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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江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5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670亿元,增长12.8%;第三产业增加值570亿元,增长14%。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农业总产值785.5亿元,增长7%。工业生产在克服困难中稳步发展,全省工业总产值1076亿元,增长13.1%。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增长,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5.4亿元,增长14.6%。市场繁荣活跃,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60亿元,增长13%。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在适度疏导价格矛盾的同时,1997年社会商品零售价格略低于上年。
1997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遵照省委、省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狠抓收入征管,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32.7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8.44亿元,增长14.7%。全省财政支出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发放工资的基础上,较好地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1997年全省财政支出150.16亿元,增长13.9%。按现行财政体制全省统算,做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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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江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5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670亿元,增长12.8%;第三产业增加值570亿元,增长14%。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农业总产值785.5亿元,增长7%。工业生产在克服困难中稳步发展,全省工业总产值1076亿元,增长13.1%。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增长,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5.4亿元,增长14.6%。市场繁荣活跃,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60亿元,增长13%。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在适度疏导价格矛盾的同时,1997年社会商品零售价格略低于上年。
1997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遵照省委、省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狠抓收入征管,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132.7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8.44亿元,增长14.7%。全省财政支出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发放工资的基础上,较好地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1997年全省财政支出150.16亿元,增长13.9%。按现行财政体制全省统算,做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1997年,江西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整体部署,把财源建设作为财税工作的重点和基础来抓。一是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围绕“两个根本性转变”,解放思想,跳出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源建设的思想框架,在财源建设上树立生产观点、市场观点、效益观点和可持续发展观点。年初,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九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财源建设的报告,各地先后提出了以财源建设为中心内容的财政发展战略。二是充分利用京九铁路贯通和沿长江开放开发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取向,狠抓县乡(镇)财源建设。省财政厅领导先后多次赴基层开展财源建设调查,深入项目点,分析情况,研究思路和对策。1997年仅省本级专项用于财源建设资金就达2.5亿元。三是组织交流财源建设先进经验。省财政厅抽派人员,组成多个工作组,深入各地,总结交流财源建设的实践经验,找准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源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1997年又新增6个财政收入亿元县,全省亿元县市增至32个。
二、强化税收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紧紧围绕收入预算任务,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针对年初收入增幅下降的局面,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先后两次联合下文,督促地方抓紧组织收入;省财政厅先后派出12个工作组、省地税局派出17个工作组,深入到全省各地,督促加强征管。
(二)立足征管,挖潜增收,狠抓地方税管理。一是加强个人所得税、个体私营经济税收、金融保险营业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共查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未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2358.2万元,全年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6亿元,增长51.6%。开展万户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调查活动,基本掌握了个体户税收征管现状。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漏征漏管户2.2万户,清理偷漏税款1478.26万元,处理偷漏税案件794件,查处违章发票1.2万份。到1997年底,全省建账户达2881户,占应建账户数5.1%。全年共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税收9.8亿元,比上年增长37.6%,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增长点。适应金融保险营业税政策的调整,着重组织开展了金融保险营业税的专题调查和专项清理检查,共查补税款4923万元。同时严格界定有关营业税免税政策,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营业税,下达了第一批免税项目。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中的税务管理问题和房改中的有关营业税政策。1997年共征收营业税21.86亿元,占地方工商税收46%,巩固了营业税主体税种的地位。针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中的薄弱环节,9月组织了一次全省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清理检查,共查补税款8909万元。1997年全省共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3.6亿元,增长46.9%。二是严格执法,扩大宣传,税收环境得到较大改善。1997年4月“税收宣传月”,各级地税机关掀起宣传税法的高潮,全省共举办328期税收知识讲座,听众达6万多人次;6000名税务干部走上街头,接受群众咨询近9万人次,使税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税收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健全网络,规范运作,稽查监控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稽查工作程序,在稽查机构内部普遍建立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相分离的内部工作机制,实行“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执行”,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相互协调促进的运行机制,保证了税务稽查工作高效、务实、优质运行。各级税务稽查机关不断拓宽稽查工作面,将日常稽查与专案稽查、专项稽查紧密结合,强化稽查手段,严厉打击偷、抗、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维护了税法尊严,发挥了促进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的监控职能作用。
(四)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收支和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上缴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及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财政厅与省审计厅、监察厅和土地管理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加强农业税收和契税征管。一是加大耕地占用税清理力度,积极追缴尾欠,增加入库收入。二是加大农业税征收力度,对新增耕地面积据实征收。三是加强对农业特产税源头控制,加大纳税宣传力度,加强征管网络建设。经过努力,1997年全省农业税收达12.11亿元,其中,农业税完成6.8亿元,农业特产税和契税完成4.82亿元,耕地占用税完成0.4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9%、4.7%、21.1%和12.1%。
