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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黑龙江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改革开放迈出较大步伐,整体经济运行呈稳步发展势头,社会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在九十年代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1992年末,全省社会总产值达到1725.7亿元,比上年增长7.9%;国民收入702.7亿元,比上年增长6%;农业总产值28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工业总产值1103.1亿元,比上年增长6.2%。
1992年,黑龙江省财税部门沿着“兴科技、兴经济、兴财政、兴事业”的主旋律推进工作,全省财税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省财政收支都超过1991年水平,财政收入完成84.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7.8%;财政支出完成102.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7.5%。加减与中央的各项结算资金,基本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1992年全省还提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发行13.2亿元的国库券任务,征集了2.5亿元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1.8亿元的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为缓解国家财政困难、支援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黑龙江省财税部门为完成1992年预算任务,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同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克服困...
1992年,黑龙江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改革开放迈出较大步伐,整体经济运行呈稳步发展势头,社会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在九十年代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1992年末,全省社会总产值达到1725.7亿元,比上年增长7.9%;国民收入702.7亿元,比上年增长6%;农业总产值28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工业总产值1103.1亿元,比上年增长6.2%。
1992年,黑龙江省财税部门沿着“兴科技、兴经济、兴财政、兴事业”的主旋律推进工作,全省财税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省财政收支都超过1991年水平,财政收入完成84.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7.8%;财政支出完成102.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7.5%。加减与中央的各项结算资金,基本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1992年全省还提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发行13.2亿元的国库券任务,征集了2.5亿元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1.8亿元的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为缓解国家财政困难、支援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黑龙江省财税部门为完成1992年预算任务,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同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克服困难,优化支出结构,科学调度资金,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有保有压,大力增收节支,基本保证了重点方面的支出需要,为支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大力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努力培植新的经济生长点
一是增加了投入。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14条政策,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出发,及时出台了财政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并增加了资金投入。1992年,全省财政共增加27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36户涉外企业,有效地支持了这些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二是下放了权限。为支持沿边开放城市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黑河、绥芬河两市边贸企业留利分配比例、对外劳务输出、工程承包企业利润减免期限与上缴比例、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补助金及物价补贴的提取交纳等审批权限,全部放给两市自行确定。三是加强了非贸易外汇临时出国用汇管理。根据国家要求,黑龙江省从1992年3月份开始,将过去由财政厅管临时出国用汇指标,外汇管理部门管审批核销的作法,改为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审批核销,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大力支持振兴科技,努力促进增加经济增长中的科技含量
一是全面启动了财政支持科技振兴经济示范区工作。省财政厅与省科委配合,在绥化科技示范区现场办公,组织若干省属科研单位和部分设在哈尔滨市的大专院校,将31项科技成果介绍给绥化地区,省财政还注入500万元启动资金,预计这些成果投产后每年可实现社会经济效益5000万元左右。二是由财政出钱并参与筹办了首届“92黑龙江全国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为科研单位和生产单位“联姻搭桥”。各级财政还为会上转让的科技成果提供了10%的转让费补贴。在这届展交会上,有4000多项科研成果达成转让或意向性协议,有2000多项科研成果在一两年内即可形成现实生产力,预计每年可新增效益上亿元。三是大力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振兴全省经济作贡献。省财政拿出200万元专款,对评选出来的30个在科技长入经济中贡献突出的单位给予了重奖。对全省科研单位面向经济建设,服务经济振兴,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大力促进扭亏增盈,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是全省各级财政普遍建立了扭亏目标责任制。将扭亏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个人,逐级签订了扭亏责任状,并将扭亏任务、扭亏目标与工资奖金挂钩。二是狠抓行业亏损大户。省里重点解剖了省属煤矿、制糖、劳改、畜牧和森工等行业的几十个亏损大户,并相应提出了扭亏对策,对症下药,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市、县在抓重点行业及盈亏大户的扭亏增盈上,也下了很大功夫,取得可喜成果。1992年,全省预算内工业扣除制糖工业亏损5.6亿元的特殊因素后,比上年减亏2.2亿元,下降26.7%。三是支持粮食企业放开搞活,省财政厅及时出台了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粮食经营逐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减轻财政负担,推动开放搞活,当年粮食企业亏损比上年减少1000多万元。四是加强了舆论宣传。