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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特别是“七五”时期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了财务包干办法,促进了农垦经济的迅速发展。“七五”期间,农垦企业年均实现利润14.4亿元,比“六五”期间年均增加6.9亿元,增长近1倍。农垦企业除向国家交售大量的粮、棉、油、橡胶等商品和向城市供应丰富的肉、禽、蛋、奶等副食品外,上交国家的税、利、费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逐年增加,1990年预计完成20亿元,比1985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倍多。“七五”期间,农垦企业累计所得包干结余近55亿元,比“六五”期间增加15亿元,增长38%;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比“六五”期间增加84亿元,增长53%。实践证明,财务包干办法调动了国营农垦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深化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
“七五”时期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经验是,企业的承包基数尽量定得合理;努力改变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制度;积极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对农垦企业包管结合,管是重点。农垦企业财务包干方面的这些经验是初步的,但有它自己的特色,“八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营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特别是“七五”时期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了财务包干办法,促进了农垦经济的迅速发展。“七五”期间,农垦企业年均实现利润14.4亿元,比“六五”期间年均增加6.9亿元,增长近1倍。农垦企业除向国家交售大量的粮、棉、油、橡胶等商品和向城市供应丰富的肉、禽、蛋、奶等副食品外,上交国家的税、利、费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逐年增加,1990年预计完成20亿元,比1985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倍多。“七五”期间,农垦企业累计所得包干结余近55亿元,比“六五”期间增加15亿元,增长38%;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比“六五”期间增加84亿元,增长53%。实践证明,财务包干办法调动了国营农垦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为深化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条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
“七五”时期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经验是,企业的承包基数尽量定得合理;努力改变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制度;积极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对农垦企业包管结合,管是重点。农垦企业财务包干方面的这些经验是初步的,但有它自己的特色,“八五”期间我们要很好地运用和发展这些经验。
“八五”前两年,农垦企业财务工作如何展开?我认为有必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财务包干,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八五”期间农垦企业要继续实行财务包干。但对财务包干办法要作必要的修订。总的要求是农垦企业在“八五”期间应当减少一些亏损补贴,增加一些上交利润,给国家多做贡献。前两年,考虑到一些农垦企业将进入还贷高峰,需处理“七五”期间因灾挂帐的包袱,要安置离退休人员和职工子女就业,特别是农业生产条件需要改善等实际情况,国家决定这两年对全国农垦企业总的补亏指标不减,上交利润指标不增,基本维持1990年基数水平。这个决定是在当前国家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作出的,体现了国家财政对农垦企业的关怀和支持。因此。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帮助农垦企业充分利用“八五”前两年的有利时机,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农垦企业本身也要珍惜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生产,努力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争取在“八五”后三年为国家多做贡献。
“八五”前两年国家对全国农垦企业总指标不变,但在企业之间要做必要调整。这些调整,一是经济发展较快,相对来说利润水平较高,“七五”期间没有核定上交利润指标的企业应核定其上交利润指标;二是已经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农工商联合企业(经济实体),应同直属的工、交、商、建筑企业一样核定上缴利润指标;三是从保卫和稳定边疆的需要出发,对地处边境、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较差的农场,在核定亏损补贴时要给予特殊照顾。对边境农场,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留有余地安排其包干指标;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管理,促其尽快扭亏。
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扭亏增盈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当前国民经济工作的重点。总的来说,目前农垦企业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经济核算也不够落实;有的企业资金管理比较混乱;不少企业物质消耗居高不下;有的企业产品质量不高,流通不畅,库存积压多,提高效益的潜力很大。国务院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农垦企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在新的五年里扎扎实实地抓好扭亏增盈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来说,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对国家财政来说是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效益上不去,国家财政困难,“八五”计划编得再好,没有财力保证,就实现不了。企业经济效益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人人都应当重视。
(二)明确奋斗目标。今明两年要求做到物质消耗每年降低2%左右;企业管理费,扣除工资、利息、折旧开支外要求每年节约4%~5%;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要求在上年的基础上减亏20%;盈利企业的盈利额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0%。各地农业、财政两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下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
(三)要抓好重点户。一是抓重点亏损大户的扭亏工作。“七五”期间,全国农垦亏损企业亏损额年均3.3亿元,与“六五”相比降幅不大,特别是近两年还有回升势头(1989年4.3亿元,1990年预计4亿元),亏损额增加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边远省区的少数亏损企业。1989年亏损100万元以上的112个亏损大户虽只占亏损总户数的14%,但其亏损额却占亏损企业亏损总额的63%。亏损大户较集中的省区,农业、财政部门要逐个排队,分类指导,派出得力干部蹲点帮助,在抓基础工作上下一番功夫。对个别管理跟不上,短期内难以扭亏的农垦工商业亏损大户可采取停办、兼并、转让等措施。二是抓盈利大户的增盈工作。1989年全国农垦企业盈利500万元以上的盈利大户69个,户数只占盈利企业总户数的3%,盈利额却占盈利企业利润总额的30%。如果这部分企业能达到在上年基础上增盈20%的目标,即可增加盈利额1.2亿元,将对农垦全行业扭亏增盈工作的全局产生很好的影响。
