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6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150.7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5.4亿元,增长12.4%;第二产业增加值1542.3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1143亿元,增长7.8%。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1亿元,比上年下降1.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2%。外贸出口总额达8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商品零售物价涨幅由上年的16.1%回落到7.9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746元,比上年增长13.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6%;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150元,比上年增长22.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2%。
1996年,全省完成各项税收收入3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11.69亿元(包括计划单列的大连市5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同口径对比,下同);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64.27亿元。全年完成财政支出314.78亿元(包括大连市支出64.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14个市及省本级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全省连续4年实现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一、进一步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健全财政职能
...
1996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150.7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5.4亿元,增长12.4%;第二产业增加值1542.3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1143亿元,增长7.8%。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1亿元,比上年下降1.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2%。外贸出口总额达8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商品零售物价涨幅由上年的16.1%回落到7.9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746元,比上年增长13.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6%;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150元,比上年增长22.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2%。
1996年,全省完成各项税收收入399.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11.69亿元(包括计划单列的大连市5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同口径对比,下同);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64.27亿元。全年完成财政支出314.78亿元(包括大连市支出64.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14个市及省本级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全省连续4年实现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一、进一步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健全财政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支持财政困难县发展经济。1996年省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财力,根据《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人均财力明显低于全省县均水平的台安等8个财政困难县以及人均财力接近全省县均水平的喀左等9个少数民族县,实行低费扶持,有偿使用,滚动发展,支持困难县发展经济。同时调整了省以下财政预算资金调度比例,解决了一些财政困难县的资金周转问题。
(二)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预算外财力征管体系。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辽宁省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先后印发了10个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预算外财力预决算体系、会计核算体系、收支征管体系和监控体系,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全年省本级和13个市(不含大连市)实现预算外收入203.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8.9%,划转技术改造资金10.7亿元,节余财力14亿元,除必要的支出外,大部分用于当地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改变了预算外支出大部分用于消费性支出的状况,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和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巩固粮食企业财务体制改革成果。自1995年起,为解决国有粮食企业亏损和政策性补贴日益增大的问题,对国有粮食企业实行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开(即“两条线运行”)的改革,取得初步成果。1996年全面加大实施“两条线运行”的工作力度,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粮食企业实行“两条线运行”的会计核算办法,从会计科目的设置、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上,将粮食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彻底分开。制定了粮食企业“两条线运行”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粮食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同时积极参与粮食购销价格体系的改革,及时做好粮价变动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调整与财务处理工作。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政策性补贴实行的“总额控制”改为“定向定额补贴”,控制了补贴额增大的趋势。同时,加强对粮食企业资金和管理费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省财政厅制发了《加强粮食企业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的通知》和《粮食政策性挂帐利息补贴办法》,对企业实行经营财务目标责任制,建立了消化粮食政策性挂帐调度制度。1996年全省实现政策性补贴额8.5亿元,比1995年减少6.8亿元。同时消化了历年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6.8亿元。
(四)在部分市建立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辽宁省老工业基地城镇居民比例大的实际情况,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和丹东7市投入资金4700万元,使32万多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二、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一中心,积极支持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
