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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陕西省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保持了稳定、快速增长。全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业增加值135.8亿元,比上年增长9.6%,粮食总产量1216万吨,比上年增长17.8%,创历史最高水平,乡镇企业总产值372亿元,比上年增长48%;工业增加值243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215亿元,比上年增长50.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7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社会商品零售物价上涨11.8%。外贸进出口总额1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出口总额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6%,进口总额5亿美元,增长42.9%;新批准三资企业790户,比上年增长86.3%,超过十多年来创办三资企业的总和,实际利用外资2.34亿美元,增长3.6倍。
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收入征管,推进财税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全年财政收入6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6%,比上年增长...
1993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陕西省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保持了稳定、快速增长。全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业增加值135.8亿元,比上年增长9.6%,粮食总产量1216万吨,比上年增长17.8%,创历史最高水平,乡镇企业总产值372亿元,比上年增长48%;工业增加值243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215亿元,比上年增长50.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7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社会商品零售物价上涨11.8%。外贸进出口总额1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出口总额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6%,进口总额5亿美元,增长42.9%;新批准三资企业790户,比上年增长86.3%,超过十多年来创办三资企业的总和,实际利用外资2.34亿美元,增长3.6倍。
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收入征管,推进财税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全年财政收入6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6%,比上年增长23.4%;财政支出7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15.5%。
一、加强宏观调控,贯彻“约法三章”
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贯彻中央的决策和国务院朱镕基副总理对财税系统提出的整顿财税秩序、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和财政赤字的“约法三章”,积极开展工作。
(一)全面清理减免税政策。省、地(市)、县三级都成立了专门班子,采取分级负责、分级清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办法,对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清理的重点是:下放减免税权限或越权自行决定减免税的;自行决定对企业实行承包流转税或变相承包流转税的;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确定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其他类似地区,并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或比照执行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政策的。全省共清理、纠正越权减免税431项,收回税款2.46亿元,制止了随意减免税收的行为,堵塞了收入漏洞。
(二)认真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省、地(市)、县三级抽调18890名财税、财会干部,组成3634个工作组和检查组,对6145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全省共查出违纪金额2.96亿元,收缴入库2.37亿元。同时,针对有的地方不按级次划解收入、截留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检查,制止和纠正了收入划库中的违纪现象。针对个体、集体经济方面的税收漏洞,开展了四项税收专项检查:一是个体税收、个人收入调节税检查;二是“假合资、假校办、假福利、假新办、假科技”等企业,以及确属个体经营而挂靠国营、集体单位,骗取税收优惠的假集体企业检查;三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纳税情况检查;四是涉外税收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打击了偷税、漏税、逃税、抗税的行为。
(三)加强国库券发行工作。为了确保完成国家分配的国库券发行任务,陕西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国库券认购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实行主要领导干部责任制。省委、省政府等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购买,省财政厅组织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各级财政、银行、邮电等部门配合行动,广泛宣传,采取组织证券经营机构承购包销,组织企业单位集体认购,以及上街摆摊设点、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超额完成了国家分配陕西的6.6亿元国库券发行任务。
(四)严格控制财政支出。陕西省财政厅在1992年实行《省级行政经费定额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省级行政经费定额管理具体考评办法和奖罚条件》,在省级各部门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行政费的过快增长。针对一些部门、单位随意用财政资金拍摄非商业性电视剧,费用开支标准混乱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陕西省非商业性电视剧制作费用开支标准及经费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出国考察人员经费开支的有关问题,制定了《关于省级机关出国人员费用开支等问题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还继续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使部分单位开始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或自收自支过渡。大力压缩会议费,对各级、各部门的会议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一律压缩20%,1993年全省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了9%。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了“支农资金专户”,对支农资金中的“两扶”(扶持农村发展多种经营、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和农业科技资金全面实行项目管理,堵塞了截留挪用支农资金的漏洞。
(五)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对下达各地市的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一律压缩20%。各级控购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强化了控购纪律检查,共查出各种违纪购买的小汽车371辆,其他专控商品1500件,违纪金额6300万元。1993年,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商品比计划减少26.3%,指令性指标比上年下降1.3%,非生产用小汽车等8种专项控制商品比上年下降9.3%。
二、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积极推进财税改革
1993年,陕西省各级财税部门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各项财税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有关财政财务问题的通知》,提出了配套措施;同时,在对股份制试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政策,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通知》。
