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7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合理安排预算,规范支出管理,深化财务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香港回归和外交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精心安排各项经费,确保香港回归顺利进行
1997年7月1日,香港历经百年沧桑,回归祖国怀抱,这是举世瞩目的大事。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各项经费,保证香港回归顺利进行。
(一)拨出专项资金建设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大楼。在香港设立我国外交机构,恢复在香港行使外交职权,是香港回归祖国的重要标志,在赴港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财政部认真核定“包干预算”,拨出专项资金8.3亿元用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大楼的建设,使工程在回归前夕顺利竣工。同时及时安排开办费用,保证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如期开展工作。
(二)精心安排香港回归庆典经费。香港回归庆典活动涉及国内十几个部门和北京、深圳两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点多面广,政治性强。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港澳事务办公室等单位,对庆典活动的各项开支进行了认真分析,精心安排,及时拨款,保证了各...
1997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合理安排预算,规范支出管理,深化财务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香港回归和外交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精心安排各项经费,确保香港回归顺利进行
1997年7月1日,香港历经百年沧桑,回归祖国怀抱,这是举世瞩目的大事。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各项经费,保证香港回归顺利进行。
(一)拨出专项资金建设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大楼。在香港设立我国外交机构,恢复在香港行使外交职权,是香港回归祖国的重要标志,在赴港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财政部认真核定“包干预算”,拨出专项资金8.3亿元用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大楼的建设,使工程在回归前夕顺利竣工。同时及时安排开办费用,保证了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如期开展工作。
(二)精心安排香港回归庆典经费。香港回归庆典活动涉及国内十几个部门和北京、深圳两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点多面广,政治性强。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港澳事务办公室等单位,对庆典活动的各项开支进行了认真分析,精心安排,及时拨款,保证了各项活动的经费需要,使整个回归庆典既隆重热烈又比较节约,获得了圆满成功。
(三)积极安排新华社香港分社的工作经费。香港回归前后,新华社香港分社承担着大量的具体工作任务。为保证香港回归的顺利进行,中央财政在保证新华社香港分社正常经费的基础上,又拨出了对港工作专款;同时,根据1996年香港地区物价上涨情况,适当提高了新华社香港分社内派人员的工资标准。保证了各方面业务需要,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制定香港回归庆典活动期间财务管理办法。香港回归庆典活动期间,有一大批国内人员参加,既有中央领导,也有普通工作人员,为管好用好各项庆典经费支出,财政部派人到香港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制定了香港回归庆典期间经费开支标准等财务规定。这些规定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可操作性强,既满足了各方面人员的需要,又减少了资金浪费,保证了香港回归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管理,保证重点支出,保障外交外事活动的顺利开展
1997年我国外交工作空前活跃,成果丰硕。为保证各项外交外事工作的需要,中央财政共安排外交外事支出35.89亿元(不含国际组织会费及捐、摊款),与1996年基本持平,安排其他外事经费19.90亿元,使各项外交外事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一)1997年我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广泛地开展“首脑外交”、“大国外交”、“多边外交”,成就卓著,硕果累累:江泽民主席成功访问美国,两国确立建立“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中俄两国元首实现了互访,继续推动两国业已建立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日两国政府首脑互访,决定建立两国首脑定期会晤机制;中法首脑会晤,两国建立起“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欧关系平稳发展;中国东盟首脑会晤;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在香港召开;中国与南非建交。外交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推动了我国与各国关系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国际地位,为国内经济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根据外交工作的需要,中央财政及时安排资金,保证了我国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适当集中资金,加大驻外机构馆舍改造力度。1994年驻外机构工资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严格公私划分。目前仍有不少驻外机构办公、住宿混杂在一起,客观上为公私划分带来不便。因此,加快馆舍改造进度显得十分必要。1997年,在从紧控制驻外机构正常经费的同时,中央财政适当集中资金,加快了驻外机构馆舍改造的进度。根据各驻外机构馆舍改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财政部加强了对馆舍改造工作的管理,积极参与各单位馆舍改造计划安排,同时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馆舍改造工作,监督资金使用情况。1997年各驻外机构新购建馆舍约6万平米,改造修缮4万平米,这既为严格公私划分奠定了基础,又改善了驻外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调动了驻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经费。1997年中央财政安排出国费预算3.99亿元,连续四年将出国费控制在4亿元以内。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从严控制出国团组数量,大部分单位出国费预算执行较好,一些单位还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控制出国费开支办法。财政部在批复各单位外交支出决算时,对所有单位出国费开支情况进行通报,对超支单位点名批评。由于措施得力,绝大部分中央部门出国费预算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积极推行援外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援外资金使用效益
1997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援外资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以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项目合资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援外方式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一)1997年中央财政安排援外支出预算33亿元,实际支出35.45亿元,比1996年增长10.1%,基本保证了援外工作的需要。建成援外成套项目39个;在39个国家的105个医疗点上派遣援外医疗队员952人;举办由第三世界国家有关专家参加的培训班29个,培训外国专家487人。此外,还向部分国家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物资援助。
