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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和保护农业的职能,加大投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
一、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
增加农业资金投入是中央发展农业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各级财政部门把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加。
199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6亿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下同),比1995年增长18.69%;农林水事业费支出39.25亿元,比1995年增长13.74%。地方财政安排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51.51亿元,比1995年增长16.15%;农林水事业费支出190.5亿元,比1995年增长8.78%。为了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加,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按照《农业法》的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根据1996年国家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农口各部门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预算安排上做到“三个保证”:一是保证达到《农业法》的要求,使财政...
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和保护农业的职能,加大投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
一、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
增加农业资金投入是中央发展农业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各级财政部门把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加。
199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6亿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下同),比1995年增长18.69%;农林水事业费支出39.25亿元,比1995年增长13.74%。地方财政安排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51.51亿元,比1995年增长16.15%;农林水事业费支出190.5亿元,比1995年增长8.78%。为了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加,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按照《农业法》的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根据1996年国家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农口各部门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预算安排上做到“三个保证”:一是保证达到《农业法》的要求,使财政支农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保证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增加农业投入的各项政策,使政策规定的事业经费支出和各项专项支出足额到位;三是保证有关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由于指导思想明确,中央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与此同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积极安排支农支出预算,不少省(市、区)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增加较快。如安徽省把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集支农资金,贯彻《农业法》,增加农业投入,作为省财政支农工作的重点,各级财政部门年初积极向各级领导反映农业投入方面的实际问题,以取得领导的支持,加大支农支出预算安排;还通过贴息、配套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各投资主体向农业投入。再如,浙江省制定了粮油技术改进费征收办法,全国很多省征收了防洪保安基金或水利基金,积极开辟新的筹集支农资金的渠道。
(二)运用各项有效方式,引导社会各方增加农业投入,拓宽支农资金渠道。一是利用贴息的方式,把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起来,支持粮棉、治沙、林业、水利等项目利用银行贷款,扩大了农业资金的投入规模。二是利用资金配套政策,引导地方财政、项目单位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改为“粮食自给工程资金”后,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整了资金配套比例,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资金,地方财政配套了7.1亿元资金,扩大了财政用于粮食自给工程的投入规模,同时吸引、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筹资金12.88亿元,比“粮专资金”改为“粮食自给工程资金”前增加了3.98亿元,在农业产业化资金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了3亿元财政支农周转金,地方财政配套了4.11亿元资金,部分项目省还从预算中专门拿出无偿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三是探索其他有效增加农业投入的途径,如鼓励共同开发农业优势资源,支持、推动相关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等,调动一部分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由于财政支农支出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采取措施,狠抓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财政预算后,中央财政尽快地落实了中央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并通过对各地支农支出预算数的汇总、分析,督促各地支农支出预算的落实。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及时分析全国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用《情况反映》等形式通报支农支出进度,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改进措施。针对前三季度支农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在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了情况反映,财政部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并作了重要批示。同时,还通过电话、文件等方式,督促支农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不好的省区将支农资金及时下拨到位。经过努力,支农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地方财政部门也十分注意资金到位工作。比如,四川省财政厅针对赤字县多,财力困难,支农支出进度偏慢的情况,先后四次专项调度资金3.7亿元到各地,以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和资金调度紧张的矛盾,7、8、9三个月连续三次发出“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的传真电报和文件,及时修订了《四川省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确保支农资金的及时到位。四川省各地市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和各自的情况,分别采取专项调度、传真电报、下发文件、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效地加快了支农支出进度。如广安地区采取建立支农资金专户与专项调度相结合的办法,大大缩短了上级专款在地区和县财政停留的时间。
(四)加快财政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周转。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财政部的要求,在适当控制规模、集中使用、合理投向的基础上,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力度,对到期及逾期的周转金,通过各种方式催收,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投入效应。
二、深化改革,突出重点,推动财政支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央发展农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时地调整了支农资金投向和投入方式,突出支农重点,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财政支农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转变”的有效途径。