三、坚持量入为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1997年,各地本着适度从紧,控制总量,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农、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增长。一是依法增加农业投入,确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在年初安排预算时,严格按照《农业法》要求,依法安排好省本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确保年初预算安排达到法定增长。执行中重点抓支农支出进度,先后采取了季报改月报制、按月通报和考评制、派出调查督促组、召开支出进度分析会、分组包片等措施,推进和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1997年全省支农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3.45亿元,比上年增长8%。二是重点保证教育、科技等事业支出的投入。1997年文教事业费29.73亿元,比上年增长8.8%。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南昌大学实施“211”工程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安排专项资金3325万元。全省1997年科学事业费(含科技三项费)支出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1.7%。科技投入的增加,使全省科技事业取得长足进步,1997年仅省级科研成果就达68项。
在支出管理上,严格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级财政部门实行严格的经费审批制度,坚持低标准,严要求,不搞攀比,财权集中不分散,不随意开口子,始终把艰苦奋斗作为兴财之本,坚持在管理上多做文章,精打细算过日子。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下达后,各地认真进行学习、贯彻,大力压缩会议、公费出国等费用支出,从严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进一步加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开展控购纪律大检查,对违纪购买小汽车和其他专控商品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继续抓好省本级行政经费定额考核工作,及时汇总地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通报执行情况,同时要求各地市从1997年起全面推行地(市)对县(市、区)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下管一级”的管理办法。经财政部统一考核,江西省省本级1996年度行政费定额管理工作获二等奖。
四、深化财税改革,完善管理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保护发展经济、培养财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严格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按体制划分收入,列入各自的收入范围,防止互相挤占收入。二是认真做好转移支付工作。参照财政部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结合江西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江西省1997年转移支付补助分配方案的测算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税制和征管改革。一是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使征纳双方和社会有关部门都纳入税收法律的范围之内,征税、缴税和协税、护税,履行各自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各基层征收机关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办事,统一执行各种证表文书,使税务机关从纳税人税务登记到税款缴库与各个环节都有规范的证表文书资料。二是以点带面,层层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思路,推进征管改革。积极推行“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一年来,全省60%的城区实现了集中征收,初步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税收监控体系的框架,在对纳税户进行微机征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贯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单位收入管理。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及时制定下发了文化、文物、中小学、计划生育、科学等行业财务制度,做好《规则》与现行有关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四)按照“抓大放小”的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加快企业改革步伐中着力研究推进企业改革的措施。一是抓股票上市公司改组,1997年全省股票上市公司已发展到11户,对这些公司实行所得税先依法征收,后由财政列支返还18个百分点的政策。二是鼓励企业走集约化经营路子,研究制定了组建企业集团出现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后的调整措施。三是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江西省实施<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等,并参与核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和考核工作。
(五)积极参与流通领域的各项改革,建立和完善与宏观调控手段相适应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一是积极参与粮食购销改革,提出江西省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贯彻实施意见,测算了实行粮食保护价对财政和粮食企业的影响,并认真做好了与之有关的财政、财务处理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军粮供应和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军粮差价补贴基数上划及改革后省级财政负担军供补贴的测算、拨付工作,确保军粮供应体制的平稳过渡。三是为适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要求,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为明确财务管理体制,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监管的通知》。四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对供销社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多次与省地税局联系、协调,下发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通知》,并开展了对省级企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审批工作。
(六)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参与力度。一是积极参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和完善工作。对方案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妥善安排破产倒闭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转制后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变等,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合理意见。在综合考虑养老基金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基础上,对养老基金保值率、养老金正常调整等问题进行严格把关。二是总结完善九江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扩大试点工作。根据扩大试点意见的规定,对九江市医改方案中有关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基金征缴由双基数改为单基数、基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医保经办机构经费改由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加强医保基金的支付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加以指导,逐步完善。对新余、宜春、鹰潭三个扩大试点城市报批方案中涉及基金筹资比例、支付办法及基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等问题进行严格把关。对未实行医改试点的地市,继续实行以医院管理为主,适当与享受单位、个人利益挂钩的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办法。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农村养老保险改革的做法。在认真总结南昌市、新余市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主动稳妥措施,推进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地做好调查测算;同时,配合民政部门,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对全省预算外资金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民政及其他系统的重点抽查,查出隐瞒漏报的预算外资金1494万元,擅自收取基金(收费)金额1311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金额1.55亿元,违规支出金额3159万元。
2.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于1997年5月由省政府批转全省执行。
3.清理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账户。省财政厅集中精力对省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账户逐个进行审查,共核批524个账户,核销200个账户,核发168本“预算外资金开户证”。
