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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江西省财政工作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取得明显成效。全省财政收入43.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7%,财政支出59.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2%。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省和各地、市、县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强征收管理,大力组织各项财政收入
(一)加强工商各税征收管理。工商各税是江西省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991年这部分收入达36.34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81.1%。这一年,不少县、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领税务干部上户收税,有力地推动了组织收入的工作。
1、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年初,税务部门及时把收入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和专管员,并将收入指标列入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按旬考核进度,按月检查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情况。对卷烟、冶金等重点税源行业和个体税收单独下达考核计划。
2、抓紧清理、压缩欠税。在协调有关各方融通资金的同时,下达清欠任务,对重点税源的企业和经常发生欠税的企业,积极推行“税款过渡专户”等行之有效的办法,遏制了全省欠税持续上升的势头,欠税额由年初的1.73亿元压缩到年底的5763万元,清欠率达到70%。
3、精心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奖金税、...
1991年,江西省财政工作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取得明显成效。全省财政收入43.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7%,财政支出59.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2%。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省和各地、市、县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强征收管理,大力组织各项财政收入
(一)加强工商各税征收管理。工商各税是江西省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991年这部分收入达36.34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81.1%。这一年,不少县、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领税务干部上户收税,有力地推动了组织收入的工作。
1、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年初,税务部门及时把收入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征收单位和专管员,并将收入指标列入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按旬考核进度,按月检查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情况。对卷烟、冶金等重点税源行业和个体税收单独下达考核计划。
2、抓紧清理、压缩欠税。在协调有关各方融通资金的同时,下达清欠任务,对重点税源的企业和经常发生欠税的企业,积极推行“税款过渡专户”等行之有效的办法,遏制了全省欠税持续上升的势头,欠税额由年初的1.73亿元压缩到年底的5763万元,清欠率达到70%。
3、精心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奖金税、增值税结算。各地普遍成立了汇缴领导小组,开展业务培训、纳税辅导和汇缴试点。在全面汇缴的基础上,对集体企业中的建筑安装企业,县以上供销社、乡镇企业和农村信用社,国营企业中的税源大户,预算外企业和经营单位,流通领域的公司以及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进行了重点审查和复查。据统计,全省对5298户国营企业、30660户集体企业和94户涉外企业应缴所得税、奖金税、调节税、增值税等进行了汇缴,共查补税款1.75亿元。
4、开展大规模的地方税收、个体税收专项检查。在地方税专项检查中,全省有109 212户纳税户进行了自查,税务部门重点检查了64674户,共计查补地方各税和基金4822万元;在个体税收专项检查中,通过个体户、私营企业、承包租赁户等自查和税务部门重点检查,共查补税款3851万元。
5、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促产增收活动。税务部门充分发挥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熟悉企业财务管理等优势,开展政策促产、信息促产和智力促产等不同方式的促产增收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税务部门促产项目4000个,企业新增产值近18亿元,增加税收近1.5亿元,增加利润近7000万元。
6、坚持依法治税,维护国家税收法纪。对违反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地方实行包税、超基数不交税的做法进行了纠正。根据暴力抗税案件一度上升的情况,省政法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积极配合税务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偷税、抗税犯罪的通知》。各地严肃查处了一批偷税抗税案件,打击了暴力抗税的犯罪活动,维护了税收秩序。
7、加强税法宣传。在国家税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组织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江西省、地、市、县都成立了税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播放税法宣传录相500余场(次),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刊播宣传稿件4000多篇,在城镇设立宣传画栏2000余幅。印发了《税法知识学习手册》,组织了税法咨询、文艺宣传队巡回演出、“小小税法宣传员”上街宣传、全省税法知识电视大赛等活动,选拔出代表队参加全国税法和税收知识电视大赛并获得总分第二名。召开有关会议和培训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保证了这两个新税法的及时实施。
(二)加强农业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1991年,江西省的农业税在部分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旱灾的情况下仍然按期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农林特产税首次突破5000万元大关。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也较上年有较大增长。这一年,农业各税征管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开展宣传月活动。全省各地在4至6月期间,普遍开展了规模较大、形式多样的农税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农税法令和政策,影响面广,效果显著。
2.推广典型经验,抓农林特产税的源头控制。全面建立到户台帐,纠正按田亩、按人口平均分摊任务的做法。10月份,召开全省农林特产税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推广南丰县建立到户台帐、实行源头控制并取得显著效果的经验。会后各地改变在收购环节分散征税的办法,把主要精力放在源头控制上。并且认真清理整顿了农林特产税路边检查站,坚持按章办事、文明征税,保证了商品的正常流通。