(一)加大农业投入,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1996年,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全省支农支出达2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5.08%,支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以赴保春耕。针对春季在全省范围内出现的大面积春旱,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二是积极支持水毁工程及骨干水利设施的改造修复。通过调整内部资金结构,落实了水毁水利工程和水浇地修复资金、河道整治资金、防汛岁修资金以及重点水库配套建设资金。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动用预备费500万元,重点用于骨干防汛工程的维修加固。省财政还调度1200万元资金支持浑河河道的整治。三是支持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支持更新和修复再生大中型拖拉机1226台和878台(套),重点投放产粮大县。四是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集中水土保持资金2000万元,按流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治理。
2.大力支持科技兴农。199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扶持力度,集中资金1700万元,重点实施了农业新技术和良种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及科技推广网络的建设;修改了《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调动了市县参与技术推广的积极性。
3.以重点项目、示范工程为突破口,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1996年,财政部将辽宁省列为全国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重点扶持省份,并有8个项目获得财政部的直接立项,中央与地方总投资达到1.27亿元。
4.支持粮食自给工程建设。1996年重点支持了大凌河、鸭绿江、浑河3个项目区的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编制完成项目区涉及的5市9县项目规划,投入财政资金4100万元。
5.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强。1996年全省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达到2.3亿元,列入农业综合开发的县由上年的35个增加到42个。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98万亩,开垦宜农荒地8.6万亩,造林9.7万亩,并建成大洼三角洲垦荒种稻、缓中县六股河引水灌溉、义县张家堡乡万亩管灌、台安县万亩治涝等一大批重点工程。
(二)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造,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发展“高产、高效、深加工”工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科技项目攻关和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投入。1996年拨付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5.4亿元,重点支持了本溪钢铁公司、凌源钢铁厂、辽阳工业制板厂等一大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投入、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发、加速企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支持企业的技术进步。以学邯钢经验为契机,全面开展了“强化企业管理年”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学习邯钢经验,推进三改一加强工作会议”精神,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学习邯钢经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财务基础管理薄弱、会计信息失真、内部财务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确立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全年工作目标,制定了具体的工作阶段、实施步聚和检查评比方法,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备案率已从上年的50%提高到80%,企业亏损分别比年初下达的控亏户数和控亏额减少33户和1.7亿元,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扭亏任务。企业资产负债率比1995年下降了2.9个百分点。
(三)加大科教投入,积极支持“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1996年全省拨付科技三项费用4.6亿元,比上年增长30.5%,重点支持了4130个项目。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认真实施了省政府批转的省财政厅会同省科委提出的《对省直科研院所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推进的管理办法》,深化了科技拨款制度改革。经过推荐、调研和专家评议,在省直科研单位中确定了86个重点实验室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全年完成教育经费支出50.2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额的19.3%,又有22个县区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目标。全省共集中3560万元资金设立了“寒窗基金”,补助困难家庭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同时支持调整师范教育结构,全省合并中师和师范专科21所,有力地促进了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县区财源建设,完成财政发展目标
按照全省第四次县区财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规划,确定1996年辽宁省县区财政发展的目标是:“一个超过,两个20%(简称“122”),即全省县区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省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全省亿元县区达到20%(16个),全省定额补贴县的定额补贴拿出20%转作财源建设基金。为此,省财政厅支农周转金办公室狠抓资金的投放管理,将其纳入支持县区财源建设规划中,制定了新的资金使用规划及考核指标,建立了由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体改委等18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县区财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领导主持召开了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市成立了县区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地县区财政建设工作,形成了由县区长、县区政府议财政、抓财源建设的新格局。1996年,组织召开了两次县区长座谈会,共同商议县区财政建设大计。本着“统筹规划、分类指异、择优扶强、重点突破”的原则,改变过去只扶持一两个典型县“带动一般”的工作方法,在资金投放上不仅限于扶持贫困的经济欠发达县区,对经济发达的县区中的高、新、优工农业产业化项目也给予资金扶持,促进一大批县区的财源建设上了新台阶。省财政厅通过与受援的市财政局签订责任协议书,明确省市两级的工作责任,建立了省市两级财政责任保证体系,提高了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效益。1996年全省74个县和城市郊区完成财政收入57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22%,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9个百分点,占全省财政收入增收额的40%;1996年又有8个县成为亿元县,使全省的亿元县区达到22个,占全省县区总数的29%;定额补贴转作财源建设基金9000万元,超额完成定额补贴20%转作财源建设基金的目标。
四、强化财政管理,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
