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1年广东省完成社会总值389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3%;国内生产总值1780.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98%;国民收入1380.31亿元,比上年增长21.91%;人均国民收入2036元,比上年增长12%。全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3 079.29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上年增长23.3%,其中工业总产值2453.57亿元,农业总产值625.7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6%和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8.2亿元,比上年增长28.3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5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全年外贸出品总额136.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6%。实际利用外资25.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6%。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1991年广东省财政状况良好,全省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根据决算统计,全年财政收入177.3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56%,比上年增长19.46%;财政支出170.8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53%,比上年增长13.36%。其主要特点是:
(一)生产发展,流通扩大,来自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增加较多。1991年,广东省的能源、原材料供应有所改善,企业努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一批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全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8.6%。由于工业生产的增长,使来自生产环节...
1991年广东省完成社会总值389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3%;国内生产总值1780.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98%;国民收入1380.31亿元,比上年增长21.91%;人均国民收入2036元,比上年增长12%。全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3 079.29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上年增长23.3%,其中工业总产值2453.57亿元,农业总产值625.7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6%和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8.2亿元,比上年增长28.3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5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全年外贸出品总额136.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6%。实际利用外资25.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6%。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1991年广东省财政状况良好,全省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根据决算统计,全年财政收入177.3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56%,比上年增长19.46%;财政支出170.8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53%,比上年增长13.36%。其主要特点是:
(一)生产发展,流通扩大,来自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增加较多。1991年,广东省的能源、原材料供应有所改善,企业努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一批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全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8.6%。由于工业生产的增长,使来自生产环节的产品税和增值税收入达53.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3%。同时,广东省各级政府为搞活市场,扩大商品流通做了大量工作,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商品购销两旺,市场物价持续平稳,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7.1%。由于社会需求全面回升、市场好转,扭转了上年由于市场结构性疲软带来的商业零售和批发营业税收入不理想的局面。1991年全省来自流通环节的营业税收入完成56.4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9%。
(二)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涉外税收增收较多,1991年,广东省的对外经济贸易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出口额仍然保持较大的幅度增长,全年外贸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29.6%。全省一大批涉外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实力不断加强,一直保持较大的增长幅度,它占全省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2.07%提高到1991年的28.79%,加上部分企业享受减免税期限届满,涉外税收已成为增收较多的因素,1991年全省涉外税收入13.60亿元,比上年增长69.71%。
(三)全省19个市财政收入都超额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增收多数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各市。与此同时,山区和新建市的财政收入也有较大增长。
(四)国营工商企业完成上缴财政收入仍然较差。1991年全省国营工商企业收入短收2.33亿元,主要是工业企业因资金占压在生产、结算环节,商业企业的食糖购销价格倒挂以及一次性削价处理库存商品等因素造成短收。
为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分配关系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调整和完善省对各市的财政包干体制。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省对各市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核定了财政上缴市的上缴基数和递增比例。二是将增加上缴中央财政3.6亿元的任务按照富裕地区多负担、一般地区适当负担、困难地区少负担或不负担的原则分配落实到市,保证了上缴任务的完成。三是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按照第二轮承包的有关政策规定,重新核定了全省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的财务体制;重新调整了省属国营外经贸企业的利润分配办法和外贸商场、门市部的利润留缴比例;核定了省属驻港澳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并开始收缴这些企业应缴省财政的资金。四是调整和完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属下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体制,帮助其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开展创收活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对粮食购销政策调整后有关财务收支处理以及城镇干部、职工的生活补贴作了规定,核定了各市粮食提价收入和专项上缴指标。
1991年,省财政厅从宏观方面把财政支出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提高行政事业经费使用效益。年初召开了全省行政经费支出研讨会,针对行政经费支出中存在“三多一高”(养人多、超编多、汽车多、消费高)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的措施和办法。省政府批转了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问题的意见》。之后,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各级国家机关经费支出考核奖罚试行办法》,与省编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党政群机关实行编制与经费挂钩试行办法》,从控制增人、增车和降低消费性支出入手,把经费支出与干部职工的奖励挂起钩来,增强干部职工管好经费的责任感,堵塞浪费漏洞,控制行政经费继续膨胀。各级财政部门从严把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用汇审批关,严格执行出国用汇指标和使用外汇双轨控制办法,将全省临时出国用汇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贯彻落实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制止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膨胀的紧急通知》,加强和完善控购指标管理,改进控购基础工作,对小汽车等专控商品购置的审批适当收紧,尤其从严控制非生产性的社会集团购买力。1991年全省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22.9亿元,为核定指标数的99%。
在控制支出的同时,注意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好各项支出,重视和努力增加挖潜改造、科技、农业、教育、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和计划生育的投入。1991年,全省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1.1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8.5%,比上年增长29.83%。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39.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1%,其中教育事业费开支24亿元,除正常经费支出外,主要是为了提前在1992年全省基本实现普教“一无两有”和增加中小学校危房改造经费的投入;此外,改造农村乡镇卫生院补助费420万元。全年科技三项费用开支1.5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2%。科学事业费开支1.62亿元,比上年增长41.29%。城市维护费支出1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8.42%。
1991年,广东省各级税务部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大力组织收入,为平衡全省财政预算、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在抓收入方面,一是加强计划管理,从早、从紧安排落实收入任务。省税务部门年初就及时部署了全年工作,各级税务部门积极行动,开展税源调查,层层落实收入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并加强检查督促;二是对缓期缴税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该入库的税收按规定期限追缴入库;三是加强对减免税到期企业的管理,对这些企业及时恢复征税,全年减免到期企业恢复征税额达1.5亿元以上;四是针对企业资金紧缺、欠税较多的情况,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各级税务部门结合清理“三角债”与企业一道制定清理欠税计划和落实清欠措施,努力清收旧欠,控制新欠,仅1-10月份,全省共清理欠税入库3.8亿元;五是认真抓好有关税种的年终汇算清缴工作,全省分别查补集体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款8527万元和2.2亿元;六是在抓好税源大户管理的同时,认真抓好零散税源管理征收工作,1991年全省个体税收收入达19.1亿元,比上年增长22.3%;七是认真贯彻落实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两个新税法,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组织税款入库。
