1997年比上年又增长25%。为了加强个体税收的管理,省国税部门制定了个体户建账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建账建制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起简易账13万户,复式账19.4万户,占应建账户数的49%。在票证管理方面,省地税部门完成了发票换版,制定了发票专用章管理规定,发票微机管理进入试运行,推行了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加强了行业专用发票管理,堵塞了税收流失。
五、县级财源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县级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财源建设思路,按照全省“九五”财源建设规划,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一部分县创建财政强县,同时扶持部分有一定基础的财政困难县尽快扭转财政困难局面。1997年初,与12个粮棉大县、11个财政困难县签订了扭困目标责任书,加大扶持力度,改进了扶持资金管理。到1997年底,烟叶县财源结构调整一期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纳入工程的郏县、叶县、舞阳等7个重点烟叶县财源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扭转了财政收入徘徊不前的局面,三年收入增长高于同期全省县级平均水平,财政困难有所缓解。乡镇财源建设逐步纳入全省财源建设规划,从1997年开始,省里选择山区、平原、农业、工业等7种类型、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较好发展前景的30个乡镇,作为财源建设联系点,通过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及时总结这些重点乡镇财源建设的特点和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了全省乡镇财源建设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对教育、科技、文教等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予以支持,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完成了资金配套,保证了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并会同有关部门派出专家组深入项目市地,及时帮助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保证了全省义务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二是组织实施地方性的“普九扶持工程”。为了帮助本省一些财政比较困难但又没有进入国家义务教育工程的县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从1997年起,财政部门投入首期工程启动资金2690万元,支持实施了“普九扶持工程”。三是组织实施“科普及实用技术传播工程”,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大力鼓励省级科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科普工作,1997年组织253名科研专家参与实施了156个科普项目,项目涉及农林牧渔等行业,覆盖面达全省89个县、277个乡镇,收到良好成效,得到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者的热烈欢迎。
在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以会议费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了一般性支出的管理。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决定及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会议费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实行会议接待单位动态定点管理。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位置适中、接待条件较好、价格合理、服务良好的宾馆、招待所作为省级会议定点单位,并引入竞争机制,每年组织对定点单位逐一评议,实行动态定点管理,一年一定,挂牌服务。第二,改革会议餐饮方式,实行会议份饭和自助餐,会议标准严格控制在人天40元以内,并按伙食标准的10%交纳伙食费。第三,严格会议结算制度。要求会议定点接待单位按照会议支出情况,据实出具会议分项目的开支发票,作为会议承办单位列报会议费支出的原始凭证,会议举办单位不得要求接待单位将与会议无关的开支列入会议费开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会议费转嫁给下属单位。新的会议管理方法出台以后,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扬,收到了明显成效。到1997年底,省级行政会议费支出比1996年减少343万元,下降了17%。在加强会议费管理的同时,又采取措施对公费安装的家庭电话、移动电话、传呼机,以及楼堂馆所的建设进行了严格控制,有效地制止了一般性开支的过快增长,加强了廉政建设。
七、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拓展理财空间间
(一)开展大规模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宣传活动。经河南省人大批准,1997年开始实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为了贯彻《条例》,推进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省财政厅与河南电视台、河南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了全省预算外资金管理知识宣传竞赛活动。经过激烈竞争,在全省财政系统选拔出8支代表队,参加了面向全省的电视直播决赛。通过竞赛,不仅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而且使全省从事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同志全面学习了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对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组织基础。
(二)认真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1997年,各级财政部门在河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治理“三乱”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严格收费和基金的立项审批,把好源头审批关。明确规定,凡没有法规依据的收费一律不予审批,凡是涉农收费“九五”期间一律不予立项。对有政策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也要从严掌握,限定年收费总额,明确收费用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二是认真清理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精神,对1993年以来所发涉及农村工作和农民负担的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消和修改了部分与中央政策不相符的文件。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清理了全省建设项目收费,重新规范标准21项,取消不合理收费11项,取消违反报批程序设立项目28项,切实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负担。1997年,通过《河南日报》向社会公布118项不合理收费项目,累计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2.5亿元。
(三)继续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进行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全省共抽调检查人员4565人,组成重点检查组1137个,对850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64%。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9.3亿元,其中省级2.1亿元,市地27.2亿元。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认真纠正处理,严肃了财经纪律。
(四)探索实行综合财政收支计划。为了适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强化预算约束,合理分配、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1997年省财政厅开始了综合财政计划的研究工作。经过几上几下的深入调研,年底前基本完成了省级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的方案设计。经报请河南省政府批准,决定从1998年起,在省直部门实行综合财政收支计划改革,省直各部门和单位要编制包括预算内拨款和预算外收入在内的统一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在此基础上,编制省级综合财政计划,将预算内外各种资金按零基预算的方法进行统筹安排。
