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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由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全国共有227万户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进行了自查,占应自查户数的99.8%,其中自查有违纪问题的67.12万户,占应自查户数的29.58%;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共抽调56.5万名专业人员,对89万户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39.1%,重点检查有违纪问题的49.87万户,占被检查单位数的56.05%。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国共查出各种应缴财政的违纪金额65.6亿元,其中已入库60.1亿元,入库率为91.6%。
经过持续七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加之各级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经济监督部门加强了日常的检查、审计工作,国家又采取了治理“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加强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措施,致使1991年大检查查出的应缴财政违纪金额继1990年大检查之后持续下降。1990年比1989年下降11%,按可比口径计算,1991年又比1990年下降19%。
一、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的特点
(一)各级党政领导对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比往年高。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1年4月23日听取了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关于1990年大检查...
1991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由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全国共有227万户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进行了自查,占应自查户数的99.8%,其中自查有违纪问题的67.12万户,占应自查户数的29.58%;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共抽调56.5万名专业人员,对89万户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39.1%,重点检查有违纪问题的49.87万户,占被检查单位数的56.05%。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国共查出各种应缴财政的违纪金额65.6亿元,其中已入库60.1亿元,入库率为91.6%。
经过持续七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加之各级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经济监督部门加强了日常的检查、审计工作,国家又采取了治理“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加强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措施,致使1991年大检查查出的应缴财政违纪金额继1990年大检查之后持续下降。1990年比1989年下降11%,按可比口径计算,1991年又比1990年下降19%。
一、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的特点
(一)各级党政领导对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比往年高。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1年4月23日听取了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关于1990年大检查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前六年大检查工作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大检查工作作了具体指示。9月28日又致信全国大检查工作会议,鼓励全体从事大检查工作的同志认真搞好大检查工作。9月份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决定,除税收财务物价检查工作外,暂时停止一切检查评比工作。所有这些,都使各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大检查工作。
国务院关于开展1991年大检查的《通知》发布以后,各级政府迅速行动,普遍加强了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充实和调整了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把开展大检查作为政府工作的大事摆到重要位置。许多地区都是由政府第一把手担任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动员部署大检查工作,许多地区的党委、人大、政协负责人也参加动员大会,对顺利开展1991年大检查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为协助、推动地方搞好大检查工作,国务院于1991年10月下旬派出26个由部、军级干部为组长,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为顾问的工作组,分赴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帮助和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
(二)舆论宣传工作的声势和规模比往年大。针对大检查规模大、范围广、政策性强等特点以及大检查进行了多次,在检查人员中存在畏难思想和企业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和厌烦情绪,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召开会议,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舆论工具,宣传李鹏总理讲话精神、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及政策规定,揭露违法违纪行为,表扬遵纪守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力地推动了大检查工作。如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公安派出所1989年至1990年10月罚没收入21.4万元,仅上缴财政7700元,其余被挥霍一空,问题被查后,该所负责人抗拒处理,省大检查办公室发挥舆论宣传力量,邀请记者调查了解事实,并在省电视台公开曝光,促使该案迅速得到处理。又如江西省宜春地区大检查办公室摄制的电视剧《这里没有硝烟》播放后,仅三天之内就接到举报信和举报电话40多人次。
(三)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搞得比往年好。1991年各级大检查办公室在大检查中注重把检查与治理,检查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如结合自查帮助企业纠正各种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中边检查、边纠正、边整章建制等。检查中还针对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和与现行财经法规不够完善有关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建议有关部门修改、完善财经法规中不合理的部分。另外,还对一些企业管理方面的漏洞进行了必要治理。如天津市在大检查中发现机械工业局系统不少全民企业与所属集体企业之间资金、财产关系不清楚,互相挤占挪用,造成全民企业利润流失等情况,帮助该局制定了《关于严格划清国营与其所属独立核算集体企业之间经济关系的规定》,从制度上堵塞了违法违纪漏洞,加强了内部管理。又如上海市大检查办公室在检查化工产品价格时,发现环保、计量、土地、供电等部门向厂矿企业乱收费的情况严重,就主动同有关部门联系协商,修改了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帮助纠正了超标准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企业单位的欢迎。
(四)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大检查的积极性比往年高。据统计,1991年,各级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成员通过各种形式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共有7960人,比上年增加2790人。许多地区政府不仅邀请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同志参加大检查工作组和大检查会议,听取汇报,帮助分析案情,研究解决疑难问题,而且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深入基层参加检查,对一些“钉子户”进行检查、处理。这不仅充分发挥了他们的监督作用,而且起到了其它工作组和检查组难以起到的作用。
二、1991年大检查暴露出的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对违法违纪问题处理偏宽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受社会上执法不严和“人情风”的影响,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该罚款的没有罚款,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没有追究责任。“为单位和小集体谋利,没有进个人腰包,不算犯法”的意识较难消除。特别是对亏损企业的违纪问题,往往不了了之,削弱了大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震慑作用。
(二)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执法与违法的斗争有时还很激烈。近年来,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纪状况虽然有所好转,但重点检查违纪面仍高达56%。1991年全国查出10万元以上的违纪单位有6682户;查出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85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和逮捕法办的有349人。特别严重的是,1991年大检查中有两名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同志被犯罪分子残害致死。此外,一些单位的领导人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和检举揭发人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违法违纪手段趋于隐蔽,检查违法违纪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企业和单位为逃避一年一次的大检查,违法违纪手法越来越隐蔽、狡猾。比较典型的有:利用所属集体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等违纪,伪造帐目、帐外设帐或搞公款私存等,将大量违纪款项转移到帐外、外单位或个人名下;还有些单位钻管理制度的空子,搞假联营、假福利、假校办企业等,骗取减税免税的待遇。所有这些,都增加了大检查工作的难度。
此外,在大检查中,有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大检查工作的法律地位亟待加强,大检查办公室的机构人员建设和大检查队伍不够稳定的问题也需进一步加以解决。
(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供稿,沙南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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