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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湖北省广大财税干部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加强财源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财政经济稳步增长。
1992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为996.49亿元,比1991年增长16.9%,是“七五”时期以来增幅最大的年份。全省国民收入823.34亿元,比1991年增长17.29%;农业总产值435.42亿元,比1991年增长7.5%;工业总产值1373.66亿元,比1991年增长20.92%;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额131.18亿元,比1991年增长11.6%。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稳步增长。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94.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比1991年增长11.3%;全省财政支出98.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2%,基本保证了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大力支援农业。各级财税部门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大力支持科技兴农,促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多种经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6.8%,这还不包括预算内其他科目用于农业的投入和支农周转金。特别是春节前,省财政厅及时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调度各种财政资金,兑付...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湖北省广大财税干部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加强财源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财政经济稳步增长。
1992年,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为996.49亿元,比1991年增长16.9%,是“七五”时期以来增幅最大的年份。全省国民收入823.34亿元,比1991年增长17.29%;农业总产值435.42亿元,比1991年增长7.5%;工业总产值1373.66亿元,比1991年增长20.92%;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额131.18亿元,比1991年增长11.6%。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稳步增长。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94.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比1991年增长11.3%;全省财政支出98.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2%,基本保证了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大力支援农业。各级财税部门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大力支持科技兴农,促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多种经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6.8%,这还不包括预算内其他科目用于农业的投入和支农周转金。特别是春节前,省财政厅及时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调度各种财政资金,兑付农民手中的“白条子”,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顾全了大局。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对涉及财政、税务、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按照《条例》要求下放给企业;继续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向国有企业下放财权。全年增加企业财力8亿多元,其中各级财政负担4亿多元。积极筹集资金,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使企业挖革改支出比上年增长13.8%。
三是大力促进科技进步。1992年科技三项费用比上年增长24.3%,科学事业费增长19%。
四是挤出资金支持各行各业兴办第三产业;还对外商投资企业、外贸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了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有力地促进了湖北省的对外开放。
二、加快财税改革
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后,各级财税部门加快了财税改革步伐。在财政体制方面,武汉市实行了分税制,襄樊、宜昌等市实行了递增包干办法,全省乡级财政管理下放到乡镇政府,并实行收支挂钩。在资金管理方面,对财政周转金实行集中管理,加强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在税收制度方面,出台了包括停止批发代扣税,撤销税务道路检查站等10多项改革措施。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积极参与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加强了清产核资试点,开展了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基本完成了产权登记,建立了闲置资产调剂市场20个,调剂资产价值5000多万元。
各级财税部门还积极参与房改、股份制、社会保障制度、粮食购销价格、土地批租等改革工作。拿粮食价格改革来说,1992年,全省商贸系统按照中央精神对增收增支因素进行了认真测算,并制定了相应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有力地支持、配合和推动了粮食价格改革,粮食购销同价政策在湖北省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和落实。自1992年元月1日石首市率先放开粮食经营后,到12月底,全省已全面放开了粮油价格,这个进度大大超出了年初的预计。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行国合商业企业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全省75%的国合商业企业已放开经营。一些国有商贸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并按规范化要求开始运行。全省商贸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也初见成效,1992年,全省商贸企业亏损11.67亿元,比1991年减亏7.43亿元,减亏38.9%。
