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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山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8.8%的水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0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798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492亿元,增长9.7%。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3.1亿元,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8亿元,增长1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5%)。全省进出口总额19.55亿美元,增长21.9%,对外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增加到106个。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增长1.09倍,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达1401户,比上年增加85户。全年旅游外汇收入3747.96万美元,增长40.5%。由于通货膨胀得到进一步控制,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1.3%,比上年涨幅回落4.9个百分点,明显低于调控目标和经济增长率。
1997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以振兴财政、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齐心协力,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再次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为全省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及促进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财政总收入164.3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8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2.81亿元,增长10.26%;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1.5亿元,增长8.37%。全省...
1997年,山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8.8%的水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0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798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492亿元,增长9.7%。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3.1亿元,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8亿元,增长1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5%)。全省进出口总额19.55亿美元,增长21.9%,对外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增加到106个。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增长1.09倍,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达1401户,比上年增加85户。全年旅游外汇收入3747.96万美元,增长40.5%。由于通货膨胀得到进一步控制,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1.3%,比上年涨幅回落4.9个百分点,明显低于调控目标和经济增长率。
1997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以振兴财政、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齐心协力,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再次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为全省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及促进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财政总收入164.3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8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2.81亿元,增长10.26%;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1.5亿元,增长8.3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43.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08%,比上年增长10.84%。全省11个地市中除太原市短收外,其余地市均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预算;全省年收入超过亿元的县(市、区)已达39个,占全省118个县(市、区)总数的三分之一。总体上看,山西省财政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也基本吻合。
一、加大征收管理力度,加强税收工作领导,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早安排、勤检查,切实加强收入工作领导。为组织财政收入,各级税务部门及时下达年、季税收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任务单下达,责任双向承担、指标连带考核”的征收、稽查一体化考核办法。各级财税部门之间,建立工作例会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局经常组织力量,深入重点税源地区和欠税大户,抓清欠,抓执法,并采取收入五日一报和一日一报制度,以加强收入进度的监控。针对征管工作中的漏洞,通过税源控管调查,掌握了全省税源分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找到了税源控管的薄弱环节,为以后搞好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完善制度,强化征管,全方位开展税源监控。一是推行个体税收预储征收办法,实行预储解缴;二是实施建账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建账核算,如实申报,查账征收;三是对零、负税收的商业企业,通过调研初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四是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了法人支付与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加强了对隐性收入的监控和稽核;五是实行专兼职税源监控联络员制度,弥补了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后税源控管的空档问题;六是层层建立了“重点税源台账”、“欠缴税金辅助账”,并利用微机核算和联网,加强了对重点税源大户和欠税大户的监控。
