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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贵州认真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依靠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战胜特大洪涝灾害,克服经济调整中的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财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这一年,贵州省在局部地区遭受特大灾害的情况下,立足于抗灾夺丰收,抓紧粮食生产、安排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6%。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农村商品经济领域拓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0.39元。农业综合开发在17个县铺开,以工代赈坡田改梯田在全省范围展开,兴建和修复水毁工程抓得比较扎实,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又有100万贫困人口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年工业总产值达260亿元,比上年增长8.5%。
1991年,在3至6月收入滑坡和全省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不利情况下,各级政府对严峻的财政形势采取积极措施,省政府先是发出抓紧税收入库的紧急通知,接着又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分析财政形势,督促各地抓紧收入,协调解决税款入库中的问题。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紧紧围绕组织财政收入这个中心,...
1991年,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贵州认真贯彻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依靠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战胜特大洪涝灾害,克服经济调整中的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财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这一年,贵州省在局部地区遭受特大灾害的情况下,立足于抗灾夺丰收,抓紧粮食生产、安排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6%。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农村商品经济领域拓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0.39元。农业综合开发在17个县铺开,以工代赈坡田改梯田在全省范围展开,兴建和修复水毁工程抓得比较扎实,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又有100万贫困人口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年工业总产值达260亿元,比上年增长8.5%。
1991年,在3至6月收入滑坡和全省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不利情况下,各级政府对严峻的财政形势采取积极措施,省政府先是发出抓紧税收入库的紧急通知,接着又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分析财政形势,督促各地抓紧收入,协调解决税款入库中的问题。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紧紧围绕组织财政收入这个中心,在挖掘增收潜力、开辟新的财源、加强征收管理上做文章。广泛深入宣传税法,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抓紧纳税大户的缴纳税额工作,加强各项零散税收的征管,堵塞各种收入流失的口子;同时组织人员到大中型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纳税情况,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支、帮、促活动;努力协助金融部门调度资金,抓紧清理欠税,确保各项收入的及时足额解缴入库,实现促产增收。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克服了工作中不利因素的影响,扭转了收入一度滑坡的局面,并一鼓作气,使1991年全省财政收入首次跨过40亿元的大关,实现了从“七五”以来六年中我省财政收入连续跨过20亿元、30亿元和40亿元的三个大关,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一)税收秩序明显好转,依法治税的大气候初步形成。税务部门严格按税收管理权限办事,对个别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在管理权限范围内给予解决,在权限范围外的,及时向上级汇报予以解决。如1991年,企业生产经营碰到很大困难,加上我省遭受到严重自然灾害,面对这种情况,省税务局坚持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在坚持依法征税的前提下,用好用足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并坚持落实到位。对一些特殊情况,采取由税务部门依法征税,财政部门择优扶持的办法予以解决。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开展了正常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做到依法办事,纠正执法中的偏误,促进了依法治税。
(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1.公开办税逐步制度化和经常化。公开办税制度得到巩固,各级税务机关普遍把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向纳税人公开。一些地方还把税收处罚公开,受到群众好评。2.纳税人上门缴税达到95%以上。国营和集体、个体申报纳税率分别达90%、60%,部分地、州、市国营集体企业申报纳税率达100%,个体户上门申报纳税率也达到70%以上。3.征管查三分离和征管、检查两分离的征管模式在全面推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逐步进入正常运转。全省840个征收单位中有214个实行征管查三分离,其余实行了稽征分开或征收在基层、检查在县局的征管模式。4.征管资料进一步规范。各级税务部门普遍建立了纳税人纳税资料档案,有效地实施了纳税监控,征管基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5.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全面展开稽核工作。1991年共清理税收票证708万份,查出违法违纪人员72人,抑制了违法违纪行为的衍生,规范了干部依法征税行为。6.从基层到机关全面实施岗位责任制,调动了广大税收干部的积极性,机关工作作风有较大的改进。