省财政厅与黑龙江日报社联合开展了“扭亏增盈,搞好企业”的有奖征文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献计献策,发表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剖析了若干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这些对促进搞好企业,扭亏增盈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大力支持发展县乡经济,努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投入。为促进“八五”期间振兴县级财政经济“551221”目标(即建设5个年财政收入亿元县、5个8000万元县、12个5000万元县、有21个财政补贴县脱补)的实现,1992年全省通过财政借款、银行贷款、地方和企业自筹等形式,筹措资金2.4亿元,重点扶持了79个项目,预计投产后每年可新增利税上亿元,二是支持县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起步。重点支持和完善了以奶牛生产为纽带的贸工农一体化建设,省财政集中1800万元资金,支持了21个县(市)建立奶牛生产基地,采取省投、县(市)配、民筹和贷款贴息等办法,筹措近7000万元,外购优质高产奶牛13800多头,重点完善了51个县的畜牧综合服务体系;扶持了12个农业科技项目和20个县的50个乡级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武装了28个商品粮基地县和10个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套县的农机项目。三是加大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力度。除制定一系列优惠措施外,1992年全省各级财政多方筹集、安排了扶持乡镇企业周转金近8300万元,其中省财政帮助新上和改造158个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利税500多万元。为促进乡镇企业加快技术创新,1992年省财政配合有关部门,成功地举办了全省乡镇企业引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易会,吸引京津沪等8大城市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及厂家78家,签订意向性协议620项,签订合同13项,成交额达28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经济发展。
五、大力支持促产增收,积极活化资产存量
一是及时出台了支持搞好大中型企业的配套措施。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结合全省实际提出了18条具体意见;清理了一批有碍于企业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财税方面的法规、制度和办法;同时,对一批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优惠照顾,为企业自主经营走上市场创造了宽松条件。全省财政除安排企业挖潜改造方面的资金外,还充分发挥资金投向和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优惠措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向市场经济过渡。1992年,全省预算内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共提取技术开发费1.1亿元,增提折旧1.0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200万元,全省各级税务部门通过按政策批准以税还贷、减免税收等形式,有效地支持了工业生产的增长和商品流通的扩大。二是为支持和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省财政通过给予技术改造贴息和增拨技改周转金的办法,支持开发近百项新产品,预计每年新增效益2000万元。各级财政部门还利用预算外专户储存间歇资金1.86亿元,扶持了1434个项目,当年预计新增利税2500多万元。三是大力强化税收征管,依法治税。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在继续坚持抓住大户、不放松小户的同时,强化纳税规范管理,坚持征管查相分离,取得明显进展。1992年全省工商税收完成84.7亿元,比上年增收5.34亿元,增长7%。全省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和契税的征收工作也有明显加强。四是大力推动闲置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在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选择了一批企业,实行折股拍卖和通过促进兼并、联合等方式,振兴或救活了一批企业。
六、继续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保证重点支出稳步增长。1992年,全省支农、教育和科学事业费等重点支出增长幅度高于当年财政预算总支出增长幅度。财政用于农业的投入(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5000多万元,高于自有财力支出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以上。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有1000多万元用于专项支持增加农业技术集团承包面积1000多万亩;有1000万元作为财政导向资金,吸引社会各方资金6000多万元,更新大型拖拉机及农机具4286台(套)。财政投资5000万元,并吸收社会财力,进一步支持了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了20个县的50个分级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了6个地市级畜牧服务中心,新建了67个乡级畜牧综合服务站。这对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92年,全省财政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加4358万元,增长23.1%。1992年全省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投入比上年增加3239万元,增长9.2%。全省新建医疗用房2.2万平方米,新增病床2590张,新增大中型医疗设备119台(件)。同时,还投放6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边远地区人民的饮水条件,扶持县、乡医院开创门路,增强医疗保健和综合服务功能。1992年全省城市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484万元,增长12.5%。全省新铺设高等级路面200多公里,新建各类桥梁10座,城市新增供水量6570万吨,新增煤气管道用户8万多户,完成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污染治理项目42个,大气污染指数有所下降。此外,全省城市绿化和居民住房也有明显改善。为支持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全省财政共投入6500万元作为导向启动资金,多渠道吸引资金1.77亿元,用于改造教育危房78万平方米,新增教育设备10万台(套),新增教育实验室2500个,使中小学危房率由1990年的5%下降到0.1%,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1992年,全省体育、文化、计划生育和广播电视等各项事业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二是在保重点支出的同时,采取措施压缩行政经费。1992年初,对各地市县结转项目压缩2069万元,又通过抵拨省直单位经费和抵扣地市县补贴收回欠款3126万元。对省级行政经费支出定额重新予以调整,省直行政经费在各项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人均支出水平、会议费支出、定员人数、小汽车数量等指标均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水平之内。三是从严从紧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使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与国家计划指标基本持平。
七、大力强化财税监督,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