4.严格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做好预算外资金总会计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厅内有关财务处职责分工的规定》,对省直单位实行“统分结合、综合与专业相协调”的管理制度。省财政厅各业务处既分工又配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互相通气协调,有利于预算内、外资金的结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5.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省财政厅及时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文件选编》,发至财政系统和全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并编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简报》,及时进行宣传、解释,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
1.加强领导,实行“两会”联合。为了加强对社会审计的统一领导,根据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两会”联合的精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发出《关于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西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有关问题的通知》。
2.规范行业管理,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一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要求,统一部署了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清理整顿自查工作。二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审核,汇编了江西省199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并获全国会计报表评比三等奖,名列全国第四名。三是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的任免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任免权限的通知》,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任免的条件、权限、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四是组织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非执业会员等基本情况和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
3.严格审批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和会员管理。为了进一步搞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补充规定》。为加强管理,对1652名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及自1993年以来的非执业会员资料进行了整理,输入微机,建立了管理数据库。
(三)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1.不断加强会计法规建设,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结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省财政厅与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局就《江西省会计管理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2.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税法规作好基础工作。1997年,顺利完成全省地方税税源调查。这次税源调查是以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四个税种为内容,选择全省11个地市近2000户纳税人为调查对象。同时,还深入基层详细了解资源税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3.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稳步推进普法进程。按照《江西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结合1997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制定下发了《1997年江西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和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为了保证财政法规的正确实施,增强广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严格执法的观念,组织开展了全省《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重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一是遵照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草拟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大检查工作。二是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先后组织召开全省电话会议、省直重点检查工作会议,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大检查工作。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大检查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997年11月底,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2.48亿元,其中应入库2.39亿元,已入库1.62亿元。三是突出抓好重点检查。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选择767户中央和省属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抽调284名检查人员,组成90多个检查组,省直重点检查入库1300余万元。
六、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取得重大进展
(一)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努力探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
1.实行结构调整,促进大集团、大公司的形成。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坚持以资产为纽带,以产权管理为中心,以评估为手段,促进一大批企业集团和大公司的形成。江西省电子行业按照“壮大集团、带动行业、辐射全省”的思路,将999厂、4321厂、897厂和746厂、南光仪电总厂、834厂等进行联合,组建“江西飞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以通讯信息高科技电子基础产品为主的大集团,使全省电子行业有效的国有资产向先进的电子信息高科技行业集中,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省机械行业为使企业走出低谷,实行大公司、大集团战略,相继组建了五大行业集团,即以上市公司江铃汽车和华意压缩为龙头组建了江铃汽车集团和华意电器集团;在原江西光学仪器总厂的基础上组建了江西凤凰光学集团;以南昌市赣江农用运输车为龙头,组建了全省赣江农用车运输集团;由宜春地区牵头,组建了跨地区的宜春工程机械集团。省化工行业以江西氨厂为龙头联合九江化工厂、赣北化工厂等共同组建昌九化工集团。南昌市1997年在全市60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施“联大”、“靠大”、“招大”的战略方针,组成了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建材集团、长运集团、江纸集团和以农用机具为主导产品的春翔集团。九江市立足本地棉区资源优势,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了以九江棉纺一、二、三厂、针织内衣厂、国棉五厂为子公司的九江纺织集团。
2.加强对授权经营公司的管理。1997年江西省把经省政府批准的八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管理重点放在规范运作上来,要求各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资产责任制,改变了过去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单个考核的作法,而是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以其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总额进行整体考核。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责任,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拟定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试行办法》,呈报省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3.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小企业改制工作。1997年,遵照中央“抓大放小”的企业改革思路,江西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国有小型企业的改制工作,盘活了资产存量,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如九江市在改制中采取因厂制宜,因厂施策,一厂多策的改革办法,全市1400多家县乡企业完成改制工作,改制面为90%以上,其中国有企业408家,盘活存量资产2.2亿元。
