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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瞄准目标、勇于实践、夯实基础、深入推进”的工作方针,脚踏实地开展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党的十五大后,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立即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确定了新时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任务,即:坚定不移地做好基础管理工作,以建立有效的监管手段为前提,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监管力度;以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原则,充分利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成果,积极推动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以极大地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为宗旨,积极引导企业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对于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一要积极引导,促进企业改制与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二要严格规范,防止违规操作;三要做好改制工作中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国有股权设置、产权变动...
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瞄准目标、勇于实践、夯实基础、深入推进”的工作方针,脚踏实地开展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党的十五大后,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立即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确定了新时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任务,即:坚定不移地做好基础管理工作,以建立有效的监管手段为前提,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监管力度;以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原则,充分利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成果,积极推动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以极大地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为宗旨,积极引导企业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对于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一要积极引导,促进企业改制与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二要严格规范,防止违规操作;三要做好改制工作中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国有股权设置、产权变动登记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努力做到既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1998年的工作,1997年12月25日至27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国资系统地方局长会议。会议认真回顾了国资工作近10年的历程,总结了国资工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政治、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五大功能,即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稳定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和发展、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以及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研究了新形势下国资工作的任务;围绕完善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等目标,对1998年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二、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手段日趋完善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围绕企业改革这个中心环节,“五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体系,即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产权登记体系、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1997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这套管理体系继续抓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权益,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一)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一是顺利完成了1996年国有资产年报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截至1996年12月31日,我国国有资产总量为6589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4%。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49938.9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5955.7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和32.5%。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统计数据认真分析,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如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的国有企业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和对策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二是为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坚定地推进“统一报表”工作,初步实现了国有资产年报、产权登记年检、保值增值考核数据的相互衔接,减少了基层负担,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统计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年报工作,重新修订下发了《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制定了年报核查、数据汇总、数据核对、统计分类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则。四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效绩评价工作,拟定了《国有资产经营效绩评价试点工作方案》以及评价规则、指标体系、操作细则等,开展了国有资产效绩评价工作试点。五是加强了季报监测工作,扩大了季报监测面,加强了季报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
(二)产权登记工作初步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1997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的第一年。为此,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是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产权登记法规制度。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及1996年度产权登记工作考核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及委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二是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共登记企业34.2万户,占有国有资产5.3万亿元。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编写了《1997年全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产权变动情况分析报告》。三是积极研究拓展产权登记功能。先后组织了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国资部门和企业的座谈会,就加强、拓展产权登记功能问题进行了广泛研讨。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在资产评估等工作中作用的通知》。此外,在促进企业集团理顺产权关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稳步推进。保值增值考核是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核心,也是基础管理工作的重点。1997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深入贯彻《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国116253户国有企业1996年度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批,核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7.7%,扣除客观因素影响,企业靠自身积累的增值率为0.48%,增加国家所有者权益109亿元,并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上报了《199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情况分析报告》;二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1997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及1998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在调查研究和总结两年来考核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修订稿,进一步充实了考核内容,完善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值增值考核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途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与全国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协商,达成一致,准备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纳入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体系之中,作为评价、任免、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双挂钩办法,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的作用。