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派驻各地的中直、省属企业财政驻厂员,狠抓财税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狠抓了经常性的财经纪律监察工作。对全省各地市县2500多个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农业四税、乡镇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和罚没5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3974万元。二是狠抓了1992年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共查出各类违纪资金2.29亿元,其中,应收缴入库1.79亿元,已收缴入库1.57亿元。三是狠抓了治理“三乱”工作。全省在完成自查清理、重点检查、审查处理和整章建制的基础上,又组织较强力量对20多个地市县进行了重点抽查验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已取得的成绩,发现和查处了一些新问题。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制定了收费、罚没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到黑龙江省检查验收的意见,全省治理“三乱”工作已由集中阶段性整治阶段转为各职能部门经常性整治,这标志着黑龙江省治理“三乱”工作开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八、继续坚持“两手抓”,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深入组织开展了以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党的十四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增强了财税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促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觉性;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满意在基层”竞赛活动,狠抓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为基层、为企业、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办了许多好事、实事;三是继续开展了“龙财杯”综合评比竞赛活动,使财政业务工作与政治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四是加强了机关廉政建设,重点开展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税干部倡廉反腐的能力。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李凤执笔)
哈尔滨市
1992年哈尔滨市各级政府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抓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机遇,努力发展经济,取得明显成效。1992年,哈尔滨市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农业生产获得大丰收,市场繁荣,商品充足,城乡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加强。1992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9.6亿元,比上年增长7.8%;实现国民收入122.23亿元,比上年增长7.7%;农业生产总值34.0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工业生产总值233.42亿元,比上年增长9.6%;社会商品零售额116.2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
1992年哈尔滨市的财政工作也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任务,财政总收入完成20.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6.5%;财政总支出完成15.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1%,比上年增长2.2%。
一、支持企业生产发展,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2年,哈尔滨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和意见,并从深化财政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区县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四个方面制定了20条实施细则。全市通过多种渠道支持工商企业的资金3.8亿元,重点支持了机械、医药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和百货大楼二期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全市预算内工业企业共提取技术开发费5123万元,增提折旧64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72万元,有效地支持了工业生产的增长和商品流通的扩大。为了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市财政局对实行“两分四自”(即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改革试点的企业、模拟“三资”企业运行机制试点及实行股份制的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了不同的优惠政策。针对企业包盈不包亏、以包代管的问题,在工业企业普遍推行了全员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并制定了奖罚措施,建立健全了承包指标考核体系。
二、狠抓扭亏增盈工作,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1992年哈尔滨市财政局把扭亏增盈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帮助企业减亏、扭亏,对历史包袱重、困难大的企业实行现场办公,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为亏损企业扭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1992年年初,市财政局在安排预算时压缩2000万元亏损退库资金,建立了扭亏基金,对减亏、扭亏有望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经过调查论证,1992年对减亏、扭亏有望企业的41个项目进行了扶持,有的已收到成效。同时还采取划小核算单位、在亏损企业中试行“剥离式”改革试点等办法,千方百计扶持企业扭亏、减亏。对经营性亏损企业实行了停止财政退库等措施,促进企业扭亏。经过努力,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都有较大幅度下降,1992年全年预算内工业亏损企业127户(含5县),占企业总数的43.2%,比上年减少8个百分点,亏损额3亿多元,比上年下降29.51%。同时,对盈利企业实行“销售费用大包干”等办法,促进了盈利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生产发展,预算内工业盈利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2.5%。
三、发展区县乡经济,增加财政发展后劲
1992年,哈尔滨市财政局用于农业的投入7435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9%。同时,市财政局还以财政资金作为导向资金,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4600万元,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为了实现“八五””期间区县级财政经济“达标脱补”的目标,除安排500万元振兴区县周转金外,还千方百计筹措其他资金,与周转金捆起来使用,重点扶持了区县76个起点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畅销的生产项目,并带动了几千万元资金的投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此外,市财政局还对6个区进行了“分税包干”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调动了区级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1992年区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平均增长幅度。为大力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市财政局除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外,还多方筹集资金2400万元,扶持乡镇企业新建和改造了70多个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利税300多万元。
