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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上海市实现生产总值19195.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4.94亿元,下降0.7%;第二产业增加值7959.69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1111.06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市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8.26万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77.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2。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67.09亿元。全年上海关区进出口总额8123.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上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7.28亿吨,比上年增长11.4%。全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3173.93万国际标准箱,比上年增长9.2%。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完成预算的110.5%,加上中央财政与上海市结算净收入434.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等106.6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上海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减去调出资金20.1亿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4021.9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3914.9亿元,增长18.5%,完成调整预算的111.6%,加上中央财政专款...
2011年,上海市实现生产总值19195.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4.94亿元,下降0.7%;第二产业增加值7959.69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1111.06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市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8.26万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77.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2。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67.09亿元。全年上海关区进出口总额8123.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上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7.28亿吨,比上年增长11.4%。全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3173.93万国际标准箱,比上年增长9.2%。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完成预算的110.5%,加上中央财政与上海市结算净收入434.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等106.6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上海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减去调出资金20.1亿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4021.9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3914.9亿元,增长18.5%,完成调整预算的111.6%,加上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51.4亿元、市级和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8亿元,全市财政支出总计4017.1亿元。全市财政收支执行结余4.8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1675.8亿元,增长21.5%,完成预算的111.4%,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434.6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动用历年结余等74.9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上海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63.2亿元,调出资金13.2亿元,市本级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1579.9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508.5亿元,增长18%,完成调整预算的112.1%,加上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5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579.9亿元。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服务业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来自商业、金融、租赁和商务等服务业的财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二是制造业能级提升、效益改善对财政收入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电子信息、成套设备、生物医药等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均呈现两位数增长。三是市与区县两级财政收入实现同步较快增长。2011年,市、区县两级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1.5%(若扣除返还区县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18.7%)和17.4%。
2011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预算,聚焦保障“五个重点”,即:重点支持创新驱动、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与社会建设、城乡统筹、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全市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市本级财政“五个重点”支出合计1951.7亿元,占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的90%。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市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1.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5亿元。市本级支出中主要用于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补贴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等,支出4亿元;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旅游市场监督和宣传经费等,支出3.8亿元;认真做好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试点实施鼓励制造业分离生产性服务业的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实施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
(二)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18.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8.4亿元。2011年,认真实施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深化推进财政科技投入与评估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本级支出重点加强对“张江”、“紫竹”、“杨浦”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支出23.5亿元;落实与科技部合作项目资金、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等,支出21.4亿元;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小巨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信息化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大学生科技创业等专项资金,支出15.2亿元。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扩大市级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规模的同时,市本级支出6.1亿元,通过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支持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建立“投贷”、“投保”联动机制等措施,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的“担保难、融资难”问题,优化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出5.7亿元,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四)支持节能减排。全市节能环保支出51.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1.7亿元。市本级支出中主要用于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3.8亿元,重点支持推广节能产品,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86个,实施嘉定南翔、奉贤南桥、崇明生态岛等6个重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调整危险化学品企业88家,对146个工业节能技改项目进行支持,推进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节能汽车推广、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等节能环保项目;落实排污费支出1.5亿元,支持环境安全应急预警、吴泾发电机组污染源治理项目、崇明生态岛检测评估体系建设。
二、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549.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80.6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和发展项目,支出20亿元;落实“985工程”、“211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等,支出16.3亿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等经费,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覆盖范围,覆盖面由2010年的37%提高到2011年的53%,支出9.5亿元;补助郊区县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40个,支出4亿元;对接受政府委托招收来沪从业人员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给予补贴,为全市158所以招收来沪从业人员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配备标准化卫生室、教学用计算机等,支出3.5亿元;落实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本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临时补贴,惠及学生约12万人,支出3.1亿元。
