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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政教育概况
中国财政教育分为普通高等财政教育(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普通中等财政教育和财政成人教育三个部分。1986年以来,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指引下,各级各类财经院校在建校和办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全国财政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截至1991年底,全国财政系统共有普通高等财经院校21所,普通中等财政学校118所;财政成人高校(含管理干部学院、职工大学)9所,财政职工中专学校44所。此外,还有函授站、夜大学、自学考试辅导站等多种类型的成人教育点。全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已建立了一支近3万人的教职工队伍,其中教师近1.5万人。这些学校主要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已基本配套;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均已建立,并日益完善。可以说,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包括财政部主管的高等院校、管理干部学院、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地方财政部门主管的大、中专学校和成人高校、职工中专,以及函授、夜大、自学考试、岗位培训和短期培训等教育形式齐全,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和岗位培训等层次完备,主要专业配套,普通学校教育和成人教育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全国财政教育网络。
(一)普通...
一、财政教育概况
中国财政教育分为普通高等财政教育(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普通中等财政教育和财政成人教育三个部分。1986年以来,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指引下,各级各类财经院校在建校和办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全国财政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截至1991年底,全国财政系统共有普通高等财经院校21所,普通中等财政学校118所;财政成人高校(含管理干部学院、职工大学)9所,财政职工中专学校44所。此外,还有函授站、夜大学、自学考试辅导站等多种类型的成人教育点。全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已建立了一支近3万人的教职工队伍,其中教师近1.5万人。这些学校主要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已基本配套;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均已建立,并日益完善。可以说,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包括财政部主管的高等院校、管理干部学院、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地方财政部门主管的大、中专学校和成人高校、职工中专,以及函授、夜大、自学考试、岗位培训和短期培训等教育形式齐全,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和岗位培训等层次完备,主要专业配套,普通学校教育和成人教育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全国财政教育网络。
(一)普通高等财政教育。在现有的21所普通高等财经院校中,有财政部所属普通高校6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15所。
1.财政部所属普通高校。现有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江西财经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6所。其中除山东财院于1986年筹建,1991年基本建成外,其余5所院校均系老校。这6所高校,均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现设有财政、税收、会计学、投资经济管理、金融、计划、统计、经济法、工业经济、商业经济、农业经济、企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对外贸易、物资管理等系,以及相应的专业、专门化44个;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7个,博士生指导教师21人,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点53个(博士、硕士学位点含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财政部部属6所普通高校,1991年在校生17501人(不含成人教育),比1985年增长34.62%;教职工7259人,比1985年增长12.1%。
前些年,部属普通高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对23个学科、专业进行了教学改革。通过改革,加强了各专业的基础理论教学,扩大了适应面,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在进行教学改革的同时,对学校的一些管理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扩大了学校自主权,后勤服务工作逐步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2.地方所属普通高校。现有学院1所(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专科学校14所。
浙江财经学院由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教委、省高教工作委员会共同领导,以财政厅为主。该院现设有财政、会计、信息管理、投资经济管理4个系及相应的8个专业、专门化;1991年末在校学生1499人,教职工553人,其中教师218人。
在14所财政专科学校中,除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由上海市财贸办公室领导外,其余13所均由当地省财政厅主管。现设有财政、税收、财务与会计、涉外财务会计、农业财务、审计、计划统计、投资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据1991年底统计,这14所财专在校生12731人,比1985年增长2.7倍;教职工4170人,比1985年增长53.1%。
(二)普通中等财政教育。它在整个财政教育事业中占重要地位,其在校学生占本系统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的60%以上。它主要为地方财经部门培养中级实际应用人才。财政中等教育这个层次,又分为两种规格: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直属的中专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二是地、市、州财政局所属的中专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普通中等财政学校原则上实行校长负责制。现设有财政、税收、财务与会计、审计、基建财务与信用、农业财务、计划统计、涉外会计等专业。
全国财政系统现有普通中等财政学校118所,比1985年增加35所。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所属财校47所,地、市、州财政局所属财校71所。1991年末在校生56200人,比1985年增加1倍多;教职工13031人,比1985年增长43.5%。
