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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是我国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的一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在国际上争取了主动,在国内,战胜了局部地区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农业获得了丰收,工业生产持续回升,产业结构有所调整,进出口贸易进一步扩大,城乡市场逐步转旺,物价平稳,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总供需关系明显改善,经济秩序有所好转,全年国民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7%,国民收入增长7.6%。各种情况表明,经过三年特别是1991年的努力,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实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为加快各项改革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一、全国财政概况
在坚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经过广大财税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艰苦努力,1991年国家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一些基本经济关系还没有理顺,企业经济效益仍然较差,加上自然灾害对财政的影响,1991年国家财政仍有很大的困难。根据1991年国家决算,财政总收入为361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其中国内财政收入为3430.75亿元,完成...
1991年是我国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的一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在国际上争取了主动,在国内,战胜了局部地区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农业获得了丰收,工业生产持续回升,产业结构有所调整,进出口贸易进一步扩大,城乡市场逐步转旺,物价平稳,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总供需关系明显改善,经济秩序有所好转,全年国民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7%,国民收入增长7.6%。各种情况表明,经过三年特别是1991年的努力,治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实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为加快各项改革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一、全国财政概况
在坚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经过广大财税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艰苦努力,1991年国家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一些基本经济关系还没有理顺,企业经济效益仍然较差,加上自然灾害对财政的影响,1991年国家财政仍有很大的困难。根据1991年国家决算,财政总收入为361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其中国内财政收入为343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财政总支出为3813.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其中用国内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为3633.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用国外借款安排的支出为180.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全部收支相抵,财政赤字为202.67亿元,比预算确定的赤字123.46亿元扩大了79.21亿元。分中央和地方看,1991年中央决算收入为1889.95亿元,中央决算支出为2072.49亿元,中央决算赤字为182.54亿元,国务院确定,通过向人民银行借款来弥补。地方决算收入为2765.98亿元,地方决算支出为2786.11亿元,地方决算赤字为20.13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地方自行解决。
1991年财政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针对预算执行中减收增支数额较大等问题,各级财税部门千方百计,广辟财源,努力增产增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重点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发展农业和抗灾救灾的同时,财政部认真总结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正确分析和认识财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探讨了实现财政状况根本好转的基本思路和措施。此外,加强和扩大了与一些国家在财政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二、1991年财政工作主要内容
(一)加强征收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1991年由于局部地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国家出台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出口贸易扩大引起的出口退税超预算,以及原定提高商业零售环节营业税税率的增收措施未出台等较多减收因素的制约,使组织、完成当年财政收入任务更加艰巨。面对这种情况,各级财税部门在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扭亏增盈、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征收管理、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抓紧抓好亿元县建设、补贴县扭补和乡财政建设,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以及清理企业拖欠税款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工商税收、关税收入等一些主要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同时,国务院决定增发了一部分国库券。经过各方面的努力,1991年国内财政收入不仅超额完成了预算,而且比上年增长9.5%,如果扣除增发债券的因素,则比上年增长6.3%。
(二)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推进技术进步。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和加强内部管理的二十条措施,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增提企业折旧、提取技术开发费、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等办法,当年增加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力约85亿元。地方财政部门也尽可能挤出财力,支持企业推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清理“三角债”和治理“三乱”等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使企业生产下半年开始走出低谷、逐步回升。
(三)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抗灾救灾。1991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在抗灾救灾中,中央财政通过及时拨付救灾专款,安排粮食减购增销资金,减免灾区有关税收等措施,共拿出82亿元救灾资金支持灾区,加上受灾地区各级财政拿出的抗灾救灾资金等,总数近100亿元。灾区广大财税干部为确保救灾款项及时到位、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此外,银行还发放了救灾贷款,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金,海内外各界也踊跃捐助。所有这些,对减少受灾损失、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合理安排资金,保证重点需要。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徘徊不前,而各方面资金需要不断增加,1991年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各级财政部门为了保证重点需要,一方面通过节减行政经费、压缩会议费、减少价格补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等办法严格控制一般开支,另一方面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想方设法筹措和调度资金,基本上保证了企业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支援农业支出、教育科学事业费和国防费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且都比1990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对农业继续执行了“七五”期间的优惠政策,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使1991年国家对农业的支出增长了9.8%。