(三)加大清欠力度,向检查和清欠要收入。一是将影响收入进度的长期零申报户和欠税户两类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监督其按期申报,按期足额缴纳税款。二是针对欠税抬头情况,下发了清理欠税情况的通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了欠税清查,加大了清欠工作的力度。省国家税务局清理新旧欠税12亿元,省地方税务局清理旧欠1.26亿元。三是开展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执法检查,查补税款1.15亿元。四是积极贯彻省政府“三增一节”(增产、增效、增收,节减支出)会议精神,组成财税联合工作组,深入征收第一线,抓大户,抓重点,挖掘增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由于抓得紧,抓得实,使后三个月比前九个月平均每月多收3亿元。全省国税系统全年完成各项收入98.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4%。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69.50亿元,比上年增长15.65%。
二、贯彻适度从紧政策,大力培植财源,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保重点、保平衡、保工资发放。为了实现保重点、保平衡的工作目标,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从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入手,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整章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支出管理。二是严格按《预算法》办事,坚决把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结合同级审计,认真纠正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普查和“四控两压”(从严控制用财政资金购置高档消费品、交通工具,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经费,从严控制人员编制,从严控制追加预算行为;压缩行政经费、压缩会议费)活动,使1997年全省社会集团控购额、省级出国经费、会议费支出均比1996年分别下降26.6%、36%、10.9%。四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收入,实行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完善了财政支出的监督稽查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五是顾全大局保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宣传事业及农业、教育科技方面的投入,基本保障了法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支出重点的需要。通过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资金调度等措施,力保公教人员基本工资的发放。到年底,全省所有县区都兑现了当年基本工资。全省再次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增强财政平衡实力。1997年,各级财政部门把抓好财源建设、壮大经济实力,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对策。坚持“围绕财政抓经济、围绕效益抓财源”和“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控制财政支出,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了财源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批、跟踪问效及资金回收。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集中扶持了一些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科技含量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和产品。省财政厅先后两次组织省经贸委、省调整产业结构办公室、省科委和部分省直主管部门的专家,对全省初选的财源建设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了符合产业政策、具有特色优势、发展潜力大和社会经济效益好的38个项目。在审定项目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与太原市南郊区、大同市新荣区、盂县、潞城市、泽州县、山阴县、忻州市、平遥县、离石县、交城县、曲沃县、绛县等12个收入上台阶县(市)和阳高县、河曲县、右玉县等3个财政脱补县,分别签订了收入上台阶和财政脱补协议书,并投入财源建设资金2亿元。此外,还筹集各类周转金4亿元,集中扶持了省级34户重点企业和地市80户企业发展生产。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超过亿元的39个县(市、区)中,超过3亿元的1个、超过2亿元的6个,有8个是1997年新进入亿元县行列的。
(三)修订《管理条例》,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1994年山西省人大通过的《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与199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精神不相吻合。为此,省财政厅主动与省法制局、省人大财经委多方听取意见并深入调研。经反复修改后,1997年7月30日省人大八届29次常委会通过了新的《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为财政部门依法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新的《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省财政厅在《山西经济日报》开辟专栏,开展了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奖征文,在电视台配合下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有奖知识竞赛。此外,除按财政部等部委要求重点检查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民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外,还重点检查了省煤焦基金管理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下,全省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已达10223户,占应纳入总户数的96%以上,使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进入新的轨道运行。
三、加强农业,重点扶持,抗旱、灭蝗,促产增收
(一)大力支持抗旱和灭蝗工作。
1.1997年,山西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特大干旱。从4月份起,山西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旱情。5月到7月中旬全省旱情普遍加剧,使中部地区处于灌浆、扬花期的小麦生长受到影响,大面积的春播作物形成断苗、断垄、死苗、干枯,南部地区有近三分之一的夏收作物不能复播下种。全省受旱面积3200万亩,70%的大秋作物严重受旱。特别到8月份旱情继续发展,绝收面积达376万亩。中央对山西省的旱情十分重视,并拨出专款。中央、省、地、县四级财政投入抗旱资金5009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43亿元。在全省“一抗三保”的努力下,减少了旱灾造成的损失,争得了粮食总产90亿公斤的好收成(第三个高产年),创出大旱之年夺丰收的奇迹。
2.1997年6、7月份,由于持续干旱和高温,山西在旱情之上又加了大面积蝗虫危害,特别是大同、朔州、忻州地区的土蝗和运城地区的飞蝗灾情十分严重。全省发生蝗虫面积1070.2万亩,其中,受害面积210.9万亩,绝收面积达10万亩。对山西的蝗害中央高度重视,李鹏总理和姜春云副总理都作了批示。农业部三次派专家到蝗害区帮助灭蝗。财政部拨专款200万元,省及有关地市财政也筹集800万元资金用于灭蝗工作。据统计,共防治飞、土蝗侵害农田205.32万亩,挽回粮食损失1.4亿公斤,防治荒山、草滩474.68万亩,大量消灭了雌性蝗虫。