(一)积极组织收入,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所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拓宽理财领域,挖掘增收潜力。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两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同时针对近两年辽宁省上划中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不理想的情况,组织了对全省1996年“两税”税源和1995年度全省税源情况的调查,为组织财政收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多数市按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分别与国税、地税和收费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了清理企业欠税活动,1996年全省共清理企业欠税21.34亿元。为防止出现任意退库行为,省财政厅制定了《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强化了预算收支管理,有效地制止了随意退库行为,防止了财政收入的流失。
(二)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行“零基预算”,在保证对农业、教育、科技适度增长的前提下,强化了对支出的管理,控制了不合理支出。
1.严格社会集团购买力审批,加强对小汽车购买的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制定了《辽宁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评比暂行办法》和《辽宁省社会集团违反控购纪律擅自购买和销售专项控制商品暂行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控购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针对全省财政困难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好的实际,进一步强化专控商品的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小汽车的档次,坚决制止购买进口豪华小汽车。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和其他高档办公设备实行严格控制,对经营亏损、欠缴税款、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停止审批购买小汽车。1996年全省审批社会集团购买控购商品比上年降低5.91%,购买非生产用小汽车比上年减少358辆,节约支出1.29亿元。同时,还针对近年来小汽车保险费用增长过快过猛、浪费严重和分散投保等问题,在总结鞍山等市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实行集中定点保险经验的基础上,在省直和沈阳、营口、阜新、丹东、辽阳等市的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小汽车统一集中定点保险。
2.不断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一是继续坚持公费医疗经费以医院为主、与享受单位和个人利益挂钩的办法,使公费医疗经费支出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二是针对辽宁省待业保险基金、职工养老基金和救灾扶贫周转金被挤占挪用严重、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组织了专项检查,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检查。经过检查,既暴露了问题,摸清了底数,又增强了有关经办机构加强管理的自觉性,促进了基金的清偿和清缴,并逐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进一步改进公费电话的管理。全省各地对办公电话普遍采取了定编定额、费用包干使用、节约奖励和超支自负的办法。对领导干部的住宅电话大都实行了限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办法。省直和一些市县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BP机和移动电话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
(三)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能。为统一思想、理顺关系,组织召开了全省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确立了“打好基础,理顺关系,站稳脚跟,稳步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提出基建财务工作实现“一个平稳过渡,五个加强”(即向建设银行收回财政职能要完善,操作上要从实际出发,管理上要从实际出发;要加强组强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与有关单位的协调)。省财政厅还制发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加强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预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办法》和《加强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使全省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同时基本理顺了与省计委、建设银行等部门的关系,打破了以往计委立项、财政拿钱、建行拨款的格局,初步实现了财政管理贯穿于基建工作的全过程。部分市还通过对建设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债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世行贷款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了对世行贷款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债务管理等7项管理制度,将世行贷款作为预算外资金中的债务收入,编制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使世行贷款的管理由过去单纯的资金管理转变到项目的立项、准备和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辽宁省世界银行贷款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从标书的编写、资格预审到评标、签约、履约,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有效地制止了乱花钱、乱采购现象的发生,压缩了非生产性开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了配套资金和世行贷款平行支付的办法,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不予支付世行贷款,对拖欠世行贷款和项目管理费的,采取加收滞纳金、停止支付世行贷款等措施,不断加大世行贷款的回收力度。首次组织了对全省内外债的调查,为财政部门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打下了基础。全年省级财政部门共发行无记名、凭证式和记帐式国债18.98亿元,兑付到期国库券22.22亿元,销毁各种国库券22.1亿元。
(五)从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加强对外经济的财务管理。组织开展了全省境外企业调查工作,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我省境外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并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制发了《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从制度上对境外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规范性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对5000户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状况进行了全面登记,并重点组织了省直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专项检查,为全面了解外商投资企业概况,加强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六)严肃财经法纪,整顿财经秩序,加强社会经济监督。一是开展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全省有984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查出违纪金额13.85亿元。对765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纪单位2846户,违纪金额10.92亿。通过清理检查,掌握了全省预算外资金的第一手资料,为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为严格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全省有13.4万个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查违纪金额5.91亿元。