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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北京市在“解放思想,奋力开拓,努力把今年的事情办得更好”的思想指导下,国民经济各部门克服各种困难,各项工作创出新水平,使首都呈现出一派兴旺发达的景象。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市场繁荣活跃,“三资”、外贸企业有了新的发展,农业在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获丰收,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为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精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北京市政府决定“建造”转换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八条船”即八种改革形式,由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上船”。这“八条船”的形式是:(1)进行投入产出总承包;(2)比照中外合资企业政策试点;(3)扩大开放,与外商合资、合作;(4)股份制改革试点;(5)实行高技术政策试点;(6)利税分流、税后还贷试点;(7)完善“两保一挂”承包经营试点;(8)扭亏、关停并转、破产试点。截至1991年底,全市共有117户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分5批签订了八种形式的转换经营机制的承包协议。这些改革试点企业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一是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自主编制生产经营计划;二是在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上,只要工资总额增长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和上缴国家利税的增长幅度,企业将有更大...
1991年北京市在“解放思想,奋力开拓,努力把今年的事情办得更好”的思想指导下,国民经济各部门克服各种困难,各项工作创出新水平,使首都呈现出一派兴旺发达的景象。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市场繁荣活跃,“三资”、外贸企业有了新的发展,农业在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获丰收,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为贯彻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精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北京市政府决定“建造”转换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八条船”即八种改革形式,由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上船”。这“八条船”的形式是:(1)进行投入产出总承包;(2)比照中外合资企业政策试点;(3)扩大开放,与外商合资、合作;(4)股份制改革试点;(5)实行高技术政策试点;(6)利税分流、税后还贷试点;(7)完善“两保一挂”承包经营试点;(8)扭亏、关停并转、破产试点。截至1991年底,全市共有117户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分5批签订了八种形式的转换经营机制的承包协议。这些改革试点企业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一是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自主编制生产经营计划;二是在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上,只要工资总额增长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和上缴国家利税的增长幅度,企业将有更大的自主权;三是在技术改造贷款项目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四是企业可以自行从本市城镇户口的待业人员中招工,自主决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可以适当加速折旧,折旧基金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可以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新产品开发基金;允许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补充国家流动资金;免征国家流动资金占用费;对技术密集型并有承受能力的企业,教育经费比例可由1.5%提高到6%或8%;企业税后留利用于生产发展部分规定不少于60%外,其他各项分配比例,由企业自主决定。
为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市财政局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地筹措资金,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1)市财政局与市经委共同安排落实4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进步和开发新产品,其中:用于调整产品结构1175万元,用于开发新产品1982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推进技术进步886.2万元;(2)安排落实2000万元用于利用外资中方配套资金和引进国外技术的项目;(3)安排落实建材三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2385万元;(4)市财政局筹措周转金和闲置资金1.59亿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周转贷款8542万元,“短、平、快”技术改造贷款3926万元,新产品开发贷款2987万元,企业危房改造借款310万元。
1991年市财政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500多个难题。特别对严重亏损的20户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典型分析,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核定了控亏目标和奖罚办法,审查批复了133户191个项目共3.7亿元扭亏贴息贷款。至1991年底,市属亏损企业户数比上半年减少53%,亏损额减少1.08亿元。地方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效益从1991年7月开始回升,全年实现利润26.7亿元,比上年增长7.3%。
根据1990年的经验,北京市决定1991年清欠的重点转向国营大中型企业,并决定在首都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进行试点。