3.继续推行预征耕地占用税和任务包干办法。对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耕地占用税预征,即对税源大户预收一笔保证金,以确保耕地占用税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和防止新欠发生。同时,对各地耕地占用税实行任务包干,凡完不成上缴中央和省应征任务的,年终结算时扣缴地方财力。
4.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征管办法。一是发出农业各税票证管理试行办法,各地切实加强了农税票证管理,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建立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审批制度。规定减免耕地占用税须由纳税人向当地财政征收机关申报,按用地数量大小由各级政府授权财政部门审批,使随意减免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此外,根据契税征收工作的需要,统一印制了《契证》,并对换发《契证》和《契证》收费标准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二、积极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抓好企业扭亏工作
(一)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提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具体实施意见。江西省财政厅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的实际情况,补充了六点具体化措施,其要点是:
1、狠抓扭亏增盈,凡计划内亏损企业,计划亏损指标照拨,超亏不补,减亏分成或全留。对实现了上级下达的减亏、扭亏目标的企业,年终可给予奖励。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全部用自有资金(不含多渠道集资、借款、引进资金和减税让利等资金)投入完成的,其新增利润,三年内全部留给企业;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完成的,按投入比例提取新增利润,并在三年内全部留给企业。
3、所有工商企业用留利补充流动资金的,免缴“两金”。
4、对生产日用化工、手表、酒等税大利小产品的国营企业,实行税利超缴返还办法。
5、在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合理配置生产力过程中,实行一体化联营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原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规定期内仍然有效。
6、努力搞活流通,扩大销售,以销促产,各工业企业实行销售承包,按销售收入和回收货款提取的销售承包费,计入成本的部分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1、对重点利税大户、亏损行业、企业采取列支返还的办法。1991年,省政府决定对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实行“两保一挂”(即:保上缴税利任务和完成指令性钢材任务,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效益总承包,对其超出承包数的5000多万元,省财政全部列支返还给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弥补亏损。
2、除按国家统一部署,批准机械电子行业31户工业企业适当提高生产用机器设备折旧率,允许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技术开发费外,在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时,注重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发展名、优、新、特产品,1991年省财政按排了3200万元技改资金。
3、积极搞活资金,发展财政信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省财政积极调度资金,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和有偿使用的周转金,共借出资金4.35亿元。重点支持了医药、蔗糖、猪皮制革和乡镇企业等调整产品结构、新产品开发和扩大盈利产品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显著,借款回收情况良好。
4、税务部门努力把有利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现行税收政策用好用足,提出了发展江西烟、糖工业的税收政策措施。重点向国营大中型企业倾斜,特别是对食品、纺织、建材、机械、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点扶持。
(三)抓紧企业扭亏工作。
1、针对全省国营工交企业亏损面大,亏损额高,经济效益低的现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亏损大的行业,如冶金、煤炭,实行行业总承包,实行亏损包干,超亏自补,减亏全留或分成;二是对扭亏工作好的企业,实行和兑现减亏、扭亏奖励政策;三是对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增加扭亏考核指标,凡未达到扭亏要求的企业,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3%的效益工资,把扭亏同职工个人收入挂起钩来。一年来不少亏损企业扭亏成效显著,冶金系统亏损总额比上年减少2581万元。全省预算内工业企业销售利税率上升0.78个百分点,资金利税率上升1.4个百分点,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加速6.4%,亏损额比上年下降30.4%。
2、提高粮食销价后,提价收入除部分上缴中央财政和用于给职工增发补贴外,剩余的部分用于调整粮食企业亏损指标,调动了各级粮食企业挖潜增收的积极性,1991年粮食平价商业企业比上年减亏7000万元。
3、取消外贸企业亏损补贴后,通过加强管理和挖掘内部潜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降低出口产品成本,盈亏相抵,实现了当年不亏并略有盈利。同时,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1991年仅办理出口退税就达2.97亿元,比上年增长28%。
(四)落实企业第二轮承包方案,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全省有1010户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签订了第二轮承包合同,占全部预算内工业企业总户数的83%。第二轮承包,普遍实行递增包干,超收分成的办法,防止因企业效益大起大落和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分配上的失控。
全省有660户预算内国营工交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占全部预算内国营工交企业总户数的54%,参加挂钩的职工人数达54万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发出了《关于改进和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意见》,从结余工资指标的使用、挂钩计算方法、规定上缴利润任务为否决指标、健全考核指标等四个方面,着重解决了工效挂钩中的挂上不挂下,一方面效益下降,一方面工资增长过快的问题,使挂钩办法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一)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取得明显效果。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行政经费的增长。1991年初,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通知》,4月和10月两次召集省直行政单位座谈会,就加强行政经费管理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并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发出了《关于加强省级行政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费包干,归口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还分别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订了省直行政机关的小汽车实行定点维修办法,实行以来节支效果明显。1991年全省行政管理费支出只比上年增长9.4%,大大低于“七五”时期平均年递增16.7%的幅度。
