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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天津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实现了提前四年翻两番的目标。农业增加值71.08亿元,比上年增长3.7%,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又获丰收;工业增加值52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建筑业生产稳步发展,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4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8.7%提高到40.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完成470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5.1,物价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3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外贸进出口总值82.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2%,“三资”企业出口比重上升,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滨海新区经济快速增长,对全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20.29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26.3%上升到29.1%。
1996年全市财政收入137.45亿元,完成预算106.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8%,继续保持了“八五”以来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其中,上划中央收入58.41亿元,完成预算92.7%;地方财政收入79.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6.1%。财政支出113.21亿元,完成预算的88.4%,比上年增长25.2%。按现行财政...
1996年,天津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实现了提前四年翻两番的目标。农业增加值71.08亿元,比上年增长3.7%,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又获丰收;工业增加值52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建筑业生产稳步发展,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4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8.7%提高到40.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完成470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5.1,物价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3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外贸进出口总值82.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2%,“三资”企业出口比重上升,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滨海新区经济快速增长,对全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20.29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26.3%上升到29.1%。
1996年全市财政收入137.45亿元,完成预算106.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8%,继续保持了“八五”以来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其中,上划中央收入58.41亿元,完成预算92.7%;地方财政收入79.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6.1%。财政支出113.21亿元,完成预算的88.4%,比上年增长25.2%。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96年,天津市财政收支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三资企业所得税继续大幅度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较高,其占天津市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57.5%;消费税和增值税增收不多,上划中央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由49.8%下降到42.5%。区县和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各类收入普遍均衡增长,占天津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上升到31%和19.4%;市本级增值税收入为负增长,市本级财政收入比重由53.6%下降到49.6%。区县和“三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支出占天津市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上升到34.5%和21%,部分区县的财政实力有所增强;市本级财政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重由47.1%下降到44.5%。
1996年,天津市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化和完善财税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强财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集中力量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财税工作任务,财税职能进一步加强。
一、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投入
(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粮食自给工程,1996年中央和地方共安排投资3600万元,对武清县、宝坻县、宁河县等20万亩中低产田和荒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基本做到当年开发当年见效,保证了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继续加强农业服务化体系建设,加大对良种繁育基地的资金投入,对津南区、静海县等区县种子工程进行重点扶持,确保种子优良、高效,为粮食稳产、高产创造了条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集中资金解决大港水库地区水利配套工程,使这一地区17万亩中低产田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并成为“九五”期间全市主要粮食增产地区。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筹资完成海河干流治理工程、引滦入津大修一期工程,并在汛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本着防大洪、防大汛的要求,及时安排和拨付防汛资金,用于海河、独流减河、蓟运河、子牙新河等主要防洪河道险工险段的加固、清淤工程,提高了防洪泄洪能力,使1996年天津市在遭遇1963年以来特大洪水袭击时,主要河道未出现大的险情,并为河北省被淹地区尽早退水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实行招商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城市危陋平房改造和道路拓宽工程,改善了城市面貌和投资环境。结合落实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实事,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了平津战役纪念馆、工人医院、外语学院图书馆、更新工交车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使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三)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资,1996年市区新建、改扩建15所中小学,安排专款改善了部分特困校办学条件;实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建成135所中小学,为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资金建设了一批基础和专业实验室,改善普教系统实验装备;安排专款支持天津医科大学提高科研教学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校园环境,使之继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之后,成为天津市第三所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建成30万平方米教师住宅,进一步改善教师住房条件。继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及时拨付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发展基金和重点科研所装备费,保证重点基础科研和工业中试项目的资金需要,支持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优秀青年学科带头人。
(四)增加社会保障支出预算。积极推进公费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统筹覆盖面,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建立职工解困基金,对不具备再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实行定向补贴,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保证了社会稳定。
(五)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全年用于支持宣传、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达30.2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5.7个百分点,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加大企业改革的政策扶持力度。参与制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制改组、企业兼并破产、放开放活国有小型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国有企业的调整和改组。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的论证和审批,新批试点企业97户,制定落实试点企业的有关财税政策,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加快企业改造调整的步伐,完成改制的工业企业达到107户,工业系统兼并破产企业80户,6家外贸专业公司实现了向集团化转制,商业系统300家百货、副食、粮油店实行了连锁经营。落实加快滨海新区建设、返还国有企业所得税和新产品减免税政策,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9000万元,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建立世界银行贷款偿债基金,落实世界银行还贷政策。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筹资1亿元,建立工业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借款,扶持了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筹资1.5亿元,建立扭亏增盈专项资金,扶持亏损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扭亏解困。通过调查研究,对32户产品有市场、管理基础好、领导班子强、经资金扶持后能逐步实现扭亏解困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同时规定,亏损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还款的给予免收资金占用费的优惠。32户企业全年借款1.3亿元,其中技术改造项目借款占44.8%,借款企业当年亏损比上年减少9.8%。用好职工解困基金,为9.6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发放了定向生活补贴,稳定了困难职工生活。市财政还安排专款,用于安置下岗待业人员和待业转岗培训,共培训下岗待业人员5.4万人,提高了待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推动了再就业工程。