另外,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主动地与国家经贸委联系,召集有关中央部门共同研究做好国有企业监事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山西、陕西、黑龙江、浙江、河北、吉林、福建、青海、重庆、深圳等省市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向企业选派监事的工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的监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取得新的成果。一是加强了法规建设。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局修改了《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在财政部呈送国务院审核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草案)》中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的执法主体地位,增加了应予查处的国有资产流失行为的规定。二是加大了流失查处工作力度。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1997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接到群众举报、上级批转和有关部门转来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110件(其中,中央领导批办的7件),直接查处了11件,制止和挽回国有资产流失3亿元;从地方情况看,仅山西一省,1997年立案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30起,结案20起,为国家制止和挽回损失近3000万元。三是深入开展了无形资产流失状况的专项调查,为开展无形资产流失查处工作奠定了基础。
同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了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在保障国家权益,促进生产力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一)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与上年相比有较大程度发展。1997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计批准资产评估立项61869项,审核确认评估项目57041项,评估资产账面净值10113.59亿元,确认评估值12546.85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比评估前资产账面净值净增2433亿元,平均升值率24%。
截至1997年底,全国共有3881家社会公正性中介机构获得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资格,其中获得正式资格的评估机构2625家,获得临时资格的评估机构1256家。在已获得正式资格的评估机构中,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116家。全国直接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已达62258人,其中会计经济类人员35533人,约占57.1%;工程技术类人员23110人,约占37.1%;其他各类人员3615人,约占5.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476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1252人,两者合计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4%。
1997年省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举办各类资产评估培训班累计时间1050天,培训人员15845人次。
(二)进一步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制度。截至1997年底,境外资产评估机构来华执业的已有十多家。相比之下,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却不能对等地在相应国家或地区执业。从维护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整体利益的角度看,目前仍然要对境外评估机构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与外经贸部联合制定了《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单独发布了《对外国资产评估机构来中国境内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暂行规定》。为配合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评估中心发出了《关于认定从事国有企业破产财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和发布了《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资产评估问题的暂行规定》。通过认定一批从事破产企业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加强了对试点城市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1997年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数量迅猛增加,为此评估中心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资产评估执业行为。
(三)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管理制度化建设,努力为国家把好关、为企业服好务。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改制上市已成为企业筹资和转换经营机制的重要渠道。1997年内,以此为目的的评估项目数量明显增加,上市公司已成为全社会瞩目的焦点。资产评估作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的一个必要环节,其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如何规范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工作,既为国家把好关,又为企业改制服好务,成为1997年评估中心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为解决好这个问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建立了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半年多来的实践证明,专家评审制度确实起到了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专家评审制度综合发挥了各类专家在审核评估报告质量方面的集体智慧,提高了评估报告审核质量,有利于维护评估工作中的客观、公正原则,最大程度地避免了评估确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同时,也弱化了评估报告确认工作中个人因素的影响,较好地避免了“官僚主义”和“长官意志”的干预,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管理工作中的廉政建设。2.通过专家对评估报告的审核,提出评审意见,可以直接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和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不仅为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年检和资格再认定提供客观依据,从而实现资产评估管理中“管人”、“管项目”、“管机构”的有机结合,还有利于促进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提高执业水平。3.通过专家对评估报告的审核,发现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可以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和制定资产评估行业准则提供客观依据,有利于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水平。4.实行专家评审制度,通过加强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管理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国有股权管理等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相互配合,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以及中央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了各部门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积极作用。
评估中心在实施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的同时,也积极向省市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推荐这一经验。截至1997年底,山西、江苏、上海、广东、河北、福建、青岛等13个省市已先后建立了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实践证明,中央、省市两级专家评审制度的建立,不仅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确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而且通过合理分工,减少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确认的工作量,加快了企业改制上市的工作进度。
(四)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事前指导和过程控制。鉴于目前许多企业不太了解评估管理政策和工作程序,造成在评估机构聘任、评估方案制定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影响评估报告质量和确认工作进度,评估中心本着加强事前指导和过程控制的思路,自1997年4月以来先后组织了8次资产评估工作座谈会,其中5次改制上市申请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座谈会、1次试点企业集团资产评估工作座谈会、1次证券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座谈会和1次中央部委国资处长资产评估工作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共计500多人。通过召开这些座谈会,评估中心一方面向企业、评估机构和企业主管部门讲解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通报以往评估确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了解企业改制上市的进展情况和要求。此外,评估中心还先后派人到上海、北京、四川、广东等十几个省市,分别对乐凯胶片、深圳机场、虹桥机场、上海汽车、天津汽车等近50家企业的评估项目进行现场指导,与企业、评估机构一起座谈,帮助解决评估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工作,使企业对评估工作程序及有关法规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工作主动性大大增强,企业和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化程度和评估报告质量明显提高,同时也明显缓解了评估报告确认工作中的矛盾和压力,加快了评估报告确认工作的进度。
