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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60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1927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增加值1263亿元,增长13%。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呈现涨幅低、波动小的特征。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2.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5%,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4.1个和3.6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获得较好收成,在全省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旱灾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达276.7万吨,为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68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省乡及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3046.7亿元,增长16.4%。工业整体效益进一步好转,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2%,比上年下降0.31个百分点;实现利税287.4亿元,增长14.6%;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4.9%,降低1.1百分点;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7.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46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5.05亿元,增长15.8%。全年进出口总额39.2亿美元,增长13.1%。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财政收入再次实现较大幅度增大,全部财政收入完成34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6.07亿元,增长1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
1997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60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1927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增加值1263亿元,增长13%。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呈现涨幅低、波动小的特征。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上涨2.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5%,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4.1个和3.6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获得较好收成,在全省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旱灾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达276.7万吨,为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68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省乡及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3046.7亿元,增长16.4%。工业整体效益进一步好转,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2%,比上年下降0.31个百分点;实现利税287.4亿元,增长14.6%;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4.9%,降低1.1百分点;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7.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46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5.05亿元,增长15.8%。全年进出口总额39.2亿美元,增长13.1%。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财政收入再次实现较大幅度增大,全部财政收入完成34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6.07亿元,增长16%;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121.2亿元,增长13.5%;新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预算收入45.05亿元。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7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全省财政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累积赤字比上年减少8537万元。全省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支持经济和社会改革与发展、搞好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三条主线展开,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一、全面加强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突破300亿元大关。
1.建立促收保收机制。在组织收入方面,主要建立和实施了三项制度。一是目标责任制度。省政府对财政、税务、银行等组织收入部门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财政系统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处(科),列入政绩考核。国税系统普遍实行了领导包收入任务、包重点县(乡、镇)、包重点税源、包清理欠税等责任制。地税系统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基层,实行一级保一级,各级保全局的工作机制。二是财、税、银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定期召集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研究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协调调度资金。一年来共召开7次协调会议。三次捆绑责任制度。财税银三家在组织收入中责任共担,奖励共享,切实增强了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形成了连心联手抓收入的合力。
2.深化征管改革。一是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电算化水平。国税系统在801个点建成了省、市、县(市、区)三级大型网络,使用了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并在纳税人中推行计算机申请,网络覆盖面占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60%。占一般纳税人的87%,占全省国税收入的82%。地税系统全省广域网骨干线路联网和软件开发成功,全系统配备计算机2500多台,各市、县(市、区)局的征收厅建立和完善了法规库、数据库、资料库,部分地方实现了税企、税银联网。二是大力推进办税服务厅(室)建设与管理。国税系统积极把银行引入大厅,全系统建成办税服务厅258个,办税服务室1014个。地税系统在全省城区建成办税服务厅459个,在大厅征收的税收收入占到收入总量的三分之二,基层征收单位基本实现了无专管员制度。三是进行农村征管改革试点。省国税局在枣强、武邑、安平三县搞了试点。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协税护税组织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协税护税组织。