在加强征管工作方面,一是开展促产增收活动。各级税务部门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税收为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税务促产增收活动,从政策、信息等方面重点支持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支持山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支持科技进步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特别是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税务部门大力支持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91年,全省税务部门已落实1839个促产重点项目,新增加税源3亿多元。二是加强税务管理。改革征管体制,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与检查两分离的征管模式,并建立健全分离后各个系列的工作制度。全省基层税务征收单位中,已有88.8%的单位实行了征管模式的转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行纳税人自觉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全省纳税人主动上门申报纳税率已达95%以上。发动群众举报偷税漏税,严肃查处偷税漏税行为。1991年,群众举报偷税漏税案件8518宗,查处结案7272宗,补税罚款合计1.05亿元,入库9532万元。三是加强税务基层建设。省税务局制定了《广东省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总体设想》,对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内容、目标措施作了具体规划。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这个规划大力加强基层建设。如加强领导,制订措施,层层部署、层层发动、短期内在全省掀起大抓基层建设的高潮;采取分级负责、划片包干的办法促进基层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帮助基层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改善基层单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首先解决山区和边远地区的税务所建设;抓好基层税务所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四是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税法学习培训班4578场(次),参加学习的有41万人,印发税法学习辅导资料157万份,参加税法知识考试的近100万人,考试合格率达99.98%。广东省税务部门荣获了“全国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优胜奖”。
1991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搞好大中型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搞好服务,努力搞活企业,帮助企业扭亏增盈。
(一)紧紧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这个中心,努力促产促销。一是积极支持企业狠抓产品质量和调整产品结构。在财政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发展适销对路的“短、平、快”新品种,同时支持企业开发研制有发展前途的“高、精、尖”产品。二是支持企业搞活营销手段,以销促产。在促进企业增强商品意识,提高销售人员素质的同时,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订了若干促产促销、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狠抓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重点抓好对全局影响较大的盈亏大户,将盈利500万元以上(共51户),亏损300万元以上(共69户)的国营企业作为省的重点盈亏大户,逐户进行分析,帮助这些企业搞好扭亏增盈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通知,制订国营企业加速折旧和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作出新规定。研究制订了盈利企业增盈比例和亏损企业减亏比例等目标,完善扭亏增盈奖励办法,定期通报盈亏大户的扭亏增盈情况,建立扭亏工作联系点。实行积压、滞销产品推销奖和扭亏奖的鼓励措施,鼓励企业努力扩大销售,积极处理积压滞销产品。对个别亏损企业采取预拨亏损补贴办法。1991年全省19个市中,有12个市实现盈利企业增盈30%以上的要求,有7个市完成扭亏50%的任务。
(三)认真落实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第二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发包工作,并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对企业用新增利润归还贷款、固定资产增值、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等指标作了相应规定。在承包形式、承包期限、承包基数等方面,都得到合理的改善。第二轮承包形式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进行。对部分情况变化大、承包基数难以确定的企业则实行比例承包,使企业与财政共担风险。承包期限分几种情况,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确定了“八五”发展计划和技术改造规划的企业,承包期订到“八五”期末;对于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比较稳定的企业,承包期一般定在3至5年;对于生产经营不稳定的企业实行一年一定;对个别不具备承包条件的企业,仍按第二步利改税办法执行。承包基数,按照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原则,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一是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完成地方财政包干任务;二是考虑企业自筹技术改造资金、归还贷款任务以及新项目投产后的生产效益;三是逐步解决企业历年亏损挂帐、四是适当考虑同一地区同行业企业的平均资金利润率。1991年,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共1856户,占总户数的85.14%,这些企业1991年的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1.5%,产品销售收入增长25.26%,利润总额增长90.30%,还贷利润增长25.50%,企业留利增长33.74%。
1991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和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首先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兴修水利,推动科技兴农,支持开发性农业的发展,全省支援农业生产和农口事业费支出1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8%。此外,为国家安排给广东的世界银行贷款营造速生丰产林项目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250万元,加快了绿化广东的步伐。
其次,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发展粮食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制定了《广东省“八五”时期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指定博罗县石湾镇和清远市郊区洲心镇为这项管理工作的试点单位。此外,对治理韩江和北江上游水土流失专项资金、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专项资金、石灰岩地区造林绿化和改燃节柴资金等支农专项资金实行了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方面,狠抓了到期周转金的回收工作,改进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催收措施,使支农周转金的回收率达到87%。
第三,积极支持山区发展经济。1991年10月,广东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把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作为山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目标。省财政厅结合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项措施,积极支持山区发展经济。一是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财政补贴县分期分批实现自给方案》。根据全省现有36个补贴县的财政经济状况和自给能力,按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原则,具体规划了各补贴县实现自给的方案,并经省政府审定颁发各地贯彻执行。二是设立“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补贴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自给能力。并派出工作组对13个补贴县的生产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签订了实现自给合同书,同时借给促产专项资金9800万元予以支持。三是在今后5年内,每年拨款1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扶持山区进行品种改良和名优产品开发,改进保鲜技术和包装工艺等。四是省财政从1991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山区县的造林种果。五是切实帮助石灰岩地区人民群众脱贫,在“八五”期间缓征粤北44个石灰岩乡镇的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
此外,还集中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山区加快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分期分批扶持山区困难县改造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文化站落后面貌。
(一)全面贯彻实施会计证管理办法,对全省会计人员进行全面考试考核。对符合免试条件的会计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后发给会计证;对不符合免试条件的会计人员,通过补习,进行岗前培训和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会计证。1991年,共发放会计证32万个,临时上岗证7万个。从8月2日起,对全省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会计人员全面实行凭会计证上岗,银行凭会计证开户和留存印鉴,工商管理部门凭会计证办理工商登记。
(二)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升级活动。在制订工业企业会计达标升级考核验收标准的基础上,制订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达标升级考核验收标准。外经贸、商业、供销、粮食、交通、乡镇企业等部门都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制订了行业性的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截至1991年底,全省已验收批准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单位12456个,升三级标准的单位547个,升二级标准单位19个。