(四)要搞好财政扶持。“八五”期间,财政上的各项专项资金的安排基本不变。有条件的地方,要将财政安排的亏损补贴除直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外,尽可能地节减一部分,以扭亏增盈措施费和周转金的形式,帮助农垦企业克服因灾造成的经济困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扶持的资金应重点用于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三、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农垦企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农垦企业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这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国营农业企业内部体制的重大改革。总的看,这几年的发展是健康的、富有生命力,但也暴露出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有的国营农场把大型农机具转让给家庭农场,造成机械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国营农场把比较完备的农业基础设施划给多个家庭农场经营,又没有及时解决好统分结合的关系,制约了农业基础设施效力的发挥;有的家庭农场担心政策不稳,只顾眼前利益,搞掠夺式经营,造成地力下降;有的家庭农场至今不懂得记帐、算帐,习惯于“口袋帐”,核算制度不健全;有的国营农场对家庭农场让利过多,“富了和尚、穷了庙”,职工手中有了钱,用于生活消费多,用于农业投入少;有的家庭农场占用国营农场的资金和财产,长期拖欠挂帐,侵占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等等。我们要帮助农垦企业在新一轮承包中正确处理好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的分配关系,使新的包干基数更加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特别要帮助家庭农场在经营的方式上,管理水平上大大提高一步,使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资金管理。首先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是要加强对包干结余资金和更改资金的管理。“八五”期间包干结余资金主要应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对用作基建自筹的资金,必须经主管财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动用;企业的储备基金要坚持先提后用的原则,按中等偏上的灾年所需数额提足,平时可参加周转,灾年动用以后要及时补足。随着农垦企业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加,由企业支配的更改资金也越来越多。这项资金应主要用于原有固定资产的重置更新和技术改造,转让给家庭农场的农机设备作价款,已拖欠多年的,要抓紧回收,保证用于农机设备的更新。更新改造基金仍应坚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的原则,近两年内重点解决农机设备更新,减少欠帐过多的问题。另外强调一点,提留的更改资金,原则上都要留给企业,主管部门可以集中一点,但不能集中过多。总的一句话,专项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按规定办事,专款专用。企业不能随意将国家财政的政策让利花光吃光,最后出了窟窿又要财政解决。
其次要依靠自身力量逐步补充流动资金。自1983年流动资金交由银行安排后,财政不再拨补,企业自我补充也很少。在新一轮财务包干期间,国营农牧场和橡胶农场在不突破财政核定上缴利润或亏损补贴指标,不增加企业财务挂帐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允许在利润分配项下,计算包干结余之前,拿出一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农垦主管部门直属的工、交、商、建筑企业和经济实体的农工商联合企业仍应按现行制度规定,用包干结余积极自行补充流动资金。
第三要做好清理核实和融通资金工作。一要抓好清核资金工作,农垦企业与外界的经济往来日益增多,资金结算业务量不断增加,由于资金管理跟不上,结算不及时,纪律松弛,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资金相互挤占、拖欠严重。1988年全国农垦企业各种应收款近100亿元,比上年增加39%,其中:应收家庭农场资金近19亿元,比上年增加30%。我们要继续帮助企业开展清理核实资金工作,成立清理资金小组,组织专人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清理整顿。清理的重点:一是挤占挪用专用基金、包干结余资金、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二是库存超储积压物资和商品;三是应收款和职工欠款;四是逾期应回收的财政支农周转金。通过清核资金,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缓解当前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二要积极融通、搞活资金。近年来,有些地区的农业、财政两部门在银行的支持下,帮助农场建立内部结算中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明两年要在融通资金方面多下一些功夫,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为农场搞活资金出力。
(三)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驻厂员制度。加强财政监督,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更好地发挥财政驻厂员的作用。财政驻厂员起码要起到三个作用:一是服务企业,要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参与落实经营承包指标,疏通产供销渠道,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加强财政监督,要初审财务计划、会计决算,参与专项拨款和专项贷款的管理,审查社会集团购买力开支计划,参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做到有职有权有事做,把财政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及时反馈信息,财政驻厂员要经常深入企业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对企业好的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初步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逐步建立起定期汇报工作的制度,帮助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了解情况,据以指导工作。财政驻厂员的工作很难做,而他们又负有督促贯彻落实党的财经方针、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光荣任务,农业、财政部门和企业都要理解和支持他们,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四、试办农业保险,提高农垦企业自我抗灾救灾能力
我国是一个灾情较多的国家。据有关部门统计,建国以来,我国年年有小灾,四年一大灾,平均每年受灾人口在2亿人以上,受灾农作物达5至6亿亩,少收粮食近200亿公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农垦企业的情况同样如此。我国农垦企业大多处于边境地带,生产条件差,抗灾能力弱,一遇大旱小涝,损失也是数以亿计。如何筹集资金防灾抗灾,这些年来各地采取了多种办法:一是企业内部建立风险基金。二是在省级范围筹措备荒基金。三是试办农业保险。搞农业保险是一件新生事物,我们经验不多,看来,在促进提高农业自我抗灾救灾能力上,这是一个方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强调搞些试点。当然,目前在全国农垦企业大面积开展农业保险,时机还不成熟。现在可以先在少数条件比较成熟,企业和职工素质比较好的大垦区试点,摸索经验,逐步展开。搞保险,关键在于是否有充足的保险赔付资金。我想,可以采取多方面、多渠道筹集的办法:一是职工个人按规定缴纳一点保险费;二是企业从提取的风险基金中交一点;三是财政从预算安排的亏损补贴指标中划出一点;四是保险公司从经营利润中拿一点,用四个一点的办法,形成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一起上的局面。中央搞试点,有条件的省份也可在省级企业搞试点。“八五”期间,农垦企业要在农业保险方面大胆走出一步,争取有所突破,从而使农业保险逐步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自《财政》199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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