首钢1990年末在途货款17.2亿元,扣除正常结算期内的货款外,被外部拖欠高达13.4亿元。市清欠办公室帮助首钢在市属企业范围内组织了规模较大的清欠工作。5月份在拖欠首钢的552户企业中,选择拖欠额在20万元以上的100户企业,采用重点清收、主动清付的办法进行清理。即首钢在收到100户企业的货款后,必须清付被首钢拖欠的本市45户的欠款5146万元。经过充分准备,7月3日和5日,市清欠办公室在首钢组织了百家企业清欠现场办公会,使首钢收回货款1.31亿元,清付欠款5100万元,共解开1.82亿元债务链。在此基础上,清理“三角债”工作全面展开。
7月底,国务院清理“三角债”京津工作组为协助搞好东北三省四市的清欠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驻北京市。此次东北三省四市319个重点企业共带来清单1113笔,涉及北京市8个委办、18个区县和专业银行。除有87笔因填写不清,没有找到单位外,下发的1026张单据,经过细致的组织催收,欠款全部收回,总金额为49871万元。
截至1991年11月20日,累计注入清欠资金6.2亿元,完成考核指标的94.6%,其中银行为此净增贷款4.7亿元。1991年全市共清欠款89.4亿元,其中属于北京市的清欠款45.9亿元,清付欠款21.8亿元。1991年北京市清欠资金周转次数为4.4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个阶段共解开债务链63亿元,其中属于北京市企业的债务链28.5亿元。共收到外埠来款5.6亿元,付出欠外埠企业款3.6亿元,收大于付2亿元。
1991年由于国家调整汇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增加和亏损商品增销等原因,使北京市财政补贴呈上升趋势。为遏止财政补贴的增长,市财政局派员到市粮食、二商、皮革、公用、公共交通、煤炭等重点补贴部门和一些区县,深入到粮库、养猪场、屠宰场、车队等,进行调查研究,对财政补贴反复进行测算,核对了400多个数据,形成20份压缩财政补贴的材料;并按月写出有情况、有问题、有措施和建议的压补情况总结,使市领导及时掌握情况。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压缩补贴初见成效,1991年全市财政补贴为44.3亿元,比上年下降1.1%。如果把消化的各项新增亏损因素包括进去,全市实际压缩财政补贴4.2亿元,其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推进价格改革,减少财政补贴0.9亿元;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减少损失浪费,减少财政补贴2.6亿元;通过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减少财政补贴0.7亿元。实现了北京市人代会通过的财政补贴控制在44.5亿元以内的目标。
1991年国家对外贸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是外贸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第一年。合理制定1991年外贸企业承包方案,是北京市外贸企业实现自负盈亏新体制的关键。市财政局在认真分析北京市外贸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潜力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研究测算,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提出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压缩高亏商品出口为原则的自负盈亏承包方案。为了促使企业注重出口的同时注重效益,真正实现自负盈亏承包方案,市财政局又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外贸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将过去工资增长只与出口挂钩改为与出口和盈亏双挂钩。对外贸企业出口奖励金的考核,也根据本市特点,在财政部制定的考核办法基础上进行了改进,考核上缴中央外汇和盈亏两项指标。同时,市财政还拿出2000万元资金,支持外贸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压缩高亏商品出口,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压缩高亏出口商品165种,减少亏损1亿元。经过一年的努力,1991年北京市外贸出口额达到13.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基本上做到了盈亏相抵略有盈余。
为进一步发挥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的优势和经营潜力,北京市政府决定自1991年5月1日起将王府井百货大楼、东安集团、西单市场、友谊公司四大百货零售企业从市一商局划出,实行计划单列并组建企业集团。为贯彻这一决定,市财政局会同市计委、商委、一商局研究协调,妥善地解决了四大商场承包基数、工效挂钩基数、企业留利等十几项经济指标和一些遗留问题,不仅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而且在政策和资金上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拟定了四大商场组建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和新的管理体制。即从1991年5月起,四个企业隶属关系从市一商局划出后,按市属大型企业管理;工资总额分别单列,承包考核兑现工作由市有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直接对四大商场;凡由四大商场负责的新的企业及其在市内外开设的分店(号),原则上实行股份制,并列入北京市的试点范围,等等。四大商场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后,取得了良好的效益。1991年商品销售总额达22.4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实现利润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2.8%。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北京市财政局合理安排支出,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1991年文教科卫等事业共追加专项经费5亿元,全市教育事业费支出达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8%,高于全市财政收入增长4.1%的幅度。此外,其他支出项目中用于教育的支出还有4.3亿元,1991年预算内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实际为13.7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0.12%。若再加上预算外用于教育的支出,总额达17.3亿元。
抢修灾区中小学危房。1991年北京市把抢修中小学危房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在年初就开始深入到18个区县中小学检查危房情况。怀柔、密云、延庆等县遭到特大洪水袭击后,市财政局会同教育局又及时到灾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专门安排修缮专款1500万元;同时,还拨款821万元,抢修旧校舍7.9万平方米,保证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师生安全。