(五)以年检为突破口,狠抓评估机构的整顿工作。针对目前资产评估机构过多、过乱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1997年评估中心以年检为突破口,狠抓了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整顿工作。经年检,在全国3209家机构中,取消了19家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对81家资产评估机构限期整顿。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提高了评估机构的风险、质量意识,促进了评估机构改进内部管理,为评估机构向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从地方看,一些省市在年检中采取了一些较好的做法,对促进评估机构组织合理化和提高执业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认真查处了一批不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目前,社会上一些评估机构利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规不完善的空子,乱评企业无形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这种现象不及时制止,不仅会使企业对无形资产产生错误的认识,同时也会损害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良好形象。为此,评估中心先后重点组织力量对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上海友联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和浙江产权评估交易所的不规范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及时召开会议,对其行为进行批评,向新闻媒介明确表明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宣传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这种现象的继续发展。
(七)建立注册评估师登记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要培养一支以注册评估师为主体、素质高、作风好的执业人员队伍。在这方面,评估中心199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建立了注册评估师登记管理制度。1996年5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人事部联合组织了第一次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共有38000人报考,其中考试通过的有5263人。为了加强对资产注册评估师的管理,1997年1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了《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评估中心对全国首批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了统一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将在评估机构执业的4960名注册评估师名单在全国性媒体上进行公告。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过程中存在的混乱现象,1997年8月,评估中心又发布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转所变更手续的暂行办法》。
2.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第二次注册评估师考试。为了使考试成绩更能客观真实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和工作能力,评估中心根据第一次注册评估师考试的经验,与国家人事部一起组织专家、学者对原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重新编写了新的考试辅导教材,组织了考前函授培训。1997年9月13、14日,在全国组织了第二次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考人数35000多人,参考率达到了67%,考试成绩普遍好于上年。
(八)加强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开展证券业资格评估机构业务骨干轮训。1997年,评估中心与有关部门合作,先后组织了有关无形资产、矿产资源性资产、森林资源性资产评估的课题研究,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专利资产评估专业培训大纲(试行)》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讨论稿)》。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了5期专题性质的资产评估培训班,并经常选派业务骨干到各省市举办的资产培训班授课,支持地方协会的教育培训工作。1997年,评估中心在实施重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的同时,规定具有证券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定期轮流选派业务骨干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中心参与评估报告的初审和专家评审会的审核工作。通过参与报告评审,了解资产评估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评估的实际业务能力。据统计,目前已有46个证券业资格评估机构的46名业务骨干和10多家非证券业资格评估机构的业务骨干参加了轮训。
四、顺利完成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
根据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总体工作部署,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认真落实清产核资各项任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完成了17.8万户城镇集体企业(其中工商企业13.9万户、金融企业3.9万户)扩大试点工作,基本达到了“探索方法、暴露问题、明确政策、检验制度、总结经验、锻炼队伍”的试点工作目的,为清产核资工作全面铺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统计,13.9万户集体工商企业资产总额为10055.7亿元,负债总额为7908.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146.8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8.7%;3.9万户集体金融企业拥有资产总额为12453.9亿元,负债总额为12045.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08.8亿元。在初步摸清集体企业“家底”的同时,通过清产核资扩大试点也暴露了集体企业在基础管理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一是集体企业损失挂账问题十分严重。13.9万户集体工商企业清理出的损失挂账1357.8亿元,占其资产总额的13.5%,占其所有者权益的63.2%;二是许多集体企业债务负担沉重;三是相当数量的集体企业经济效益长期在低水平徘徊,13.9万户集体工商企业的亏损面为55.1%;四是集体企业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松弛,账实不符、账外设账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量账外资产被侵占、流失;五是由于企业产权意识淡薄,加之不同历史时期管理关系变化较大,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产权关系较为混乱。参加试点的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把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作为促进集体企业改制和发展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耐心解释,及时协调,基本理顺了试点企业的产权关系。在资金核实工作中,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以及清产核资政策和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帮助企业核销损失挂账872.5亿元,解决了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困难。通过清产核资,使企业摸清了自身基础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集体企业加强了基础管理和改革工作。各地政府相当重视这项工作,如上海市要求凡进行改制的集体企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清产核资政策,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有关房产税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为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国有股权管理,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加强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管理。截至1996年底,我国由国有企业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约4000余家,占股份有限公司总数的60%左右,其中国有股股本约2056亿股,占总股本的63%;1997年底,745户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771亿股,其中国有股981亿股,占总股本的55.39%。为加强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1997年3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明确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的规范内容和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还修改、起草了《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规定》和《国有股股东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维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益。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上市公司国有资产重组,促进股份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和国有股东以优质资产认购配股,引导国有股从低效益领域向高效益领域转移,力求实现以少量国有资本控制较多社会资本和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的目的。
(二)积极参与企业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鼓励兼并、规范破产”的指示精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兼并破产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针对各地兼并破产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1997年上海市共有60户国有企业被兼并,24家企业实施破产,跨地区、跨行业的收购兼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企业的优胜劣汰机制,盘活了存量国有资产。为加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管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起草了《控股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和《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核定了石化、有色金属、航空三家1996年正式改为控股公司后的国有资产总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基数。国务院《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以资本为纽带,理顺集团企业母子公司产权关系”的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了企业集团存量国有资产的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工作;运用产权划转、授权、调整国有股持股单位等多种手段重组了多家综合性的、多元化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加强了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活动发展十分迅速,境外中资企业数量增加较快。至1997年6月底,我国批准设立境外企业5000多户,中方累计投资约60亿美元;境外国有资产总额已达200多亿美元。1997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除继续完成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审定和汇总并办理有关新设境外企业的立案登记和有关产权变动的批复事宜等工作外,重点加强了以个人名义持有国有股权和物业产权的管理。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防止国有资产在境外流失。