(三)做好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成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从7月至9月,对全省执业的367名注册会计师全面进行了资格考核。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担任注册会计师的293名,需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30名,不合格的10名,待办注销手续的27名,因其他原因暂缓考核的7名。
(四)进一步开展会计中专函授教育。1991年新建函授站4个,招收新生1785名,全科班毕业生人数1494名,专修班毕业生人数681名,在校学生6146名。
(五)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倡廉洁、客观、公正和文明竞争,树立行业新风。在业务建设方面,制订了《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验证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使注册会计师验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一月初,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成立后,根据李鹏总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保卫、后提高”的要求以及财政部关于“狠抓当前,探索长远、配套改革,稳步前进的部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机构,充实人员。4月份,省财政厅发出《关于抓紧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到1991年底,全省19个市都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77个县(区)中有47个县(区)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共有行政事业编制341人,到位178人。
(二)抓清产核资试点准备工作。年初挑选佛山市轻工系统的8户企业和商业系统的五金交电公司为清产核资试点单位,并制定了《佛山市清产核资试点实施方案》。
(三)抓资产评估和评估机构的管理。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全省共评估607个项目,其中股份制改造项目89个,合资合作经营项目64个,产权转让项目58个,抵押贷款285项,经营性评估16项,联营项目2个,其它项目72个。这些项目评估前的资产价值共58.9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2.86亿元,升值74%。1991年审批评估机构30家。
(四)加强产权变动管理。针对当前产权管理存在某些漏洞的情况制定了产权处置规定,明确从1991年7月1日起,凡是新办的企业,必须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明确产权关系及资金来源,没有产权登记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给注册登记。同时,加强和严格原有产权变动的管理,对省属企业黄埔电厂1号、2号机组的资产划转,省建总公司下属深圳实业公司的兼并,省陶瓷学校的有偿转让,省石油公司油轮的出售等产权变动等,进行了严格的资产评估。
(五)配合搞好清理整顿公司的收尾工作。主要是落实被清理整顿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和经济纠纷,严格执行清理整顿公司的各项有关政策。1991年,被撤并的12785户公司中,又有4362户上报债权债务报表,共清出资产总额12.4亿元,债权9.4亿元,债务17.6亿元。
1991年,广东各级财政部门针对一些单位、部门分散和转移财政资金的现象,加强财政管理,强化监督工作。首先配合治理“三乱”工作,制订和公布了罚款项目、罚款标准、罚没收入处理以及罚款票证管理等政策界限和管理制度。同时,对属于预算外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款等项收入,实行由财政专户储存管理,使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部门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清理拖欠税款与清理企业“三角债”、严肃结算纪律等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重点欠税大户,帮助企业做出清欠计划,限期入库。认真开展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国营企业中的历年违纪大户和屡查屡犯违纪户以及粮食企业和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公司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大检查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大检查与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关系。一方面做到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不被挤占。另一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在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
1991年,广东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结合形势教育,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提高反“和平演变”能力。在廉政建设方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搞好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再次修订印发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等六个廉政建设制度。加强了财政监察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涌现了一批廉政、勤政的好人好事。各市、县还广泛深入开展了创建“文明财政所”活动,评出一批文明财政所,推动了财政基层建设的发展。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曾寿喜执笔)
广州市
1991年,广州市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好转。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会议、市的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州市的实际,以促进经济发展,搞好大中型企业为中心,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税管理,清理欠税,合理安排和控制财政支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科技进步,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成了各项上缴任务,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1991年,广州市预算内财政收入44.52亿元(含耕地占用税和农林特产税),完成预算的108.9%;预算内财政支出26.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当年上缴中央、省财政24.70亿元。
一、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活力
1991年,广州市财税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增强企业活力的指示精神,适当调整企业留利水平,拓宽企业技改资金来源,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生产,改进企业职工分配办法,对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适当给予减免税的照顾。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大稳定、小调整、多贡献”的原则,按时完成了国营企业第二轮承包的签约工作。为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发展生产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为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科技进步,财政上除在支出预算中适当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外,还运用财政周转金支持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筹集资金建立“广州市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基金”,以低息有偿方式支持企业应用和开发科技成果;对工业企业技改贷款,安排一定数额的贴息资金;对国营大中型骨干企业的技改项目,继续实行“税前还贷”。在税收上,对经鉴定认可的新产品,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减免税的扶持。
二、促产增收,开源节流,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
各级财税部门以市政府确定的“双保”企业、税源大户、盈亏大户、区街企业、乡镇企业为重点,通过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用活用足财税政策,积极筹集、认真用好财政周转金和培植税源基金,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努力使工作成果反映到增加财政收入上来。同时,各级财税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分别不同情况,协同企业制订和落实扭亏增盈措施。1991年,广州市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实现税利总额17.50亿元,比上年增长34.63%;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减少50%。同时,市财政部门通过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对城市综合开发企业和境外企业收入、资产的管理制度,以及适当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税负等,加强了财税管理,拓宽了财政收入来源。各级财税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收入的征收管理,清理企业欠税,堵塞各种漏洞,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1991年广州市财政收入增收,主要集中在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涉外税收,增幅最大的是涉外税收。这一年,广州市涉外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使涉外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带来涉外税收较大幅度的增长。涉外税收收入6.07亿元,比上年增长74.83%,增收2.6亿元,占工商税收增收额的44.28%。
三、合理安排支出,保证重点需要
1991年,广州市财政部门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努力控制财政支出,保证市重点建设及有关稳定社会治安的资金需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一方面坚持按照原定计划进度拨款,加强资金的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努力控制各项支出,加强控购指标管理,对小汽车等专控商品购置的审批适当收紧。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对市政府确定要办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十件实事,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提供财力上的支持。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安排和支农周转金方面继续实行倾斜和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建设,为夺取粮食丰收创造条件;支持推广农业新技术和科学种植方法,发展蔬菜、副食品、水果的规模生产,为保证市场的有效供给起到一定的作用。财政部门还支持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如拨出100万元建立文艺创作演出基金;拨出修缮文物专款200万元,分别用于市的8个重点文物的修复。这一年,广州市的城市建设继续有所加强,完成了禺东西路、中山二路、达道路、广花路口到机场北门等路段的扩宽工程。广州油制气厂第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式投油试产,已形成供气8万户的规模。广州十大进出口道路的绿化,完成5.18万亩的林荫改造,超额完成计划;基本完成40公里的河网绿化;种植林木7.5万株,“四旁”植树14.1万株;全市新建、改建园林绿化景点73个。完成市区内街道的旧供水管改造工程63项,新增一批交通营运工具和站场;治理了沙基涌等一批河涌。市属单位住宅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市肿瘤医院住院大楼和医技大楼按时交付使用,广州人民广播电台第一期建设已经完成,并正式开播。