对2.5万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6.64亿元。通过检查整顿,暴露了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了整改,为广泛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各级大检查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自1996年11月开始,截至12月底,全省共查出违纪金额10.4亿元,已入库8.3亿元。四是注册会计师事业取得新的进展。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了联合。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发展到338家,注册会计师3532人,从业人员已达7388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完成委托项目58105项,对加强社会监督和财务管理,强化税收征管,整顿财经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还根据财政部的部署,组织了全省财政周转金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管理制度。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狠抓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强化产权管理。一是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清产核资工作。从1995年起,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正式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加大基础培训的同时,不断进行业务指导。截至1996年末,全省共汇编各类企业29259户,资产总额4317.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1600.3亿元,有效地推动了辽宁省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全省9872户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并对清查中的各项数据、指标进行了排序、归类,汇编了清产核资资料。二是积极参与产权制度改革。参与鞍山化纤厂等6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的方案论证,对辽宁成大集团等7户试点企业办理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的批复,颁发了《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办理了辽宁成大、金帝建设、远洋渔业、中辽国际、锦州六陆及辽河化肥厂等6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资产评估、立项及国有股权管理报告的审批及上报工作。到1996年末,全省上市公司已由1995年的10户增加到25户。参与了辽宁工程机械集团、辽宁电力电子集团的组建工作,办理了涉及7市10户企业的资产划转工作,起草了《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普查,查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62亿元,其中转为经营性资产2亿元。
六、加强财政队伍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等重要讲话,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结构优化、外向牵动、科教兴省,加快进场入轨”大讨论和向孔繁森、徐虎、谭彦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观念。重点抓了以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召开了省财政厅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省财政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了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布省财政厅的工作职责范围,开展了“讲文明、树形象”和“财政干部形象万人评”活动。沈阳市财政部门推行了公示制,辽阳市财政部门实行了禁酒令,使财政机关的文明状况大有改观,塑造了财政系统的新形象,进一步推动了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的开展。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刘润田、卢秉栋、王振宇执笔)
大连市
1996年,大连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可比口径,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亿元,增长12.4%;第二产业增加值339亿元,增长16.5%;第三产业增加值311亿元,增长18.3%。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2.5亿元,增长14.9%。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拓展,全年进出口商品总值70.6亿美元。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协议外资金额24.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4亿美元。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以强化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为中心,深化改革,扎实工作,连续第四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全部消化了历年累计财政赤字,财政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全年财政收入完成5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市本级完成23.76亿元,增长17.1%;区、市、县完成18.57亿元,增长17.8%;开发区完成8.06亿元,增长17.3%。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4.38亿元,增长14.3%,其中:市本级完成27.38亿元,增长31.3%;区、市、县完成24.57亿元,增长14.3%;开发区完成12.43亿元,下降10.9%,下降原因主要是调整财政体制所影响。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算帐,全市当年预算执行总财力65.27亿元,同全市当年财政支出64.38亿元相抵,1996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并结余8910万元,消化以前年度赤字4563万元,累计结余4347万元。其中市本级当年结余8256万元,消化以前年度赤字7248万元,累计结余1008万元;区、市、县当年结余65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85万元,累计结余3339万元。
一、拓宽理财领域,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一)规范预算管理范围,提高财政对应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的统筹能力,使非税收收入大幅度增加。主要包括:加大了车辆增容基金、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机动车辆牌照拍卖收入、罚没收入等资金的收缴入库工作的力度;发布了《大连市行政性收费预算管理办法》,对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计划管理,并将其一部分调入预算统一使用;切实做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等。全年通过这些途径集中到预算的资金达6亿元以上,从而保证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目标的实现。非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13.5%上升到1996年的20.2%。
(二)加大对非国有经济成份的税收征管力度。非国有经济成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1992年的41.6%上升到1995年的57.9%,1996年达到59.4%,成为大连市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地方税收工作有所进展,税种结构显著变化。曾经是市本级税收收入主体税种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占市本级税收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增值税地方分享25%的部分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17.5%降为1996年的16.3%,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11.9%降为1996年的6.6%。与此同时,部分零散小税收入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个人所得税增长49.8%、土地增值税增长7.4倍、房产税增长23.7%、屠宰税增长1倍。这几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以第三产业为主要征税对象的营业税增长较快,营业税占市本级税收收入的比重已达42%,成为市本级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