(五)积极支持各项改革,加强财政法制建设。1991年我国物价和外贸体制改革等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各级财政部门配合商业粮食部门,做好调整粮油销售价格和压缩平价粮销售数量的工作,在节约粮油的同时,减少了财政补贴;配合外贸部门,帮助外贸企业转变经营思想和经营机制,既保证了外贸进出口持续较高的增长速度,又消除了外贸企业出口亏损补贴。此外,在配合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试点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为了强化财税管理,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财税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完成财税工作任务,各级财税部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贯穿到财税工作全过程,组织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与交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以饱满的热情完成了财税任务。
需要指出的是,1991年国家财政困难集中反映在财政赤字增加,不仅中央财政赤字增加,地方特别是县级财政赤字也进一步扩大。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经济效益差制约着财政,虽然下半年企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持续下降的趋势有所减缓,但总的看仍很不理想,而且企业亏损挂帐和潜亏数额相当大并不断增加。二是财政职能弱化,资金分散,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领域越来越小,大量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三是财政补贴和债务包袱沉重,1991年国家财政负担的企业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出口退税共达1135亿元,还本付息支出246.8亿元。四是财经纪律松弛,损失浪费比较严重。
三、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实现财政状况的好转
加快改革开放,理顺分配关系,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高速增长,培养财源,改进工作,是克服财政困难,力争实现财政状况好转的必由之路。
(一)改革分配体制,理顺分配关系。
1.进一步扩大税利分流试点,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分利”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国家与国营企业分配关系的方向,截至1991年底,全国已有2200多户企业实行税利分流试点。从试点情况看,税利分流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国家财政收入随经济发展而增加。因此,1991年提出“八五”期间要在不断完善税利分流试点办法的同时,扩大试点面,凡没有进行试点的省市,都要选择一两个地、市和有关行业试点,中央各经济部门也要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试点,为以后在国营企业全面实行税利分流改革创造条件。
2.提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方案。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财政体制,更好地兼顾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适当集中财力,必须实行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考虑到现行“分灶体制”的实际情况,1991年国家明确要本着地方既得利益基本维持,或略作调整,增量部分中央适当集中的原则,从1992年起选择一些省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3.提出实行复式预算的方案。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体现国家财政职能,准确直观地反映财政活动,增强财政分配的透明度,建立预算收支硬约束机制,我国预算管理制度必须进行重大改革。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即根据各项收支的性质将国家预算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编制原则为先经常性预算,后建设性预算;经常性预算坚持收支平衡有结余,建设性预算保持合理规模,坚持量力而行。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国家决定从1992年起先将国家预算和中央预算由单式预算改为按复式预算编制。
4.配合其他方面改革,逐步减轻财政负担。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加快改革开放,计划、物价、住房、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各方面的改革实质上都是利益格局的调整,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财政。1991年提出今后国家财政要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继续主动参与和配合各方面改革,理顺分配关系,逐步减少与国家财政职权不相符的负担,进一步压缩财政补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以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进行。
(二)积极支持国营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国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支柱,1991年度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必须进一步促使国营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挖效益潜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二十条政策有关财政的措施,进一步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为企业竞争创造公平合理的条件。二是1990年底大部分企业第一轮承包到期,在认真总结第一轮承包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协助和督促企业搞好第二轮承包。三是帮助企业切实改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基础工作,严格经济核算,努力降低物质消耗和成本费用,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抓好技术改造和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四是狠抓扭亏增盈,配合各主管部门和企业,在深入调查企业亏损情况的基础上,实行扭亏分类指导,逐步核减亏损企业的补亏数额;经营性亏损和超计划亏损,各级财政一律不予弥补;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持实行关、停、并、转。五是继续清理“三角债”和治理“三乱”,把企业从债务困境和额外负担中解脱出来,理顺经济关系,增强企业活力。
(三)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压缩财政赤字,确保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中,财政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把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当作财政调控的主要目标,通过财政政策杠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因此,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都可能出现相对过大的不平衡经济运行中,要改善财政状况,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必须增加收入,压缩赤字,主动灵活运用财政政策调控经济,促使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增加收入除了发展生产外,1991年还提出改进征管工作,通过堵塞漏洞,制止随意减免、挖挤、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的现象,把该收的收上来,要求大宗流转税减免的批准权集中到中央,税务部门审批重大的减免税时,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同时,加强对非国营企业收入的源泉控制,防止漏征和逃税。按照《国家预算管理条例》规定,地方不得出现财政赤字。1991年国家重申各地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收支平衡,并要努力消除历年赤字挂帐。国家财政赤字也要努力控制在预算数额以内,把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确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职能健全、平衡、稳定、有后劲的财政。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汪兴益、梁立群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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