3.加强重点税种征管。财政部门狠抓农业税收和契税的征收。一方面强化目标责任,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下发《河北省农业税收超收奖励办法》,将原单纯考核增长幅度改为既考核增幅又考核绝对增量,调动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征收积极性。另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组织税收入库。对农业特产税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大税小税一起抓,全年征收2.69亿元,比上年增长13%;对耕地占用税,在中央停批占用耕地情况下,下大力清理以前年度欠税,以清理保任务,共清理各类非法占有84049亩,征收耕地占用税2.1亿元,占全年总任务的75%,全年耕地占用税共征收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对契税,成立契税征管机构,加大征收力度,全年征收4074万元,比上年增长24%。全省农业税收入库13.17亿元,为全年任务的107%,比上年增长6%。
国税系统在加强日常征管的同时,进行了规模较大的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增值税6000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7188万元,查出偷逃消费税6000万元。税收大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4亿元。全年共查出有问题纳税人4.5万户,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共4.2亿元,入库3.03亿元。
地税系统将增收潜力较大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协税护税,加强源泉控制,使四税种增收9.98亿元。同时,坚持日常征管与稽查一起抓,全年共检查各类纳税人15.1万户,查补税款6.4亿元,实际入库5.7亿元。
4.积极搞好地方税政建设,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制定对大棚菜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政策,并搞了试点。二是调整资源税额,保证了资源税正常增长。三是针对违规破产企业抵扣营业税、企业出口退税改为免抵退等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制定了相应措施,减小了对地方收入的影响。四是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行政经费支出管理。省财政厅在1996年试点成功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力度。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联席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给予肯定与支持。制发了《关于对省直党政机关会议和接待工作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运用公开招标竞价办法,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定点接待、定点办会、定点加油、统一购车和统一保险等五项制度。14家宾馆、招待所被定为定点接待、办会单位,价格优惠20%;13家汽车维修厂被定为定点维修单位,价格优惠10%;16家加油站被定为省直和市直定点加油单位,价格优惠5%~7%;两家保险公司被定为统一保险单位,价格优惠20%~40%。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政府采购规范化和扩大采购领域的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省图书馆购置计算机网络系统、全省计划生育装备、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广播电视设备购置实行了政府采购。同时积极向下推广这项改革,全省11个市都推出了三项以上政府采购制度。此举有效地控制了行政经费的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初步测算,全年省直部门节约资金1500万元,全省可节约资金近亿元。对此,财政部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在全国推广。
2.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增长。省财政部门一是与组织、人事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开展控编减员工作。认真实施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办法,下大力量清理混岗人员、精简事业单位。自1995年以来,三年时间全省党政机关共分流人员4.9万人,精简事业单位吃财政饭人员8万人,清理混岗人员11万人。据测算,每年可节约财政开支7亿多元。二是着力抓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核编定编工作。制定了《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开发了小汽车编制管理程序软件,建立了全省小汽车编制微机管理档案,使小汽车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和科学化。三是协助纪检监察部门狠抓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到年底全省乡镇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全年共节约各方面经费开支16.88亿元。其中,会议费开支比上年压减2693万元,减幅34.5%;招待费压减1.66亿元,减幅35.1%;停止新建、装修办公楼150.4万平方米,节约支出12.7亿元;撤销违规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21290部,补交话费1864万元;压缩购车789部,处理违规车辆809部,节约经费1.17亿元;压缩庆典活动685次,节约经费4580万元;压缩出国(境)人员1220人,节约经费3396万元,压缩检查评经达标活动911次,节约支出958万元。
3.推行综合财政管理。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单位预算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新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综合财政管理办法。主要做法:一是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财力保重点;二是用新的办法编制预算,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实行综合管理的基础上,省级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并将一般收支预算和基金收支预算分别编列;三是按照新制度要求,编制预算细化到项,单位预算核算到目,以避免对部门追加过多,硬化预算约束。按照这一办法,省级对文教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彻底打破传统基数法,完全按测定的定额或标准核算,核减部分单位公用经费1300万元。同时将省级文教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5.55亿元与预算内资金做了统一安排。
4.改革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一是进一步扩大规范转移支付分配资金的范围,将全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款2.62亿元、扶贫资金3.05亿元和计划生育事业补助费1100万元纳入这一范围,增强了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提高了资金分配透明度。二是对专款实行项目招标、合同管理。制发《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对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重大装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以及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等软科学研究课题,财政资助时采取项目招标办法。1997年在全省9个不同生态类型区安排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9个,辐射面积1000万亩,新增效益9亿元。省级文教行政专款使用时,凡能签订使用效益合同的,全部签订了效益合同,合同金额6000多万元。