四、加强税收工作
(一)开展了声势较大、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工作。组织“税法知识进家庭”等电视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大型的“税务之声”文艺演出,编印税法宣传简报和税法知识台历等,对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观念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新开征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做好宣传、解释和纳税辅导工作,保证了这些税款的顺利征收。
(二)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全年查处各种税务违章案件近2万宗,查补入库工商税收等收入1亿元。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以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专项检查,全市查补税款0.5亿元。
(三)开展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了减免税集体审议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针对各区生猪屠宰场征税办法不统一、偷漏税现象严重的情况,制定了市区生猪屠宰场统一征税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出口退税审核制度,严肃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在总结前两年部分单位开展征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税务局提出了进一步搞好广州市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使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市税务局开办了税务咨询事务所,为今后进一步开展税务咨询、业务培训、税收研究等工作打下基础。
五、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
1991年,广州市财政部门改进了财政周转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强化了统筹平衡、合理调度的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支持组建企业集团,发展股份制企业。加强了对境外企业资产、财务的管理,加强穗、港之间在会计事务上的合作。加强了对“三资”企业中方职工国家补贴的征收和管理。在协同有关部门争取世界银行组织向广州市贷款4000万美元之后,制订和实施了包括贷款条件、财务管理、用贷效益等内容的管理细则。
六、加强财税调查研究工作
1991年,广州市财税系统各单位紧密围绕财政经济工作的中心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在做好各项财税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配合重点、攻克难点、解决热点服务。全年共完成66项调查研究课题。其中有部分文章已在《广东财政》、《广州财政会计》、《改革导报》、《广东税务》、《广州税务》等有关刊物发表,内容涉及如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搞好大中型国营企业、财政资金的运用、国有资产管理、完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促产培财等。
这一年,广州市财税系统调研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积极参与一些关系全市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活动,为市领导决策服务。如派员参加了市委研究室、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社会科学院、市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组织的系列调查研究活动。
二是各级领导和干部围绕经济和财税工作中心,密切联系财税部门的实际,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写出一批命题有针对性和建议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报告。三是发挥专业调查研究机构的优势,由市财政科研所围绕广州市财政经济的中心工作及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较系统的调查研究或理论探索。
七、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991年,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建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委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在全省率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占用国有资产的中外合资(合作)、联营、股份制、集团企业全面界定资产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并将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提供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验资的依据。全市进行首次产权登记的企业3200多户,1990年末占有国有资产(资本金)129亿元。
(二)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组织成立了广州市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制定了《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和《评审原则》。通过对首批12个申请资产评估资格的单位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了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等6个单位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这些评估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1991年,这6个评估机构对240个项目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内容涉及中外合资(合作)、资产转让、股份经营、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其中:经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立项、确认的项目31个,评估后资产价值达4.82亿元,比原帐面价值2.67亿元增值2.15亿元,增值率达80.3%。这31个项目,大部分是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资产的评估,维护了中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配合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1.参与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委发布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试行办法》,对全市22个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共653户企业补充下达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2.配合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审批了广州蚊帐布厂等5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兼并;配合企业主管部门合并了广州毛巾厂等一批全民所有制企业;参与了关闭广州东方建设实业公司等4户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企业的财产清理工作;对企业用国有资产进行参股联营的活动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着手进行管理。3.参与利用外资改造国营老企业的工作。1991年,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了广州洁银牙膏厂等40多户企业利用外资的项目研究,在利用外资形式、效益、中方投资策略、出资财产底价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
(四)探索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新路子。
1.在股份制试点工作方面,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五部委《关于在股份制试点中加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精神,对原16户试点企业进行了清理。同时,与市体制改革委员会、金融管理等部门一起,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新的试点企业的选点准备工作和有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2.在发展企业集团工作方面,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了广州汽车企业集团、广州电器企业集团等一批集团的组建研究工作,在突破企业“三不变”,实行集团企业资产经营一体化方面,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五)参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并将市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的资金收缴、管理工作纳入本职工作范围。
(六)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取得进展。经市政府批准,1991年7月成立“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适应境外企业管理需要,1991年5月组建了“广州市通发实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境外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区县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设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九区四县中已有二区二县设立了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未设立机构的区、县,也全部指定了兼管国有资产工作的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供稿,刘家荣执笔)
深圳市
自1980年组建深圳经济特区以来,深圳经济特区财政经济发展迅速。1991年国内生产总值174.46亿元,年均递增45.5%;国民收入127.57亿元,年均递增44%;工业总产值255亿元,年均递增65.5%;农业总产值10.07亿元,年均递增19.8%;出口贸易34.46亿美元,年均递增63.7%。1991年预算内财政收入27.3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8.9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5.9%;财政支出24.3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0.2%,比上年增长22.7%,创下了建市十一年来财政无赤字纪录。
