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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6010.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5.76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3335.37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2419.35亿元,增长10.7%。人均生产总值为104485元(按户籍人口计算),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9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3%。外贸进出口总额981.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4%。其中,出口608.32亿美元,增长17.1%;进口373.56亿美元,增长20.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58元,增长1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518元,增长15.8%。
2011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57.55亿元,增长23.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50.72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5.9%,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5%。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7.95亿元,增长23.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2亿元,增长28.3%。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87亿元,增长15.5%。市对下转移支付119.2亿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保稳促调转方式,促进经济...
2011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6010.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5.76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3335.37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2419.35亿元,增长10.7%。人均生产总值为104485元(按户籍人口计算),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9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3%。外贸进出口总额981.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4%。其中,出口608.32亿美元,增长17.1%;进口373.56亿美元,增长20.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58元,增长1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518元,增长15.8%。
2011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57.55亿元,增长23.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50.72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5.9%,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5%。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7.95亿元,增长23.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2亿元,增长28.3%。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87亿元,增长15.5%。市对下转移支付119.2亿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保稳促调转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促进物价基本稳定。加大对粮食、农副产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的投入,落实订单粮食价外加价、采购东北地区粳米补贴等政策,完善菜篮子基地建设,保障市场商品供应充足。市级新增安排副食品风险基金1000万元,实施应急储备调控,稳定菜篮子价格。对渔业、出租车等行业给予中央财政油价补贴11.6亿元,下拨二级公路还贷补助资金2.8亿元,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二)落实扩内需促消费等政策措施。及时下达中央、地方新增扩大内需投资资金,争取中央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3亿元。配合有关部门筹集市级财政性资金113.2亿元,支持轨道交通、打通“断头路”、机场快速干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兑现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资金3.02亿元。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市级安排外经贸扶持资金3.2亿元,出台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升外贸发展竞争力政策措施,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市级新增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100家市级重点优势总部企业和8大优势总部基地予以激励。出台50条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设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社保费“五缓四减三补贴”,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深入推进分离发展服务业,共计分离新设企业42家,分离新设企业共计实现税费收入6860万元。拨付现代物流示范企业奖励资金700万元,支持以第四方物流市场为平台的海港、空港物流企业发展。兑现公司证券市场上市奖励2000万元、金融法人奖励4400万元,以支持金融服务创新,促进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总量。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海洋经济提升行动,市级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启动象山港海洋牧场试验区项目。支持大宗商品交易所建设。
(四)支持自主创新和人才战略。安排市级科技创新资金8354万元,引导企业创业创新,其中对118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补助财政资金4870万元。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推进智慧城管、智慧医疗建设。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市级安排3.0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开发和引进。
(五)推进节能减排。市级新增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亿元,鼓励淘汰低端高能耗产业,支持81个环保项目改造。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培育节能服务产业,推进节能减耗。落实市级资金1660万元,支持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
二、加强征管优服务,税收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2011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大力组织收入,实现税收平稳较快增长。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808.5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其中,税收收入543.4亿元,增长16.8%;社保费等其他各项收入265.1亿元,增长29%。
(一)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全市兑现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14户,优惠企业所得税3亿元;兑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在税前扣除318户,折合优惠企业所得税税额1.5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0.6亿元。全市地税部门全年共为企业和群众减负63.1亿元。
(二)强化税收分析。及时掌握收入进度情况和相关税源增减变化,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将年地方税收纳税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全面纳入市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及时掌握和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税源变化和税款缴纳情况。做好行业、经济类型、区域等专业税源分析,不断提高税收月快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税收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改进和完善税收会计核算程序和管理办法,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税收资金安全。
(三)加强税政管理。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所得税后续管理。出台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暂行办法,梳理整合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66条。宣传执行好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加强限售股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推进个人所得税网上开具纳税凭证相关工作。制定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重点要素清算办法,强化土地增值税“模板式”管理,共清算项目131个,补缴税款11亿元。开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两税比对软件,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对两税的税源控管。贯彻落实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政策,全年征收外资企业城建税12亿元。
(四)夯实征管基础。抓好纳税人等级评定和户籍管理,探索税收征管电子档案建设,CA身份认证逐步推广。加强房产交易环节税收管理,推广存量房评税系统应用,共有65万套存量房纳入系统管理。继续开展全市征管数据质量月活动。开发纳税评估流程模块,有针对性地分行业开展专项评估,强化行业税源管理。推进计算机定额管理软件推广应用工作,加强个体工商户双定管理。开展税收重点检查,联合公安、国税、工商等部门开展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和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整顿税收秩序。全年共查补税款3.55亿元,结案率96.7%,入库率109.9%。贯彻实施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加大企业按工资总额申报试运行工作力度,企业申报率和申报质量不断提高。
(五)优化纳税服务。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硬件设施,全市64个办税服务厅统一了挂牌标识。制定服务规范,继续探索创建纳税服务品牌。拓展网上办税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税服务厅与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同化,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扩大“免填单”服务范围,试行“同城通办”业务,拓展12366覆盖面。结合第20个税收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税宣活动。
三、保障民生促和谐,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拟定宁波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级全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水资源开发、重点水利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整合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扶持资金3.18亿元,对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支持农业生态建设,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安排中央和市两级专项资金8000余万元,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安排中央和市两级专项资金9000万元,全面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
(二)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安排学前教育经费,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实施方案,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免学费政策。新增帮困助学经费3亿元,实现帮困助学政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实施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倍增行动计划”,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服务型教育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实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进渔船”等工程。美术馆实现全面免费开放。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国有剧团改制,配合做好广电有线网络“一市一网”整合工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三)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安排9.1亿元资金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全面实施职业培训计划,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待遇逐步提高,城镇低保补助标准调高为525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不低于城镇的60%。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4863万元。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财政卫生投入政策。在全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改革。加大基本公共卫生转移支付力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370元和281元。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实现就医联网结算一卡通。
(五)加强其他公共服务建设。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全市累计安排财政性资金25.94亿元。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推进政法机关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保障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落实三区安保和社区矫正工作补助经费。积极筹措和拨付资金,推进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建设。加大城市公交投入,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支持农村、城镇污水处理,积极推进内河整治、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等实事工程。
四、深化改革强监督,财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
(一)深化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务卡改革,实行公务接待经费“一办一结报”办法,全市12个县(市)区推行了个人公务卡改革,发放公务卡2万余张,7个县(市)区推行了单位公务卡改革,改革单位1200余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2010年度市级一般预算执行情况,指导49家市政府序列部门做好201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出台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完善并推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做好小型客车特殊号牌号码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公车治理办公室,对全市公务用车进行整治。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实行公开处置。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全面推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顺利实施。
(二)加强财政监督和其他财政基础工作。全面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防范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风险。建立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地方性政府债务统计工作。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开展“小金库”治理复查工作。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得到较好发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代理机构行为,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11年筹集援疆资金2.1亿元,并做好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工作。启动“智慧财税”建设,“金财”工程应用平台推广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彰。市财政局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对全市开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省审计厅对全市2006-2011年土地出让金收入专项审计等工作。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高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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