八、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加大资产评估管理力度。对全省162家评估机构1996年度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取消了5家机构的评估执业资格,对10家机构进行了停业整顿,较好地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中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乱收费等问题。二是在全省首次全面开展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强化企业国有资产意识。1997年对全省1.1万户企业进行了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及时发放了产权登记证。三是加强并改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评,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授权省冶金厅、国防工办、交通厅、外经贸厅等部门为所属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明确了监管责任。
(二)继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1997年成立了“国有企业现状与发展”课题组,完成了综合报告及8个专题报告。各级清产核资工作机构也抽调专人全面整理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料,建立档案,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档案资料创造了条件。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增加到8000户,扩大了清产核资的范围。在对各项基础性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后,向省政府上报了全省国有资产“一张表、两本账”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报告,按照税利、资产、负债等指标对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排序,受到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三)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配套服务,促进了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探索。在推进“抓大放小”改革方面,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各项重大问题讨论和决策,及时提供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股权设置等配套服务,推动了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规范了国有股权管理,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把好“八道关”:即企业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审批关;资产清查关;产权界定关;资产损失确认关;资产评估立项审批和评估结果确认关;产权登记关;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收缴、使用关;改制、改组后的国有产权或股权管理关。在促进和规范产权转让方面,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拟定了《河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加强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和严格执业检查,对验收合格的24家产权交易中介机构重新颁布了执业资格证书;筹备成立了“河南权证交易所”和“权证交易专家审核委员会”,为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解决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问题奠定了基础。
九、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1997年,省财政厅机关结合悼念邓小平同志、庆祝香港回归和迎接党的十五大召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江总书记在邓小平同志追悼会上的悼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悼念活动。在缅怀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中,使财政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共产主义高尚情操的教育,更加坚定了走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念。通过举行“庆七一,迎回归”联欢会,开展以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主旋律的“双迎”活动以及组织升国旗、新党员宣誓,文明单位和目标管理优胜单位揭牌等仪式,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全省财政系统大型文艺调演,宣传财政干部职工克己奉公、为民理财的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爱岗敬业的奉献意识。结合学习十五大报告等重要文献,厅机关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加深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十五大精神实质的理解,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财政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干部培养与交流,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1997年,河南省财政厅党组认真坚持“中心组”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了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在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讲政治、讲学习、比奉献精神,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考试,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在强调日常学习的同时,选送30多名处级干部参加了省委党校和省直党校的干部理论进修班,提高了干部的理论修养和专业知识层次。适应机构改革和干部培养的需要,在一般干部中进行了轮岗交流,有20多名干部通过双向选择交流到新的岗位,干部轮岗面达到30%以上,为年轻干部的尽快成长创造了条件。经过几年努力,厅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处级干部平均年龄为4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8.6%,其中本科生占31%,研究生占38.5%,形成了一支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队伍。
(三)坚持教育与制度约束并重,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不断强化廉政建设治本措施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政行为。继续设立廉政监督岗,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检查,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加强了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定期播放廉政教育录相片,帮助大家从思想上进一步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自觉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带头落实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了部分会议,节约了会议费开支。1997年,省财政厅主动取消出国团队4个,节约资金200多万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全面清理了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公款配置的移动通讯工具,共清理移动电话64部,传呼机133部,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受到省监察厅和省廉洁自律检查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河南省财政厅供稿,李文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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