三、积极推进财源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财源建设,对财政收入亿元县和产粮大县给予大力支持,1992年又有宜昌、汉阳两县实现了财政收入过亿元目标;产粮大县的工业正在发展,粮食生产将逐步转化为优势。对全省财政特困县采取“双线控制”办法,即年初确定收入目标和支出控制额,确保收支平衡。对有困难的补贴县继续执行“8642”和“532”的补贴照顾(“8642”补贴,即对兑现财源建设合同后,财政困难仍然较大的9个县,分四年再给二年的补贴款,第一年给80%,第二年给60%,第三年给40%,第四年给20%。“532”补贴,即对兑现合同以后基本实现财政自给,但还有一定困难的11个县,分三年再给一年的补贴款,第一年给50%,第二年给30%,第三年给20%,以帮助他们基本实现财政自给)。执行这一办法的郧阳地区财政收入增长23.5%,居全省之首。对全省乡镇开展了乡村财源建设,使财源建设延伸到更广阔的领域,并与农民奔小康和乡镇企业超常规、高速度、跳跃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多年来开展的县、乡两级财源建设,财政收入亿元县已增至10个,原34个补贴县已有14个摘掉了补贴帽子;全省1565个乡镇,已有925个实现了自给,3个乡镇财政收入过千万元,县级财政收入已占到全省收入的38.1%,乡级财政收入占县级收入的45.7%。
为了增强支农活力,支持乡镇财源建设,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建立发展农林特产周转基金,把它作为农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住机遇,充分运用好优惠政策,支持农林特产生产,奏好农、林、特财源建设的三旋律。经过各级财政农税系统的艰苦努力,到1992年底,全省共建立农林特生产周转基金1.8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林特产生产的发展,缓解了支农资金的矛盾。二是建立农税扶贫基金。为了支持贫困地区农户脱贫致富,进一步发挥贫困地区农业税减免资金的治本作用,壮大财政农税系统扶贫的实力,省财政厅制发了《湖北省农税扶贫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决定将贫困地区农业税减免资金用来建立农税扶贫基金,改一年一次的救济式扶贫为常年有经常性收入来源的生产式扶贫,即变“输血型”扶贫为“造血型”扶贫。1992年先在10个县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全省事业单位继续开展了替代财源建设。1992年,全省各级行政财务机构把发展第三产业,狠抓替代财源建设作为文教行政财务改革的首要任务。采取了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文教行政周转金的办法,从经济上给予扶持。制定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文教行政财务改革的若干意见》(20条),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运用财政部门信息灵和财务管理的优势,帮助各单位进行项目评估,加强财务管理,从服务上给予帮助,使湖北省文教行政单位替代财源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92年,全省共投放文教行政周转金6975万元,支持和扶植了1676个创收项目。据统计,全省文教行政单位创收的纯收入达4.05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收入抵顶支出2.38亿元,对机构改革和干部分流起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收支管理
一是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经济目标责任制,不断改进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党政领导亲自督促抓收入及时入库;税务部门根据税源变化,及时调整征管重点,严格控制减免税,全力以赴组织征收,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为缩小财政赤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全面加强企业财务和会计基础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和扭亏增盈,预算内工业实现利润增长6.3%,亏损额下降25.8%。
三是各地在加强收入管理的同时,调整支出结构,重点保证了干部职工调资、增加奖金、正常办公等经费;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投入,以及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
四是省财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灵活调度,一方面帮助各地按月发工资,另一方面及时拨付粮食资金,各地还努力控制会议费、购置费、公费医疗和其他支出,全省已有58个市、县实行了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由医疗单位管理公费医疗。特别是1992年第四季度,加强了对各地收支缺口的控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下达赤字控制额,缩小缺口1.5亿多元,为着手解决市、县赤字,帮助市、县财政走出困境起了积极作用。
五、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明确目标,对全省扭亏增盈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年初,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1992年国有亏损企业要扭亏30%,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消灭亏损,并对全年的扭亏增盈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二是进一步落实扭亏增盈工作。坚持并完善了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部门负责人包户专责制,形成了从上到下都重视抓扭亏增盈工作的良好局面,成效显著。截至1992年底,全省国有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26亿元,实现利润15.6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24.59%和13.05%,亏损企业户数比1991年减少73户,亏损额比1991年下降31.02%,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扭亏增盈目标,超过了财政部下达的目标19个百分点。尤其是县以上财政局长包户的企业,盈利企业实现的利润比1991年增长39%,亏损企业比1991年扭亏45%,均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是坚持宣传导向。对各地市州和各行业扭亏增盈执行情况按月通报,并通过《湖北日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电视台等宣传媒介表彰好的做法、批评差的单位。如在《湖北日报》》点名刊登亏损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在湖北电视台“扭亏增盈楚天行”节目中对亏损严重的企业予以曝光,对企业触动很大。象鄂州市八一钢铁厂等一批原亏损大户,积极向内使劲,年终大幅度减亏,有的还扭亏为盈。
四是摸清企业家底,帮助企业卸包袱。湖北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企业库存产品清查工作和潜亏清理工作,并落实“挂帐停息”等相关政策措施,为企业轻装进入市场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中企财务管理有了新办法