(三)推进征管改革。各级税务部门从加强管理入手,在全面推进基层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各税种的征管工作。1.对地方各税实行专业化管理,确保地方税收增长。安顺市对地方税实行专业化管理,效果明显,1991年安顺市征收的私营企业所得税占全省私营企业所得税的三分之一。铜仁地区加强印花税的管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对个体税收实行全额定额管理,有效地控制了个体税收的流失,实现了抓住大户、管好中户、扶持小户的原则。全省国营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有所加强,国营、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受到国家税务局表扬。2.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在强化出口退税审批检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出口退税审批工作制度。1991年共审批出口退税9107万元无差错。通过对出口退税审核把关,防止骗税6起,查出企业上当受骗事件26件,未予退税700万元,收回涉外多退税100万元。3.加强发票管理。强调严格执行《全国发票管理办法》,在全省作好了执行统一发票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统一发票管理奠定了基础。4.税务检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规范全省税务检察办案程序的基础上,各级税务检察室积极查处偷税漏税。1991年共受理偷漏税案件1058件,立案408件,结案296件,查补税款2300万元。为了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确保税务干部执法安全,我省在有条件的基层税务部门建立了税务公安执勤室15个,有税务人员参加的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15个,有效制止了涉税案件的发生。1991年全省涉税治安案件比1990年下降32.7%。税务稽查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制度,外查内稽的工作原则得到体现,全年共查处偷漏税案件2300件,查补税款4606万元。5.全省税务检查站清理整顿工作初步完成。通过清理,全省共撤除检查站近60个,保留检查站76个。6.协税护税组织进一步加强。多渠道、多层次、纵横交错的协税护税网络已经形成,广大人民群众保卫国家税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始发挥,1991年省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偷漏税信函近百件。7.税收会计改革工作选点试行。贵定、麻江和遵义县团溪税务所进行了税收会计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了征管改革。
在认真调查分析总结“七五”期间全省卷烟、烤烟、名优白酒等支柱财源的发展状况和1988年调整充实县级财力以来的工作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八五”期间我省财源拓宽规划,一手抓搞好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以确保我省支柱财源的拓宽和稳步发展;一手抓县级财政经济的发展,以夯实整个财政经济的发展基础。
1991年,我省财政部门继续把加快财政信用发展、盘活用好财政信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益作为进一步恢复和发挥财政促进生产职能的主要手段。一方面把大力促进县级财政经济的发展摆到了工作的突出地位,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方式,支持和促进县级财政经济发展,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增强县级发展经济的后劲。各级财税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帮助各县制订“八五”财政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收入上台阶、提高自给率等奋斗目标。省财政厅与六个县(区)签订首批扶持经济发展、财政收入上台阶的目标责任合同。另一方面各级财税部门抓住国家对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契机,努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全省确定从财政税收政策和信用资金投放上对9大卷烟厂、8大酿酒集团和烤烟、电子、汽车、轻工、轮胎等行业进行大力扶持。
1991年全省财政信用基金已达9.99亿元,比上年增长40%,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年份;1991年全省共投放财政信用资金7.87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共扶持项目3070个。在投放增长较快的同时,加强了财政信用投放的管理工作,制定和颁发了《贵州省财政信用资金项目评估暂行办法》,使工作走上有章可循的轨道,1991年资金回收率为78.76%,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我省财政部门结合中央对卷烟产品税分成办法的调整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财政体制,在保证各级原有财力存量不变的基础上,对一些财源的增量进行部分调整,以逐步增强省级财政在宏观调控方面的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卷烟产品税以1991年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恢复中央与地方“四:六”定比分成的办法,结合我省实际,从1992年起,中央、省、地对卷烟产品税超基数部分按“四:三:三”比例实行定比分成。对茅台酒、董酒、鸭溪酒、习酒、湄窖、安酒、平坝窖酒、贵州醇等8大酒集团(厂)白酒税收比上年增长部分,恢复省级财政分成30%的结算办法。
为了防止在经济建设中出现重复建设、分散投资等现象,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分步骤地推行投资受益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开发,解决不发达地区经济建设中“既穷又散”的问题。新机制的核心是“谁投资谁受益”,以此引导和鼓励各级地方财政、各部门、各企业向效益好的项目投资,并按投资份额分配产品、利税、劳动用工指标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利益,同时由投资各方分担相应的风险与经济责任。这个机制的推行,效果是明显的。如全国最大的铝工业基地贵州铝厂第三期8万吨电解铝工程,总投资6.9亿元,省政府通过投资受益机制,鼓励各地财政集资入股,很快凑足了资金,弥补了投资缺口,使工程得以顺利完成。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由于16个县市都争办却又因投资巨大都干不了的一个大型现代化木浆厂,在投资受益机制的引导下,采取各地财政集资入股的办法,很快落实了投资,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深入全面地推行投资受益机制,贵州省还实行了“政府视债为股,企业视股为债”的办法,即政府把投入作为债权,企业把政府投入作为债务,以加大政府财政性资金直接参与投资的强度。同时,通过投资受益机制的推行,跨地区、跨行业选择效益好的重点项目投资入股,使部分地区既拿回了产品、利税等,又使这项资金的宏观使用效益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各级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搞好大中型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增提企业折旧、提取技术开发费、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实施办法,并逐步落实到重点企业,确保了这些政策措施尽快到位。各级财政部门尽可能挤出财力,以技改贷款贴息等办法,积极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在认真总结“七五”期间第一轮企业承包经验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行第二轮承包,到1991年底全省80%以上的地方国营工交商企业已签订第二轮承包合同。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治理“三乱”和帮助企业挖掘内部潜力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搞好大中型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和创造了有利的内部条件。
1991年为支援灾区抗灾救灾,尽快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及时安排各种专款,扶持灾民生产自救,帮助企业抗灾恢复生产,减免因灾影响的收入。这些措施对减少受灾损失、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稳定全省大局,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针对上半年收入上不来、支出相对集中在下半年的情况,从积极平衡的基本点出发,想方设法调整结构,控制一般开支,努力调度资金,保证重点需要,在确保全省大局稳定、支出需要和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努力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及其他事业的发展。