支持山区农村办学。在1990年为边远山区学校配电教柜、电教包的基础上,1991年市财政又拨专款200万元,为农村小学配备1000套电教柜、电教包,改善了农村小学办学条件。为使北京市农村地区尽早达到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市财政安排资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调整山区中小学布局,建立山区寄宿制学校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1991年拨出教育达标专款800多万元,为全市中小学购置图书510万册,使中学人均图书达到28册,小学人均图书达到18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校达到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标准,为全市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奠定了基础。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1991年市财政安排近1000万元专款,重点扶植市职教中心、东城区职教中心等70所职业高中。到1991年,北京市职业高中已发展到199所,其中独立设校43所,专业232个,学生达到4.7万人。1991年10月市计委、市文教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13所职业高中申报省(市)级重点学校进行联合验收,有6所职业高中被评为省(市)级重点学校。
支持校办企业。1991年市财政共为校办企业发放周转金1700万元,弥补了校办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91年全市普教系统校办企业纯利润达到1.64亿元,比1990年增长19.6%,利润的40%用于补充教育经费。校办企业的发展,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特别是保证教育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教师待遇、转变管理机制,打破‘三铁’,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市财政局在积极参与教育改革的同时及时落实各项改革资金。
市属高等学校的改革是从1990年北京师范学院和北京工业大学开始试点的。1991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改革试点扩大到北京经济学院、北京建工学院、首都医学院和北京农学院等四所院校。市财政局和市文教办、人事局、高教局密切配合,对4所院校改革方案逐一进行了审批,核定了工资总额包干基数和结构工资增资额度。到1991年底,市属13所大学共24个办学实体全部实行了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高校改革经费由市财政补助一部分,主管局拿一部分,学校自筹一部分的原则,市财政及时拨出专款200万元,用于支持高校改革。
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配套改革是在1990年的基础上进行的。1991年全市39所中专学校在四项改革中,实行了校内结构工资制。市财政为中专学校结构工资的改革及时落实教改资金150万元,并多次主动与市高教局、文教办协调制定了合理的补贴标准。在总结中专学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财政局还会同市有关部门选择12所局办技工学校进行改革试点,帮助各试点技校制定了结构工资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县财政每年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增加中小学改革经费的投入”的决定,1991年市、区县财政部门共拨款4000余万元支持中小学改革。目前全市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正向制度化、科学化过渡。
为使科技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91年北京市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费用支出共计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主要项目有:(1)用于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火炬基金900万元。北京市的火炬基金建立于1989年,主要用于支持、扶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国家级、市级的火炬项目。支持的范围包括:微电子和计算机、通信与信息、新型材料、生物工程等技术领域。(2)自然科学基金200万元。为进一步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科研所科技人员的潜力,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培养科技人材,1990年北京市成立了自然科学基金会。1991年已申请的科研项目有430个,经过60多位专家的反复论证,从中评审出98项,作为1991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政府决定将1991年追加征收的自行车牌照税款200万元用于该项目。(3)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协作开发经费4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项目的二次开发,并与银行贷款相配合,促进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尽快地、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4)其他方面500万元。重点用于SPF猪育种管理中心设备120万元,市专利基金100万元等。
1991年北京市共建成中间试验基地7个,支持高技术和火炬计划项目30个,推广运用科技成果3800多项,实现产值27亿元,创利润5.7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北京市国民经济的发展。
1991年北京市财政支援农村生产和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共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投入的主要方面有:(1)1991年上半年,北京市部分区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和风灾、雹灾,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拨出专款3400多万元,用于灾民搬迁,生活安置,恢复生产,重建家园。(2)为兴修农田水利、疏通河道、提高京郊农村的排灌能力,筹集资金6284万元。这些资金保证了以凉水河为主战场“一河带十河”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北京市粮食丰收奠定了基础。(3)以“服务首都,富裕农民”为宗旨,以支持郊区发展副食品基地为重点,共筹集资金2006元,扶持副食品基地14个,有的已初见成效,达到预定规模。1991年全市菜、奶、蛋、肉、禽、鱼、果各项副食品生产全面增长。(4)重点帮助区县农口事业单位建立服务体系共投资1102万元。主要是为这些单位配备仪器设备,新建翻建晒场和修理车间,建种子库、农药库、猪场,增加种猪等。(5)为支持农林系统大中专院校做好评估工作,帮助农校、八一农机学校建立了语文教室,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餐厅、锅炉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更新。通过努力,1991年北京市共有13所农业中专被评为全国A级学校。