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科教事业和城市建设发展
突出“科教兴市”的战略,增加对科技教育的投入。首先,市财政局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科技投入给予了较大倾斜。1992年全市财政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达4588万元,比上年增长18.4%,大大超过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改善了科研单位的科研手段,更新了部分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增加了一些大型先进的仪器设备,增加了科研课题经费,促进了科研工作的开展。1992年市属科研单位完成科研课题142项,取得成果91项。实施科技攻关计划取得成效,1992年,市财政局投入科技攻关三项费用600万元,有重点地选择高新技术项目列入攻关计划,支持了哈尔滨市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攻关项目122项,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二次开发,建立了科技成果储备库,从哈尔滨市大专院校,中直、省直、市直研究机构和大企业征集科研成果项目423项;并投资筹建了两个中试基地,基地建成后,将结束哈尔滨市没有中试基地的历史。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1992年,市财政局投入高新技术开发区资金近100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了创业中心和一批科技攻关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的实施。其次,1992年,市财政局通过预算内外两个渠道向教育投资2.63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20.5%,大大超过当年全市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全年新建、改建学校校舍、教职工住宅6万平方米,维修教育用房20万平方米,建成专业教室、实验室56个,为部分中小学新增教学设备,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1992年,市财政局还从预算内外共筹集资金3.27亿元,重点用于4项气化工程、8片危房改造和住宅建设工程、3项供水工程、2项道桥工程、1项站前广场改造工程、1项马家沟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等建设,保证了重点工程匹配资金的需要,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五、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
1992年,哈尔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28.9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工商税收收入22.53亿元,比上年增长5.4%。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市税务局不仅加强了重点税源的管理,而且通过各种有效办法,强化了零散税收、难点税收的征管工作,1992年个体税收收入1.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6%;个人收入调节税收入9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63%。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产培源,大力扶持和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认真开展了清欠工作,一方面通过加收滞纳金的办法,控制新欠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税款过渡帐户的办法,强制回收无充分理由的欠税大户的陈欠税款;全年共清理回收欠税6950万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清欠指标。此外,开展了税收大检查,全市有60612户企业和纳税人进行了自查,自查面达到100%,补报税款2215万元,已入库1997万元;重点检查企业18778户,查补税款2646万元,入库2372万元。
六、严格控制支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2年哈尔滨市把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缓解支出紧张状况的重要一环来抓。1992年年初,市财政局在安排预算时,对生产建设、教育、科技和农业实行了重点倾斜,对行政事业费中的弹性支出做了重点压缩。在调整支出结构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对市本级行政经费实行了定额包干考核管理办法,其中,对会议费、小汽车购置费实行了专项考核办法;对维修费实行专项鉴定的办法;对公费医疗经费继续推行“医院包干”的管理办法;对重点行业推行了“行业规划”的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继续实行“跟踪问效”管理等。同时,加强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发挥控购职能,节约非生产性开支。此外,还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对预算外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比照预算内实行定额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结余按比例上缴财政,1992年全市共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结余310万元。
七、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制约“三乱”的机制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市财政局注意加强财政监督,正确处理宽与严,开放搞活与严肃财经纪律的关系。对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坚决支持,尽力减轻企业负担;对有碍生产力发展,截留国家收入,违反财经纪律的坚决制止,严肃处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等形式,1992年,全市共查出违纪金额7913万元,已收缴入库5462万元。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注册会计师制度,对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感,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治理“三乱”,对全市具有执罚资格的单位核发了“罚没许可证”,对执罚人员经过培训核发了“执罚证”。
八、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为了推进企业的“两分四自”改革,完善和发展企业集团建设,1992年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市电站成套设备总公司等四个企业集团试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确定了这四个企业集团授权期的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指标,增加了企业活力。积极做好清产核资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对清查出的帐外资产及时入帐,对有帐无资产的按规定妥善处理,完善了管理制度。针对资产评估业务量不断增加的情况,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了《资产评估工作程序》,同时加快“三资”企业审批中的资产评估进度,促进“三资”企业发展。1992年全市资产评估项目442个,被评估资产帐面净值21.19亿元,增值4119万元。
(哈尔滨市财政局供稿,李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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