六、积极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严格规范产权转让行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改组的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了企业组织结构、行业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同时,围绕结构调整严格规范产权转让行为。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一方面积极推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另一方面认真掌握正常的产权转让与非法的股票(股权证)交易的政策区别,发布了《关于对各地产权交易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产权转让中介机构的行为和产权转让程序,引导产权转让工作走上健康规范发展的轨道。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配合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对产权市场中介机构的管理,及时纠正了产权转让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1997年,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产权转让71宗,转让金额9.72亿元,并严格要求产权转让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七、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按照“一主两翼”(即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为主体,行政事业性与资源性资产为两翼)的指导方针,1997年,行政事业、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呈现新局面。一是顺利完成全国近46万户行政事业单位1996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和发证工作,编制了199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申报审批制度,对以前年度未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清理;三是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调剂转让市场试点工作;四是制定了《国有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企业或进入企业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为开展科研事业单位创办高科技企业试点及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创造了条件;五是对各级侨联接受海外捐赠资产界定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拟出台相关法规。辽宁、河北、江苏、吉林、山西等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其中河南、湖南、湖北以省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取得新进展。1997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动与资源主管部门配合,研究探索资源性资产管理的方式方法,提出了资源性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有关主管部门对28个国有大型矿山企业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有关政策性建议;与林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督查委员会的通知》,在福建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试点,在黑龙江进行了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工作;会同煤炭部组织专家组,研究了制定《煤炭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的有关问题。此外,福建省莆田市以市政府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莆田市海岸带资源资产化管理办法》;河北沧州市海岸带资源资产基准价格体系也已经通过专家鉴定及验收;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与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省土地资源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了改造建议。
八、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进展,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
1997年,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中心与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努力下,完成了24个省(市)二级网和16个地(市)三级网的建设工作,进行了信息资源开发和技术培训,使信息网络实现了即开即通,即通即用。同时,建立了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统计和股票数据库系统,向全系统提供查询服务;开发了产权登记日常化办公系统、资产评估信息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软件、产权转让及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对网络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了改版,增加了信息栏目,加大了信息加载量。目前,全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员队伍已初步建立,全国300个地市信息网络均有专人负责。日元贷款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发挥作用。
九、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
(一)国有资产管理科研工作、学会工作成绩突出,全国国资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按照年初计划,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完成了《国有经济结构与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与兼并收购问题》研究报告;承担并完成了《华能集团资本经营战略》课题研究;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97中国企业资产重组”、“产权交易与资产重组运作实务”、“企业集团发展战略与资产重组案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与资产重组”、“资产评估”等研讨会;组织了“首届全国国资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加快了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组织建设步伐。截至1997年9月,全国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分会,3个中央部委(冶金、建材、地矿)成立了学会专业委员会或分会,推动了国有资产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1997年10月,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人员,并按照十五大精神修改了学会章程,部署了今后几年的工作。
(二)新闻宣传力度加大。1997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了宣传力度。在《人民日报》、《中国证券报》、《科技与经济画报》等6家报纸上推出了国资专版,在《经济参考报》上开辟了“国资论坛”专栏。积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国资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国资意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金融时报》联合举办了“国资知识竞赛”;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了“保卫国有资产人人有责”的公益广告;拍摄了反映资源与环保问题、呼吁加强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大型电视系列片《千秋万代话资源》,国务院总理李鹏、副总理邹家华分别为该片题写了片名,在中央电视台一、二套节目黄金时段播出后,引起了强烈反响。
《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研究》、《中国资产新闻》及经济科学出版社等“两刊一报一社”的出版发行工作也取得良好成绩。“两刊”共组织、加工稿件200万字,《国有资产管理》发行量达7万份,《国有资产研究》发行2万份。《中国资产新闻》报顺利完成扩版,发行数量近10万份。经济科学出版社圆满完成了总产值1亿元、出书品种450种的工作计划,并有多种图书获奖,图书质量不断提高。
十、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国有资产管理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打胜仗、能打硬仗的标准,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呈现良好局面。
1997年9月25日,国资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交流暨国资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南京召开,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在此推动下,上海市国资系统开展了“三观”、“三德”教育,即坚持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陕西省国资系统开展了“做合格公务员,让人民满意”活动。
为适应国资工作的不断发展,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在全系统开展了“三五普法”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1997年,全系统共举办41期培训班,有43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特别是成功举办了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领导干部国有资产专题研究班和全国监察、纪检干部国有资产专题研究班,加强了地方领导、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参加培训的干部对国资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重视程度显著提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宋文玉、胡建新、陈思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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