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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甘肃省财政工作以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十条意见”,紧紧围绕“加快、创新、实干、见效”的基本方针,始终把促进和服务于生产发展,培植和壮大财源,搞活流通,增收节支放在首位。在全省广大财税干部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下,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有力地支持了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共完成39.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71%,按同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6.62%。全省财政支出为53.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59%,比上年增长11.50%。由于1992年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数额较大,收入的增长赶不上支出增长的幅度,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资金调度异常困难。
一、围绕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
1992年,全省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文件精神,自觉将税收工作置于改革开放的全局之中,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组织收入。
(一)狠抓重点税源。甘肃省有大型企业170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3%,交纳各种税收却占收入总额的70%。为了做好这些纳税大户的工作,除坚持执行纳税台帐制度外,...
1992年,甘肃省财政工作以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十条意见”,紧紧围绕“加快、创新、实干、见效”的基本方针,始终把促进和服务于生产发展,培植和壮大财源,搞活流通,增收节支放在首位。在全省广大财税干部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下,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有力地支持了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共完成39.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71%,按同口径计算,比1991年增长6.62%。全省财政支出为53.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59%,比上年增长11.50%。由于1992年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数额较大,收入的增长赶不上支出增长的幅度,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资金调度异常困难。
一、围绕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
1992年,全省税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文件精神,自觉将税收工作置于改革开放的全局之中,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组织收入。
(一)狠抓重点税源。甘肃省有大型企业170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3%,交纳各种税收却占收入总额的70%。为了做好这些纳税大户的工作,除坚持执行纳税台帐制度外,严格控制减免税,对需要扶持的项目做到适度掌握,从严管理。同时,省税务局领导经常带领工作组深入重点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密切了税企关系,加深了税企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使重点税源得到较好的控管。
(二)加强和完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新的控管办法,遏制税款流失。批发代扣税办法停止执行和税收新优惠政策实施后,在充分调查和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将原来批发代扣的那部分税款包容在其纳税定额之中,有效地遏制了税款的流失。二是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着重对房屋出租,木器加工、缝纫裁剪、采矿、运输、临时经营等较为隐蔽的业户进行了清理检查,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三是在强化征管的基础上,有目的、有组织、有重点地对个体经营者进行了检查,严格了财务监督,提高了个体业户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推进依法纳税,维护税收秩序。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强化纳税意识,在社会上造成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坚持依法纳税的舆论,并取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二是加强发票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1992年10至11月份,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发票检查清理工作。据对8个地、市的统计,自查和重点检查共补税罚款120.57万元。
(四)切实保护流转税,完善地方税管理措施。首先,在保护流转税方面,明确规定:第一,流转税不能搞承包,如发现承包者,给予严肃处理;第二,用流转税还贷要严格限制在国家原有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第三,不能越权减免流转税。其次,积极进行地方税规范试点。根据国家税务局安排,结合甘肃省实际,将白银市作为试点市,从抓建制、抓重点、抓税源入手,完善程序,强化征管,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提高了办事效率和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地方税规范化管理的实施,使白银市1992年地方各税超收1000多万元。
(五)促产增收,培养税源。1992年,在前几年促产增收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促产增收工作由不自觉向自觉性转变,由随意性向主动性转变。据统计,1992年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共确立促产项目1031项,新增产值1.23亿元,新增税金1926.5万元。
(六)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素质。一是抓班子建设。1992年,先后对10个地市税务局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年底又对各地州市的班子进行了一次全面考评,进一步加强了班子建设。二是以税务所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和造就“四有”税务干部为目的,切实抓了各级税务机关的“三基”建设(即工作设施、征管制度、队伍建设)工作。三是抓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了一些适应新形势、具有针对性的廉政措施。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广公开办税制度,简化手续,方便纳税人,努力精简会议,提倡现场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1992年,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的同时,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资金的原则,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继续向农业、科技和教育方面倾斜,投入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在支农资金的安排上,一是确保全省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和中央有关专项资金的匹配资金,把支持的重点放在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二是逐项落实已确定的各项支农资金,保证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保证了农时需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1992年,全省支农资金实际支出数为5.82亿元,其中用于农村生产支出为2.74亿元,比上年增长12.18%;农林水气事业费支出为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9%。
