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家财政主渠道,发挥清洁基金作为国家层面专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性基金作用,全面展开基金有偿使用和赠款业务,并在支持国内碳市场建设、碳减排标准体系建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政策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公众意识提高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低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政策性基金战略定位,全面展开基金业务
(一)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国家收入征收当年目标。2011年,为保障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国家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基金中心通过加强人力配备、完善程序和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征收工作效率。同时,针对重点征收对象,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全年实现国家收入36.7亿元,大大超过年初目标。截至2011年底,累计实现国家收入100亿元。
(二)明确思路,保障基金有偿使用业务顺利起步。根据“借船下海、专业运作、捆绑发展”的业务方针,基金中心明确把与地方财政合作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作为有偿使用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并力争以点带面,稳妥、高效地开展有偿使用工作。2011年共批准8省21个项目,清洁发展委托贷款10.2亿元,撬动社会资金79.75亿元。截至2011年底,新增10个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预计31个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每年可实现约265.33万吨的二氧化碳减排和相当数量的减排潜能。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基金中心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系统梳理和细化了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初审、立项、调查、审批和监督的操作流程,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管理制度,并修订完善了《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合同》及其附件等法律文本,有效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
基金中心还通过入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了清洁基金股权投资的第一次探索。
(三)做好赠款资金管理,服务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和能力建设。基金中心注重加强赠款项目资金管理,开展了对第一批赠款项目的财务检查,保证了赠款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顺利结项。清洁基金第二批赠款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11年启动,安排2.6亿元赠款预算,重点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和政策研究,支持建立适应国情的应对气候变化宏观战略体系,支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国家与地方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四)规范资金管理,继续推进理财合作。为规范基金会计、财务核算体系,保证基金资金安全,2011年重点落实了分账管理要求,实现了基金中心和清洁基金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在此基础上,按照预算资金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资金预决算制度,并采取择机结汇、合理筹划存款结构等方式,努力提高基金资金的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作为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一项重要手段,基金中心继续开展现金理财工作,顺利完成了与浙商银行的首笔低碳现金理财合作,实现资金效益与减排效益统一,支持减排二氧化碳20万吨。
(五)突出基金长期发展需要,开展政策研究。一是根据国内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形势,组织开展了“十二五”时期基金中心工作规划编制;二是支持基金有偿使用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开展了项目碳减排成效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三可”)问题研究;三是基于清洁基金工作定位,组织开展了气候变化融资问题研究,并编写出版了《气候变化融资》一书,这是我国第一本全面介绍这一领域的专著;四是开展国际气候变化融资前沿领域动态跟踪,一方面为我国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关注国际上有关气候变化、能源等领域大事件,深入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六)扩大基金宣传,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公众意识提高。基金中心坚持常设窗口宣传与重点活动宣传相结合,在利用参加国内外重要会议、刊发内部刊物、开展业务交流、网站信息发布等常规方式宣传的同时,注重结合“两会”、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基金重大工作进展等热点、重点事件,利用与中国财经报合办“低碳发展论坛”专栏、开设中心网站专栏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有效配合了基金业务开展。通过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大型纪录片《环球同此凉热》、组织地方财政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培训班、向中小学赠送气候变化书籍、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青少年气候变化宣传等方式,进行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意识。
(七)走出去请进来,推进务实国际合作。2011年,继续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国际排放贸易协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组织和知名国际金融机构沟通交流,内容涉及知识分享、能力建设和联合投融资等方面。同时,开始引进IFC比较成熟的低碳融资工作模式,并着手准备清洁基金与IFC、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合作银行共同开展节能减排贷款损失分担机制的试点。
二、创新机制,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平台
(一)搭建清洁基金与地方政府合作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11年12月,清洁基金与陕西省政府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与陕西省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提供了机制支持。同时,基金还携手江苏省等地方财政部门,着手设计创新融资机制,撬动商业银行资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
(二)参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改制,推动市场减排。经财政部领导批准,2011年,中心参股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迈出了清洁基金股权投资的第一步,启动了清洁基金直接参与国内碳市场建设的重要战略布局。
(三)推动“三可”工作,积极开展碳减排评价研究和工具建立。“三可”是为碳市场准备碳减排量交易资源的技术前提,是建立碳交易核算平台和认证平台的重要支撑,也是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等基金有偿使用项目取得碳减排成效的要求。为此,基金中心积极推进在委托贷款项目中探索开展碳预算(即减排量评估)工作。同时,为推进“三可”规范化发展和向社会推广,基金中心加入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发起的全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资助并参与起草了项目层面碳减排成效评价技术规范等联盟标准。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供稿,华小婧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