2、积极支持公费医疗改革,鼓励事业单位开展创收活动。在公费医疗改革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公费医疗经费由医疗单位管理或代管的办法。在合理确定公费医疗经费定额的基础上,实行医疗单位管理或代管公费医疗经费。对当年节约的公费医疗经费,可留给承办医疗单位用于改善医疗条件,并转列入“卫生事业费”预算科目;对当年超支的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享受单位、医疗单位合理负担。二是实行公费医疗经费与个人经济利益适当挂钩的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江西省省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对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截至1991年底,全省已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实行了公费医疗由医院管理或代管,绝大多数县(市)均实行了国家、单位、个人和医疗单位挂钩的“四挂钩”办法,公费医疗经费增长过猛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此外,各级财政还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组织收入,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促进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向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向自收自支单位过渡。
3、继续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1991年,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实际执行结果9.80亿元,为国家分配控购指标的93%。其中,审批的小汽车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1、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991年,全省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7.2%,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增长8.2%。1991年江西省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旱灾,各级财政在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资金周转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以救灾为中心,千方百计压缩各项支出,及时拨付救灾经费,保证了农业投入在大灾之年继续有所增加。全省各级财政拨付直接用于农业、水利抗灾的经费达2000多万元,使农业在大旱之年仍然夺得全面丰收。江西财政在国家支援下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农业开发,较好地解决了“赣中南”等农业开发项目的配套资金。同时,改进了对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出了“划定项目区,按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资金重点投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分配不划比例,不切块”的管理原则,选择了粮食增产潜力大的41个县作为“八五”期间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扶持县。继续配合财政部搞好吉水、奉新两个产粮大县培植财源,富裕财政的试点。农业资金的投入,使以改土治水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事业得到发展。1991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9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4万亩,整治水土流失面积257万亩,从而提高了江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
2、千方百计增加对文教、科学、卫生、体育事业的投入,以促其发展。1991年全省文教科卫事业费支出14.8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2.94%,比上年增长6.6%。其中教育事业费8.7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3.6%,比上年增长5.6%。为改善省属高校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专款,并按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1∶2的原则配备相应的资金,专项用于高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为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省财政安排320万元,各地也相应安排和筹集资金,使全省中小学危房面积占校舍总面积的比重由上年的0.62%下降到0.39%。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900万元,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1991年江西有7项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有129项科技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完成“星火计划”项目37个,培训农村技术人员184.5万人。增加卫生事业费的投入,使全省医院病床发展到8.32万张,比上年增加600张,70%以上的县有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疗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到1991年底止,全省有2778.4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卫生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有278.3万农村人口使用了清洁卫生的厕所。体育事业也取得新的成就,1991年江西体育健儿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金牌29枚、银牌32枚、铜牌38枚。
四、深化财税改革,积极参与其他方面的改革。
(一)积极推行乡镇财政所代征部分农村零散税收的试点。农村零散税收在江西县乡财政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91年,为了改变农村零散税收流失严重的状况,开辟新的财源,省财政厅及时将一些县、市基层财政所代征部分农村零散税收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做了宣传介绍,同时还召开座谈会,总结了代征的经验,经报请省政府批准,把它列入江西省财政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部署各地积极试点。
代征农村零散税收,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经过县、市政府决定,由税务机关正式委托财政所代征;二是未正式办理委托代征手续,由基层税务所委托财政所干部代征;三是属于协税性质,只催款,不开票,或者只是配合税务干部进行清理检查税收,这种做法较为普遍。在代征的具体做法上,一是确定代征范围。二是明确税收计划和税收结算、划解程序。税务部门将年度工商税收计划抄送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代征税款及时向税务部门划解。三是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和税款结报制度。代征税收一律使用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完税证,乡镇财政所向税务部门领取的税票,固定专人保管,建立健全税收票证领、销、存、审制度。代征的税款按税法规定和国库管理规定,及时足额报解入库,四是加强代征人员的管理。代征人员经考核、推荐,由县税务局发给《代征员证》供执行任务时佩带。财、税部门共同对代征人员进行管理。