文教行政财务管理方面,坚持紧缩非事业性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支持了各项事业的发展。1992年,全省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特别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财政给予了极大的支持。1992年科学事业费支出5934万元,比上年增长16.1%;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29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50.11%。
在支持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支出管理。主要做法是:1、在经费供给上坚持有保有压的方针,使科学、教育、卫生等重点支出增长幅度达到了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并且基本上保证了公检法部门的办案经费;对行政费则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缩减了可支不可支的项目。2、抓住重点,强化管理。对导致经费过快增长的机构、编制、车辆、会议和津贴、补贴等几个主要因素,采取了严格控制措施,优化了事业费开支结构。3、加强制度建设。1992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加强省级社会文教行政经费预算管理的暂行办法》,重新修订了《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还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改革省级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意见》、《关于改革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意见》等,对强化支出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扭亏增盈,支持生产发展
1992年,甘肃省财政工作把支持企业生产发展,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龙头”,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定了甘肃省财政部门搞好大中型企业的八条措施,积极帮助企业用好用活政策。第二,结合甘肃省的实际,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对《条例》中规定的财政部门应落实的企业自主权,全部落实到位,为企业发展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第三,配合体改部门对部分企业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的“四放开”和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内部分配、人事管理与劳动用工、技术改造的“五自主”改革。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全省国有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的企业占总户数的60%以上。第四,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为了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的骨干作用,对经济效益好、上缴任务重的重点企业,在资金、政策上给予扶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92年,这些重点企业的产值和效益都比1991年有较大增长,超额完成了财政上缴任务。第五,针对粮食购销体制和价格改革后粮食企业发生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转换经营机制。一是从资金上、政策上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开展多种经营。二是为认真落实省政府与中央签订的解决粮食挂帐责任书,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1992年,省、地,县三级财政为粮食部门筹措资金7000多万元,用以解决地县粮食企业的挂帐。
1992年,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在支持搞活企业的同时,还狠抓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第一,年初省财政厅同省计委联合制定了扭亏增盈意见,并同企业签订了扭亏增盈合同,把扭亏增盈指标作为考核企业及厂长(经理)的一项重要指标。第二,进行产成品和潜亏的清查,使部分企业的潜亏当年就开始消化。第三,扶持地县小型企业。甘肃省地县企业普遍效益差,大多数是亏损或处于亏损边缘,为了扶持地县小型企业,1992年底,省财政拿出700万元用于地县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
此外,1992年,省财政还融通各类资金4亿多元,包括发行投资债券2亿元,融通预算内外间歇资金1亿多元,各类财政周转金1亿多元,分别用于一些周期短、效益好的项目,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的经济建设。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企业财务改革步伐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1992年甘肃省财政改革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一是选择地县企业发展较快的天水市进行了“税利分流、税后承包、税后还贷”的试点工作。二是在省级和三个地市试编了“复式预算”,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三是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展了清产核资的试点工作,建立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四是发展了注册会计师事业,省里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协会,新组建了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为加强对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社会监督打下了基础。
在加快企业财务改革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一是根据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发了《甘肃省国营企业财务改革意见》。二是帮助指导股份制试点企业采用股份制财务规定和会计制度。三是继续加强外贸企业财务管理,初步把出口创汇和出口成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完善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经营机制起了推动的作用。四是针对农垦、劳改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五是加强旅游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了甘肃省外经企业的发展。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地县经济发展
(一)继续抓好财政补贴县的扭补工作,多方面筹措资金,保证了一批“扭补”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按期投产。
(二)围绕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这个中心,制定了《“八五”期间全省财政收入进档升级上台阶规划》。一是筹措资金9000万元,扶持了一批经济基础较好、有资源优势和有发展潜力的县市建设后备财源,率先富民富县;二是省财政厅与9个县市签订了财政收入上台阶责任书;三是各地市也对财政收入早上台阶进行了全面规划。
(三)针对部分县级财政收入增加有限,支出增长较快,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的状况,省里筹措资金1亿元,重点对29个特困县增加了固定补助,帮助这些县解决“吃饭”问题。
(四)对民族自治州县给予了重点扶持。1992年,省里从筹措的1亿元补助特困县资金中,给民族自治州县增加补助3950万元。此外,还新增民族自治州县生产发展资金600多万元,对促进民族自治州县的经济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全面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1992年,产权登记工作受到省政府的极大重视和支持。通过产权登记,基本上掌握了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量化了国有资产权益,为今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据统计,进行了初始产权登记的企业有4141户,国有资产总额为113.79亿元。
