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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党的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针的指导下,1993年我国国家债务管理工作继续向国际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中央财政赤字不再向银行透支,而靠发行长短期国债解决。”这对国家债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主权信誉的提高和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债务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一、外债管理
(一)统借统还外债及其还本付息情况。1993年,我国统借外债折合人民币共计30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负责还本付息的国外借款约60亿元。当年财政安排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91亿元。截至1993年底,国家统借统还外债余额为5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55亿元。
国家统借统还外债是我国政府外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收支变化直接影响当年国家预算的平衡和中长期财政计划的执行。1993年国家财政继续贯彻“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统借外债中的绝大部分是由用款单位自担风险,自行偿还。1993年只新批准全国防洪调度系统研究和中国环境保护技术等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而自身经济效益较小的小型统借统还外债项目。
(二)我国主权信用等...
在党的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针的指导下,1993年我国国家债务管理工作继续向国际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中央财政赤字不再向银行透支,而靠发行长短期国债解决。”这对国家债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主权信誉的提高和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国家债务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一、外债管理
(一)统借统还外债及其还本付息情况。1993年,我国统借外债折合人民币共计30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负责还本付息的国外借款约60亿元。当年财政安排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91亿元。截至1993年底,国家统借统还外债余额为5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55亿元。
国家统借统还外债是我国政府外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收支变化直接影响当年国家预算的平衡和中长期财政计划的执行。1993年国家财政继续贯彻“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统借外债中的绝大部分是由用款单位自担风险,自行偿还。1993年只新批准全国防洪调度系统研究和中国环境保护技术等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而自身经济效益较小的小型统借统还外债项目。
(二)我国主权信用等级提高。美国穆迪评级公司是世界享有盛名的评级公司,它对各国的主权信用评级在国际资本市场较具权威性。为了使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基本反映中国的实际情况,1993年初,财政部针对国外评级公司评级程序的特殊要求,组织了专门的评级小组,并按照国际惯例聘请了美国美林证券公司作为评级顾问。评级小组经过长达半年的准备,向美国穆迪公司提供了评级报告,详细介绍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情况。1993年8月,穆迪评级公司访华团应邀来华,我国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其进一步介绍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采取经济调整措施的内容和已经取得的成果,以及将采取的包括金融体制、财税体制、投资体制等一系列加快改革开放的计划。这些工作促进了穆迪公司对中国的了解。1993年9月10日,美国穆迪评级公司向全世界宣布,将中国的主权信用级别由Baa1提高到A3级。
(三)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政府外债。财政部于1987年在德国发行了3亿德国马克债券,随后几年未曾涉足国际金融市场筹资。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局稳定,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中国政府再次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条件已经成熟。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于1993年9月在英国伦敦发行了五年期300亿欧洲日元债券,10月又在香港、新加坡发行了十年期3亿美元龙债券。所谓“龙债券”是指在不包括日本的亚太地区发行,并同时在该地区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发行债券期间,财政部组织了宣讲团在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地向投资者宣讲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国情,解答了投资者感兴趣的问题。通过宣讲和解答,投资者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了他们投资中国政府债券的热情和信心。财政部这两次发行的债券,市场反应热烈,投资者认购踊跃,债券一发行即被认购一空,并且交易空前活跃,价格随即上涨。财政部在欧洲和亚洲资本市场成功地发行债券,为我国筹集长期而又成本低廉的建设资金开辟了新的途径。
二、内债管理
(一)国内债务及其还本付息情况。1981年至1993年,我国政府为筹集建设资金累计发行国内债券2153亿元,累计偿还本金609亿元,内债余额为1544亿元。1993年,国内债务收入预算为370亿元,其中五年期国库券100亿元,三年期国库券200亿元,向金融机构发行财政债券70亿元。1993年实际发行国库券315亿元、财政债券66.54亿元;1993年国内债务还本付息共245亿元,其中国库券212亿元,财政债券13亿元,保值公债20亿元。
(二)国债发行市场。1993年,国库券发行工作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3月初至4月底,其特征是环境差、困难大、进度慢;第二阶段是5月初至6月底,统一认识,采取措施,任务完成。
3月1日,三年期和五年期国库券同时在全国各地发行,发行期为两个月。当时确定的国库券利率,三年期为10%、五年期为11%,比1992年相应期限的国库券利率均提高0.5%。在发行期内,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国库券发行工作,财政和银行部门积极宣传有关政策,采用承购包销、代理销售、有组织地预约登记等方式发行,鼓励和方便投资者自愿认购国债。然而,这些工作收效甚微,截至4月30日,原定发行期结束时,全国只发行国库券46亿元,占300亿元总任务的15.3%。全国只有西藏和青岛完成了任务。国库券款的入库工作也不理想,到4月底缴入中央金库的只有8亿元。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财政预算的平衡。国库券发行工作进展不利,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国民经济在1992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1993年第一季度又加快了增长速度,导致社会资金需求增加而供应不足。2.第一季度金融秩序混乱,各地乱集资、发行高利企业债券等禁而不止。加之社会股票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极度升温,吸引了社会资金。3.国库券二级市场二手券的收益过高,1992年三年期和五年期国库券交易价格均在面值以下,使一些投资者对新发行的国库券失去兴趣。4.从发行工作看,对当时的经济形势预测不足,国库券的利率和期限结构与市场需求也有较大差距。