第一,加强行业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1992年,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行业财务管理的特点,制定了《武汉船舶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在汉勘察设计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同时根据财政部的意见,对《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的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和《湖北省烟草行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这些办法的出台和修改,推动了企业改革的不断发展,促进了行业性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实施目标管理,促进企业扭亏增盈。为把中央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抓得更有成效,分三个层次抓目标管理工作:一是抓重点行业。按照省政府推行目标资格责任制管理的要求,对烟草、邮电、电力三个行业,以省政府名义与三个行业的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省中企处全体干部的奖金与这三个行业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实行工资抵押年终考核,超奖欠罚;中企处处领导分别作为项目责任人,并派得力的驻厂员参与这三大行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分析。到1992年底,这三大行业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抓重点企业。将收入大户和利税大户作为扭亏增盈“支帮促”的重点。对10户销售收入在两亿元以上的企业作为增盈重点,驻厂员每季参加一次企业经济活动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会,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税利完成进度。中南木材公司前两年累计亏损过千万元,中企处干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经营承包,将浮动工资、奖金、加班工资作抵押,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使企业一举甩掉了亏损帽子,获利润200万元。他们还帮助六八〇三厂开展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提出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厂内模拟市场机制的方案,引起厂领导和武汉船舶公司的高度重视。三是抓重点部门。帮助农业银行武昌区办事处和四个郊区县农行搞好“双增双节”,主动与银行共同研究制定增收节支措施,实行利润承包,使四个郊县农行一举甩掉了亏损帽子,利润达到400万元;武昌区农行办事处各项支出也控制在指标以内。十堰中企组采取“蹲好两个重点(二汽和金融)、带动一个片(神农架林区)”的办法,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越办越红火。黄冈中企组将包袱重、亏损大的蕲春县建行作为扭亏增盈的重点,通过帮促取得较好成效。
第三,对银行实施综合费用率包干办法,促进企业扩大业务、节约费用。我们根据财政部的安排,对7家省市银行实施了综合费用率包干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一是认真参与测算,合理确定承包基数;二是深化管理,把承包指标包干到有关地市州行,调动基层行的经营积极性。由于措施得力,促进了各家银行的增收节支,7家银行共结余费用1103万元。
七、财政宣传年活动收到了好效果
根据财政厅党组关于开展“财政宣传年”活动的决定,1992年主要抓了六项工作:一是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省财政宣传工作会议,布置了在全省开展财政宣传年活动工作,并同省委宣传部一起联合下发了通知。二是举办了一期财政新闻宣传座谈会,邀请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参加,通报了财政工作的情况。三是在《湖北日报》开辟了“深化改革振兴财政”专栏,每十天一期,共发表文章近100篇。四是同湖北电视台一起到各地采访了9条新闻,全部在省电视台播出,并有5条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还组织了一部分稿件在省电台播出。五是协助省治理乱罚款办公室组织召开电视电话新闻发布会,组织了专版稿件。六是制定了全省财政系统财政宣传量化考核评比办法,调动了各级财政开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在1992年财政部全国好新闻评选中,湖北省所送稿件分获一、二、三等奖共5个,并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信息先进单位,有5条信息被评为好信息。
(湖北省财政厅供稿,李启才执笔)
武汉市
1992年,武汉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奋力实干,各项财政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年财政收入完成35.13亿元,比上年增长8.9%;财政支出18.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保证了重点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额和亏损面比上年分别下降30.36%和23.2%,实现了全年市定的扭亏奋斗目标。全市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按可比口径计算为8.5亿元,为全国控办下达的控制指标的96.6%。组织推销国库券4.8亿元,提前完成了发行任务。
一、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发展战略和理财思路
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武汉市财政部门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充分运用对外开放城市的有利条件,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理财思路,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紧密结合武汉市财政部门的实际,围绕进一步加快财政改革、支持扩大开放、促进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上新台阶,制定了40条措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的财政发展战略、理财思路和奋斗目标。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要求,按照“微观放开,宏观管住”的原则,及时制定了支持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10条措施。针对新形势下财政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提出财政工作要在8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各项财政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认真清理财政法规,简化工作程序和办事制度,理顺工作关系,为实现财政工作由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由注重行政手段转向注重经济法律手段创造了条件。