(二)积极推行援外优惠贷款方式。援外优惠贷款是一种新的援助方式,针对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财政部联合外经贸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加速推行政府贴息优惠贷款方式有关问题的报告》,对援外优惠贷款的贷款条件、企业配套资金、风险准备金、直贷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对推行优惠贷款援助方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1997年底,我国政府已与受援国政府签订优惠贷款框架协议37笔,协议金额41亿元人民币,已实施项目24个,发放贷款8亿元人民币。
(三)推行援外项目合资合作方式。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财政部与外经贸部商定将“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与“滚动援外资金”合并,设立“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国国有企业利用受援国的自然资源、人力及我国的设备、技术,与当地企业合资合作或独资经营以生产性为主的中小型项目。该项基金由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共同管理,两部联合起草了《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已上报国务院审批。1997年,共批准“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项目13个,协议金额1.1亿元人民币,实际拨款5800万元人民币。
(四)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对41个重债贫困国减免债务。这些重债贫困国欠我国的债务是我国多年提供的经济援助贷款。对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减债要求,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外经贸部多次协商座谈,认真研究,提出了我国政府的方案和态度,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已由国务院领导在1997年9月在香港召开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对外宣布。
四、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外经、境外企业健康发展
1997年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外经企业)继续健康发展。新签合同额113.6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10.5%;当年完成营业额83.8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8.9%;年末在外劳务人数达33.4万人,比1996年增长16.8%。截至1997年底,外经企业拥有总资产1065亿元人民币,比1996年增长9.83%;净资产293亿元人民币,比1996年增长12.68%。1997年外经企业利润总额7.88亿元。营业利润率1.22%、投资收益率6.48%、总资产报酬率2.34%。财政部门发挥职能,积极支持外经企业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帮助、督促外经企业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落实1996年第四次全国外经企业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外经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认真审批外经企业1996年度财务决算,全面实行中介机构查账制度,通过批复决算发现外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帮助外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帮助、督促外经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外经企业制定出财会制度建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逐项落实。1997年大部分外经企业已按照要求建立了内部财务制度体系,有的还建立了电算化核算和财务控制系统。同时,大力宣传和推广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典型经验,与中国财经报社联合举办了“外经企业财务管理经验谈”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举办外经企业财务管理境外培训班和总经理财税知识讲习班。1997年6月,财政部在美国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外经企业财务管理培训班,请美国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为来自国内22个省、市财政厅(局)主管外经业务的人员讲授了西方政府宏观财政管理、财税法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和外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知识。1997年8月,在大连市举办了首次外经企业总经理财税知识讲习班,40多家外经企业的领导参加。国家体改委、中国银行及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的领导为大家讲授了企业改革、国际金融、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大家反映通过培训增长了财政、会计、税收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拓宽了思路,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特别是一些企业领导提高了对财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财会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
(三)建立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外经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促进企业从铺新摊子、追求规模,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轨道上来,财政部根据有关文件和办法,对外经企业1996年经济效益指标进行了测算分析和综合评价。根据测算反映的情况,外经企业经济效益变化有以下几个特点:1.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规模均高于地方外经企业。中央外经企业虽然数量远远少于地方企业,但利润额和资产额却占全行业的大头。2.经济效益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根据对1996年度利润总额的排序,前50位企业共实现利润17.18亿元,占全部盈利的85%。外经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实力主要集中在前几十家大公司,它们是对外经济合作行业中的骨干力量。3.部分地区、部分企业亏损加重。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各地新成立的一些中小外经企业,一无资金、二无人才、三无市场,经济效益不好。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外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资金紧张仍是当前阻碍外经企业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为支持外经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1997年财政部适当延长了外经周转金的借款期限,降低了美元现汇周转金的占用费率,严格按照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积极回收到期借款,周转金发放率与回收率均高于往年,形成外经周转金的良性循环。通过周转金的发放,为企业解决了部分资金困难,促进了外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五)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有关企业财税政策问题。针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有些条款不清,操作困难等问题,财政部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于1997年11月正式下发了《关于发布〈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五、加强旅游财务管理,促进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1997年财政部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旅游财务管理,在资金上给予旅游业必要的扶持,配合国家旅游局举办了“97中国旅游年”,支持和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1997年来华旅游入境人数5758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20亿美元;国内旅游人数6.44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112亿元人民币;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3114亿元,比1996年增长25.2%。
