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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根据《财政国库“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制度建设与管理,着力推动国库现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改革进度的具体要求。重点推进中央特殊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深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对深化兵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事宜做出具体规定;对黑龙江农垦所属40家基层单位和广东农垦所属20家基层单位实施改革。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导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12年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截至2011年底,17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13684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320个地市、2600个县(区),超过38万个基层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2011年,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根据《财政国库“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制度建设与管理,着力推动国库现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改革进度的具体要求。重点推进中央特殊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深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对深化兵团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关事宜做出具体规定;对黑龙江农垦所属40家基层单位和广东农垦所属20家基层单位实施改革。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导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12年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截至2011年底,17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13684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320个地市、2600个县(区),超过38万个基层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二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种植业保险补贴、养殖业保险补贴、普九化债资金、新农合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9类涉及民生保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2011年累计支付资金约1500亿元。三是研究推行中央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网上银行试点工作。启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网上银行研究和试点工作。中国工商银行等5家代理银行已经开展网上银行试点业务。12个中央预算单位参加试点,支付笔数超过5000笔,支付金额近4亿。四是规范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改进中央175家企业用款计划管理方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完善预算执行细化业务操作,改进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五是做好工资统发工作。中央103个部门和188个基层单位、4万多人纳入工资统发范围,2011年统发金额9.7亿元。
(二)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央部门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先后对中央党校、国家安全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民委、海关总署等中央部门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2011年按国库集中收缴方式收缴中央非税收入2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加强收缴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票据功能。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动态监控功能,强化非税收入收缴日常监管,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截至2011年底,97个中央部门、35个专员办执收的非税收入,以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执收的中央彩票公益金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地方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310个地市、2400个县(区)、超过31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三)扎实推进电子缴税横向联网工作。制定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1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积极扩大市、县横向联网上线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电子缴税业务量,对地方自行开发系统转轨,税收收入退库、更正、免抵调等业务电子化管理,建立财税部门信息交换框架等事项进行明确。研究起草《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商业银行手续费计付管理试行办法》,以合理补偿商业银行服务成本,调动商业银行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的积极性。截至2011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基本实现电子缴税横向联网。
(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单位对办公费、差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切实扩大公务卡适用范围,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公务卡受理市场环境不完善等问题。推进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完善代理银行间公平竞争机制;指导代理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不断提高公务卡业务服务水平。
(五)组织招标选择代理银行。经过严格的评标程序,4家银行获得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资格,9家银行获得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资格,满足了广大预算单位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需要。同时,做好代理银行日常管理与监督,加强代理银行业务培训,通过走访预算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做好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工作,依据有关制度规定,支付2010年度银行代理业务手续费,促进代理银行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与管理,服务宏观经济决策
(一)增强预算支出执行均衡性。以《中央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动态情况总表》等为平台,以动态报表为辅助,做到预算执行事前分月预测、事中准确反映、事后及时分析,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工作水平,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大幅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规模,将具备条件的提前通知地方转移支付指标纳入留用范围,缓解财政资金“大上大下”问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日常拨付管理,建立健全拨付进度管理机制,有力保障中央补助地方资金准确及时拨付,进一步提高地方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注重加强与相关司局的协调,统筹协调大额收入退库工作,稳定收入运行。
(二)提高预算执行分析水平。强化前瞻性分析研究,完善财政收入分月滚动预测,准确把握财政收入走势,预判能力和预测水平不断提高;强化按旬预测,月、旬、日渐进式机制逐步完善,2011年相关月份收入入库情况增幅预测偏差均不超过1个百分点;细化反映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按月按旬分析中央本级支出完成情况,建立健全预算指标下达定期反馈和对账机制;细化预算执行报表内容格式,巩固地方月报提前至月终3日内报送的做法,确保第一时间形成全国财政收支报表和要情分析。
(三)做好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按月在财政部网站发布国家财政预算执行信息;配合相关民生政策的出台,增加反映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及时发布个人所得税改革产生的减收影响,主动解释说明一些容易引起误读的财政收入概念或口径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加强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一)加强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对社保基金等历史账务重新进行梳理,细化相关会计核算科目。针对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等政策产生的影响,对现有总预算会计账套进行调整,重新设置撤并相关会计核算账套,重设岗位分工。加强总会计对账管理,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防范会计风险和履行会计职责,确保总会计账务数据准确、完整。制定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对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加强总预算会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作出规定。研究起草《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定》。