(二)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省财政厅成立了陕西省新财会制度培训实施领导小组,省级各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地、市、县财政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第一,抓培训。全省的培训工作实行了“三统一”,即统一安排培训教材,统一培训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统一发放省财政厅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坚持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原则,采取以各级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为主,与委托有培训资格的财经院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相配合的方法,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培训质量。全省共培训财会人员11万多人,占应培训人数的90%以上。第二,抓试点。在组织培训的同时,省财政厅在省级工交、流通企业中有选择地进行了新制度实施前的试点工作,为全面实施提供了经验。第三,抓过渡。省财政厅召开了贯彻新制度研讨会,对新制度的特点、新老制度的区别、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试点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座谈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国有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并结合陕西省实际,下发了企业有关帐户余额调整审批表,省、地、县财政部门按时批复了企业上报的审批表。第四,抓运转。在1993年7月1日新制度实施后,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了解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使这项重大改革顺利实现了转轨。
(三)积极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一是中央决定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后,陕西省各级财税部门及时组织了财税改革有关资料的测算调研小组,深入调查,反复测算,认真研究财税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地方财税工作的基本思路,为中央完善改革方案提供了资料。二是组织进行了财税改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全省税务干部普遍进行了新税制培训,同时还对企业厂长、经理和财务人员也进行了较为系统地培训,并按时完成了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认定工作。三是根据中央的具体部署,省财政厅与省税务局、省金库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征管缴库问题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国库收纳报解入库的暂行办法》,并于1993年12月召开了全省收入征管缴库工作会议,以会代培,组织地市财政、税务、金库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认真学习。各地市对县、乡的有关人员也进行了培训,为新体制在陕西省的顺利运行创造了条件。
(四)继续深化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在继续推行公费医疗“一包两挂”(即公费医疗费包给医疗单位,与职工所在单位挂钩、与职工个人挂钩)改革的同时,部分地县试行了公费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投保对象。凡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编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均为被保险人,由地、县财政部门或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二是确定保险费标准和保险金额。按照职工的工龄和离退休情况,分别确定保险费标准,由财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分期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同时确定门诊、住院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分若干档次按不同比例支付被保人的医疗费用。三是规定保险责任和险外责任。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在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医疗费;对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不予支付。
(五)加速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1993年,陕西省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会计咨询服务业的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一是成立了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二是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严格执行标准,考核吸收注册会计师156名,经财政部审查全部合格。同时,组织一部分会计人员参加了注册会计师第二次全国统一考试,有59名成绩合格。三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中介组织发展。经过严格审查,批准成立了8个会计师事务所。四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注册会计师业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整顿工作,增强了注册会计师按规则执业的自觉性。五是会计咨询服务业有了新的发展。咸阳、西安、汉中、铜川等市共成立会计咨询服务公司8个,在会计咨询服务、查帐、建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93年底,陕西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咨询服务公司已达到38家,从业人员达100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达到474人。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利益。1993年,陕西省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经清查登记,全省270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1992年底占用资产总额为185.3亿元,比清查前增加了45.2亿元;国有资产总额为166.1亿元,比清查前帐面数增加了44.2亿元。根据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普遍建立了财产购置、使用等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参与了省政府在韩城市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以及有关公司上市前的重组工作和资产清理、清查与所有权界定,并开始对省属大中型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实行授权或委托管理。同时,还进行了企业清产核资试点,继续进行了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工作。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中搞好国有资产评估等8个地方性法规文件。
三、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建设和教育、科技事业
1993年,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经济上台阶规划和“兴陕工程”,转变职能,克服困难,采取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加强资金调度,保证了重点支出。
(一)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以促进粮食上台阶为目标,大力支持东雷抽黄工程(渭北旱原利用黄河灌溉)、三大灌区(宝鸡峡灌区、泾惠灌区、交口灌区)改造、汉中盆地等中低产田改造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项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年财政支农资金支出9.02亿元,比上年增长9.7%,并向世界银行提取农业项目贷款2999万美元。同时,保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的财政资金及时到位,避免向农民打“白条”。1993年,渭北旱原一期等三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当年新增灌溉面积56074公顷,新增排涝面积8009公顷,新建和更新机井7616眼,新建续建小水库123座,扩大耕地面积8990公顷,改造中低产田136496公顷,培训农业技术人员12814万人次。
(二)大力支持能源交通设施建设。为缓解能源交通特别是交通对陕西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西宝(西安至宝鸡)一级公路建设和陕北天然气开发、延榆(延安至榆林)、西康(西安至安康)铁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到1993年底,宝中(宝鸡至宁夏中卫)铁路陕西段已完成铺轨任务;西宝一级公路西安至兴平段建成通车;安康水电站完成收尾工程;渭河电厂新厂5号机组进入设备安装阶段;横山电厂两台机组并网发电;渭河化肥厂主要生产工程建设全面展开;榆林天然气化工厂投料试生产;西安城市引水工程完成输水渠道43公里,通往市区的配水管道正在加紧铺设。