(一)坚持不懈地支持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生产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我国政治经济稳定走向新世纪的关键。1996年,财政部根据我国粮食生产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了支持发展粮食生产资金的使用和配套政策,围绕实现粮食总量、地区、结构“三平衡”的目标,将原来的“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改为“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重点用于粮食不能自给的地区发展粮食生产,以提高粮食自给率;支持粮食品种结构的改善;支持粮食能够自给但不稳定的地区巩固平衡。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财力状况,确立了资金配套的差别比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有的地区还以超过中央财政要求的配套比例安排资金,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的使用,还有效地引导、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自筹资金的投入。实施粮食自给工程,得到了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了以主管省长、主席、市长为组长的粮食自给工程实施领导小组,为提高粮食自给率提供了保证。1996年是粮食自给工程“九五”期间的第一个投资期,一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决策是正确的、有效的。当年全国粮食自给工程项目区共增产粮食476万吨,超过预计增产数380万吨的25%,占全国同期粮食增产量2343万吨的20.3%。粮食自给工程建设对增加粮食产量、实现全国粮食的供求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缺粮省份的粮食增产和余粮省份品种结构的改善,大大减少了粮食的地区调运量。
(二)集中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抓住这个关键,下决心集中一部分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财政部经过慎重研究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1996年,中央财政集中了财政支农周转金3.01亿元,引导地方财政(部门)配套资金3.75亿元,在1995年试点的基础上,分别支持了种养业、水产业和农业企业产业化项目95个(其中种养业27个,农垦33个,水产35个)。这些项目有效地带动了农民(职工)和财政(企业)增加收入。在选择农业产业化项目时,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把关,积极组织论证。为了确保农业产业化项目成功,财政部制定下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对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的目的、原则、条件、支持环节、资金筹集、项目验收与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为了使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档次、上水平,各级财政部门在支持农业产业化时,除继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外,还注重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注意保护农民利益,发挥农民的主体建设地位,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逐步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二是注重支持适用农业科技的引进和应用,提高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科技含量;三是注重支持农业产业化载体建设,对基地、加工、流通和服务等环节进行重点支持;四是把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与促进农业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振兴国家财政,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支持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是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手段,各级财政部门十分重视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财政部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支持以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为主要内容的“948”计划,制定了该计划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二是抓科技兴农资金的到位落实工作,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稳定农技推广队伍。三是继续实施“科技兴农计划”,大力支持以良种繁育、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1996年,财政部在部分省区开展了财政支持农技成果示范试点工作,探索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的新路子。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拓宽农业科技投入渠道,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1996年,湖北省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达7000万元,占财政支农支出的7%。他们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农业,支持优良品种和优良方法的推广应用,突出抓好种子产业化工程,加强新优品种的培育、引进,大力推行高产、高效种养模式,提高农业先进技术覆盖率。二是围绕增强农业科技储备,支持有重大增产增收潜力的研究攻关项目和解决农业生产面临的重大技术问题。三是围绕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科技队伍积极性,支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农村教育培训,帮助健全基层科技推广网络,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第一线搞服务,搞好农科教结合,加快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
(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连结农业生产单位与市场的桥梁,也是转变农业经济体制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1996年,财政部在总结“八五”时期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支持了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我国是一个旱灾频繁的国家,旱灾是制约我国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中央财政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各地的抗旱救灾工作,但是这一专项资金过去只能用于抗旱用的油、电费等一次性补助,使用中层层下拨,撒了“胡椒面”,效果不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与水利部共同制定办法,支持创建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抗旱救灾服务的服务组织,变一次性资金拨付为逐步建立抗旱资金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改变过去“旱情年年有,经费年年拨,抗旱实力年年无”的状况,提高了抗旱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了抗旱能力。为了推动这一工作,1996年,财政部、水利部在全国开展了100个县级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的示范工作,并召开了全国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为了保证抗旱服务组织的顺利发展,财政部与水利部一起发布了《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绝大部分省、区、市也制定了本地区的具体管理办法,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岗位责任、服务收费、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多项规章制度,抗旱服务组织逐步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财政支农规章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围绕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农工作质量,1996年财政部狠抓农财法规建设,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支农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出台了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的管理,财政部制定了《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实施粮食自给工程的意义、政策目标、项目区确定、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及奖惩措施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对从事粮食自给工程的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了粮食自给工程的顺利开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支农周转金制度建设。制定发布了《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办法》,对财政支农周转金的来源、借用条件、使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中央级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开发、推广了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与核算软件,提高了周转金管理的科学化、电算化水平。