为加强财政中专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1986年以来,在部属普通高校举办了大专起点的教师本科班(学制二年)和财经师范班(四年制),共为财校培养教师1000多人,大大改善了财政中专学校缺乏专业教师的状况。
(三)财政成人教育。它是整个财政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训在职干部、提高在职干部素质的重要任务。目前财政成人教育的办学形式,主要有干部专修科、函授、夜大学、电大、自学考试、职工中专、岗位培训班、各种短训班等。前6种办学形式为学历教育,后2种办学形式为非学历教育。财政成人教育的任务,主要由部属成人高校和地方财政部门所属成人院校承担。
1.部属成人高校。现有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两所。此外,部属上海财大、中南财大、东北财大设有成人教育学院;中央财院、江西财院和山东财院都设有成人教育处(下设函授部和夜大部),通过举办干部专修科、夜大、函授以及岗位培训班等,承担在职干部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任务。据1991年统计,部属7所院校(不含山东财院)成人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15487人。
2.地方财政部门所属成人学校。现有成人高校7所,成人中专学校44所,主要为本地区财政部门培训在职干部。此外,许多地方财政部门所属普通大中专学校,也举办了干部专修科、函授、自学考试、职工中专、岗位培训班和短期培训班等,承担了培训在职干部的任务。
从1990年初到1991年底,部属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和财政部的安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了全面的治理整顿工作;财政系统各级各类成人学校根据《全国财政系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进行了自查自评;财政系统有关单位对所办专业证书教育认真地进行了复查清理。通过治理整顿、自查评估,财政成人教育得到了调整和加强。
二、1991年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制定全国财政教育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1991年上半年,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国财政教育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草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修改后,于11月16日印发各地。该规划的主要内容: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近期要贯彻“坚持方向,稳定规模,调整结构,改善条件,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方针;从长远要求,要建立起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专业配套的普通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相结合的,适合我国经济建设和财政工作发展需要、面向二十一世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教育体系。预计今后十年,财政干部队伍将进一步扩展,干部的知识结构也要有相当的变化。根据这些情况,财政教育事业也要采取一些措施:1.大力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理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体制。2.对学校进行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和治理整顿。3.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通力协作”的原则。财政部统一领导或指导全国财政教育事业,实行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本地区的财政教育工作,抓好所属财经院校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4.建设好一支适应各层次各类型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5.全面提高教材质量,搞好教材更新配套。6.理顺财政教育管理体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7.继续增加对财政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8.继续发挥部属院校的骨干作用,为本系统的教育发展多做贡献。9.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教育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学校的稳定。
根据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除已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领导体制的中南财大、中央财院、山东财院和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4所院校外,东北财大、上海财大、江西财院和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实现了领导体制由校(院)长负责制向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转换;与此同时,对个别院校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在此基础上,有些部属院校还调整了党、政、教学、科研单位的中层班子。为了确保学校能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德育放在首位,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部属各院校在原有的基础上都充实了党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队伍。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制订和落实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制度,普遍建立了业余党校。通过日常学习和党校学习,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信念和抵御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能力。
对财政系统其它学校,利用财政专科、中专学校校际协作会和有关刊物,反复宣传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促使学校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991年3月12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部属院校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财政系统成人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本系统成人院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开展多项教育评估活动,促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1.对部属院校开展科研成果评估和对图书馆评估试点工作进行复评。1991年初,财政部部属普通高校根据《部属院校科研成果评估暂行办法》和《部属院校图书馆评估暂行办法》,对本校的科研成果效益和图书馆工作进行了自评。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于5月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部属中央财金学院、中南财大、东北财大、上海财大和江西财院5所院校的科研成果效益和图书馆工作进行了复评。通过评估,评选出科研成果优秀奖两名:东北财经大学和中南财经大学;图书馆工作优秀奖两名:中南财经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