1991年,我省财政部门在支持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和加强文教卫生财务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一)为了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校校无危房”的目标,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前四年集中资金的基础上,1991年继续集中专款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扫尾工作。(二)为保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在财政安排资金为主渠道的前提下,省政府行文全面恢复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费,1991年收入3600万元。(三)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00万元(六年共投入1亿元),基本完成高校重点项目的建设,使我省高校在校生平均占有校舍面积达到4.8平方米,高于全国4.78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四)为了改变传统的文教行政经费无偿供给的格局,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信用资金的管理办法,扩大了文教行政周转金额度,支持各事业单位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依法开展创收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同时,为了发挥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和省科委下发了《科技三项费用使用管理办法》,改多年“以拨作支”的办法为按项目编报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拨款、按项目编报决算的办法。
1991年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正式建立;全省9个地州市也全部建立国有资产办公室或国有资产管理科;在86个县(市)中,已建立国有资产办公室(科、股)的有55个,占64%;在省级主管部门中,有少数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大多数明确由财务处办理国有资产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逐步增配工作人员,促进了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全省各级都逐步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省本级已完成行政单位的清理工作,事业单位已有大部分清理汇总上报。据省级93个行政单位的汇总,清理后与清理前相比,资产总额增值69.96%。通过清理初步摸清了“家底”,已经或正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防止资产的流失和合理、节约使用资产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企业产权登记试点工作。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支持配合下,以省级预算内企业进行产权登记试点。截至1991年年底统计,已进行产权登记的有181户,资产总额为100.61亿元,实有资本金为42.46亿元,国有资金为39.26亿元。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如贵阳市预算内工商企业已登记292户,占应登记户数的88.48%。通过产权登记,初步掌握了这些企业的资产状况及其经营效益,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初步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省国有资产办公室先后审批了4个临时评估机构,其中省级2个,贵阳市1个,遵义地区1个。各临时评估机构已开展评估工作,1991年共批准立项30个,确认29个;评估后的价值增值率为67%。从已评估的4户中外合资企业看,均属于事后评估,评估后的价值均高于签订的合同。
(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对国有资产的转移、出售、报损报废,各级都纳入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范围,并严格审批手续。主要是处理了国家固定基金中多年来未处理挂在帐上的虚数,仅省本级1991年内共审批核销国家固定基金11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已到使用年限,因过去综合折旧率太低,尚有相当部分净值需要核销;部分设备因技术进步,国家明令淘汰;生产工艺改造被报废的固定资产等。
(五)建立国有资产年度汇总制度。据1991年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反映,我省预算内(地方)全民所有制单位国有资产总量为186.23亿元,比上年增加12.12亿元,增长6.96%。其中:企业占有国有资产1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2%;事业行政单位占有国有资产75.63亿元,比上年增长2.66%。
1991年我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围绕着贯彻《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进行。
(一)在贯彻《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过程中,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及财政专户储存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1991年底,储存单位达2753户,比上年增加592户,累计存款额达到2.6亿元。财政专户储存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正确引导预算外资金的流向、流量、发展地方事业,搞活地方经济,控制消费基金膨胀,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利用专户储存的间隙资金,积极开展有偿融通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贵阳、毕节、铜仁三个地市按照数额小、周期短、见效快的原则,利用专户储存的间隙资金3416万元,扶持企事业单位发展生产,取得较好的效果。如贵阳市市级财政专户储存的间隙资金,在1991年通过融通对38户企事业单位进行扶持77次共1768万元,收回资金1056万元,回收率达92.1%,使这些企事业单位增加产值3538万元,创税利393万元。
(三)加强对自筹基本建设和购买商品房的资金来源的审批管理。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876个自筹基建和购买商品房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审查,共审查资金1.89亿元,核减按规定不能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2582万元;对自筹基建资金来源的审批率达90%以上。从省级审批的自筹资金来源情况看,经批准用于发展生产和事业的占51.32%,用于非生产性建设的占48.68%。
(四)进一步完善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省财政厅与省物价局配合,从治理“三乱”工作入手,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批权限,严格把关,认真清理审查收费项目,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不必要的收费申请,不予办理;对过高的收费标准进行调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清理收费项目1400多项,经审查取消600多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重新进行了审定,经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为便于群众监督,要求收费项目必须在省报上公告,公告上没有的群众可以拒付。
(贵州省财政厅、税务局供稿,李桂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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