(一)完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旅游财务管理。1.为帮助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财政部制定并下发了《旅行社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范本)》及《旅游饭店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范本)》。2.针对旅游发展基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旅游发展基金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旅游发展基金的征收渠道、范围、缴纳程序及会计处理等问题。3.针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本金管理及利息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该项资金的管理。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便于旅游企业财务决算编制,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编审1997年度国有旅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就决算的汇编范围、企业对外投资、税后利润分配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等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5.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旅游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调查情况和意见》,剖析了有关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强旅游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
(二)积极筹措旅游发展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1.1997年中央财政安排旅游事业费支出2000万元;组织旅游发展基金收入1.4亿元,安排旅游发展基金支出1.53亿元;发放旅游周转金借款1亿元。这些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旅游宣传促销、人员培训等活动,支持了部分旅游企业进行更新改造,缓解了部分企业资金不足的矛盾。2.根据国务院领导有关发展新疆旅游业的批示精神,1997年拨给新疆旅游专项资金2000万元,办理新疆100辆进口汽车的税收返还3303万元。
(三)做好1996年度全国旅游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汇总工作,积极准备建立全国旅游财务信息管理系统。1.审批了9家旅游主管部门1996年度财务决算,汇总了全国6766户旅游企业的财务报表,其中财政归口管理的国有旅游企业2798户。2.为适应旅游企业发展的需要,财政部组织开发了新的旅游财务会计汇总报表系统软件,并对地方财政和中央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六、努力做好国际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正当权益
财政部配合各主管部门,认真管理我国政府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捐款及其他有关支出,参照各国际组织财务及预算的审定,并本着有给有取的原则,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国际组织援助。1997年,我国共向联合国及其他一些主要国际组织缴纳会费2.54亿元人民币,缴纳联合国维和摊款1.05亿元人民币,向国际组织捐款1亿元人民币,接受国际组织无偿援助近1亿美元。
(一)1997年是五十二届联大开会讨论确定会员国1998至2000年会费分摊比额的关键一年,中国在本届联大会费比额问题上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以美、日为代表的部分国家,以中国经济发展和香港回归为借口,提出了要将我国会费比额由0.74%提高到4%左右的方案。若按这一方案,我国缴纳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会费和维和摊款总额将大幅度增加,我国利益将受到巨大损失。为了争取一个公正合理的会费比额,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外办、外交部、国家统计局等单位一起分析研究,共同计议,草拟了《关于适当调整我在联合国会费比额请示》上报国务院,并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及时调整了与会对策。在讨论谈判中,财政部派出的同志与外交部同志一起,精心准备,团结协作,成功地否定了美、日等国的方案,取得了较好的结果。根据有关决议,我国1998年至2000年的会费比额分别为0.901%、0.973%和0.995%。较美、日方案,我国在该三年期每年可少分担缴纳联合国会费3300万美元,同时,也使我国在其他国际组织每年可少缴纳会费约6000万美元。这一结果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也与我国在联合国中的大国地位相符合。
1997年也是联合国其他专门机构确定其下个财政年度会费额的一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了我国在联合国其他专门机构会费比额的对策,派人参加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北太平洋海事科学组织、西亚海行动计划、东亚海体协、国际原子能大会等十多次重要国际会议。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97年年会上,否定了美国提出的这三个国际组织1998至1999年会费比额按照1998至2000年联合国会费比额执行的方案,争取到推迟一年执行,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经费支出。
(二)1997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国际竹藤组织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总部设立在我国的国际组织。财政部会同林业部研究制定了国际竹藤组织的章程,多次参与了加拿大IDRC向在中国设立国际竹藤组织提供财政资助的谈判工作,与国际竹藤组织研究并达成了东道国协议和财政支持备忘录,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国际竹藤组织在我国的设立工作。这一国际组织的设立,对促进我国山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发展中国家广大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起到显著作用。
(三)认真做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财政部派人参加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第二十届大会,与农业部一起参与了皖西南农业综合开发贷款项目的评估工作,并参加了该项目贷款协议的谈判工作,争取到了2650万美元的最优惠贷款及300多万美元的国际无偿粮食援助。1997年9月在青海省召开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财务管理座谈会,探讨了如何加强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和落实还款责任的措施,讨论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回收资金使用办法。