一、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是深圳市财政工作一贯遵循的原则。1991年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后,财政预算正式纳入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法定程序追加调整预算,不断组织新的预算平衡,以确保财政分配有条不紊地进行。
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重点建设资金需要。1991年市级基建投资预算10.44亿元,是建立特区以来财政基建投资计划最大的一年。为保证基建投资顺利进行,一是加强计划与财政的检查监督;二是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支出进度。
合理调整区、县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财政分配关系。一是在南头区与蛇口区合并为南山区之后,蛇口工业区税收集中归市;二是将市财政承担的新增上缴任务的一定比例合理下放给区、县,实现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三是中学经费下放各区后相应调减上解基数。财政体制的适时调整,既保证了市级财政的主导地位,又充分调动了市与区、县财政两个积极性。
征收城市增容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征收城市增容费是一项新工作,主要面向基层群众,政策性强。为了做好征收工作,一方面增设征收网点,另一方面简化征收环节,实行审批、开票、收款一条龙,且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把好征收关。1991年共组织城市增容费收入2.8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5.5%,超额完成征收任务。
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税收收入
1991年,全市工商税收收入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年共收入22.34亿元,比上年增长38.83%,完成年度任务的125.20%。
(一)抓好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全市共组织1201人重点对亏损企业、承包租赁企业、享受减免税的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供水供电企业、农村信用社以及有避税倾向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汇算清缴内外资企业8896户,查增各税和“两金”6818万元。
(二)加强控管,大小税源一起抓。一方面对全市重点税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年纳税10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税源档案140户,保证了重点企业税款的及时入库。另一方面重点对各类承包、批发和服务行业共5119户进行了征收专项检查;对14417户个体工商业户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2400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税务登记验证;三项检查共补税罚款677万元。同时全市新建起代征网点1000多个,加强了源泉控管,保证了各项税收及时入库。
(三)广辟税源,搞好促产增收工作。一是选定外向型企业、基础工业、能源交通、高新科技及第三产业作为促产重点对象;二是全市各级税务部门深入到500多户企业,帮助其提高经济效益;三是为全市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和国内外供求信息600多条。1991年共促产206项,增加利润1.3亿元,增加税收0.45亿元。
(四)严格把好出口退税关。对550个企业共620人进行了出口退税业务培训,颁发了办理退税业务员证书,同时进一步改善了管理,防止骗税事件的发生,一年来共对289户企业退税资料进行检查,落实有骗税行为的46宗,避免国家损失442万元。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稽查审计力量,积极查处偷漏税行为。1991年共收到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反映偷漏税问题637件(次),查处偷漏税和其他税务违章案件563宗,补税罚款3283万元。
(六)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一是全面分析三资企业盈亏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研究外商新的避税形式,肯定了蛇口分局提出的外资银行的避税问题等;三是拓宽了反避税面。1991年全市完成反避税调查48户,核减亏损4581万元,调增利润717万元,同时对31户亏损企业确定了获利年度,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权益。
(七)大力宣传税法。1991年全市举行了两次规模盛大的税法咨询活动,设立宣传点和咨询点4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接待咨询达35000人(次)。同时开辟税法知识系列讲座24期,在市区主要地段设立大小广告牌21个,在各报刊、电台、电视台刊登、播放宣传稿件335份。还举办了“税务之光”税法宣传大型文艺晚会和税法电视大赛、税法知识竞赛,约有10万人受到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八)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税法知识辅导。对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党、工、青、妇负责人分三个层次进行税法知识辅导,1991年共对14800个纳税户49800人(次)进行了培训,普及率达90%。
三、加强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1991年全市行政事业经费支出为6.4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6%。财政部门除财力上积极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外,还在资金安排、加强财务管理,支持事业单位合理组织收入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一)巩固完善专项资金责任制度。1991年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事业专项资金辅助帐登记制度》,规定用款单位要增设专项资金辅助帐,将专项资金的拨款数及支出数在分类帐和辅助帐同时登记。
(二)进一步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工作。3月份发出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
(三)配合市编制部门加强编制管理。在部分事业单位中试行编制包干办法,把节约人员经费与单位职工的奖励挂钩,实行节编节支有奖,超编超支受罚的管理办法。
(四)在一些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建立修购基金或折旧基金制度,规定有收入的文教行政事业单位从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修购基金或折旧基金,用于解决部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问题。
(五)协同卫生主管部门整顿和理顺了全市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将新的医疗收费标准印制成册,加以宣传。
(六)配合市整顿“三乱”办公室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收费检查工作,把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正常轨道。
(七)开展行政事业财务联审检查、公费医疗大检查、中小学收费检查和财务大检查工作,及时揭露问题,总结了经验教训。
(八)进一步推广微机在文教行政财务管理上的应用,因地制宜地开展管理应用软件,建立各项财务指标数据库,逐步实现管理电脑化,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用好用活农业资金,支持农业发展
全市农口事业费及支农支出共52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其中支农支出36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7%,1991年主要是增加了农业发展资金的投入,以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狠抓农口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积极组织农业“三税”的征收入库以及乡镇财会人员培训,加强农财干部队伍建设。
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扶贫,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深圳市有24个行政村属于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宝安县东片。1991年共发放支农资金2050万元,其中60%投放在东片,重点扶持东片发展乡镇企业。同时,帮助乡镇推行股份制,坚持以“国家投入为启动,集体投入为补充,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原则,用财政投入启动各方面投资,帮助宝安县东片三个镇成立了“扶贫股份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深圳市毗邻香港,发展创汇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因此,支持创汇农业发展,增强农业出口创汇能力,是支农资金投入的另一个重点。1991年全市投放在创汇农业项目上的支农资金为1000万元,使全市的农业出口创汇总额达到11.4亿港元,比上年增长10.6%,创历史最高水平。
增加农业发展基金,促进“科技兴农”,因地制宜地发展鲜活商品生产。1991年安排1300万元农业发展基金,本着“适当集中,重点扶持”的原则,结合本市农村产业结构的特点,以科学种养,机械操作作为主体,提高鲜活商品劳动生产率。到年底,50%的项目已见成效。
五、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显著
1991年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向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基础建设设施倾斜,同时增加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全年用于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基本建设投资11.3亿元,比上年增长53.9%,所占比重由上年的14.8%上升到17%;文教、卫生事业完成投资2.38亿元,增长49.7%。由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确保重点项目的资金供应。全年向深圳华能燃机电厂、深圳机场、深圳罗湖口岸火车站改造一期工程、盐田港一期工程等项目贷款共计2.07亿元,使各重点工程建设加快,一批主要项目已建成投产。其中深圳机场、罗湖口岸火车站、赛格日立彩管工程、北环立交桥、布吉立交桥、华能燃机电厂二期工程、邮件自动化处理系统、盐田港一期工程的2.5万吨级泊位等相继投入使用。1991年全市建成投产的基建项目187个,新增固定资产47.09亿元,全年房屋施工面积874.5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5%。
此外,深圳市财政局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还举办了建设单位会计培训班,培训了48个建设单位的会计人员,为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奠定基础。
六、积极探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