4.认真做好国有产权与股权管理工作,热情为企业改革服务。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为出发点,实行产权与股权管理并重的方针,千方百计为企业改组改制提供便捷条件。根据省政府的批复,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了井冈山垦殖场划拨给井冈山市管理的资产划转手续。批准了新余市长虹机械厂无偿划拨240万元资产给南昌市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共同组建“新铃有色铸造有限公司”。参与了江西轮胎厂整体破产,深圳三九集团公司兼并瑞金制药厂,北京清华同方兼并省电子集团七一三厂,景德镇市中国卫生洁具厂全部资产1.3亿元及负债划拨给福建省九州集团等多项资产重组活动,盘活了存量资产,促进了资产的流动。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1.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不失时机地做好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7年2月初向省政府八个驻外办事处发出《进一步加强驻外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强办事处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办事处所属“三产”企业的管理等具体要求。3月,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召开驻外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对办事处的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作进一步动员和部署。8月,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抽调10人组成三个小组分片对各办事处的财产清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清查,驻外办事处的家底基本摸清。据统计,净资产为2585万元,比清查前增加389万元。
2.加大“非转经”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工作的力度。1997年,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把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省11个地、市有9个地、市出台了“非转经”管理办法,加大了对“非转经”资产的审批力度。上饶地区为了规范“非转经”管理工作,在12个县、市全面开展了“非转经”资产清理工作,初步掌握了全区“非转经”资产状况,并造册登记,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收取一定的资产占用费,其中地直单位“非转经”占用费收益比上年增长2倍。
(三)扎扎实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1.贯彻落实《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完成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登记工作。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及时召开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登记工作布置会,并加大宣传力度,在《江西日报》上连续两次刊登公告。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使登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据统计,全省进行1996年度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共1万户,国有资产总额319亿元。在完成数据汇总后,又撰写了《江西省1996年度国有资产经营分析报告》,对全省国有资产总量及分布结构、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经营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
2.认真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工作。全省1996年度纳入考核范围的国有企业共4711户,1996年初核定国家所有者权益共为212亿元,1996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共为237.3亿元,增值额为25.3亿元,保值增值率为11.93%;剔除客观因素,国家所有者权益为200.3亿元,比年初国家所有者权益减值11.7亿元,国有资产减值率为5.5%。在汇总全省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指标的基础上,向省政府呈送了《江西省199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做了重要批示,引起全省各级领导的重视。
3.认真做好1996年度资产统计工作,确保报表的质量。为了增强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层层布置,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编审,对不合理不准确的数据进行修改和调整,按时完成全省9496户经营性企业和1.55万户非经营性单位的审核汇总工作。汇总的国有资产总额为539.97亿元,完成了国有资产年报表的总结和分析,并向省政府呈报了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报告。
(四)加强国企改革中的资产评估工作,为国家把好关,为企业服好务。1997年,江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在前几年打基础、抓制度建设、抓培训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迅速发展,为企业改组改制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1997年,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批准资产评估立项1358项,确认1260项,与1996年相比,分别增加884项和833项;评估前账面净值188.31亿元,评估后净值219.31亿元,评估增值31亿元,增值率16.46%。
(五)圆满完成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1997年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在1996年小范围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大试点,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广大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据统计,全省参加扩大试点企业2946户,占总户数的27.41%。其中,1042户非金融集体企业资产总额为36.99亿元,负债总额33.5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0.78%,所有者权益3.41亿元,核销企业损失挂账1.22亿元;1903户城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为324.63亿元,负债总额为317.7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7.88%,所有者权益为6.87亿元,核销企业损失挂账200万元。
七、坚持两手抓,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五大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对党的十五大召开非常重视,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十五大开幕实况转播,并进行动员,布置学习,提出要求。学习安排上,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形式,重点通读和专题学习江总书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在学习中坚持做到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注重在学深学透、掌握基本观点、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为配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大精神,出专题板报5期,登载学习体会。年底还召开了学习十五大精神专题汇报会,组织了十五大知识考试。通过层层抓落实,厅机关党员职工学习十五大精神不断深入,并能联系实际做好工作。
(二)搞好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单位开展“创文明单位,做人民好公仆”活动意见》,省财政厅党组下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厅直属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办法》,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在厅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做表率”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廉政建设。一是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印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补充规定》,对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若干规定情况逐条对照检查。同时,实施了对省财政厅机关的内部审计,解决了账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紧密围绕全省财政工作中心,以财政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调研工作。1997年,以财源建设的研究和宣传为重点,分全国性协作课题、省本级课题和各地市自选课题等三个部分开展调研工作。省财政厅撰写的《“九五”及2010年财政发展战略》和《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政策研究》课题在中国财政学会和财政部科研所组织的财政协作科研课题评奖活动中分别获一等奖和二等奖。一年来,省财政厅派出7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市及有关县市、乡镇调查了解当地财源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典型材料13篇,并在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毛祖逊、张胜、周小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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