七、认真做好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总预算,1997年财政部向中央138个单位和地方3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下达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97.66亿元,实际执行84.82亿元,占预算的86.85%,减支12.84亿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各用汇单位能够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的精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数,减少了用汇;驻港部队原计划在香港的用汇项目改在内地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邮电部等由于推迟缴纳股金和基金,减少了购汇限额支出。针对有些单位超标准核汇,逃避限额管理等问题,财政部派人赴部分省、市对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宣传限额管理的意义,强调今后要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简化不必要的手续,为用汇单位提供方便。根据中央关于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的指示精神,对“六五”、“七五”、“八五”期间的全国党政干部出国用汇和出国人数进行汇总统计,并分析近几年党政干部出国情况,研究如何从源头、从用汇上控制党政干部出国的措施。根据全国用汇情况统计,1997年全国党政干部出国用汇10.62亿元,出国人数12.35万人次,其中:中央单位7.29万人次,地方各省市5.06万人次。
(二)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管理工作。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起步较晚,基础较差,管理难度较大。1997年财政部门从催报、汇总“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基本情况表”入手,基本摸清了家底。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分别召开了中央部门、地方省(市)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一方面听取各省市、各部门、各单位境外投资管理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宣传《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从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境外投资管理工作已取得新的进展,各单位已经程度不同地认识到加强境外投资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工作重心已从前两年的建章建制转移到贯彻落实《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从摸清家底转移到清理整顿,从重审批轻管理转移到以财务管理为中心重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来。
八、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外事财务管理
财政部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外汇外事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1997年,除下发有关旅游、外经企业财务制度外,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制度建设:
(一)下发《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适当提高了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调整了中央和地方接待外宾费用划分办法,制定了外宾住房标准,简化了接待外宾工作人员服装补助费发放办法,提高了接待外宾工作人员误餐补助费标准,使之更加合理、规范,基本适应了接待外宾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草拟《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规定》。近年来出国机票管理软弱,价格混乱,回扣盛行,既严重侵蚀国家资金,又腐蚀了一部分干部。针对这一情况,1996年底以来,财政部多次与民航总局及各航空公司协商,深入到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草拟了该《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乘机应乘坐中国民航班机,机票定点购买,享受优惠票价,严格报销制度,民航提高服务质量等。该《规定》已上报国务院,待批准后下发执行。
(三)出台《外事服务收入管理办法》、《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在我国召开国际会议的报批、会签程序,经费开支范围、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外事服务收入的收支范围,适当调整了外事服务净收入的分配比例,结束了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财务管理无章可循的局面。
(四)制定《外汇外事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外汇外事专项周转金规模不大,但种类不少。为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财政信用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外汇外事工作的具体情况,经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下发了该办法。
(五)与国家体委联合下发《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它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外派体育技术人员国外生活费用实行全额包干制;在国外取得的奖金收入与派出单位分段分成;国际旅费及国内有关费用自理等。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的管理。
另外,财政部还草拟了《国际农发基金会贷款项目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管理办法》、《援外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理顺关系,从1998年起,在《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单独设立了外交外事支出类级科目,细化了援外支出款级科目,为今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创造了条件。
九、召开外事财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外事财务工作的开展
为总结经验,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外事财务工作的开展,1997年10月财政部在厦门市召开了外事财务工作会议。84个中央部门和10个省(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外经贸部副部长刘山在、外交部部长助理武韬分别在会上作了财政经济形势与外事财务工作、外经贸形势、外交形势报告,财政部外汇外事司司长冯秀华作了《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全面提高外事财务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有10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外事财务管理的工作经验,7个单位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讨论修改了《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规定》等四项外事财务管理制度。大会总结了近年来外事财务管理工作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全面加强外事经费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改革方向,巩固驻外机构工资及财务制度改革成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逐步理顺外事经费管理渠道。提出了“建立科学的预算分配、支出控制和监督机制、健全外事财务管理职能,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外事财务工作水平”的基本工作思路。与会代表反映,通过这次会议,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了进一步做好外汇外事财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财政部外汇外事司供稿,杨瑞金、邸胜军、叶丽萍、李勇、吴国生、王勇、谢勇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