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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民经济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和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预算执行情况
1997年,全国财政收入在连续四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又比上年增收1243.15亿元,达到865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16.8,其中中央财政收入为4226.9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地方财政收入为4424.2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9%,全国财政支出923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16.3%。全国财政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82.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8.45亿元,比预算安排的赤字数额减少11.55亿元。此外,1997年中央财政债务收入2476.8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8.37亿元,用于弥补当年财政赤字558.45亿元,债务收支平衡。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63.71亿元,实际支出104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7.7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199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支出都超额完成了预算。主要原因,收入方面:一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使财政收入来源得到保证。二是随着新财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
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民经济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和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预算执行情况
1997年,全国财政收入在连续四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又比上年增收1243.15亿元,达到865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16.8,其中中央财政收入为4226.9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地方财政收入为4424.2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9%,全国财政支出923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16.3%。全国财政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82.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8.45亿元,比预算安排的赤字数额减少11.55亿元。此外,1997年中央财政债务收入2476.8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8.37亿元,用于弥补当年财政赤字558.45亿元,债务收支平衡。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63.71亿元,实际支出104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7.7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199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支出都超额完成了预算。主要原因,收入方面:一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使财政收入来源得到保证。二是随着新财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一个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已初步形成。三是税收增长呈现多元化趋势,来自非公有经济的税收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加大,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成为增长较快的税种。四是强化了各项收入征管工作,堵塞了漏洞,减少了财政收入的流失。五是整顿财经秩序取得初步成效,也相应增加了一些收入。支出方面:中央财政总支出超支65.33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超支151.92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比预算超支的主要原因,一是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国务院决定,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增加了专储粮的数量,在1997年预算确定以后,相应增加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储备利息及费用补贴;二是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增加了出口玉米差价补贴。地方财政总支出比预算超支的主要原因是,地方各级财政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对增加的收入除了用于解决粮食亏损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外,还根据地方各级人大的要求,安排了一些项目的支出。
与前两年相比,1997年的预算执行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全国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增长,财政收入增幅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全国财政收入比1996年增加1243.15亿元,增长16.8%,其中中央收入增长15.5%,地方收入增长18.1%,均高于同期经济增长幅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提高,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二是主体税种增长由强势转为平稳。1~11月份全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10%和28.1%,与经济增长基本相吻合。三是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支出结构有所调整。全国财政支出比1996年增长1296.01亿元,增长16.3%,低于收入增幅0.5个百分点。在支出总量得到控制的同时,教育、科技、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等重点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二、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7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把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积极支持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1997年,国家财政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千方百计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农业发展。1997年,全国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488.7亿元,加上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其他科目用于农业的支出,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支出达900多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幅度超过20%。在农业资金的使用上,实行突出重点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生产,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等。1997年,中央与地方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际到位资金96.68亿元,比核定的最低规模超出26.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6亿元,地方财政超20.28亿元。当年用于粮食超储库存利息、费用补贴为57.06亿元。财政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了国有粮食企业执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
(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了减轻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对国有企业的增资减债政策,共审查批准439个企业将322亿元贷款资金本息余额转作资本金;通过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企业返还15%所得税,约增补企业流动资金25亿元。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与社会保障、银行等部门共同做好特困企业“解困”、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1997年各级财政用于安排国有企业职工解困、下岗职工生活补助、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支出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社会保障支出资金约69亿元,为企业改革的平稳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积极支持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1997年国家财政科学事业费支出127.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15.9%,其中:中央级科学事业费为67.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1%,比上年增长15.0%。在切实增加国家财政总的科技投入的同时,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实行保证重点的投入措施,着力加大对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及其他重点社会公益科研的投入。教育方面,1997年国家财政的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145.0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中央级教育事业费为89.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比上年增长16.4%。在原有教育补助专款的基础上,继续增拨了专项资金24亿元,以保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按计划完成。继续安排专项资金1.55亿元(不包括国家计委安排的),积极推动“211工程”建设。
(四)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1997年各类社会保障支出747.7亿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97年7月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扩大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稳定推进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1997年底,全国已有32个医疗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务院于1997年9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至1997年底,建立这一制度的城市已达330多个。为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将社会保障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了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监督、检查和财务制度建设。
三、强化财税管理
1997年,国家财政抓住宏观环境比较有利的时机,强化了财税管理。在收入管理方面,针对经济和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税收征管实行了“企业申报,重点稽查,全面监控”的新型征管模式,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同时,为规范金融保险企业的税收管理,国家对金融保险企业降低了所得税税率,提高了营业税率,制定并颁布了对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并适当调高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对规范股市交易,抑制过度投机起到了一定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如证券交易印花税预算为50亿元,完成237.28亿元,比预算超收187.28亿元。本着“稳健、规范”的基本原则,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运作。在努力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的基础上,1997年国债发行进展顺利,到11月底已完成全年内债发行任务,并且成功地发行了5亿马克欧洲债券和5亿美元全球债券,扩大了我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影响。
在支出管理方面,合理安排预算,改进了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证了教育、科学等重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和人员工资发放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结合使用的办法,并建立了一整套全面反映单位各项收支活动的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同时,改革和完善了预算资金分配办法,在完善定额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继续推行“零基预算法”。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行政费定额考核,由原来的对省本级考核扩展到对全省的考核,各地也相应推行了省对地市、地市对县的行政费定额考核办法。强化了人、车、会、电话等难点支出的管理,如对人员实行经费与编制双向控制的办法;对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办法;对会议费实行计划管理、总额包干、领导控会、集中审批办法,等等,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意见》,各级财政部门据此对企业消费性支出、对外投资、奖金调度、关联企业往来、财务报表编制等业务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开始得到加强,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个集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保值增值考核、资产流失查处于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四、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法制建设
1997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定精神,在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围绕财经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项检查,财政监督管理范围扩大,财税秩序继续好转。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财政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整顿工作,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文明确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财政部和省财政部门分别公布和取消了一些“三乱”项目。
(二)围绕财经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石油、电力、冶金等行业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情况,中央金库退付中央预算收入情况,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财税法规执行情况,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对财政扶贫资金、财政周转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整顿会计秩序工作收到初步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对违纪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审计师协会基本实现了联合,并开展了全行业整顿。
(四)财政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修订后的《契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发布施行。《遗产税暂行条例》、《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等法规的拟定和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待国务院批准。
199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体税种增幅下滑,企业欠税数仍呈上升趋势;二是企业效益仍处于较低水平,拖欠银行利息增加,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过大所隐含的金融风险给财政收支带来了巨大压力,部分世行项目不能如期还本付息,也将加重财政负担;三是支出结构调整滞后,冗员过多已大大超过了财政的负担能力,流通体制改革滞后使亏损补贴增加较多,财政负担沉重;四是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不够,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处罚手段。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吴东胜、伍红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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