三是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在基础教育方面,集中资金2.7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在高等教育方面,集中资金1.35亿元,支持了高校“211”工程、双重工程和布局结构调整;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集中资金7000万元,支持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学研究以及政法装备建设。对省级大修大购资金,变过去零星分散使用为集中解决重、急、大问题,加快了省直部门办公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协助新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完成了全省11个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复核,帮助各市组建了国资委并正式运作。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组建和管理,制定实施了《河北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6家企业集团和2个行业性总公司进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全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达到27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达到248亿元,占到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三分之一。
2.国有企业改制取得新进展。212户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其中前两批162户试点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框架。全省新增股份制企业1202户,其中股份有限公司30户,股本总额58.67亿元,实现融资26.5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0.2亿元。唐钢、承德露露、秦皇岛华联商城、石炼化、新兴铸管、保定天鹅、邯钢等企业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挂牌上市。渤海水泥控股集团公司于年底正式挂牌成立。
3.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逐步深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了考核评比办法,并将全省工业生产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和省直部门的考核体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办法,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与审批企业经营者工资和工效挂钩衔接,作为审批企业经营者工资和企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的重要指标。二是加强国有股权管理。对8家股份公司收益分配预案进行了审定,对冀东水泥、沧州化工和河北华玉3户企业国有股配权进行了严格审核,完成了秦皇岛华联商城、承德露露和邯郸钢铁的资产重组方案和股权设置方案的审核和报批。三是较好地完成了产权登记任务。对14510户企业进行了1996年度年检登记,为68户省直企业办理了开发、注销、变动登记以及国有资产划转及合资企业中方资产转移手续。
4.产权转让市场建设取得新的突破。组建了河北省产权转让中心,并与国家产权转让信息联网,发展会员单位5个。产权转让中心积极参与企业兼并、收购、转让业务,完成鉴证交易额5.28亿元。全省11个市有10个市组建了产权转让机构。
5.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取得新成果。对全省轻工、供销社和城市、农村信用社三个系统的10000多户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清查显示,非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84.2亿元,负债总额331.3亿元,资产负债率86.2%,清出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99.8亿元。经过价值重估,固定资产原值增值20.6亿元,增幅22%;核销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7.5亿元,占总数的7.2%。
(四)加强会计财务管理,巩固理财基础。
1.加强会计工作秩序整顿与规范。一是认真总结1996年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工作,评选出64个先进单位和147名先进个人,以省政府名义通报表彰。二是继续扎扎实实开展会计工作规范化活动,考核验收了26947个单位,超过全年目标任务的90%,占应验收总户数的91.8%。三是深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改革,对企业实行建账监督管理。省财政厅与省国税、地税、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建账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由省财政厅统一格式、统一监制、统一印刷、统一发行,有效地解决了单位会计账簿、凭证不规范,规格、结构、内容不统一以及设“两套账”、“账户设账”等问题,防止了弄虚作假和会计信息失真。四是在全省范围开展“两法一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河北省会计条例》)执法检查。共有74809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对224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解决了一些执法不力问题,促进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定出台了《河北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河北省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管理办法》及《河北省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考核标准》,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培训会计电算化人员3.5万人,占大中型企业、县以上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的21.8%。加快了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进度,全省共有124个单位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同时,加强会计软件市场清理整顿,全省有5个会计软件通过了河北省商品化会计软件评审委员会评审。
3.加强会计机构人员管理。一是圆满完成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省参与人员3.41万人,考试合格的会计师3322人,助理会计师2562人,会计员1467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报名人数7532人,通过率为22.5%。二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对32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务质量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促进了事务所执业水平的提高。针对会计市场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关于严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通知》,维护了会计市场秩序。会同审计部门开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新批准成立8家会计师事务所,审批182名注册会计师和111名非执业会员,并向省国税局争取,审核发放了367名税务师资格证书。三是抓好在职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制发了《河北省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管理办法》,对后续教育的组织形式、培训层次和内容、管理措施等作出规定,使在职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计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6万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河北分校全年完成招生4837人,培训在职会计4.4万人。
