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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达到14264.1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4.91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8092.07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4849.13亿元,增长11%。人均GDP为57515元,比上年增长13.8%,按年均汇率计算,折合为8905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9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1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08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7.2%,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2.2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642元,增长20.1%,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14.9%,工资性收入增长26.4%,转移性收入增长17.8%。
2011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261.8亿元,比上年增加523.6亿元,增长30.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35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5%,比上年增加286.6亿元,增长26.8%;上划中央税收905.2亿元,比上年增加237亿元,增长35.5%。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985.7亿元,增长30.9%,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2.5%,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1555.5亿...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达到14264.1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4.91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8092.07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4849.13亿元,增长11%。人均GDP为57515元,比上年增长13.8%,按年均汇率计算,折合为8905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9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1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08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7.2%,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2.2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642元,增长20.1%,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14.9%,工资性收入增长26.4%,转移性收入增长17.8%。
2011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261.8亿元,比上年增加523.6亿元,增长30.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35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5%,比上年增加286.6亿元,增长26.8%;上划中央税收905.2亿元,比上年增加237亿元,增长35.5%。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985.7亿元,增长30.9%,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2.5%,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1555.5亿元,比上年增加400.1亿元,增长34.6%。2011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支出2989.2亿元,比上年增加715.7亿元,增长31.5%。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2亿元,比上年增加214.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07.3亿元,比上年增加195.7亿元。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圆满完成。
2011年,自治区财政继续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全年下达盟市、旗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25.5亿元,比上年增长29.7%,支持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财政困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利用国外贷款,筹集资金202.5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农村牧区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积极扩大消费需求,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低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30亿元,落实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各项补助政策,千方百计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健全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拉动农村牧区消费。全区共销售补贴类家电产品153.3万台(部),兑付补贴资金4.1亿元。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根据物价形势变化,启动临时性价格补贴机制,拨付资金3.2亿元,对231万城乡困难群众和家庭困难大中专学生给予生活补贴。紧急下拨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25.4亿元,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给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带来的影响。拨付资金2.4亿元,弥补盟市粮食风险基金缺口,增强各级政府市场调控和应急保证能力。下达口岸和边境贸易转移支付17.6亿元,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边贸经济发展。
(二)支持非资源型产业发展。对新建承接产业转移的非资源型产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两免三减半”优惠,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向非资源型产业倾斜。2011年,自治区60个非资源性产业集群实现收入5800亿元,增长41%,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3。推动服务业发展,投入资金26亿元,大力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和农畜产品商贸流通市场、特色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
(三)推进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拨付资金58.7亿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供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现有建筑节能改造。筹集资金2.1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项目86个。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安排资金28.2亿元,加快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力度,筹集资金154.9亿元,全面落实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支持农田水利建设。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183亿元,支持全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新增公路2996公里;投入资金25.4亿元,支持快速铁路客运通道建设,进行铁路扩能改造,着力解决制约自治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推动农村牧区改革发展
2011年,全区农林水、粮油物资管理等涉农涉牧支出511.9亿元,比上年增长29.7%,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农牧业基础地位。搭建资金整合平台,2008年—2011年累计投入64.6亿元,支持玉米、马铃薯、肉羊和蔬菜等4个优势产业带发展。大幅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31.3亿元,重点解决农村牧区1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支持68个旗县加强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农牧业综合开发,投入资金17.9亿元,支持农田和草原建设270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229个。千方百计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对农牧民的补贴规模达到110亿元,补贴品种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投入资金13.2亿元,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农牧业防灾救灾机制,安排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2.8亿元,及时拨付各类救灾款8.2亿元,保障农牧业稳定增产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投入资金16.8亿元,全区开工建设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879个,受益人口563.5万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筹集资金31.7亿元,支持农村土地整治166万亩,保障了耕地的质量和面积。
三、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1年,全区教育支出390亿元,比上年增长21.1%。提高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均拨款达到每年500元,初中达到每年700元。中小学“校安”工程竣工学校达到2150所。在全国率先推进实施三年内高中阶段免费(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教育,累计投入资金12.41亿元,惠及全区54.2万名学生。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化解高校债务,推动学前教育发展,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2011年全区就业和社会化保障支出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加大财政支持创业、就业工作力度,下达补助资金13.3亿元。落实6项大学生就业计划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取消相关收费,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3万人,11.5万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12.1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医保、五保供养等多项社会保障标准增幅都在10%以上。230多万困难群众和家庭困难的在校大学生纳入了保障范围。积极解决“五七工”、“老工伤”等人员的参保问题。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旗县达到92个,参保人数343万人。
(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64.5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已覆盖城乡全部人口。自治区政府设立的160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26家医院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5家旗县医院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截至2011年底,全区累计下拨资金2.21亿元,救助农村牧区人口103.3万人;累计下拨救助资金1.79亿元,实施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54.4万人次。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40.1亿元,比上年增长67.3%。完成年度少数民族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任务3020户。国家下达自治区煤矿棚户改造建设任务1.06万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截至2011年12月底开工户数4.78万户,开工率85%。完成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7000户和国有工矿区棚户区改造4416户的建设任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6万套,改造农村牧区危房7万多套。
(五)推动文化事业发展。2011年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9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大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农村牧区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2011年,全区行政执法经营投入8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全年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8.8亿元,比上年增加13.1%,重点支持基层政法机关技术装备建设和办案能力的提升。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质监和工商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安排“草原英才”专项资金3500万元,促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150人,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4个。
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调整完善自治区与盟市财政管理体制。根据税种属性,对5个共享税实行有差别的分享比例,明显降低自治区对营业税的分享比例,适当提高自治区对增值税和资源税的分享比例,增强自治区宏观调控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现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渠道的统一。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制定出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提高1—3类区86个旗县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三)继续推进支出领域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促进预算编制、执行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以及预算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结合。开展农业保险保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自治区本级、12个盟(市)和96个旗(县、区)全部推行了改革,73%的资金实现了直接支付。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转轨率达到85%。继续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全年通过网络缴税1144.3亿元。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到2011年底,实际发卡16万张,累计消费16.4亿元。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11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39.4亿元,比上年增长28.9%,资金节约率8.7%。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除教育收费外,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了预算。以自治区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继续推进“一卡通”改革,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181.4亿元,436万户城乡居民受益。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财政专网覆盖到全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财政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初具规模。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加快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效率,加强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和考核制度,2011年全区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
(五)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管的优势,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加强财政监督。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全区l.9万个单位,查出“小金库”金额1569万元,持续三年的“小金座”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开展对失业保险基金、义务教育经费以及校舍安全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检查调研。加强财政专户核查,2011年全区共撤销财政专户1031个,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基本划归国库部门管理。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向社会公开的预决算收支表、政府性基金收支表细化到款级科目。加强会计行业管理,制定了全区会计行业2011—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和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2011年全区完成评审核查项目金额651亿元,为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提供了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李树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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