二、加快财政改革和配套改革的步伐
(一)进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从年初开始,市财政局就集中力量,组织专门班子,对试行分税制进行反复测算,提出了三套方案。随后在市领导的带领下,赴京汇报试行分税制的有关问题,得到中央和财政部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支持,确定了实行分税制的方案。同时,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特点,及时研究提出了实行分税制后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着力点的措施和意见,并按照有动力、有活力、有压力的要求,比照中央对武汉市的办法,制定了市对区县试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具体方案。全市各区县已按分税制的办法运行,并对武昌、黄陂、新洲和蔡甸、东西湖、汉南三县三郊进行了“实转”试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行,从财政分配上进一步理顺了关系,增强了市与区县两级理财的积极性。
(二)稳步推进税利分流试点。在认真总结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实行税利分流试点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财政部的精神,先后对26户所得税率高于33%的市属预算内大中型企业进行了税利分流试点的测算,提出了扩大税利分流试点的意见。同时,积极支持武钢调整承包方案,实行税利分流办法,为武钢实施技术改造和自我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搞好各项配套改革。一是积极做好房改资金的测算、筹集、核定、划转及会计处理等项工作,为建立城市住房基金专户,积极筹措和划转资金1500万元,用于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为房改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二是及时制定各项财政财务配套改革办法,保证了猪肉、鲜蛋、副食品放开经营的改革措施平稳出台。三是积极安排粮食补亏资金,认真做好粮食购销价格调整后的财政财务处理工作,防止了提价收入的流失。四是配合卫生部门按照合理确定公费医疗经费定额,并与医疗单位、享受单位、享受个人经济利益适当挂钩的原则,搞好公费医疗改革。五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股份制试点,对武汉双虎涂料集团公司、长江印刷集团公司等4户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对武汉商场、中南商业大楼、汉阳商场进行了股份制点的论证。六是认真抓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大力宣传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改革内容,积极组织财政财务人员培训,为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创造了条件。
(四)支持对外开放,促进“三区两港”(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阳逻开发区和武汉客运港、天河机场航空港)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积极筹措资金3500万元,支持天河机场、沌口产业开发区建设;及时拨付39.6万元用于武汉港对外轮开放开办费,为武汉港对外轮开放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创造了条件。积极筹措外贸技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钛白粉厂、针织一厂等技改项目,努力扩大这些企业的出口创汇能力。进一步落实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增税款结算返还资金政策,落实返还资金192万元。积极筹措资金,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投入高新技术企业风险开发资金878万元,促进了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商品化。
三、支持企业转换机制,促进经济加速发展
(一)对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清理财政财务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对全市现行400余份财政财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从中清理出与《条例》要求相抵触的20份和与《条例》要求不相一致的14份,分别提出了修改、废止或建议有关部门修改、废止的意见。同时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政府转换职能”的要求,积极转变工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1、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2、对企业用自有贸易外汇、留存外汇和其他外汇出国,不再进行用汇指标控制,取消用汇审批和核销手续;3、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权限下放给区、县。对《条例》规定由财政部门行使的权利,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真正实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
(二)支持国有企业进行放开经营转换机制的试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吸收借鉴“三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对8户国有企业进行放开经营转换机制的试点,并委派了理事代表作为企业理事会成员,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定了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对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价值管理,建立国有资本金管理制度,真正形成国有资产保值与增殖的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武汉市的实际,制定了放开经营试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从搞活企业内部分配、加快企业资产折旧、扩大企业资产处置权、完善企业经营考核指标等方面,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自费”改革,嫁接“三资”企业的管理方式,支持连续三年亏损的武汉第二印染厂将其51%的资产出让给香港鸿大行有限公司,组建嫁接型合资企业。