4.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召开了全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贯彻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意见》,制定《河北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中介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财务监督的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对需要报审备案的重大财务决策报告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对违反规定的提出了具体处罚意见,使企业财务监督工作更加规范。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1.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河北省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新形势下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框架和工作体系,较好地解决了预算外资金所有权变更、预算外资金性质和范围界定问题,为预算内外统筹和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使之适应形势发展,更加完善和规范。
2.建立预算外资金管理新体制。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了“国家所有、政府调控、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该体制打破了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原有“两权不变”的规定,明确了预算外资金收支项目设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建立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提出了省级收入、省市共享收入的划分及比例指标,并规定了预算资金支出范围。同时,为确保新体制运行成功,对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也进行了相应改革,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了财政征管机构,改革了单位预算编制办法,完善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征缴、返还制度。至此,河北省省、市两级新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初步形式。
3.组织预算外资金执法检查。对全省11个市和省直所有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抽查单位2164个,查出违纪单位1633个,违纪资金5.64亿元,执行罚款3139万元,缴入财政预算资金342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资金1.47亿元。此次检查,对净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环境,规范管理手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财经秩序有了新的好转。
1.财政内部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省财政厅在1996年组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厅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省级预算监督的暂行办法》,形成了在厅党组领导下,部门经常性自查和纪检监察、财政监督职能处室共同抽查相结合的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机制,使部门各负其责,监督任务层层落实。
2.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新成果。圆满完成1996年度大检查扫尾工作,共查出违纪资金6.1亿元,应入库5.4亿元,已入库5.2亿元,入库率达到96.9%。特别是检查中央单位和省属大户在1995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又取得新的成绩。检查中央单位入库9165万元,比上年增长760万元;检查省属单位直接入库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8万元。1997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到年底已重点检查25.8万户,检查面40.3%,查出违纪金额3.65亿元,应入库3.26亿元,已入库2.96亿元,入库率达到90.7%。
3.专项检查成效显著。在抓好大检查的同时,全省组织了一系列的专项检查活动。开展省级收入专项检查,查处了一些截留省级收入行为。对46个贫困县义务教育工程专款进行检查,查出1995年至1997年市、县应配套未配套资金1885万元,部门挪用截留161万元。对三资企业会计决算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资金2909.9万元,已入库1283.3万元。对1994年至1996年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情况检查,查出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8.2亿元,占应收额的58%。对南水调工程前期工作准备费、铁路路口管理费、河道维护管理费、流动人口管理费专项稽查,缴入省级金库和财政专户资金3100万元,入库率达到76%。
4.加强社会财经纪律监督。按照省政府部署,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狠抓了治理“三乱”工作。对涉及企业的全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89项乱收费项目,可减轻企业负担6.27亿元。对中小学乱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取消各市越权设立的31项基金(资金、附加)。对集贸市场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收费项目26项,清理建、售房各环节收费项目,取消14个部门45项不合理收费。
5.财政法制建设迈出新的步伐。制定出台了《河北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条例细则》、《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办法,并对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系统地进行了修订。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实施细则,制定了《关于做好契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对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税率等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此外,还认真做好财政“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行政处罚规则和财政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追究办法,建立起财政法律、法规数据库。完成了省内财政法规制度的汇编、印刷、发行工作,为全省财政法制管理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二、大力支持经济和社会改革与发展
(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1.支持国有企业“强强联合”。主要是研究制定财政财务措施,支持国有大型支柱性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百家优势企业发展。一是对企业集团采取按规定上缴税金财政列收列支办法,企业超目标财政返还部分转增资本金;二是对百家优势企业,由同级财政部门视财力情况,将实际上缴的所得税按一定比例返还,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2.支持城市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与发展。对国有企业改制时历史遗留的坏账、呆账及待处理资产损失,经本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冲销企业国有资本金;对集体企业改制时历史遗留的坏账、呆账及待处理资产损失,经本级税务部门和企业出资人批准,可以冲销企业集体资本金;对企业改制前欠发的职工医疗费和欠交的职工养老保险金,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在改制时采取多种途径解决。