(二)集中财力重点扶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997年,全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4.86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2.12亿元,累计兴建各种小型水利设施255处(项),新打井及机电井配套4481眼,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1.93千公顷,发展达标节水面积113.2千公顷,新增解决人畜饮水工程4671眼(处)。农业机械投入5100万元,使农机总动力达到1450万千瓦;推土造田103万亩,旱作农业新增面积121万亩,使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2.支持粮食自给工程建设。1997年,各级政府本着提高自给、调整结构、巩固平衡的原则,在30个主要产粮县(市)投入2800万元,实行了集中连片开发和综合配套建设,加强了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的综合配套建设和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的项目管理,强化了建设成果与效益目标的双重考核。据统计,当年吸引农民投资3458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9.4万亩,新增农业先进技术推广面积42.4万亩,引进推广良种面积32.6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429.4万千瓦,新增粮食产量3.8万吨。
3.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在财政部的支持下,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结合财源建设,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用于阳泉市的养兔、大同市的生物饲料、汾阳县的核桃、屯留县的玉米加工、清徐县的养鱼等10个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这些项目具有资源优势、可大规模发展、前景好,能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起到带动与促进作用。
4.支持科技兴农。1997年,省财政厅支持科技推广的资金达1.7亿元。重点用于五个方面:一是支持了以农业“双千工程”(即高标准的水地和旱地各一千万亩)为代表的农业新技术综合配套全省大面积推广项目;二是支持了以农科院“双高工程”(高产、高效)为代表的科技人员下乡包点的农业新技术组装配套展示示范项目;三是支持了以节水灌溉、旱地小麦地膜覆盖、农机节本增效等为代表的单项实用新技术大面积推广项目;四是支持了以小麦优种、脱毒马铃薯等为代表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是支持了屯留、祁县为代表的农业实用技术推广示范县建设项目。
5.支持农业综合开发。1997年全省财政投资2亿多元,继续对黄河、汾河、滹沱河三滩和大同盆地盐碱地等进行了开发改良,对一些宜耕土地和中低产田进选取开发改造。当年开垦宜耕土地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4万亩,营造防护林4万亩,扶持发展18个龙头项目。
(三)加大扶贫投入,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为加快扶贫攻坚步伐,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尽快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温饱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关于“九五”期间实现扶贫攻坚目标的实施意见》,总共投入扶贫资金6.64亿元。其中,中央信贷扶贫资金2.8亿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620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53亿元,省财政扶贫资金5500万元,省煤炭扶贫资金1.1亿元,扶贫投入总规模比上年增长34%。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一方面抓了资金投向、及时到位和项目的管理,一方面进行了资金的审计检查。先后对50个贫困县前三年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作了全面审计,查出截留、挪用、挤占和延期发放、改变资金投向等金额达1.2亿元。除逐一加以纠正外,还严肃查处了30起严重违纪事件,对当事人作了从重处罚。由于处罚产生了震慑效应,使扶贫资金比上年提前一个季度到位,70%以上资金落实到了覆盖广、群众直接受益的三大温饱工程项目,30%投向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能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的加工业项目。同时,地、市和贫困县设法增加扶贫配套资金6000多万元。
(四)加强管理,促进到位,依法清收。
1.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改变支农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的状况。为解决上半年支农资金执行进度过分迟缓的问题,省财政厅及时制发了《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储存规定》,与省直有关主管厅局签订了《促进财政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协议书》,并将及时下达支农预算指标,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除派出人员分赴地市外,曾四次下文、发电督促,各地市也千方百计落实计划、调度资金,优先保证支农项目资金的需要。根据情况,省财政厅又制定了《促进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的暂行管理办法》。在全省各级一致努力下,到年底,财政支农资金执行进度达到92.7%,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2.支农资金继续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坚持了对项目的考察论证和逐级审批,并加强了以资金反馈问效为主的监督检查。1997年,省财政厅与省人大、纪检委、审计厅等多次深入基层,实地检查项目,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制止了不合理支出。在支农周转金的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了《财政支农周转金项目目标及效益档案管理制度》。在严把投放关的同时,坚持谁发放谁回收的原则,实行信和担保和预交定金制度,加强了依法清收。1997年回收支农周转金总额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1997年到期回收率为70%,累计回收率为89%。
四、支持企业改革,推进扭亏、解困,认真执行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
(一)支持企业改革,加大扭亏、解困力度。
1.为搞好国有企业,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等试点改革。按照“抓大放小”原则,认真落实有关财税政策,促进企业落实“三改一加强”方针,从产权形式、政企关系、经管体制、经营者选择四个方面放开。在规范破产、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同时,加强了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截至1997年底,全省各类小企业6767户中的半数,已完成改制工作;有30多户国有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做好60户重点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企业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按其规定的执行范围,仅48户重点国有企业将一次性轻装增资(拨改贷转资本金、处理清产核资损失等)就达13.5亿元。1997年全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执行减免和返还所得税、加速折旧、按销售收入1%列支技术开发费等优惠政策,财政让利达4.5亿元。