(四)加强税政工作。减免税的审批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越权擅自减免的现象有所改观;对大连市税收混库、调库和退库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依照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1996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的过快增长,全年市本级行政事业经费增长22.6%,低于支出平均增长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市直事业单位零基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行为,在年初编制预算时,一次核清算准,按计划、按进度均衡拨款,杜绝乱开增支口子的现象。二是规范财政供应范围,对财政供应单位增人增编及提高开支标准的出台从严控制;对离退休人员经费实行归口管理;推进某些事业单位向企业管理过渡,以减少支出。三是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针对会议费管理中有关奖励费过高、开支范围过大等问题,制定了《大连市会议费管理的补充规定》,重新修订了《大连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效地压缩了会议费、电话费、差旅费和外事经费支出。
在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制定了《大连市市本级预算拨款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拨款的原则、范围和程序。二是建立了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审查制度,对基本建设支出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合理的数额,避免资金浪费。三是积极参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制定了《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形式。四是压缩政策性亏损企业补贴。针对1995年以来自来水、煤气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费用增加的实际情况,采用成本冻结法,在承认上年单位成本的基础上,1996年只考虑政策性增支因素,其余增加成本均由企业自行解决。严格甄别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并在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调整了粮食供应价格,有效地压缩了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加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随着大连市财力的不断壮大,财政支出逐年增加,在保证国家政权建设所必需支出的同时,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
(一)集中财力加大对生产建设的投入。1996年全市生产建设性支出完成26.65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1.3%。其中市本级完成15.43亿元,增长50.4%,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56.3%,从根本上扭转了“吃饭财政”的局面。一是保证了引碧工程、东北路北段、黄海大道、光明工程、城市绿化、路街整治、住宅小区改造以及县区“五个一”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工程的资金需要。二是大力支持农业的发展。从预算安排看,市本级支援农村生产资金1亿元,首次超过区市、县级安排的支出。在支农支出中突出粮食生产这一重点,全市预算内用于粮食生产的资金达1.4亿元,增长55.6%;为解决国库资金调度的问题,对粮食发展专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统一的粮食专户资金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了粮食发展专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措施,建立粮食奖励金,调动区、市、县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三是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制定政策,增加对企业的投入。将大连化学工业公司、大连重型机器集团两户企业的“拨改贷”资金转为“贷改投”,共计1.8亿元,核减企业债务,增加国家资本金;建立企业增补流动资金制度,按企业应上缴所得税的15%返还,增补企业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努力改变企业办社会的的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市本级拨款339.8万元,对13个企业所属的24所学校进行分离;对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的15所医院也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剥离。
(二)搞好扶贫帮困,稳定人民生活。1996年,市财政部门共拨付2498万元,对3544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居民和部分低收入职工、贫困户提供了生活救济。市本级还安排了4.6亿元,用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城市公用企业补贴,建立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以及化肥、农药和食糖等物资的储备贴息制度,参与市场调控,抑制物价上涨。
(三)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1996年全市科技三项费支出1.36亿元,增长54.2%,教育事业费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支持科教事业的发展。建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宣传文化企业的发展、资助重大题材电视剧和图书出版以及非商业性高雅文艺活动。为配合“严打”斗争,公检法支出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整顿财经秩序
1996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财经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全市预算外资金大检查。基本摸清了全市预算外资金的规模、分布、结构、收支底数等情况。据初步汇总,1995年全市预算外资金30.2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1.8亿元;各项基金16亿元;各项附加8254万元;其他1.5亿元。在清理检查后期,对一些违纪违规的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对财政内部的预算外资金也进行了清理整顿,为下一步规范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逐步将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全面清理整顿财政周转金。按照国家“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十六字方针要求,在基本摸清全市财政周转金总体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对逾期未收回的周转金区分情况进行处理;针对财政周转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新的管理制度,实行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开户、统一核算,财政周转金管理逐渐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人员素质。1996年是大连市全面贯彻朱镕基副总理对会计工作“约法三章”,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一年。大连市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了以依法建帐为中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整顿活动。自查面达到100%,自查有违纪问题的企业228户,金额为2402万元。重点检查了9971户,占总户数的22.17%,有违纪问题的2124户,违纪金额3955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企业缺乏科学内部管理制度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调整帐目,培训会计人员等整改意见,并对违纪行为根据财经法规进行了处罚,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为配合会计整顿工作,深化会计改革,加强了对会计电算化管理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先后制定了《大连市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纲要》、《大连市会计电算化培训管理办法》、《大连市以计算机代替手工记帐审批办法》和《大连市会计证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完善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起了积极作用。