3.支持企业进行兼并、破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被兼并企业属于政策性亏损的,其产权转让成交后,兼并方企业可以在被兼并企业原核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内,继续享受一定期限的亏损补贴;优势企业兼并亏损、破产企业,被兼并资产超过优势企业一定比例时,可以通过财政列支返还一部分所得税;被兼并企业在以前困难时给予的财政优惠政策,经财政部门审核、当地政府批准,可以带入或有条件地带入优势企业执行到“九五”期末;被兼并企业以前困难时欠交的财政收入,经财税部门批准,可以在五年内挂账。
4.支持流通体制改革。省财政厅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商业、粮食企业推行连锁经营,制发《连锁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了连锁经营的健康发展。全省商业连锁总店发展到40多家,分店500多家;国营粮食连锁店发展到40多家,分店650家,占城市粮店总数的78%。二是帮助外贸、物资企业推行代理制。研究制定了《物资企业代理财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了代理财务制度。全省外贸代理业务出口创汇4000多万美元,物资代理销售额高达13亿元。三是积极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全年共消化挂账1.85亿元,累计消化挂账6.54亿元,完成全部消化任务的80%。
(二)大力支持经济建设。
1.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省各级财政进一步完善以财政为导向、以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以信贷资金(包括利用外资)为补充的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积累投入机制,努力增加农业投入。一是预算内多安排,1997年全省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年初预算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实际支出15.4亿元,比上年增长8.6%。二是预算外多筹资,省级筹措水利基金9000万元,全省筹集农业发展基金2.5亿元。三是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粮食自给工程、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吸引集体和农民集资5亿元。四是建立资金配套投入机制。财政安排支农资金,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增强了支农投入力量。
在增加投入基础上,突出资金使用重点,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一是坚持把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财政支农工作首位,集中资金支持了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系统综合治理、生态农业、首都周围绿化及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二是围绕“科技兴农”和“两环开放带动”(环京津、环渤海湾)战略,重点实施了科技兴农工程、农技“电波入户”计划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三是坚定不移地支持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实施了粮食自给工程、旱作农业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粮食自给工程在1996年首批23个县基础上,又新增29个县。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269万亩,增产粮食9.7亿斤。海河流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较好地完成了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复验。四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工程和菜篮子“双环”(环京津、环省会)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工程投入资金3.15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745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7265万元,集体和群众自筹1.68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38个。菜篮子“双环”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30万元,重点支持了专业化育苗、蔬菜深冬生产、冀优Ⅰ和冀优I型日光温室推广、渗灌滴灌先进技术应用等。截至1997年底,全省日光温室面积已达117万亩,以张家口、承德地区为主的错季菜种植面积达到了102万亩。河北省蔬菜在北京市场占有率达到40%,为外埠进京之首。
2.狠抓国有企业扭亏增盈。抓好国有企业特别是纺织、军工、电子、流通、外贸等行业扭亏增盈,是1997年河北省财政经济工作一个突出重点。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建立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和党的十五大关于搞活国有企业的有关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1997年全省国有企业扭亏增盈的意见》和《国合商贸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层层落实了目标责任,建立健全了考核制度。二是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对纺织、军工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市场占有率高低等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帮助制定扭亏方案,并认真落实好亏损企业实现盈利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政策。对省级军工企业实行定额补贴提前拨付、盈利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生产。省级9户军工企业有2户实现较大幅度减亏,4户实现了扭亏为盈。对河北液晶显示集团公司等电子企业给予2000万元资本金支持。对外贸企业,落实了省政府出台的所得税增量返还等十条优惠政策,建立了省级外贸发展资金。对商品流通企业建立起扭亏增盈专项资金,支持了扭亏有望和增盈潜力较大的企业。全省商业、物资和外贸三个系统分别比上年减亏49.25%、10.89%和46.77%。三是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按政策如数返还该给企业的优惠政策资金,用于补充企业资本金。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和产品,增加投入作为资本金,并制定政策将1988年以后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本息余额逐步转为国家资本金。建立企业资本双向补充机制,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企业实缴所得税的15%返还企业,税后利润的20%用于补充流动资本。到1997年底,河北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负债率由上年的67.44%降至66.96%,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3.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1997年河北省各级财政继续加大筹措融通建设资金工作力度,境内筹资和境外筹资两条主线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境内筹资方面,一是在预算内尽力多安排一些建设性资金,二是下大力组织征收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全年征收5.2亿元。在境外筹融资方面,主要抓了两项工作。第一,积极争取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筛选上报新的贷款项目并努力争取,使“集装箱多式联运”、“林业三期”、“畜牧发展”、“灌溉二期”等四个项目列入我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规划,贷款额1.1亿美元。“农村改水”项目顺利生效,贷款额1600万美元。组织世行贷款项目报账21次,提回资金7970万美元,确保了开工项目的顺利执行。第二,不断加快面向境外直接融资工作进程。河北香港燕山发展有限公司经省财政厅改组后,对内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对外与香港金融、投资、商贸等各界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在港声誉逐步提高。同时利用香港金融市场,积极开展项目融资,先后为保定市西大洋引水工程、石钢、唐陶等项目融通资金1700万美元。在筹措融通大量建设资金基础上,财政支持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能力和作用大大增强,全年安排基本建设资金7.5亿元,其中,支持农林水项目6000多万元、田野汽车集团1亿元、己内酰胺项目9000万元、唐山粘胶4400万元、冀雅电子集团3000万元、沧州TDI项目5000万元、邢台晶牛玻璃厂3000万元,保证了这些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与发展。