(二)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安排,省级选择了6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一部分地区也开始进行了这项工作的试点。
(三)狠抓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甘肃省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开展较早,截至1992年底,评估项目已达36个。其中: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14个,还有22个项目正在评估之中。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资产帐面原值5678.4万元,帐面净值4231.4万元,评估值7871.6万元,增值率为84.7%,评估工作的效果是显著的。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作了较为系统和明确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此外,还加强了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截至1992年底,全省有正式评估资格的机构12家,共有专、兼职评估人员156人。
(四)进行了闲置资产的调查统计工作。为了做好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工作,对闲置资产进行了调查。截至1992年8月底,共报来闲置设备2606台,总计原值5133万元,净值3780万元。其中可调剂利用的占80%。
(五)做好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除了切实搞好资产评估外,还根据甘肃省的实际,对股份制试点企业中有关国有股的股权管理、委派股权代表、国有股收益等项事宜做了补充规定,已下发各地执行。
(六)组建产权交易市场。1992年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派专人去外省学习,随后,制定了甘肃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总体方案,成立了甘肃省首家产权交易市场。它以促进存量资产合理流动、优化资产配置为目的,以市场机制为手段,通过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七)继续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硬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在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工作中,严格把握指标考核这一关,及时纠正承包企业出现的不良倾向,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八)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一是积极同有关部门配合,切实加强了房改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实施机械、电子等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国有资产。
(九)加强机构建设。截至1992年底,全省14个地州市及大部分县都相继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人。
七、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深化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立法工作。为了搞好社会财力的统筹安排,更好地发挥预算外资金的作用,1992年,省财政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的意见,随后制发了《甘肃省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应的控管办法,在全省推广实行。同时,还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立法工作,向省政府上报了《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把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做好预算外资金的专户储存和自筹基建的审批工作。全年共计“专户储存”2.83亿元,在保证单位正常用款的前提下,融通预算外储存间歇资金4775万元,支持了本省的经济建设。此外,还严格审批了各类用款共计2.84亿元,加强了对预算外自筹基建的审批工作。共计审查基建项目203项,资金1.75亿元,经审批同意的153项、资金1.39亿元,剔除了资金来源不正当和资金不落实的基建项目50项,核减资金3611万元。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一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审查,共计审核收费项目449项,收费标准1万多个,清理收费9.03亿元;取缔不合理收费230项;收费标准531个,降低标准76个,核减收费金额4052万元。二是对新出台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审查。三是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印制、发售的管理工作。
八、国债发行工作又有新突破
(一)改革国库券的发行方式,圆满完成推销任务。1992年,一改往年的行政发行方式为购销为主的新发行方式,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国债发行工作。发行前,同各地财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签订了承购包销合同,认真落实承销任务。发行期间,及时汇集券款,足额上划,圆满地完成了财政部分配给甘肃省的3.72亿元的国库券发行任务。
(二)克服困难,多渠道兑付国库券。1992年国库券兑付任务十分繁重,为了维护国库券信誉,保护群众利益,积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银行、邮政等有关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办理兑付业务;扩大兑付网点,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开展预约登记、集体兑付、上门服务等多种兑付业务,切实缓解了国库券“兑付难”的矛盾。截至1992年12月底,各级财政部门已兑付到期国库券2.77亿元。(三)建立健全国债服务机构,搞活国库券流通转让市场。为了健全甘肃省各地国债服务机构,几年来从政策上、经费上给各地大力扶持,积极帮助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国债服务机构,一个遍布全省的国债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渐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库券转让业务,方便了人民群众、打击了黑市交易,促进了国库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财政中介机构转让交易额已达2.4亿元,免费为群众代保管各类债券5400万元。
九、外事财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一)及时准确地办理世界银行贷款的提取工作。1992年共向世界银行报送申请28份,提回世行贷款2030万美元,给项目单位拨款58笔,基本上做到了准确及时,满足了工程建设需要。
(二)提高了部分项目世行贷款的支付比例,调整了贷款分配份额,加快了提款速度。1992年,通过协助世行农业督导团和教育督导团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经过努力争取,世行同意将“引大入秦”项目的部分世行贷款支付比例由42%提高到59%。将教育项目下的贷款类别进行了调整,从设备贷款中为土建贷款调整了117万个特别提款权,有效地缓解了内配资金不足、基建超支的困难,加快了提款进度。
(三)通过举办培训班,讲解世行贷款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狠抓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了世行贷款项目管理水平。
(四)初步建立了甘肃省非贸易外汇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在中国银行开设了非贸易外汇留成帐户。对全省71户有非贸易外汇的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转发了有关规定,设立了各创汇单位留成分帐户,为全面开展非贸易外汇管理做好了前期准备。
(五)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和省级外事经费管理工作步入正轨。为了管好出国批汇,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帐户,建立了一套从批汇到核销的管理制度手续。1992年,共批汇94个团组,270人次,62.7万美元外汇,核销47个团组,129人次,20.5万美元外汇。拨付省级外事经费238.8万元,基本上保证了对外交往和出国考察培训工作的需要。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张铢、李晓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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