1987年7月,深圳市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并赋予投资管理公司管理、投资、监督、服务四大职能,主要任务是管理好市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司成立四年多来,在企业的清产核资、财务监督管理、税后利润征收、投资开发、资产评估确认、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促进了企业机制的转换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到1991年底,公司管辖的二级以上市属企业(含参股的内联、合资企业)1419家,总资产达336.2亿元,净资产89.5亿元。1991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存量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一是抓好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建立了企业财务互审制度,组织企业财务人员集中进行报表互审评分,不断提高企业报表的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抓好企业换发营业执照时的验资工作,对企业报送的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市属1083家国营企业进行了验资。对少数资不抵债或严重亏损的企业暂不给予出具验资合格证明,责令其抓紧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加强对资产的收益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主要是通过投资、贷款担保和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困难,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同时注意做好利润征收工作,特别是抓好利润大户、重点户的利润收缴工作。1991年市属企业实现利润9.9亿元,上缴利润1.7亿元。
(二)优化投资机制,努力提高投资效益。一是更新观念,不断深化投资机制改革。打破国营企业长期以来无偿使用国家投资的一贯做法,坚持实行“拨改贷”,变无偿投资为有偿投资,强化投资的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推动和促进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体制的建立。同时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和开辟融资新渠道。在基建行业推行招标投资制度,有效地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在资金筹措上,除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外,还通过外引内联、股份制改造、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1991年市属国营企业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就筹集了10多亿元。二是强化跟踪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针对不同投资形式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投资方(担保方)和被投资方(被担保方)的权、责、利关系,切实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开发管理暂行规定》、《投资项目审批分级负责制》、《投资项目可行性内险抵押承包责任制》、《投资、担保行为跟踪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投资、担保行为的制度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了投资约束机制。三是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增量资产的安全、增值。至1991年底投资管理公司对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菜篮子工程”等,以参股投资、周转投资及贷款贴息等形式向市属企业233个项目累计投资4.93亿元,近三年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0.65%、11.57%和15.4%。
(三)深化企业体制改革,促进企业转换机制。一是抓住产权关系这条主线,理顺关系,不断深化企业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中试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组织力量对15家企业的董事长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考评,并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各级企业优秀董事长进行了表彰,有力地推动了董事会制的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产权转让等工作。对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上市和产权转让等工作加强了指导和管理,组织力量对有市属国有股参股的14家股份制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并制定了国有股在股份制公司中控股的原则及维护其控股地位的方案,还分别对6家股票上市公司进行了股权清理,重新界定了国家股的股份,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在产权转让工作中,1991年共受理15家企业的产权转让申请,审批了14家企业进行产权转让或变更产权隶属关系。三是进一步做好企业承包、发包工作。共与52户一级公司签订了《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承包合同,占应签订承包合同的78%;审批确认二级公司向一级公司进行承包经营的合同178户,占应审批确认企业的88%。此外,还在部分企业试行了财务部长下管一级的办法,对加强企业财务工作队伍建设,防止财务失控,保障资产的安全增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加强会计事务管理,推进特区会计制度改革
1991年深圳市在会计事务管理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扩大会计改革试点,修改完善改革方案。1991年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到会计改革试点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35个集团(总公司)、股份公司下属1300多家独立核算企业进行试点。并不断地到试点单位了解情况,根据信息反馈,召集市府有关职能部门、试点单位和专家学者进行研讨,集思广益,不断修改完善会计改革方案,最后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会计准则》。
(二)对全市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证》和新会计制度培训。在全市精心选择和组织了13个《会计证》培训点,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共计培训7500人。还深入农村,对1800余名乡镇会计进行了《会计证》培训,有效地配合了会计岗位证书的发放。全年共发放《会计证》18485份。此外,在较短时间内对全市4万多名会计人员分两个层次进行了培训,即先培训各集团(总公司)的师资力量,然后由集团(总)公司对下属基层会计进行培训,保证了新会计制度的顺利推行。
(三)加强会计公证行业的规范管理。1991年底深圳市注册从事会计公证业务的机构已有14家,注册会计师122人。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深圳市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协会,并先后组织25人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对5家股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查。此外,还组织475名财会人员参加了全国统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
(深圳市财政局、税务局、投资管理公司、建设银行供稿,荣光新、何进、宋振光、罗裕才执笔)
珠海市
1991年,珠海市的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协调、高速发展。全市国民生产总值60.45亿元(现价),比上年增长46.8%;国民收入39.65亿元(现价),比上年增长42.1%。工农业总产值达109.4亿元,比上年增长59.3%。其中:工业总产值100亿元,比上年增长67.3%;农业总产值9.4亿元,比上年增长5.7%。外贸出口总额6.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全市预算内总收入7.25亿元,比上年增长21.3%;预算内总支出7.17亿元,比上年增长22.6%。收支相抵,结余812万元,实现了本年度收支平衡。
一、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
珠海市财政部门在1991年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中,坚持“努力组织收入,在保证正常经费开支的基础上,量力而行搞建设,确保收支平衡,不搞赤字预算”的指导思想。年初编制预算时,会同税务、计委、统计等有关部门对财政经济形势进行了调查了解,编出的预算草案市府常务会议反复研究修改,提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成为正式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方面协助企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促产增收;一方面量入为出,对各项建设项目,分别先后缓急,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6月中旬,召开预算分析会,检查所属县、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交流经验。下半年,重点宣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年终编报决算时,认真做好各项鉴定工作,并对每项收支数认真审核落实。
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积极组织收入
1991年,珠海市财税部门及早抓了税源调查和计划的落实,既抓好重点税源,巩固税源大户的税收,又加强零散税源的征管,防止税款跑、冒、滴、漏。同时加强了与银行、检察、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狠抓欠税清理,催缴拖欠税款入库。到9月份,便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取得了建市以来的最好成绩。
(一)把促产工作列入税务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具体规划,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并从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支持企业。
(二)全面铺开征管改革,强化税务管理。1991年在总结征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征、管、查三分离和征管与检查两分离改革,形成了一个新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征管模式。拱北税务分局率先实现了征管职能的改革,将原来的国营企业征管股撤销,分别成立专业的征收所、管理所。各税务所以检查为主,税款集中分局采用电脑征收。同时加强了征收的基础建设,制订了六个征管制度,统一了全市主要征管资料格式,还进一步完善了源泉控制、代扣代缴等征管手段,提高了征管水平。
(三)加强发票管理。对发票的印刷、保管、销售等实行一条龙管理。为配合征管改革,拱北税务分局、斗门县税务分局分别成立了发票管理所,筹建了珠海市税务印刷厂,统一印制全市的税务发票。
(四)做好农业各税的征管工作。1991年上半年,珠海市遭受了近年罕见的旱灾,下半年又遭受台风袭击,影响了粮食作物及其他农业作物的收成。根据农业生产受灾歉收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执行了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的减免政策。此外,为简化涉外楼宇买卖手续,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公证处,市房管局联合在华发集团公司(属涉外售房公司)售楼部设立办事处,集中办公,一杆子解决涉外售楼有关征税、公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受到外商欢迎。
(五)加强税务检查。市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和涉外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和交叉检查,纠正了一些偏离政策的问题,维护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抓好1990年度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各项检查,共查补所得税224万元、其他各税738万元。同时,加强了财务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对全市个体税收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税款和违纪罚款共166万元,税务稽查队共查处偷漏税案323宗,查补税款和罚款1563万元。税务检察受理和查处重点案件11宗,查补税款和罚款81.8万元。