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在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增提技术开发费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有关措施,引导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对企业全部用自有资金完成的技改项目,其新增利润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允许三年内全部留给企业;鼓励企业将税后留利向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倾斜,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对科技开发和推广项目投产后年新增利润达到20万元以上的国有企业,允许从中一次性提取10%奖励做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和项目组,逐步形成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上半年财政拿出10万元,由市政府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产生了良好的激励效应。积极筹措1.4亿元的技改资金,与市计委、经委密切配合,筛选确定了扶持的技改项目,按项目进度落实了资金;并从中拿出1000万元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科技开发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商品化,以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对大型重点企业的技改项目实行“一户一法”的特殊政策予以扶持,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四)进一步加大扭亏力度。在继续抓好工业企业扭亏增盈的同时,将非工业企业的扭亏工作纳入扭亏目标管理体系,层层建立扭亏责任制,加强扭亏工作网络建设,严格扭亏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责任部门(区县扭亏办、企业主管部门、定点包户部门),按照考核全员、突出领导班子的原则,实行扭亏增盈目标责任保证金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基本工资的10%和全部奖金作为目标责任保证金,与本部门或定点包户企业的扭亏增盈情况挂钩,严格奖惩。对亏损企业严格实行企业扭亏与企业荣誉、企业干部职务、企业职工利益以及企业奖励挂钩,进一步强化了扭亏责任制,加大了各部门、各企业扭亏工作的压力和动力。针对各行业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扭亏增盈的工作措施,即对亏损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行当年全面扭亏,对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严格的控亏措施,以确保全年工业和非工业扭亏目标的完成。同时,对工业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潜亏进行了清查,并制定出分年消化计划,促使企业自我消化。
(五)深入开展支帮促活动。财政部门除了从政策、资金上进行支帮促以外,还组织财政专管员积极参加市重点企业调研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企业找问题、查漏洞,积极出谋献策,为企业排忧解难,普遍受到企业的好评。针对国有食品行业放开经营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帮助企业面向市场,积极开发新产品,走深加工、精加工和高附加值之路,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轨变型。同时,市财政局领导还带头深入纺织局、公共汽车公司等所属企业和新洲县现场办公,千方百计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开展产成品库存清查工作。武汉市财政局会同经委、银行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属预算内工交生产企业库存产成品进行了全面清查,基本摸清了产成品的库存家底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产成品库存盘亏、报废、损耗进行了专题分析;对产成品库存损耗、积压严重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处理、压缩、控制产成品库存的措施,将清仓查库与限产压库、调整产品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作好了准备。
(七)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按照发展大市场、大产业、大流通、大服务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总体要求,武汉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建立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多方筹措资金2250万元扶持了鞋帽市场,商业服装城和五金交电、副食品、粮油等批发市场,制定了税前还贷,贴息等一系列优惠措施,促进了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一)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在开展支帮促活动,帮助企业增产增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专管员下基层搞服务、抓收入、压欠缴,对利税大户组织专门班子开展催收压欠工作;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征收管理,严格减免税审批手续,将应征税款足额征收入库,确保了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支出预算管理,努力节减支出。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在年度预算安排上,除确保人员工资、重点建设项目和价格改革等政策性支出,以及科、教、政法等重点开支和必需的经费外,坚决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实行按进度、按计划拨款,控制中途追加,各项支出均控制在年度预算以内。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事业单位以文补文的经验,推广了武汉市出版社等创收先进单位好的做法,推动了全市事业单位创收工作的开展。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创收,以收入抵顶支出,逐步实现“两个过渡”(即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由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武汉市出版社由全额预算管理过渡到自收自支的工作已经完成。积极配合市广播局系统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对收支结余的各项基金的建立及奖金发放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了财务管理。同时,积极安排预算资金2700万元,确保长江公路桥、航空路立交桥、杂技厅等项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加快了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三)充分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支农支出。