增加农业投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1991年北京市农村经济收入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农民人均劳动所得达1418元,比上年增长6%。在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下,依然较好地完成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乡镇企业由于政策上、资金上得到了支持,发展较快,全年实现总收入213.1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实现利润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8.2%。
随着经济的发展,北京市政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1)为解决北京行路难的矛盾,近年来北京市相继完成了东厢、西厢、南三环及北郊等一批城市主干道改造和路口的拓宽工程。1991年拨款300万元,改造西单路口、京顺四环路口、呼家楼路口等严重拥堵的路口。(2)为进一步改善首都的市容面貌,解决主要街道缺上步道、缺道牙、缺树池牙、缺挡土墙的问题,以及改造主要路口的缓速装置,共拨款520万元。(3)为在海淀区兰靛厂残疾人工厂周围铺设“盲道”,拨款10万元完成铺装面积近900平方米。铺设“盲道”在我国尚属首次,受到残疾人的欢迎。(4)为争办奥运会,改善首都环境质量,拨款119万元用于建设环境监测站、除尘示范控制区。
为了保护首都的自然环境,绿化美化首都,北京市1991年用于城市维护费的支出3.3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加上各项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0.73亿元,用于城市维护的支出总额超过4亿元。(1)用于颐和园昆明湖清淤700万元,在市园林局系统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共清除淤泥65万方,使昆明湖重现了碧波荡漾的美丽景色。(2)为欢庆“国庆”,在1990年亚运会绿化美化环境的基础上,1991年拨款1500万元作为重点绿化美化建设补助费;同时,还拨款377万元,用于大环境绿化补助。(3)拨款1300万元,用于新建13个百亩公园和绿化养护经费及近郊大环境绿化养护费。另据不完全统计,市区专业队伍已完成除虫385万株次,补植养灌木1万多株,攀缘植物5000株,清运垃圾397.1万吨。(4)为改善环境卫生拨款1600万元,新建138座密闭式清洁站,为市环卫局增添清扫机械,扩大了机扫冲刷面积。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北京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实施细则》。《细则》从建立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方面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起了积极作用。
为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贯彻实施《会计法》,北京市从1986年起开始实行持“会计证”上岗制度,并开始对从事财会工作30年的财会人员颁发“荣誉证”。到1991年底,全市共颁发“会计证”近16.9万个,颁发“荣誉证”9434个,此外,市财政局还对外地在京基建施工单位的会计和中央部门在京的劳务服务公司的会计进行考试,给合格者颁发了“会计证”。
1991年北京市财政局根据北京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求,组建了市财政局高级财政经济系列职称评议小组,重新调整组建了市会计系列高、中、初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为全市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充实了力量。针对北京市区县财会人员较多、评审工作量大、多数区县没有高级会计师,不具备组建会计师评委会条件这一难题,市财政评审委员会从多方面做工作,基本解决了有关同志的评聘问题,并为14个区县财政局评审认定了22个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截至1991年底,各区、县、局(总公司)有6万多财会人员取得会计专业职务,占全市财会人员总数13万人的48.5%,其中高级会计师820人,会计师9300人,助理会计师2.44万人,会计员2.86万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市属工业、非工业、建筑施工、商贸企业办理了产权登记。其中包括工业企业574户,非工业企业350户,建筑施工企业189户,商贸企业596户,以及工交、建筑系统和商贸企业开办的集体企业622户。这次产权登记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是:(1)按帐面价值核准了企业的国有资产价值量,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凭证,为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奠定了基础;(2)大多数企业认识到企业留利是国家留在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其所有权仍属国家;(3)对企业的资产现状、管理水平、经营效益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为加强管理、制定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991年6月,北京市召开了首届资产评估发证大会,会上对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等14家机构颁发了全市第一批在全国有法律效力的国有资产评估证书。9月份对初具条件的37家机构颁发了北京市资产评估临时资格证书,使北京市的资产评估队伍初具规模。1991年8月,北京市资产评估研究会筹备组宣布成立,北京市的资产评估工作进入新的阶段。根据调查统计,截至1990年底,北京市在境外的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共38家,分布在世界14个国家和地区;北京市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截至1990年末已建成投产335户,企业总投资额为29.96亿元。1991年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完成136项资产评估立项的审批,100项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评估总值为11.4亿元。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孔秋兰、陈纪刚、冯卫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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