(二)强化库款分析和预测。加强财政库款情况研究分析,及时上报变动情况。积极推进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精细化管理,研究探索按月分日预测。加强国库资金收支运行规律研究分析,结合年度收支预算和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完成2011年度预测和日常分月滚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
(三)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对现有中央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梳理,撤销原预算外资金账户2个,国防科工专项资金账户1个,中央财政专户总数由31个减少至28个。加强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通过2011年清理整顿,摸清了全国财政专户底数,先后撤并专户5.3万个,上缴(或退回)国库资金756亿元。向国务院上报了《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情况的报告》,印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意见的通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四)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做好2010年度中央预算单位账户年检,单位参检率、账户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开发完成中央预算单位账户动态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立财政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集中收付代理银行之间的账户信息网络平台,初步实现财政部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管理的目标。
四、加强决算管理与分析,发挥决算数据效能
(一)做好2010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制工作。完成2010年中央公共财政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线上部分)的编制。顺利开展2010年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审工作,汇总2010年地方财政总决算数据,为全国人大审查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提供背景材料。按时公开了细化到项级科目的2010年全国、中央、地方财政总决算。
(二)做好2010年部门决算编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决算批复,2010年度中央部门决算批复完成时间比往年大大提前。将中央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纳入到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每年例行的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对8个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核查。
(三)组织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2011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部门决算草案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90个部门首次公开了包括收支决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在内的部门决算。
(四)做好决算分析与财政统计工作。根据2010年度决算数据,形成《2010年度中央部门决算中值得关注的情况和问题》,供领导参考决策。编印《财政统计摘要2011》、《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和《201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资料》等统计资料。
五、推进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增强财政国库理财功能
(一)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11次,其中3个月期2次、6个月期7次,9个月期2次,每期操作规模300-600亿元,年末中央国库现金管理余额2900亿元,全年应获得利息收入139.13亿元。
(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稳步推进。修改完善《关于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请示》,推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办法出台。组织召开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座谈会,介绍发达国家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提出安全规范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六、抓好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为国库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一)做好国库支付系统版本升级工作。启动现行国库支付系统ERP升级工作,同步研发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国产国库支付系统。配合部内司局,认真完成软硬件招标采购、业务需求调研、建设方案设计等工作,并协调租借服务器搭建测试环境。
(二)全面提升国库管理系统运行保障水平。开展中央外网平台安全测评,形成了详细的工作报告。建立国库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中央国库管理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规程》。理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信息衔接关系,建立指标密级调整工作规程,避免预算指标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地方信息安全建设指导。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信息安全保障薄弱、以及开展地方国库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建设等问题,促进地方国库电子支付管理改革。
七、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完善中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一是扎实做好日常实时监控工作。监控中央部门支出记录约545万笔,疑点记录约290万笔,人工核实(含互动机制疑点核实)疑点问题近250万笔。动态监控发现违规或不规范支付资金4.17亿元。通过设计新的账户体系和资金支付流程,促进提升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等9类专项支付资金约1500亿元纳入监控范围,监控支付记录近20.27万笔,发现违规或不规范支付记录约9000笔,涉及金额约76亿元。将民口科技专项资金103.79亿元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发现违规或不规范支付资金约3亿元。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核查。根据系统监控情况,2011年共委托3个会计师事务所对5个中央部门所属的13个基层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三是加强与中央部门监控工作互动交流。通过监控互动平台共向中央监控互动部门发布监控疑点支付信息4786条,涉及金额约20.5亿元;试点部门反馈了核实信息,核实违规金额2.46亿元,督促有关单位退回违规资金约3000万元。四是推动动态监控系统优化升级。组织开展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三期升级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软件开发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积极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实地调研督导、专题座谈等方式,提高地方财政部门对加快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具体的操作方式和实施路径,推动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
(三)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以动态监控周报、月度监控信息、月度监控数据统计报表为基础,动态监控专题报告为重点,年度分析报告为核心的动态监控分析报告体系框架。
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一)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制定发布《2010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指南》,详细规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内容、编报流程与职责分工,政府财务报表及其附注项目的编制方法和步骤,以及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的撰写方法。选择11个省份开展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各试编省份均按要求报送201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工作。参加4次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会议,就会议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反馈意见并被采纳。顺利实施完成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TCC5)“中国政府会计管理与改革战略框架”项目,形成《科学规范和界定政府会计管理范围研究报告》、《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研究报告》、《建立政府会计制度体系研究报告》、《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研究报告》和《中国政府会计管理与改革战略框架研究报告》。翻译出版了《美国政府会计、审计和财务报告》等研究报告,为政府会计研究提供参考。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李大伟、李春阳、唐龙生、李青山、张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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