实行代征后,成效显著。一是理顺了基层财税关系。乡镇财政收入预算与税务部门的税收计划得到衔接,能够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加强了税收征管力量。地方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零散税收征管工作,解决了农村零散税收大量流失的问题。三是增加了财政收入。如余干县自1986年以来连年赤字,1991年5月,全面实行由县税务局委托乡镇财政所代征农村部分零散税收后,仅半年时间就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515.6万元,比上年增长19.61%,首次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其中由乡镇财政所代征的这部分农村零散税收,比上年同期增收112.7万元,增长57.8%。
(二)积极稳妥地进行税收征管改革。省税务局制发了《江西省全面推行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出征管工作两分离(即税收征收和管理与税收检查两机构间的分离)和三分离(即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三机构间的分离)中层次改革模式,并积极组织试点。据统计,全省已有44个县市分局制定了改革方案,有36个县、市已到位运转。
在推进征管改革的同时,采取了强化征管基础工作的一系列联动措施。一是进行了税收会计改革,重新修订了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将“收付记帐法”改为“借贷记帐法”,会计科目和报表也作了相应调整。二是一些地方对集市贸易税收实行“联收联质计酬(奖)”办法,即在依法征收的前提下,将负责集贸税收的专管员的工资(奖金)按确定的计酬(奖)比例,与年初核定的收入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挂钩,半年兑现一次,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三是有计划地组织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四是健全了有关征管制度。
(三)积极参与粮食和外贸体制改革。到1990年底,江西省粮食全行业累计超亏挂帐9.9亿元,银行借款总额达50多亿元,直接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省财政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发出了《关于完善粮食财务管理体制和加强粮食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财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区分情况,分清责任,逐年消化”的原则,认真清理以前年度的超亏挂帐。属于政策性亏损挂帐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别负担;属于地方自行开口子的,谁开口子谁拿钱;属于经营性亏损挂帐的,应由企业用专用基金弥补。按照“划分收支,分级管理”和“钱粮结合、钱粮并重”,“粮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要求省、地(市)、县(市)三级粮食企业盈亏分别按企业隶属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对粮食企业按照“盈亏分开算,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分行业管理;粮食企业之间,采取工商之间合理负担费用,非独立核算的附营、食品经营和平价企业兼营议价业务的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不再分项单独提取利润留成,实行统一留利、统一分配三项基金。
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确定了财政预算拨补亏损指标2.76亿元,对平价粮食经营实行政策性亏损全额补贴;对经营议价粮商业以1988年利润基数下浮30%计算;对粮油工业和饲料工业企业的所得税,维持1988年基数利润不动;对运输企业、食品和附营按利润基数下浮50%计算;对粮油提价收入和出口毛利上交单独结算;对1990年底止的超亏挂帐的利息,不列入当年盈亏考核,建仓和完善仓库的支出不得进入费用。通过对粮食财务体制的改革,各级政府加强了对粮食财务工作的领导,粮食企业强化了内部管理,千方百计增收节支,粮食亏损不断增长的势头得到控制。1991年江西平价商业与上年相比,全省共减亏7000万元,有些县市实现了当年不发生新的挂帐的目标。调整粮油销价后,弥补了1.6亿元的亏损挂帐。
1991年国家取消了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据此,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对外贸财务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从1991年起,省级各专业进出口公司的财务关系,隶属于省经贸厅统一管理,盈亏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地、市、县外贸公司的财务体制,由外贸部门根据外贸业务发展需要商省财政厅研究确定。新的财务体制实施后,省财政厅、省经贸厅加强了对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1年,全省外贸企业实现了盈亏相抵当年不亏损并略有盈利的目标。
此外,江西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参与了住房制度改革和退休养老基金保险制度的改革。
五、制定规划,扶贫促富,抓好县级财政财源建设
1991年江西省财政厅着重抓了县级财源建设“八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和从经济到财政的理财思想;坚持求实精神,因地因时制宜,选择培植财源门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发挥多层次、多方面的积极性;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上级扶持为辅的原则;坚持正确的“三财”之道,做到有予有取,先予后取,取之有度,予之有效。
1991年是江西省实施“八五”规划的第一年,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地、市、县“八五”财政财源建设规划,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省财政挤出4500多万元资金,借给部分困难县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和发展生产。各级财政也相应安排了资金,支持了一批项目和企业。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江西县级财源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1991年县级财政收入达到3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6%,高于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幅度7.3个百分点。丰城市继赣州市、南康县、樟树市之后,成为江西第4个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德兴市财政收入迈上5000万元台阶,波阳县、进贤县、弋阳县财政收入进入4000万元的行列,全省财政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的县、市已达22个。一些连年出现赤字的县也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六、搞好财政法制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
(一)搞好会计制度建设,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的部署,江西省财政厅与省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会计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会计人员上岗必须有《会计证》,凡任用无《会计证》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人员的单位,有关开户银行不予办理留存印鉴卡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年检和注册登记。同时,对乡镇企业、大集体企业的财会人员也实行了《会计证》管理。为了保证会计队伍的基本素质,对尚不具备发《会计证》条件的财会人员,进行3个月的脱产上岗培训。一年来共培训6000多人。全省《会计证》管理工作已纳入正常轨道。7月份,召开了首次全省会计工作会议,贯彻了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全国会计工作“双先”表彰会精神,认真总结交流了近10年来江西省会计工作的经验,表彰了先进,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会计工作。12月2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财政厅起草的《江西省会计管理暂行办法》,从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二)做好大检查、治理“三乱”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1、在加强经常性财务监督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1年全省有65284个单位进行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各级派出5028个工作组18372名检查人员对3187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48.8%。全省共查出违纪金额3.04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86亿元,已组织入库1.80亿元。