2.为促进企业扭亏增盈,省财政厅与省经贸委对省级亏损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制定了扭亏方案。财政厅筹集3000万元,对扭亏有望的84户省级企业继续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压缩预算、调整项目、调入基金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共筹集1.5亿元(省级财政7500万元),用于保障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程,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通过落实解困方案和再就业工程,使原山西纺织印染厂等一批企业在改革中获得新生;晋华纺织厂等改革方案得以顺利实施。此外,省财政还安排1000万元用于解决省级大中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缺口。
(二)积极筹措资金,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为确保按进度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实现省政府与财政部签订的消化挂账目标,将原由地市粮食预算安排消化挂账资金的拨付渠道,从1997年起改由省财政直接拨入各地市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利息补贴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从而加快了消化步伐。到年底,已累计消化政策性财务挂账8.89亿元,超额完成了消化挂账进度。全省已有安泽、隰县、介休、平遥、太谷、祁县、交口、文水、河津等13个县(市)实现了无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为调动各级政府提前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的积极性,已草拟奖励办法上报省政府等待签发。
(三)不断完善管理,确保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
1.1997年,山西在大灾之年夺得粮食丰收,而市场粮价却出现下跌。为防止谷贱伤农和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定购粮以外的秋粮实行保护价收购。省财政厅与省粮食厅、物价局到晋中、长治、临汾、运城等地调查了解市场粮价变动情况。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夏秋粮收购保护价政策。在粮食收购之前,财政厅将各项粮食补贴款提前预拨到各地市。
2.为保证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的落实,省政府决定,运用省和省与地市共建的粮食风险基金,对国有粮食部门收购的定购粮和保护价粮的一部分超储库存,给予适当的补贴。为此,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介入了定购粮和保护价粮的实物管理。为保证财政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弄虚作假等套取财政补贴行为的发生,要求各地市选择一个县作为试点。财政厅将万荣县、高平市作为试点,帮助县(市)财政建立了分性质、分品种、分价格的粮食购、销、调、存月报表及实物台账和粮库分布图。初步形成了表、账、图一体化,抽查、盘库相结合,微机联网监控相配套的实物管理模式。
3.1994年山西省粮食风险基金建立后,财政厅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和专户管理办法。1997年,为适应中央“保护价敞开收购,按超储费用、利息补贴”的有关政策,经反复调研后,及时出台了《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同时,为及时掌握各地市粮食风险基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从6月份起建立了粮食风险基金月报制度,并将该基金月报的报送时间和质量,纳入财政部门年度会计决算的考核评比范围。
五、加强会计管理,推进微机应用,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为贯彻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山西开展了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1997年年初,召开了“全省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工作会”,部署了全省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方法和步骤。之后,下达了《关于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有关内容修改与补充通知》和《关于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若干规定》,成立了“山西省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评审委员会”。各地市、各部门也随之组建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由于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广泛宣传,使此项活动开展扎实有序,并已初见成效。据统计,全省申报达标升级的单位3761户,经严格考核确认合格的2507户,其中,二级单位6户,三级单位315户,达标单位2186户。
(二)推动会计电算化。
1.1997年,为加快全省会计电算化进程,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加快我省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改进了会计电算化培训管理体制(由省财政管理为主,改为地市财政管理为主)。在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的前提下,由各地市财政局自主地管理本地区的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从而较快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据统计,1997年全省共培训合格人员26701人,比前两年累计培训合格人数增加1倍;评审验收“甩账”单位32家,比上年增长39%;审批商品化软件1个、定点开发软件2个。
2.与安易会计电脑公司和北京用友软件集团公司分别研制开发出《会计电算化微机考试系统》,在太原(包括省直和市属培训点)搞了试运行,取得较好效果。
3.将会计电算化与会计管理工作相结合。要求凡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对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会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未经过会计电算化培训的,须先经过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后,才可换发新的会计证。在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中,将会计电算化培训和应用作为记分的主要依据,达标单位必须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
(三)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档案。为掌握会计人员情况,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通过核发会计证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先后对省、地、县三级会计管理人员和省直主管部门财务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对申领会计证考生,进行了会计基础、会计实务、财会法规、珠算、会计电算化等全面考核。全省有5414人参加了领证考试,有4332人合格并领取了会计证。