(六)认真做好出口退税工作。1991年,市税务局出口退税科加强对部分高税率产品货源和纳税情况的调查,健全出口退税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重新核定可以退税的企业,重新办理退税登记,重新发放协税员证,建立、健全单证审核制度,加强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等措施,与有关部门共同把好出口退税关。共审核退税2880宗,未发现有骗退案件,办理出口退税2.38亿元。
(七)搞好基层建设。1991年,珠海市税务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规定,并进行了基层建设试点。围绕基层建设的目标,建立了税收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制度、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使基层税务管理科学化。并在边远地段设立了征收点,加强对基层税收工作的征管。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珠海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对行政机关单位和无创收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对收不抵支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对经济能自立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全市的文教卫生事业单位中,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有328个,差额预算管理的39个,自收自支的12个。在公用经费管理上,制定合理的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开支较大的专项支出,如会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须报经财政部门审批。继续推行编制与经费、工资基金挂钩的办法,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控制机构、人员编制的增长。从下半年开始,核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基数,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了工资基金制度。
1991年,为支持教育事业创收,珠海市共安排文教周转金(主要为勤工俭学周转金)406万元。据统计,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开展面达80%,共有校办工厂52家,校办农场占地1300多亩。创收中主要用于补充教育经费,改善学校教学条件。
四、发挥财政职能,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1991年珠海市财政部门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用好用活企业周转金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视企业的具体情况,支持企业按一定比例增加流动资金;帮助企业建立技术开发基金,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继续实行税前还贷和减税让利的优惠政策;妥善安排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帮助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帮助企业提高财务核算水平。1991年,市属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全部盈利,共实现利润1188万元,比上年增长45%;商业企业亏损3户,比上年减少1户,共实现利润1311万元,比上年增长71%。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扭亏增盈任务。
(二)在做好企业上一轮承包工作的同时,完成了企业新一轮承包工作。新的承包体制,着重完善工效挂钩,针对第一轮承包工作中一些企业发生的问题,增设了一些考核指标,并健全了奖罚制度,理顺了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承包和兑现的责、权、利关系。市属63户预算内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26户农口企业承包了23户,占92%。
(三)联合银行、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1991年全市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的应收销货款比上年压减了57%。
五、做好农业财务管理工作
1991年,珠海市共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共4617万元,比上年增长23.1%。全市水利工程总投资4424万元,比上年增长18.1%。共完成水利工程220宗。主要是海堤标准化及维修、加固水闸、水库工程设施等建设。
对市辖农口企业,一方面搞好新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承包机制,加强财务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力求帮一户变一户。全年共组织财政支农周转金130万元,重点投放于开发性、创汇型农业企业。
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除在财政预算中安排400万元外,还确定将耕地占用税自留收入的全部和农林特产税自留收入的70%,列为基金的资金来源。并在县、区财政部门相应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以适应全市农业发展的需要。另外,财政还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200万元。采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菜篮子”基地建设投资的管理。在保证完成供应任务的前提下,主要产品按实际上市数量,核拨补贴款。
六、加强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管理
珠海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为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1991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53万元,罚没收入3790万元。在管理上,继续执行“四统一”制度,即统一申报批准、统一许可证、统一交款和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发的票据。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票证管理。规定所有执罚、收费单位,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印发的票据。5月份,转发了《广东省罚没财物收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管理办法》,做好旧票据的核销工作,并从7月份起,换发、使用新票据。
(二)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取消全市54个执罚单位罚没款上缴的银行帐户,直缴地方财政。严格控制办案经费支出,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对现场执罚不再返拨办案经费。为加强反走私工作,发出《试行海上查私提留奖励基金的通知》,从每宗查私收入中提成3%作为专项奖励基金,奖励第一线执罚人员。对罚没物资,坚持由物价、执罚单位和财政部门三方共同作价的原则,大宗的实行公开投标拍卖,以增加物资处理的透明度,加快资金回笼。
(三)加强有规费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物价局联合颁发《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收费问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财务管理。对收费单位作为补充经费的收费留成资金,试行“三金”管理办法,即生产发展基金50%,职工福利基金25%,职工奖励基金25%,明确使用范围。
七、加强会计事务管理,推动会计工作开展
1991年,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以及有关的会计规章制度。继续开展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到年底,全市共有120家企业通过会计达标验收,14家企业通过升三级验收。全年举办了四期财会知识培训班,并分阶段进行了两期全市性申领会计证的统一考试。全年共发放会计证7000多份,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4300份。从8月份起,全面实行凭证上岗制度。做好市内几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协调和注册会计师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珠海市会计学会”的学术团体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开展特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改革的探索。另外,组织了全市性的珠算科技知识比赛,以及会计知识大奖赛,开办会计电算化培训班,促进了全市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快了会计电算化的进程。
八、实行分管分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1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前几年打基础,理顺各种关系,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统一政策,分级分工管理的原则,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管分收的办法。即在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管理中,预算内国营企业由市财政局管理;预算外国营企业由市投资管理公司管理。
(一)制定措施,加强对境外资产管理。一是对境外资产实施所有权管理。对境外企业重新登记,纳入管理范围,并建立境外企业的资产档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港澳机构以个人名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问题的意见》,制定具体办法,基本办妥了“股份声明书”、“委托代理声明书”、“股权转让书”等法律文件。行使资产购置和处理审批权,明确境外企业购置、出售和转让固定资产一律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二是境外企业与境内投资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针对境外企业的资金、资产一般由境内单位投资或担保贷款形成,境外企业的人员多数由境内投资单位派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立足境内,管好境外,境内境外互相促进的管理的原则。即在管理方法上,境内、境外企业单独核算,自成体系。
(二)通过经营承包责任制,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一是集中力量对经营承包方的总公司和集团公司,以及所属的企业兑现承包合同。对完成目标利润的企业,把好三关:严格审查企业经营成果,核实成本、费用、收入、利润及上缴利税是否真实,保证上缴;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分配比例,留足“三金”,同时核定完成还贷或补亏计划任务,防止分光吃净;按照合同对承包者进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利润的企业,扣减工资总额。二是与69个集团公司及所属452家企业签订了第二轮承包合同,第二轮承包的特点:在全部承包企业中实行了工效挂钩;普遍增加了风险抵押;增加了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指标,完善了承包指标体系。
(三)开展资产评估工作。1991年,共计完成资产评估项目24项,资产评估原值2.65亿元(净值2.39亿元),资产重估价值(净值)3.31亿元,增值率为38.4%。一是成立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1991年1月经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核准,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取得了资产评估资格,并开展了资产评估业务。二是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评估队伍。及时充实工程、机械、经济、会计等专业评估人员,同时,还从市有关部门聘请了8名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为常年的兼职评估员。三是在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设立了资产评估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市资产评估的管理、协调工作,以及资产评估的立项、确认、仲裁和有关法规的贯彻落实等。