2.对部属院校财政专业本科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进行复评。9月初,部属普通高校根据《部属院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对本校财政专业本科教学质量进行了自评。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议组,对部属中央财金学院、中南财大、东北财大、上海财大和江西财院开设的财政专业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进行了复评。通过评估,专家评议组认为,5所院校财政专业本科总体教学水平是比较高的,教学质量是有保证的。各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的东西很多。同时,也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需要今后加以改进。
3.对部分财政中专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进行复评。山东省财政学校、辽宁省财政学校、河北省财经学校、广州财政学校在1990年,根据《全国财政中专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进行了自评。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复评工作小组,分别对上述4所财校教学质量自评情况进行复评,并将复评意见转发学校的主管厅(局)。
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使全国财政系统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确保和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制发了《全国财政系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和《全国财政系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估方案》。
5.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检查,提高教学质量,1991年7月2日组织全国财政专科学校进行首次统考。参加统考的是财政系统15所专科学校89级的会计专业的一个自然班全体学生,考试课程为“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按计划应参加考试人数为695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684人,占应试人数的98.4%。经过认真评卷、检查,山西省财税专科学校、河南省财税专科学校、江西财院九江分院分别获得团体平均总分第一、二、三名。与此同时,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对本系统财校进行了统考。
(四)加强管理,从严治校,注重提高学校的整体素质。
1.1991年8月,财政部召开部属院校第十次工作会议,着重讨论研究财政部《关于部属院校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会后,又组织力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过认真修改后,于11月19日下发部属院校,抄送各财政厅(局)。这个文件集中了部属院校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十多年来的办学经验。
2.对部属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治理整顿进行检查验收。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治理整顿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于1990年部署所属普通高校对成人教育进行治理整顿。检查的重点是:办学指导思想和“三乱”(乱办学、乱收费、乱发证)情况。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通过这次检查验收,部属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进一步端正了办学指导思想,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落实了整改措施,改进了内部办学条件。
3.组织有关学校,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财经类专科教育和法律专科教育四个教学指导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财政系统专科教育的实际情况,对1986年印发的《财政(经)专科学校各专业学时制教学方案(试行)》重新作了修订。新方案于1991年10月18日印发各地。
4.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要求,对1986年的《全国财政(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财政、税务、财务会计专业学时制教学方案》进行了修订,并于1991年6月14日印发各地。
(五)召开“八五”教材建设规划论证会议。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财政部“八五”教材建设规划,5月和7月先后召开了“八五”教材规划高校部分选题计划论证会和中专部分选题计划论证会。与会代表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部“八五”教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并提出了中、高等财经教育各专业的主干课程。
为了进一步开展财政理论研究工作,更好地组织部属院校的科研力量,为“八五”期间财政理论研究和财政工作服务,为教学服务,提出了“八五”期间需要研究的财政理论课题共77项。另外,又从部属院校科研计划中,遴选出科研课题36项。这些课题,均列入了财政部“八五”科研规划(院校部分)。
(六)做好研究生部工作。
1991年度,研究生部共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4人,硕士学位研究生9人,进修生11人。共有两名学生获得博士学位,15名学生获得硕士学位,13名进修生结业。现有在校硕士生43名,博士生13名,进修生21名,现有学生总数为77名。11-12月份在京举办了第一期财政科研干部研修班,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科研所所长、业务骨干共44人参加了学习。
另外,1991年还做了以下工作:1.为了落实国家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岗位培训若干问题的意见》,“八五”期间在全国财政系统全面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实现成人教育的重点转移,经过调查研究,起草了《财政系统干部岗位目录》、《财政干部岗位规范》和《财政系统干部岗位培训规划》等三个文件,于7月22日印发各地征求意见。2.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组织实施财政、税收、会计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全国财政系统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印发各地试行。3.1991年,部属6所高校先后出访的团、组达10余起,到英、美、日、法、意大利、印度、泰国、丹麦、朝鲜、菲律宾、荷兰、前苏联和香港等14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访问、讲学,以及签订合作研究项目等,建立了校际联系。与此同时,邀请了外国的一些专家、教授到部属院校讲学。
(财政部教育司、财政科学研究所供稿,金之高、孔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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