(四)探索会计管理新模式。近年来,在会计管理模式上做了不少探索。先后出现了保德县的会计局、绛县的会计人员财政统管、会计人员例会制度等。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带领会计处人员专门到吕梁地区对会计例会制度执行情况作了深入调查后,财政厅作出了在全省推广会计例会制度的决定,制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行会计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随后,省直各厅(局),各地(市)县都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级的会计例会600多次,约3万人参加。绛县实施会计人员财政统管(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双向考核)后,责权分明,有职有权,敢于坚持原则和制度,有效地制止了违法违纪行为。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对全公司会计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统一了公司财务工作,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了财会管理,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此外,屯留县等还试行了村账乡管制度。
(五)加快会计法制建设步伐。1997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继续抓好会计核算制度日常管理的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了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度。省财政厅根据《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山西省会计条例》,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中介机构、农村会计、会计回避和公开制度、会计后续教育等作出规定。与省政府法制局、省人大财经委等有关部门及财经院校的专家学者联合召开了《山西省会计条例》论证会。后又与省人大法工委研究,提请省人大主任会议选定,作为准备立法的六个项目之一。各地市也为完善会计法规制度做了许多工作。阳泉市制定了《阳泉市会计工作管理办法》,静乐县制定了《静乐县会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均以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997年,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并按照“夯实基础、拓展功能、从严执法、全面提高”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
(一)在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方面,开展了资产监测评价。一是加强对统计报表数据收集、审核、录入、分析、汇总全过程的监控,提高了报表编报质量;二是采取分级负担办法为地市县国资管理部门配发专用微机及软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改善了工作条件,提高了业务水平;三是在省直单位和太原、大同、阳泉、长治等4个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选择38个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季报监测试点,并根据《1997年国有资产经营效绩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效绩评价,得到了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二)在产权登记及年检工作方面,全面认真贯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完成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发放。据统计,1996年底全省22919户企业单位的资产总额为2046.26亿元,国有资产总额765.15亿元,其中有35.29%的企业负债率(剔除客观因素后)高达80%。1996年全省企业产权登记年检户已达8604户,占应登记户数的96.02%,占用国有资产511亿元,其中,非金融资产497.3亿元。
(三)在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方面,截至1997年底,全省业经批准取得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已达100家,直接从业人员1200多名,其中,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只有1家。为了整治评估执业秩序和治理评估环境,一是争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对全省未取得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评估业务的83户,结合工商年检进行了整顿;二是积极与省土地管理部门及省城镇集体联合社协商,将土地估价机构与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纳入全省统一管理,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山西省乡镇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对全省评估机构从业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等8个方面进行了严格年检,对不合格机构作了相应的处理。
(四)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工作方面,完成了对全省5667户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和对5900户国有企业1997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核定。为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商,拟将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双挂钩办法,力求使考核工作与企业年终审计、财务决算、财产清理相结合,并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作为国有企业经营考核、任免和年薪制试点的一项重要指标。另外,根据《山西省国有财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在上年向太钢等6户企业派出监事会的基础上,又会同省经贸委向太化集团公司、太原矿机集团公司派驻了监事会。
(五)在参与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工作方面,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促使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通过市场迅速发展壮大,对“山西三维”、“南风化工”、“漳泽电力”、“太原刚玉”等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和股权管理方案进行了审核规范;对山西省对销公司、大同第二制药厂、山西新绛中药厂等企业实施的公司制改组,参与了方案审查和章程修改;对列入兼并计划范围的太原制药厂、太化集团公司电石厂、太原洗涤剂厂等企业办理了兼并资产划转手续,促成了“三九集团”兼并太原洗涤剂厂;对山西纺织印染厂、太原第二毛纺织厂,按破产计划具体组织实施了破产。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出发,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国有小型企业改革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小型企业改革的原则、目标和具体方法,促进了全省国有小型企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财政监督,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开展各种专项检查