4.深入实施两项工程(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工程和困难县财政自立工程),促进县域财政经济发展。5月初,全省召开了两项工程大会,财政部刘仲藜部长,河北省委书记、省长、常务副省长到会,对1996年实现自立和上台阶的县(市)给予表彰、兑现奖励。会上提出了《关于完善县级财政两项工程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了两个新的奋斗目标。即从1997年起,所有自立县做到全额发放国家公教人员工资,使自立工程主要考核目标提前一年实现;采取扶优扶强措施,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快的县(市),力争在两三年内成为地方财政收入冒尖大县。为确保新目标的实现,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大对规划县(市)支持的优惠措施。在原有政策措施基础上,对自立县实施了激励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照顾直接转移支付,新增支持资金1.03亿元;对上台阶县加大了奖励力度,增设了地方收入超亿元、2亿元、3亿元的分档奖励和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奖。同时,加强对两项工程实施的监控与指导,省财政厅针对两项工程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组织力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制发了《关于列入1998年规划财政自立县全额发放工资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发全额工资的标准、范围,以及发放的办法、途径、责任划分和年终考核的奖惩政策,保证了新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自立工程健康、顺利开展。市县财政部门全力以赴,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工作协调,筛选自立县翻身项目,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并大力控编减员。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两项工程再次取得新突破,新创亿元县14个,超规划目标6个;财政困难县实现自立30个,超规划目标10个;全省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到54个,其中2亿元县(市、区)达到10个,实现财政自立县42个。
(三)积极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1.主动参与和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参与和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办法》,在充分考虑财政、企业和职工个人负担能力的前提下,对统筹比例、支付水平、结余投向、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意见。二是稳步推进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经过认真准备,石家庄市直、省直及中央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于1997年4月1日正式启动,实行了持卡看病、按段付费的办法。三是促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全省11个省辖市已全部制定并实施了这一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为120~140元之间。
2.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一是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在预算安排上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专项经费打破传统基数,根据计划调整和事权变更,重新核定。同时规范支出范围,剔除了一些不合理支出因素。二是改革民政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和政事分开原则,将分散在民政部门内部的资金集中到财务处归口管理。三是积极推进救灾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提出的救灾款分级负担的精神,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建立专项科目,落实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全省当年拨付救灾资金2亿元,增强了地方抗灾自救能力。
3.制定支持政策,增强企业自我保障功能。对企业消化和吸收下岗分流职工,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一是安置企业富余职工达到从业人员50%的企业,三年内上缴所得税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部返还,三年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富余人员占企业人员总数20%以上的,两年内减半返还上缴的所得税。有条件的市县,除返还所得税外,还可以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安置分流人员。二是企业培训内部下岗富余人员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三是停产、半停产和亏损企业职工实行生活费贷款贴息办法,发生的生活费贷款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这些政策促进了企业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减轻了职工下岗对社会造成的压力。
(四)努力改善农村及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1.加大财政扶贫工作力度。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扶贫投入。省级财政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5724万元,比上年增加2100万元,增长了57.9%。二是科学合理下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对下扶贫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一次性切块下达,既增强了分配的科学性,又使资金早下达了二、三个月,尽早地发挥了资金效益。三是积极推广小额信贷管理经验,推动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小额信贷管理是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管理模式,吸收国内外资金对贫困户小额放贷、按期还款的贷款方式。该方式在河北省易县试点,还款率高,项目成功率也较高。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这种先进的管理方式,并从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银行贷款贴息,效果明显。一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0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田基本建设3383项,人畜饮水工程872处,植树造林55万亩,草场建设24500亩,新修公路1912公里,新建桥梁96座,扶持县乡镇工业企业222个,极大地推动了贫困地区脱贫进程。全省共解决了142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人口减少到244.4万人,有16个县达到稳定税贫标准。同时,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得到财政部的肯定,被评为全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先进单位。
