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1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661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6.38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3150.72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3158.5亿元,增长12.4%。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农村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3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12.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2%。其中,出口额400.56亿美元,进口额312.07亿美元,分别增长20.5%和36.9%。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1%。
2011年,青岛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用支持发展的方式培植壮大财源,用民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支出结构,以绩效优先为原则用好财政资金,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6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完成预算的108.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04亿元,增长16.05%;地税部门完成307.7亿元(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增长30.02%;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从2011年3月份开始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征收管理,全年完成58.1亿元,下降3.33%;财政部门完成96.2亿元,增长45.01%。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54.68...
2011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661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6.38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3150.72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3158.5亿元,增长12.4%。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农村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3502.5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712.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2%。其中,出口额400.56亿美元,进口额312.07亿美元,分别增长20.5%和36.9%。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1%。
2011年,青岛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用支持发展的方式培植壮大财源,用民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支出结构,以绩效优先为原则用好财政资金,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6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完成预算的108.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04亿元,增长16.05%;地税部门完成307.7亿元(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增长30.02%;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从2011年3月份开始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征收管理,全年完成58.1亿元,下降3.33%;财政部门完成96.2亿元,增长45.01%。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54.68亿元,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620.68亿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614.64亿元,增长22.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4亿元。收支相抵,结余990万元。其中,区市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9.63亿元,增长30%。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6.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完成预算的105.2%,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8.2%。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等各项体制结算收入36.65亿元,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253.0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47.02亿元,增长16.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4亿元,其中预留应急价格调控资金1亿元。收支相抵,结余667万元。
一、落实政策促发展,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帮扶企业渡难关。一方面,引导金融资源为企业“输血”。出台5项财政扶持政策,筹集2.5亿元,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健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搭建政府增信优惠贷款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新增余额占全部新增贷款余额的比例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优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奖补政策,全市中小企业担保额同比增长90%。另一方面,优化环境为企业减负。全年出口退税222亿元,增强外向型企业竞争力,全市出口额突破400亿美元,同比增长20.5%。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取消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1.4亿元。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市化工企业减免税18亿元。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安排科技资金3亿元,用于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攻关和大院大所建设。安排3亿元,用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等,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聚集发展。投入1.5亿元,扩大市级创业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投资14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1.8亿元,支持信息产业、会展业、旅游业、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全市服务业增加值GDP占比提高1.4个百分点。安排1.4亿元,支持服务外包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壮大。
(三)支持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新区实现的财政收入市本级分成部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用于高新区建设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市财政补助资金2.3亿元,继续支持高新区饱和性投资计划实施。将董家口港区内实现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和港区内实现的非税收入,作为国家资本金,注入港投集团,市财政还筹措资金6696万元,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924万元,落实县域内25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贷款贴息政策。新设2.5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国家深海基地等蓝色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中央代理青岛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亿元,推进海湾大桥接线工程、重庆路和金水路改造项目等顺利实施。
二、优化投入惠民生,财政保障领域不断扩大
(一)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市财政安排“三农”支出34.9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安排8.45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抗旱保苗和保障人畜饮水,有效缓解特大旱情对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影响。发放农业四项补贴5.9亿元,85万户种粮农民直接受益。投入1.06亿元,用于农村一事一议奖补,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安排4.16亿元,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资金5927万元,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待遇,保证基层组织有序运转。
(二)大幅增加医疗卫生投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市财政投入医疗卫生支出14.56亿元,比上年增长65%。投入2.5亿元,搭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框架体系,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市520万人受益。安排基本公共卫生经费8500万元,将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元提高到25元,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对城乡居民健康指导和疾病预防能力。安排7900万元,支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药品平均价格下降35%。安排资金8400万元,支持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和妇儿医院二期工程建设。
(三)提高政府救助水平,为低收入群体织密“社会保障网”。市财政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6.68亿元,比上年增长20.7%。投入5.83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在省内率先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277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561元提高到1767元,全市49.2万人受益。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2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604元。发放物价联动补助2156万元,减轻物价上涨对12.5万困难群众的影响。将机构供养孤儿和城乡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和1100元。投入就业补助资金4.56亿元,新增城乡就业43.8万人。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10亿元,支持2.4万套保障性住房顺利开工建设。
三、统筹资金保重点,社会民生事业扎实推进
(一)教育投入力度空前,推动优先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市财政投入教育事业发展经费25.62亿元,比上年增长41%。安排5000万元,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安排4.95亿元,用于全市100万平方米校舍抗震加固和重修改造。投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安排1.2亿元,将中职学校城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确保各类学生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安排9700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投入1亿元,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信息化建设,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大公共文化投入,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市财政统筹安排文化建设和发展资金9.41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安排1.15亿元,用于推动五大国有文化集团改制和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安排1307万元,确保县级以上44个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安排4075万元,用于“农家书屋”建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村文化以奖代补等,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投入9575万元,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转。投入4500万元,用于娄山剧院和四方剧院改造,提升老城区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安排7500万元,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设施维修改造等。
(三)加大公用事业投入,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市财政筹措16.7亿元,用于“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全力支持市容环境整治。投入4.6亿元,新增供热面积680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比上年增加9个百分点。投入7000万元,用于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安排3800万元,用于更新400辆垃圾收集车,改造、建设40座垃圾转运站,减少垃圾二次污染。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筹集6.22亿元,更新公交车1200辆,促进七区公交线网一体化。
四、推进改革上水平,财政管理绩效稳步提高
(一)用预算评审的方式促使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前,引入专家、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专业评定,合理确认绩效目标和预算额度。2011年,将评审范围由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拓展到专项支出和上级专款,评审项目由上年的37项增加到47项,资金规模由43.4亿元增加到58亿元,全年共审减资金10亿元,审减率17.2%,有效促进专项资金科学配置。项目完成后,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对31亿元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有效促进财政管理由投入型向效益导向型转变。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预算单位资产的统筹统管。开发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将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准确掌握单位资产的总量、构成、分布、增减等基础信息,有效解决资产管理“前清后乱”、“家底不清”问题,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由分散管理向集约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实现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创建政府债务监管新机制严控债务风险。对融资平台进行清理分类,核实融资平台名录及债务余额。建立政府投资公司举借债务审批、核准和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政府投资公司运营情况和债务风险状况。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大预算对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的控制。对政府债务状况实施逐月统计,逐季监测,定期分析,及时对政府债务进行风险预警。
(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财政拨付环节的管控。全面推开公务卡改革,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全面掌握公务卡支付的明细信息,将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扫除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盲区”。对超过5万元的支出全面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有效防止财政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全年市本级直接支付59.7亿元,占集中支付支出的57.6%,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五)打造大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将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的业务工作流程纳入立体化信息监管平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违规问题实时预警、及时纠错,从源头上严防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从业资格和财会负责人任用审核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派驻财务监督员,将监管链条向预算单位和重点项目延伸。组织对抗旱救灾、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12项民生资金的集中检查,进一步构筑财政监控的“防火墙”。
(六)通过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规范透明。向社会公开市级财政收支预决算和70家市直部门的预算。在全国率先实行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公开,将新农合等37项44亿元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全部在青岛政务网上公开,让财政资金在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阳光运行。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刘建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