(三)继续贯彻“教育奠基、科技兴陕”的方针,大力支持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积极落实教师建房资金,保证教育经费的供给。1993年,陕西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13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基础教育得到加强,全省又有390多个乡(镇)达到普及六年义务教育的标准,学龄儿童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全年招收研究生、大学生分别比上年增长26.80%和26.2%。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新建续建校舍107.2万平方米,修复危漏校舍76.2万平方米,添置课桌、凳25.1万套。教师住房条件继续改善,新竣工住房面积25.2万平方米。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各级政府确定的投资重点,安排科技资金和挖潜改造资金3.61亿元,扶持了一批高新科技项目,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1993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420项,其中,属国际首创或国际领先水平的17项,国际先进水平的104项,国内首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167项,国内先进水平的117项,省、部级先进水平的15项。全年获国家奖励的科技成果15项,授权专利1941件,比上年增长137.8%。
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1993年,陕西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开辟和培植财源,围绕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调整产品结构,改善经营管理,狠抓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地方预算内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完成204.8亿元,比上年增长30.06%;实现利润4.6亿元,比上年增长78.68%;销售税金12.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为了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收入征管工作。一是从征、管、查的衔接、传递、税源控制人手,规范征管办法。对重点税源采取驻厂征收、建立台帐、银行建立税收过渡帐户等办法加强征管,同时狠抓了个体、零散税收和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延安、榆林等地还开展了零散税收突击征收竞赛活动。二是大力清理欠税。针对一些企业大量拖欠税款的情况,各级政府都成立了清理欠税领导小组,财税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定人员、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的四定责任制,集中力量,齐心协力,狠抓拖欠税利大户的清欠工作。三是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抓薄弱环节,对涉外税收、出口退税以及国有土地转让收入等进行了检查清理。四是根据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和市场价格放开的新情况,及时调整了农业税的计税价格和农林特产税税率,完善了征管办法。五是开展了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定产工作。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超额14.6%完成了1993年财政收入任务。继南郑县之后,又有汉中市和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的财政收入超过亿元
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治理乱收费
1993年,中央决定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三大任务之一。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全省的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由省财政厅、计委、经贸委负责,以财政厅为主。财政厅组建了省治理乱收费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治理工作的部署、督促和检查。并建立了财政厅、计委、经贸委、农业厅、监察厅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1993年陕西省省、地、县三级共停止或取消乱收费项目3727项,查出违纪金额6698万元。
(一)严格掌握政策界限,认真开展“六查、四纠”。按照“维护合理合法收费,取消非法、不合理收费,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合并交叉收费项目”和“亮证收费、公开章法、统一票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抓了“六查、四纠”。“六查”是:一查未按国家规定的收费审批权限批准,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二查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三查利用办实体、搞创收,把一部分国家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从事第三产业的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提成;四查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买强卖,搭车收费,从中牟利;五查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六查只收费不服务,公开敲诈勒索。“四纠”是:一纠自立收费项目;二纠乱制定标准;三纠乱印制票据;四纠乱设帐户。
(二)明确治理重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提出了治理的方法、步骤和措施。确定全省治理的重点是公安、邮电、电力、铁路、教育、卫生、城建、工商行政、民航、交通、司法、劳动、人事、金融、保险、民政、商检、海关、土地、技术监督等20个部门和行业。
(三)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摸清全省收费现状。从9月份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达40%。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对全省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结合自查自纠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对过去中央和省级确定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登记。经过清理,全省经中央和省以下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5575个,收费项目628项,收费标准16488个,年收费金额约18亿元,已颁发收费许可证25355个。在收费项目中,中央批准的251项,标准9893个,省以下各级政府批准的377个,标准6595个。按收费性质分,行政性收费402项,标准1140个;事业性收费226项,标准15348个。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报导党和政府在治理乱收费中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先后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多次报道全省治理乱收费情况。组织20个重点部门负责人在省电视台和省广播电台新闻节目中,逐一介绍部门、行业的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省治理乱收费办公室、公安、教委、工商行政等部门领导同志还在省广播电台的中午热线电话节目中,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五)开展整章建制工作。陕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从1993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使用由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行政单位银行帐户的通知》,对清理的范围、方法和步骤,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一个单位只准在一个银行开立收入、支出两个帐户,把收费资金管好用好。陕西省财政厅还草拟了《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办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3年底陕西省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单位6314个,资金总额达9.08亿元。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收费许可证、收费票据和年度审验、票据稽查制度。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杨勇、周彬县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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