此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珠海市及时开展了财税大检查和清理整顿“三乱”工作,并加强了财政驻厂员工作。1991年的财税大检查工作与上年相比,出现了违纪金额下降、违纪面缩小、大案减少的良好势头。工作也比上年抓得紧,定案处理和调帐入库工作都比往年进度快。清理整顿“三乱”工作,主要是整改上年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也列为重点狠抓落实。同时,还设置了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财政驻厂员工作,主要是加强了中央企业的财务管理,做好决算审查,参与财税大检查,并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珠海市财政局供稿,李国钦、陆富春、谭伟雄、周树华执笔)
汕头经济特区
1991年是广东汕头经济特区创建的第10个年头。10年间,汕头特区以1:1.7的投入产出比例,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工业产值平均每年以173.7%的速度增长,工业产品70%以上进入国际市场,三资企业的产品80%外销。社会商品零售额平均每年以62.6%的速度增长,外贸出口平均每年以100.4%的速度增长,1991年达5.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4%。出口创汇从零开始,平均每年以113%的速度增长。利用外资平均每年以73.2%的速度增长,1991年实际利用外资1.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9%。汕头特区依托汕头市,利用潮汕腹地,发挥资源、劳力和技术优势,走创汇农业道路,逐步形成和发展了种养、加工、出口一条龙的新型创汇农业体系,拥有经营加工农水产品的自办、内联、三资企业83家。1991年农业创汇达2亿美元。
1991年汕头经济特区财政收入2.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48%,超收2707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50.91%,创特区历史最高水平。财政支出1.99亿元,比上年增长46.95%,主要用于特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生产性建设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其中,属于基建、企业挖潜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的资金占72.46%。
一、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收入
(一)抓不同时期的工作侧重点。年初,税务部门把工作侧重点放在“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明确目标,制订措施”方面,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行动和征管措施,上半年就完成全年任务的81%。7月,风灾过后,又把工作侧重点放在“抗灾复产,为企业排忧解难”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第三季度就完成年度税收任务的125%。11月,特区范围扩大,区域和部分人员变动,又及时提出“稳定思想,明确职责,力争年底超收1.5亿元”。结果全年组织的收入超收1.7亿元,超过年度计划55%。
(二)调查研究为征管开路。特区税务局全年组织分局、专管员先后深入企业调查研究40余次,召开税源分析会议30次,确定征收重点。如珠池税务分局对建安工程纳税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全年征收建筑营业税460万元,占该局年收入的31%。
(三)挖潜堵漏。挖潜,主要是加强地方税和特定12个税种的征收,做到“全面摸查,见缝插针,突出重点”,在广度和深度下功夫。如对印花税,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整顿纳税秩序与建帐建制相结合的方法,仅金融保险工程承包项目,就征税56万元,扭转了过去印花税难征的被动局面。堵漏,主要是发挥稽查作用,重点放在“反偷堵漏,防欺骗退税,加强发票管理”方面。3月特区税务局与检察院成立税务检查室,9月又与公安局成立调查组,检查企业28户,发现开假发票278套,金额1668万元;其中查出1户有1900万元营业额没有入帐的偷税行为;先后立案25宗,补税、罚款150万元。
(四)促产增收。一是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确定34户企业为促产重点。如发现顺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品种单一,销路不广,经帮助后,该公司增加品种,并把产品从国内远销国外,产值达到852万元,税金也达32.2万元,比上年增长64%。二是及时准确地办理退税,全年为266户企业办理退税1.94亿元,还为797户企业办理合同销案,检销海关登记手册1510本。三是扶持困难企业,支持受灾企业复产,由特区税务局的领导带队并抽调干部48人,组成8个抗灾复产小分队,深入106户企业调查,给62户受灾较严重的企业减免税款295万元。
(五)以法治税。一是健全征管制度,做好税务登记和纳税鉴定,实行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制度,特区按期申报率平均达到98%以上。在内部做到分类管理,一户一档,征、管、查分离。二是加强税务检查,以查促产,严肃税收法纪。在所得税汇算清缴203户中,查补税款6873万元;检查638户个体户和46户私营企业,查补税款1.9万元。此外,由23人组成9个税收重点检查组,检查80户,补税178.95万元。三是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如在报纸刊登文章、张挂标语、播放录相电视、演出文艺节目、宣传车上街宣讲、举办有奖测验、参加电视大赛、举办业务知识考试、办各类人员学习班等等,收到明显效果。
(六)严把出口退税关。在审核出口退税过程中,除注意审查“二单二票”外,还认真审查出口产品的进货渠道,进货价格,对高税率、高价值的产品尤其慎重。此外,还专门成立退税检查组,查出出口企业少出多退的税款6.69万元,涉嫌骗取退税企业8户,返纳入库3户,税款603万元。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帮助税利大户提高经济效益。特区财政部门以对外商业总公司这个税利大户为重点,为促其完成承包指标,帮助制订与经营责任制相适应的奖励措施,开展“出口杯”、“出口能手”竞赛;扶持出口产品基地,保证货源供应;开展清仓利库,处理库存商品;办好商场,实行销售与奖金挂钩的岗位责任制,并增设导购、预约、送货上门、维修服务项目等,取得较好的效益。该公司全年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68.63%,销售总额比上年增长32.8%,实现税利1521万元。
(二)把财力投向虽有困难但有前途的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年向企业累计投放7300万元,同时帮助企业疏通资金渠道。加速资金周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如帮助岭海实业公司解决组织货物出口时遇到的资金困难,使年创汇比上年增长74%,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土畜产公司开办生鸡出口基地,财政借给40万元,解决了资金缺口,使其创汇300万港元,获利10万元。此外,财政部门还帮助交通发展公司购进货轮,开辟汕头至香港航线,全年进出口2500个标准集装箱,缓和了货运紧张状况。
(三)协助企业搞好第二轮承包,促进企业深化改革。1991年特区直属国营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期满,10月起财政部门抽调干部参加特区第二轮承包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合理测算,顺利完成29家直属国营企业第二轮承包的签约工作。第二轮承包基数比第一轮增长131%,其中上缴财政增长98.39%。对超基数利润,采取从30%上缴逐渐核减为15%,分四个档次与财政分成,防止“鞭打快牛”。
(四)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壮大会计师事务所,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1991年特区继续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对直属国营公司,采取对照检查的办法,由公司自查申报,主管单位考评,财政部门审核批准。1991年确认符合会计工作“三级”的,有汕头经济特区对外商业总公司、汕头经济特区交通发展总公司;符合会计工作达标的有中国广澳开发公司等29个单位。汕头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也有较大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为中外企业服务的能力。1991年验证资本184宗,经验证实际投入资本37473万元,其中外资企业107宗,实际验证投入资本30263万元;为外资企业查帐和解散清算业务55宗,为上年的196.42%,增幅较大;帮助银行查证产权和抵押贷款业务6家,验证金额3282万元;接受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委托,检查国营直属和内联企业8家,查出违纪金额并补缴入库82.6万;为特区物资进出口公司与外资合作经营辰达轮船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可行性评估。
三、改进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办法,实行各种经费包干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改变过去统收统支的做法,实行单位经费包干。对行政单位实行定项(公务费、福利费、车辆油料及维修费等)包干;对事业单位实行总额包干。对公费医疗费的开支,实行门诊费按年龄分等级由个人包干,规定了各个年龄段的包干标准。实行包干办法后,有效地扭转了公费医疗超支和滥用浪费药物的现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税干部整体素质
(一)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1991年财税部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要求,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学习与工作两不误。通过学习中央文件、江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来汕头特区视察讲话,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特区税务局提出了“拒腐防变,热爱税收,安心本职”的12字方针,克服了由于特区扩大,区域、机构、人员变动引起的思想波动,稳定了思想,从而超额完成了财政税收任务,被评为先进单位。
(二)加强廉政建设,形成良好风气。一是特区财政部门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做到坚决,持久。二是订立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每月检查一次;工作有守则,各级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先后制定了《财政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和企业财务管理的《两公开一监督》等规章制度。三是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大事由集体决定,严格实施党内监督,主动接受上级领导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人人关心廉政,人人自我廉政,人人共抓廉政”的良好气氛。
(三)进行税纪税风调查,取得较好效果。特区税务局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以监察科为主组成调查组,对专管员的税风税纪进行调查,共发给企业《税风税纪咨询意见书》362份,走访企业36户,召开企业征询意见座谈会13次,接待咨询38人。此外,还对珠池、广澳两个分局进行“纠风促廉”大检查。
(四)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1991年对财税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培训采取长短期结合进行的形式。特区税务局根据新手多的特点,举办了两期共30人的业务培训班。对财会人员的培训,除继续在特区办一年制的会计专修班外,还举办两个涉外会计专业单科培训班,每班60人,每期3个月。同时还分别举办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商业企业财务会计培训班,每班50人,每期3个月。
(汕头市财政局供稿,温秀成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