(四)财政法制建设取得成效。1996年,大连市财政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件,与有关部门会签规章、规范性文件50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发布了《大连市财政“三五”普法规划》,大连市财政“三五”普法启动工作顺利完成。
五、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996年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一是针对大连市北部的三个县级市——庄河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以下简称“北三市”)部分乡镇财政困难,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的状况,按分税制要求,发出《关于完善“北三市”乡镇财政体制的意见》,重新核定了乡镇财政收支基数,调整了“北三市”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为乡镇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壮大财源创造了条件。与之相对应,市本级从各区、市、县集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量中拿出一部分财力,建立过渡性的转移支付制度,给“北三市”以补助,适度缓解了区、市、县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对“北三市”16个在调整财政体制后仍不能保证基本支出需求的贫困乡镇,在“九五”期间给予增值税全额返还的优惠政策,以增强其财政自给能力,尽快脱贫致富。二是鉴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收全留财政体制1995年已到期,经反复测算,发出了《关于开发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通知》,划分了财政收入范围,核定了上解基数和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返还系数,从而规范了开发区的财政体制。三是组织专人对市本级、各区、市、县之间财政收入混库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996年,大连市在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围绕深化企业改革,理顺管理体制,积极地开展工作。
(一)扎实做好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市第五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顺利结束,“一张表、两本帐、三个报告”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共登记企业2658户,国有资产298.9亿元;行政事业单位2333户,国有资产59.2亿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共受理国有资产产权评估立项208项,确认197项,评估值为101亿元,增值率为13.3%。另外,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调查统计和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共清查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单位266户,金额1.4亿元,并已着手对资产占用费进行征收管理。
(二)全面推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办法。发布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奖惩办法》,并根据1995年的考核结果,对17户企业进行了奖励,对5户企业给予了处罚,调动了企业增收节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积极性。
(三)积极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在对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核实国有资本金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大连市七大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授权工作,并代表市政府颁发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证书》,明确了企业集团的产权关系,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在国有企业搬迁改造和破产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试编工作,在进行充分的理论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草拟了《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七、做好国债发行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一)顺利完成国债发行任务。针对1996年国债发行品种多、数量大的特点,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政策,完善发行办法,全年共发行五期国债,发行额9.4亿元,兑付各年度到期国债本息9.97亿元。
(二)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结合大连市社会集团消费的实际,在做好对财政开支单位集团消费热点控制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企业单位集团消费热点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运用微机管理专控商品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审核、记帐、返还、报表及小汽车定编情况,并随时对违纪购买专控商品进行检查和处理。
八、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财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1996年,大连市财政局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行了思想作风整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逐渐形成了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一是把党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制度,保证了政令的畅通,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二是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性质,坚持不懈地进行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大教育、监督和查处的力度。对两名违纪的处级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全年工作目标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每个人,年底统一考评,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四是先后举办了两期机关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计算机及其他专业知识,提高了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工作发展的需要。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于远军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