2.稳定粮食市场,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河北省连续几年粮食丰产,1997年又获丰收,但粮价几度下跌,部分市县出现了农民卖粮难问题。对此,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对粮食市场进行了广泛调查,在对粮源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认真研究分析基础上,向省政府建议建立临时玉米储备15亿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卖粮难问题。在国家出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玉米销售出现紧俏势头后,又及时建议省政府以略低的价格销售低价收进的储备玉米10亿斤,既平抑了玉米价格,又获得了近1亿元的差价收入。同时财政多方筹措资金5亿元,用于补贴粮食部门收购粮食发生的利息和费用,保证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此外,财政还建立副食品风险基金4145万元,建立猪肉储备10000吨,食糖储备10000吨,食油储备10000吨,鸡蛋储备2000万斤,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物价,保护了农民利益。
3.认真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全省财政1997年投入6800万元、三年累计投入资金4.9亿元,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同时,结合布局调整,压缩减少中小学1638所;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3102所,单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3955所,约占项目县中小学总数的50%;购置课桌凳37.5万套,图书356万册,使286万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改善了学习条件。全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难度最大的46个贫困县,都能按规划提前实现“普九”目标。
4.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一部分专款,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广泛筹资,全年共筹措资金1.8亿元,重点改造县卫生院630所、县妇幼保健站26所、县防疫站25所。
三、加强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省财政厅提出把创建“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文明机关和文明系统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大力加强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廉政建设八条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狠刹用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完善了《移动电话和公费住宅电话管理办法》、《出国(境)及人员培训办法》和《大件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办法》,严格了接待审批制度。举办3期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培训班,培训厅长、处长、局长、纪检组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专职党委副书记140余人。严肃查处财政系统奢侈浪费行为,对公款安装住宅电话、购买移动电话和BP机、召开各种会议、公费出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全系统共压缩会议204次、压缩庆典活动3次、清理违规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34部、停购小汽车7辆、压缩出国人员21人,共节约支出400多万元。
(二)大力推进财政形象建设。根据财政部门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了财政干部“顾全大局、秉公理财、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行业形象目标,制定了《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机关形象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财政干部忌语,实行第一接待人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全省乡镇财政所推行政务公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了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全系统万余干部职工捐款50万元,资助1200名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时,省财政厅与省人事厅、省总工会联合组织实施了“百十工程”(包括十佳在内的百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省财政系统内评选出54名先进工作者、31个文明财政局、50个文明财政所,进一步推动了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三)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加大干部队伍管理力度。从改善队伍结构出发,继续招调高素质人才。省财政厅招调了12名硕士研究生,各市财政局也招调了一批素质较高的大学生。从提高干部综合能力出发,大力推进干部岗位交流。省财政厅制定了干部交流实施方案,将干部轮岗作为一项制度,全年共交流干部34人,其中处级20人。从创造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出发,实行了干部竞争上岗。同时,进一步改进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评办法,将考核指标分为10大类54个小项,使之更加公正、科学和规范,激励了干部工作热情。二是不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按需施教、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总体思路,狠抓了干部知识更新普及培训、机关工作基本技能培训、市场经济及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新招录人员培训等五个方面的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地方财源建设”、“公文写作与处理”、“高级英语培训班”等不同形式的讲座、座谈和交流30多次,直接培训各级财政人员2100多人次。三是注重提高财政干部调查研究能力。省财政厅领导牵头8项重点调研课题,厅内各单位和各市财政部门确立了84项调研课题。对课题实行责任制度,组织系统内精干人员,并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了联合协作。《我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析及对策研究》、《我省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的思路及对策》、《关于我省国有工业企业亏损原因及对策》、《河北省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分析》等一批重点研究成果得到省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一些增收节支方面的专题研究应用于财政工作实践,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许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合理化建议,对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积极作用。省财政厅再次被评为省直合理化建设优秀组织单位,35名同志被评为省直合理化建议先进个人。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李杰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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