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支农支出稳定增长。全年预算内支农支出8569万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0.9%;全年农业总投入达1.7亿元。二是大力支持水毁工程的修复和农田水利建设。1992年用于水利建设方面的资金达1418万元,剔除1991年因水灾增支的因素,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02万元,增长14.24%。三是针对1992年夏季持续高温干旱,积极调度资金305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抗旱,为夏季农业丰收创造了条件。四是安排农业、农机、水利等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374万元,加快了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加强以蔬菜为主的副食品生产基地的配套建设。1992年共安排这方面的支出1015万元,建成蔬菜园艺设施22处,钢架及竹木大棚2300亩,新建排灌站41座,新建渠道1.8公里,改善了生产条件。此外,还积极筹措周转金5068万元支持乡镇农林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共扶持项目226个。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认真总结1991年产权登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1992年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咨询服务和简化手续等措施,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截至1992年底,全市已登记的户数达3211户,登记的国有资产总金额达141.78亿元。继续推进企业兼并,全年共促成13对企业实现了兼并,盘活资产1.12亿元,承担债务1.2亿元,安排职工7021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工作程序,严格资产评估宏观管理,积极引导资产评估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罚没收入管理。为了更好地实施《武汉市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及时制发了《武汉市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采取上门宣传、加强服务、简化手续、方便用款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扩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到199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主管部门和预算外企业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的户数已达550户,比上年底增加了57户;累计储存额已达3.7亿元,比上年增长34.26%。
(四)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的实际,草拟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武汉市所辖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采取政府垄断、土地规划部门经营、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将有偿使用收入集中用于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防止收入的流失,加快城市建设的发展。这个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与检查。在为企业搞好服务的同时,结合企业财务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核,对国有企业财务经营活动和资产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隐瞒、截留收入,虚增利润(亏损)、滥发钱物、乱挤乱摊成本(费用)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予以纠正;对未按规定擅自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的企业,责令其按规定补办了手续;对武汉钢铁公司、武汉重型机床厂、健民制药厂等41户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了财务决算预审制度,较好地行使了财政监督职能。
(六)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社会化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的精神,积极选调一批年富力强、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较高的同志充实注册会计师队伍;采取一所分三所等措施加快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年终决算审查试点,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经济公证队伍的建设。
六、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财政业务活动中去。武汉市财政局积极开展争当优秀专管员竞赛活动,制定了《关于在我局开展争当优秀专管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了比思想、比作风、比成绩、比技能的竞赛活动。通过学习文件,专题讨论、检查考核、走访调查等活动,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提高了勤政廉政、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的自觉性。积极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狠抓了思想发动、制定方案、培训骨干、督促检查四个环节,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制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提出纠风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措施。总结推广了青山区财政局廉政方面的经验,并在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对农业各税和契税以及部分支农支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堵塞了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漏洞。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职能。结合学习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财政干部下基层、搞服务的措施,全局上下掀起了面向基层、真抓实干、搞好服务的新风;严格会议、发文审批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武汉市财政局供稿,董天保、谭显荣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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