(三)努力扭亏增盈。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考核制度,以帮助企业加强财务核算为重点,深入开展为企业服务和“学邯钢、抓管理、促转变、增效益”活动,促进企业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了扭亏增盈工作的开展。其中,财政部门重点帮助的75户企业,扭亏增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对公共交通企业实行公交客运补贴三年包干政策,减轻公交企业财政补贴的压力。改进粮食和副食品财政补贴办法,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推行商业连锁经营、猪肉“活储鲜销”等项措施,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动用各种风险基金、储备基金和副食品生产基金,稳定了粮食和副食品市场价格,.丰富了群众的“菜篮子”。
三、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一)税收征管改革迈出较大步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天津市地税局制定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步骤和目标》,本着“先城市、后农村,以城市为主、兼顾农村”的原则,扩大税收征管改革范围,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应用软件。与天津大学合作设计开发了《天津市地方税务分局税收征管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国产“曙光机”和纳税申报专用工具。对试点单位微机操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在纳税申报厅设立了税务咨询窗口,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税务稽查机构建设,调整充实稽查力量,使征管改革单位稽查人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达到45%。1996年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单位已经达到10个分局、49个税务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新建办税服务厅13个,申报纳税户数达到4.1万户,占地税系统纳税户数的52.7%,初步形成了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制定了税收会计改革办法及配套措施,规范了税收会计核算方法,初步建立了新的税收会计核算体系,增强了税收征管监控力度。
(二)落实加强税收征管的各项措施。坚持三级税收分析制度,实行重点税源监控,针对税源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调整集体、私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对部分行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税收代扣代缴办法,规范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业代扣代缴管理,在金融保险、证券行业实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户管理。清理整顿减免税,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停止税收减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企业欠税力度,结合开展换发税务登记证,加强征管漏户的清理检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减少税收流失。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完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依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了税收源泉管理,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意识。
(三)健全税务稽查机构,调整充实稽查力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稽查力度,检查处理了一批偷税抗税大案要案。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9258户,查补税款8619万元,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四)加强涉外税收征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要求,组建了涉外税收管理处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稽征分局,并与市国家税务局完成了涉外税收工作交接。
四、加强支出管理,健全财政职能
按照《预算法》的有关条款,制定了财政预决算批复、财政支出预算和拨款管理、财政专款管理、财政担保管理等项制度,强化了预算约束和监督机制,各级财政依法理财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管理办法,实行核定预算,包干使用。会同市监察局、审计局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活动接待费用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严格了公务接待活动的审批和财务管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成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处,规范基建预算、会计记帐方法,建立“基建专户”,减少资金在途时间,保证资金及时拨付。严格财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基建项目,实行投资包干办法,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认真落实中纪委和天津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的审批,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五、整顿财税秩序,促进财税法制建设
(一)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整顿。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基本摸清了预算外资金底数,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加强行政性收费管理,制定《非税性资金管理办法》,清理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将政府性基金、部分行政性收费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增强了财政管理职能。
(二)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会同审计局、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安排意见》,成立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机构,对全市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秩序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结合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清查预算外资金工作,开展了全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消自查,充分发挥各级专业检查组织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和重点检查的力度,全市共查出违纪金额6092万元,严肃了财经法纪。
(四)加强对财政周转金的管理监督。按照“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要求,制定了《天津市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周转金的范围、管理机构、借款审批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全市财政周转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使财政周转金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支持服务企业改革
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支持服务企业改革。参与制定了天津市《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放开放活国有小型企业实施意见》、《关于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有关问题的意见》等项办法;核定了31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明确了股份制企业国家股股利国家所有、暂缓收缴、有偿使用办法;加快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除盐务、二轻、粮食三个主管局外,基本进行了授权经营。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将国有资产年度报表纳入统计体系。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力度,逐步规范并拓展各项基础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积极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确认资产评估项目308项,确认资产评估价值95.8亿元,比评估前资产净值增加37.8亿元。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全面加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以及规章制度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的核心力量和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绝大多数基层班子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进步。深入开展发挥共产党员应有作用的讨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举办党建工作研讨会,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和党支部达标升级活动。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和天津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加强制度防范、强化监督管理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市财政局与基层单位签订《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书》,促进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活动,加强超前防范教育,落实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的措施,帮助基层单位建立“五小”(小食堂、小浴室、小图书室、小娱乐室、小菜园),改善办公和生活条件,进一步巩固了纠风成果。继续开展树立财税干部新形象活动,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职业道德教育,使行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
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落实“九五”教育发展规划,开展“4414”工程,即在“九五”期间,在天津市财政和地税系统培养400名中高级计算机人才、400名中高级外语人才、100名专科接本科学历教育、40名财经专业硕士研究生;举办财税业务和计算机培训,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学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翟卫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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