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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95729.1亿元,比2010年增收18339.3亿元,增长23.7%。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9204.7亿元,同比增长25.6%。此外,税务部门还组织社会保险费等其他收入15651.7亿元,同比增长39%。国家税收实力的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2011年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随经济发展呈现逐季趋缓态势。2011年,我国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全年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一、二、三、四季度GDP分别增长9.7%、9.5%、9.1%和8.9%,呈现平稳趋缓的态势。与之相适应,一、二、三、四季度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3.2%、27.4%、21.9%和11.6%,也逐步趋缓。
二是地方级税收增长略快于中央级。2011年,中央级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完成58472.6亿元和37256.5亿元,分别增长22%和26.4%,地方级税收增幅高于中央级4.4...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95729.1亿元,比2010年增收18339.3亿元,增长23.7%。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9204.7亿元,同比增长25.6%。此外,税务部门还组织社会保险费等其他收入15651.7亿元,同比增长39%。国家税收实力的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2011年税收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随经济发展呈现逐季趋缓态势。2011年,我国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全年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一、二、三、四季度GDP分别增长9.7%、9.5%、9.1%和8.9%,呈现平稳趋缓的态势。与之相适应,一、二、三、四季度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3.2%、27.4%、21.9%和11.6%,也逐步趋缓。
二是地方级税收增长略快于中央级。2011年,中央级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完成58472.6亿元和37256.5亿元,分别增长22%和26.4%,地方级税收增幅高于中央级4.4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8.9%,比2010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三是中西部地区税收增长快于东部地区。2011年东、中、西部地区税收收入分别完成64906.9亿元、15349.4亿元和15472.8亿元,分别增长21.7%、27.9%和28.5%,中、西部地区税收增幅分别高于东部6.2个和6.8个百分点,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提高0.5个和0.6个百分点。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税收法治建设
税务部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税收法律和制度体系,提升立法级次。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开展税收资金安全检查,防止和纠正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行为。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集中清理工作。探索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税收业务个案批复。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上线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疑点信息库。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开展重点税源企业发票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
三、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税务部门按照中央关于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研究实施促进服务业、物联网、动漫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发展的税收政策。出台新一轮为期10年的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实施支持困难地区、民族边疆地区等区域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海南进行离境退税和离岛免税政策试点。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税收支持力度。研究实施促进就业、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实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石油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等政策。
四、优化税收制度安排,税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税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一起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税制改革。
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积极深化增值税改革,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在上海、重庆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修订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促进节能减排。
五、抓好核心业务,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迈出新步伐
税务部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改进纳税服务,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建设,方便纳税人咨询。完善国税局、地税局协作方式和内容,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废止逾期增值税进项发票一律不得抵扣的规定,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完善车购税管理和服务办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以减少税收流失为重点,大力强化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开展征管改革调研工作,为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积累有益经验。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和预测工作,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统筹谋划创新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选择18个单位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完善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规范委托代征。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等税种管理,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积极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构建全方位防范骗取出口退税体系。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步伐,加强信息化日常管理。
六、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规范领导干部培训,加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创新一线人员岗位培训。深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处室和党员旗帜工程等活动,争创纳税人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有260多个单位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检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税务廉政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推进税务廉政文化建设。
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专项治理,对“小金库”治理进行全面复查、督导抽查,形成“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精神。规范预算、支出、资产和基建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配合审计署对18个省(区、市)国税局进行审计,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供稿,李永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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