(一)加强监督检查,整顿乱收费,整顿会计工作秩序。
1.1997年,省财政厅在上年对全省预算外资金进行普查的基础上,选择资金数额大、问题多、管理混乱、乱收费严重的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了2731单位,查出有问题单位1404个。查出的违纪情况是:隐瞒漏报预算外资金377.6万元,擅自设项收费399.9万元,应缴未缴财政预算2306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5.49亿元,违规支用1799.6万元,私设小金库112万元。通过检查已交财政预算1037万元,缴存财政专户1.12亿元,处罚金额454万元。
在对预算外资金重点检查的同时,会同省物价局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登记和审核。据统计,全省经合法程序批准的收费(基金)项目有402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73项,基金29项,共有收费标准19583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第一批取消收费项目109项,其中,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政府审批建立的27项,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000万元;取消7个地市、12个县擅自设项目的66项,可减轻企业负担2838.3万元;取消16项基金项目,可减轻企业负担2313万元。另外,还会同省物价部门对省直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纠正了不规范收费作法。
2.继续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1996年清理预算外资金中发现的假发票、假凭证、假账目、假报表等情况,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务分类别、分层次进行了整顿,查处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乱纪行为。二是继续抓了农村财务整顿。1996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全省农村开展了财务整顿。到1997年底,全省已有1828个乡镇进行了清理工作,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5%,其中已有11178个乡镇清理结束。全省共清回集体财产43309件,价值3897万元;处理呆账6883万元;清理“包包账”、“断头账”共8386个。兑现历年未兑现合同23.56万份,涉及金额达1.7亿元。查出违纪金额6989万元,其中,白条顶库4412万元,贪污公款543万元,涉及单位5445个和836人。已退回贪污款440万元,追回挪用公款1346万元。受党政纪处分的98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9人,逮捕49人。通过财务整顿,基本澄清了集体家底,挽回了集体经济损失,加强了财务管理,初步达到了“抓整顿、保稳步、促发展”的目的。三是狠抓会计达标升级,强化会计管理,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二)组织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部分县市的专项检查。
1.为了解和掌握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经制度的情况,维护国家及投资者合法权益,1997年对全省504户外商投资企业1996年度财税执行情况及会计决算进行了检查。受检查面为58.8%,查出有问题户338个,占实际检查户数的67.06%;查出违纪金额3989.6万元,应缴财政3160.3万元,已入库397.98万元。
2.为加强和规范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1997年对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等五个单位1996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有问题资金470.11万元,其中,挤占成本费用扩大开支范围43.99万元;财务处理违反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的金额371.83万元,违反社会集团购买控制有关规定的金额10.10万元;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储存21.59万元;挤占专项费用22.60万元。
3.为提高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全省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1997年省财政厅在安排部署1994~1996年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对全省35个贫困县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纪资金103.52万元,其中,发展资金违纪额47.5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违纪额55.96万元。
此外,还对35个县(市)1996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了财政部门在贯彻执行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依法理财,强化财政预算分配、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通知》,省财政厅和劳动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为推动此项工作的进行,财政厅与劳动厅组织督查组,对11个地(市)和部分县(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7月份,由省政府组织财政、劳动、审计、检察等部门人员又到各地市进行了督查。各地市也组织了对所属县(市、区)的督促检查,从而促进了此项工作的进展。到年底,全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达1.78亿元。
(三)继续深入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完成了1996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善后扫尾工作,对查出的违纪单位下发了处理决定。据统计,1996年度“大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达4.73亿元,应入国家金库3.66亿元,已入库为3.36亿元,入库率为91.8%,比中央和省要求的入库率高出1.8个百分点。
2.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并取得明显成效。到年底,全省重点检查64435户,重点检查面达到38.23%;查出有违纪问题的有39682户,违纪面为62%;查出违纪金额2.03亿元,其中,偷欠工商税收1.04亿元、偷欠企业所得税及侵占应缴利润1436万元、虚报亏损骗取财政补贴17万元、不按规定用途支用各项财政资金1757万元,违反国家价格监审法规665万元,乱收费、乱罚款及截留挪用罚没收入2050万元,私设小金库21万元,其他违纪3925万元。对上述违纪款,各级大检查部门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分别进行了严肃处理。截至1997年底,全省已入库金额1.19亿元,入库率为82%。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李浩、韩振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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