问题表现在国库券发行工作上,而实质是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国务院适时采取措施,在4月份连续下发文件,制止乱集资行为,如《立即制止发行不规范的内部职工股的紧急通知》、《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等。这些文件发出后,各地迅速落实,社会乱集资行为得到了扼制,国库券发行的社会环境好转。同时,国务院强调要贯彻国债优先的原则,即国库券发行期内除国家投资债券外,其他债券、股票一律不得发行;各地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限国库券利率。国务院并要求各级政府把国库券发行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
针对国库券发行工作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于4月27日在北京召集17个省市的财政厅局长共商国债工作,主管副部长详细分析了国库券发行进度缓慢的原因,宣布确保完成国库券任务的若干措施,并部署了发行工作。5月9日,财政部在杭州召开了全国国库券发行工作紧急动员会议,传达国务院有关指示和精神,明确提出了促进国债发行的若干措施:1.提高利率,延长发行期。即将发行期延长到6月底。根据银行存款利率上调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两次上调了国库券利率,将三年期和五年期国库券的利率分别由原10%和11%提高到13.96%和15.86%,并实行保值。2.积极动员个体工商户购买,对他们分配指标。3.推广1993年到期国库券以旧换新的做法。4.组织一级自营商无券发行工作。
杭州会议后,各地纷纷行动,许多省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也广为宣传,财政和银行部门走上街头设立国债咨询站,掀起了认购国债的高潮。在组织柜台销售的同时,财政部门层层下达指标。由于国库券利率已有大幅上调,投资者投资国债的热情增长,信心增强,基层单位落实国债任务较为顺利。各地以自愿认购和行政分配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完成和超额完成了1993年的国库券发行任务。
(三)国债流通市场。国债流通市场的状况会直接影响国债发行市场。1993年,我国的国债流通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交易方式由柜台买卖转变为以机构间交易为主;2.国债由小额交易转为大额交易;3.国债交易由现货交易发展为现货和期货多品种交易;4.交易市场由分散转向武汉、上海等大城市的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所。
据初步统计,1993年全国国库券交易量约1500亿元,其中,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国库券交易量达508亿元。从国债流通市场的交易量分析,1993年全国国债交易量比1992年的800亿元,增加近一倍。按市场可流通国库券计算,换手率为100%,比上年增长约30%。换手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机构间交易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国库券交易价格和收益率走势看,在股票热、房地产热、内部集资热和开发区热的冲击下,流通市场国债收益率居高不下,待偿期限在两年以上的国库券券种的收益率始终波动于16—20%的高收益范围内,致使交易价格处于过低价位。1992年三年和五年期国库券全年在面值以下交易。流通市场收益较高的状况是与当年的经济过热状况相吻合的,是市场对经济的正常反映。开放市场,减少行政干预,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运用法律形式和经济手段约束、管理和调控市场,同样是市场经济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加强对国债流通市场的管理,增强市场管理的力度,已成为国债管理的一项急迫任务。
(四)推出和完善国债工作改革措施。
1.继续进行无券发行试点。国库券无券发行是国际发达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与实物券相比,无券发行由于免去券面的设计、印刷、保管、调运和销毁等繁杂手续,因而具有简化发行,方便流通,降低成本,安全可靠,有助于提高金融意识和信用等优越性。为了将国债工作引向深入,寻求建立良好的国债发行机制,财政部在1992年进行无券发行试点的基础上,于1993年7月发行1993年第三期(非实物)国库券。这期国库券总额为20亿元,期限为五年,每年付息一次,并于当月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内流通转让。
2.建立一级自营商制度。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在国债一级市场相对稳定的一批国债批发商。他们承担着国家和国债投资者之间的中介职能,通过自身的融资活动和开展分销零售业务,帮助国家完成以国债形式筹集资金的任务,并且在国债二级市场上担负着维护国债信誉,活跃国债交易的义务。1993年7月,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确认了中国工商银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9家金融机构为首批国债一级自营商。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12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和《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国债一级自营商的权利与义务。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国债市场向着规范化方向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3.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试点。1993年年初,市场利率呈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国债交易价格不断下跌,因此,投资者要求借助国债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利率风险的呼声甚高。在此背景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北京商品交易所等交易场所,开辟了国债期货业务。由于进行国债期货投资要求掌握相当的金融知识和操作技巧,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财政金融政策要有较灵敏的反应,加之投资风险比现货交易要大,因此,投资者比较谨慎,初始下单买卖金额较小,交易量不大。但从全年的交易量变化走势看,呈明显的稳步增长趋势。国债期货交易具有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促进价格发现和投机获利等功能,同时也有利于活跃国债现货交易。对于国债期货交易,财政部将在积极稳妥试点的同时,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将国债期货交易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中。
(财政部国债司供稿,周成跃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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