(三)修改制定了监狱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监狱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发布“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要点”的通知》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新的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精神,经与司法部磋商,并广泛征求各省、市、区的财政、监狱部门的意见,修改制定了《监狱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监狱会计制度》,并起草了相应的配套性文件,以保证新财务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我国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经与农业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提高了我国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林业项目贷款和治沙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周转金使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等文件,补充、修订了《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管理规定》等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
(六)与农业部共同召开了全国农垦财务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八五”期间农垦企业财务工作,研究提出了“九五”期间农垦企业扭亏增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工作,为农垦企业面向市场,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审计的有关情况。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规范了财政支农支出有关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搞好财政支农宣传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搞好调查研究是加强财政支农管理、科学地进行财政支农工作决策的基础和前提。1996年,财政部开展了大量的、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是对抗灾保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内蒙古自治区抗灾保畜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写出了调研报告和情况反映,对抗灾保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看法和建议。二是对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了了解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多次派人对中央财政支持的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的成就,深入分析了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今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建议。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写出了《转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的报告,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好评。三是对监狱、劳教单位进行了调查。针对不少省市财政和监狱管理部门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力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实事求是地作了分析,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上报财政部领导和国务院领导。四是分类、分地区进行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财政支农情况的调查。为了更切合实际地指导和推动地方财政支农工作,对东部沿海地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和中西部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支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分类座谈会,对这三类地区如何发挥各自的区域优势,加强和改善财政支农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五是组织中国农业财政政策考察团赴法国、西班牙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的内容,写出了考察报告,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此外,还派人参加了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业税费改革、黄河防汛检查等调研活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对财政支农工作和面临的重要课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有的建议已付诸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推动支农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宣传。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财经报》、《财政》杂志等新闻媒介都对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报道,推动了各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开展。二是对粮食自给工程进行了宣传。对建立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的意义、实施情况及产生的效益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反映,同时配合有关新闻单位,对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了宣传报道,新华社为此发了通稿,《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财经报》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三是对“丰收计划”进行了宣传。1996年是“丰收计划”实施十周年。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对“丰收计划”以及农技推广工作的认识,配合农业部重点进行了“丰收计划”十年成果展的宣传报道。这次系列宣传和纪念活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肯定,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为反映各地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整理编写了“省市长谈财政支农工作”专题报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对财政支农工作进行了多方面的宣传,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财政部还十分重视加强财政支农信息交流工作。主要是推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支农信息工作,及时整理报送财政支农信息和每月的工作安排。通过财政支农信息交流,促进了财政支农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政治学习、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加强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和财政支农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1996年,各级财政农财机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改革,认真组织了对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文件及《邓小平文选》的学习;结合财政支农工作,组织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同时,各级财政农财机构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增强自身的政治免疫力。为了提高农财干部的业务水平,财政部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财干部进行了培训。一是组织有关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根据《粮食自给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编写了项目管理培训教材,分两期对财政、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从事粮食自给工程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组织了全国财政系统农口企业财会制度培训班,请有关专家讲解农口企业财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税制改革等内容,拓宽了学员的知识面。三是组织了农财处长赴法国培训,学习了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支农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通过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广大农财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为提高财政支农工作水平创造了条件。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符金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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