2、治理“三乱”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成效。省财政部门参与了各级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一年来,全省对57个执罚部门(系统)清理罚款项目257项,取消50项,有74项需要重新修订报批。同时,与物价部门互相配合,制定了收费许可证和统一票据管理制度。清理出收费项目2225项,取消1036项。为进一步规范罚没秩序,经省政府批准,省治理“三乱”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在全省实行统一的“三证一票”管理制度通知》,省政府还发出了《关于加强对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的通告》。
3、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991年全省有5个地市开展了乡镇财政预算外资金纳入专户储存管理的试点工作。部分地、市、县将收费管理与专户储存相结合,凡是收费不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的不发给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一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10.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6%,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的户数为4667户,比上年增加382户。
(三)积极组建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991年7月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式成立,隶属省财政厅领导。同时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份,召开了全省首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发了《江西省国有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并在南昌、新余等地、市和部分省工业主管部门进行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各地、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也积极开展工作。如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全市1859户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存量和分布情况的调查,并逐户登记,分别核实,基本上摸清了全市的国有资产家底。新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参与拟定第二轮企业承包实施方案,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指标,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检查考核。
七、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财政科研工作
1991年,江西财政科研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服务中心的方针,采取上下结合,分片协作的方式,全省组织了34个财政科研课题的调研工作。其中主要的有:江西财源建设问题,用因素法完善财政体制问题,搞好大中型企业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引进和利用外资问题以及商品粮压销情况调查等。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0篇。相继出版了《江西40年·财政卷》、《财政战略与对策》、《改革中的财政问题探索》、《二十一世纪税收政策》、《江西财政报告集》等专著和书刊,编印了《乡镇财政理论与实践》、《会计工作会议文集》等资料。
在财政科研课题中,以江西省财政厅厅长华桐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的《关于用“因素法”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初步探讨》,在财政界引起较大反响。该调研报告是江西省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课题——“关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第二步研究成果。主要内容是: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但以定量分析为主的办法,列出与财政收支相关的各种客观因素,运用数学方法筛选影响财政收支的诸因素,并分别计算其影响度,建立“理论收入”(即应该收到的收入)与“理论支出”(即按国家规定的定员定额和开支标准计算的支出需求)模型,进而建立财政体制平衡系数模型,确定财政上解比例和补助比例。
此外,为了探索财源建设发展的规律,全省100多个县(市、区)进行了财源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写出了100余篇论文和材料,并分城市和地区汇编成两集,发各地参考,对开展财政收入上台阶活动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八、认真纠风建制,搞好廉政建设
1991年5月,江西省财政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建立了六项制度:即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分级负责,一级管好一级,相互监督制度;拒贿违纪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廉政检查评比制度。重新规定了各业务处掌握的财政周转金借款审批权限,规定了各处室购置物品的审批权限。有关业务经办人和分管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费和实物。对于各种形式的回扣费、劳务费,要一律摆在明处并交公。
为增强财政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江西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以及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精神,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能力。省财政厅成立了以副厅长杜兴邦同志任组长的廉政纠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同时,从厅各处、室和厅直单位各聘任一名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廉政联络员,初步形成了抓廉政建设的网络。多次召开廉政纠风领导小组和廉政联络员会议,分析厅机关廉政建设的形势,研究落实廉政制度的措施。还成立了厅内部审计小组,对厅机关和厅属11个有独立核算财务的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全省财政系统廉政工作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黄思圣、陈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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