(二)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68.9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用于增加万人就业项目的财政补贴,支持开展以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整体素质为主要内容的职工职业培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促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推广,增加对城镇无保障老人养老保障的财政补助,并将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其中落实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00.2亿元;安排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3.9亿元,惠及9.3万城镇居民;落实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补贴、扶持就业困难人群创业,向城乡低保家庭发放节日临时补助等,支出1.3亿元。
(三)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90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9.7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是重点支持郊区三级医院加快建设、市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化改革;组织实施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财务会计制度;增加医疗救助投入。其中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10.2亿元;保障新建郊区三级医院开办经费,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支出15.4亿元;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体系、院前急救服务等项目经费,实施中医药事业三年行动计划,支出6.4亿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化妆品以及药品抽检经费,支出1亿元。
(四)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82.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1.5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范围,推进中心城区二级以下旧里改造,落实新一轮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其中落实市对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构资本金补助,支出15亿元。
(五)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0.6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经典艺术保护和传承,繁荣演出市场,丰富艺术创作,支持文艺院团发展,支出6.4亿元;扶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支出3.9亿元;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保障公共文化场馆的正常运行,支出5.4亿元;启动新一轮百姓健身工程建设,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体育场地修缮、举办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等各类体育经费,支出7.5亿元。
(六)支持和巩固“三农”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61.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2.8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用于加强城市防洪防汛体系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综合整治骨干河道174公里、黑臭河道33公里等,支出15.4亿元;推进高标准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和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支持2万户农户村庄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支出13.3亿元;用于农资综合、水稻种植、良种、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补贴资金,支出8.5亿元。
(七)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06.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5.9亿元。市本级支出主要用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警用装备配备、监所房屋及设施维修改造、电子警察建设维护等支出;完善消防安全体系;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府监管效能。
三、全面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
(一)促进区县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通过提高区县财政在与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税种收入的分享比例和降低区县财政在与土地、房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收入的分享比例,从财政体制上引导区县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促进市与区县联动发展。通过将部分与区县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级集中税收征管企业,实施税收属地征管和税收委托征管,并同步建立部分财力分享机制,调动区县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企业产业链、推动区域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提升区县产业能级的积极性。
(三)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同步配套,实施了2011年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方案,综合运用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和支出补助等多种财政补助方式,加强市对郊区、人口导入区和财力困难区县的倾斜支持;制定和实施《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提高区县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水平。
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制度和管理机制创新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完成了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工作,制定和实施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
(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将预算外资金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并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布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1项,减少年收费收入34亿元;选择部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试点实施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制度;部门预算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有机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在部分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稳步推进。
(三)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分批推广至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并同步推广实施公务卡支付目录制度;选择浦东新区、松江区、宝山区等区率先开展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试点,并全面启动区县公务卡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改革范围实现全覆盖;结合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稳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试点;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将各区县的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全市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协议产品电子集市采购,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实施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切实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政府性债务的规范化管理;2011年,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上海市自行组织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总量为71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36亿元、5年期债券35亿元)。
(五)试行部门决算批复制度。对2011年先行试点实施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市级三级医院、大中专院校,以及已经市审计局审计的市科委等5个部门,率先试行部门决算批复制度。
五、加强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财政监督。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对66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依法对269户企事业单位、20户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会计信息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
(二)加强绩效评价。认真实施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重点选择一批资金总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行业代表性强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积极推进绩效评价改革试点;结合编制2012年预算,选择部分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在编制2012年度预算时首次填报绩效目标,积极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由事后评价向事先目标设定审核拓展。
(三)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将查出问题整改与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构建惩防体系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确保上海市财政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1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细化至“款”级的科目从2010年的30个增加到2011年的100个,并将2010年的市本级财政支出决算全部细化至“款”级科目,其中教育、科技和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到“项”级;在将全部市级部门预算(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报送市人大审议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了64家市级部门预算和61家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范围从2010年的19项拓展到2011年的64项;公开了201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海财政”网站荣获2011年度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申红、孔祥东、周永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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