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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实现生产总值52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2.32亿元,增长9.1%;第二产业增加值166.09亿元,增长18.7%;第三产业增加值174.89亿元,增长1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6.7%、42.5%和30.8%。人均生产总值20291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8.1%。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8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6%。兵团续建和新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64个。全年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6元,比上年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6771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8.66亿元,增长18.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772元,比上年增加2500元,增长15.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8%。
一、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向民生、基层和重点倾斜
(一)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根据兵团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团场财务体制改革,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兵团农牧团场公共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团场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为了强化预算执行,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
200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实现生产总值523.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2.32亿元,增长9.1%;第二产业增加值166.09亿元,增长18.7%;第三产业增加值174.89亿元,增长1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6.7%、42.5%和30.8%。人均生产总值20291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8.1%。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8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6%。兵团续建和新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64个。全年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6元,比上年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6771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8.66亿元,增长18.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772元,比上年增加2500元,增长15.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8%。
一、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向民生、基层和重点倾斜
(一)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根据兵团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团场财务体制改革,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兵团农牧团场公共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团场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为了强化预算执行,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情况整体好于上年。2008年全兵团预算总收入241.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9.9%。其中,中央财政及部委拨款186.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6.6亿元,增长17.2%。预算总支出259.24亿元,完成预算的85.77%,比上年增长35.94%。当年预算赤字7355万元,比年初批准赤字减少了4533万元,年末累计赤字5.2亿元。
(二)坚持统筹兼顾,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筹集资金安排好兵团“十件实事”、农业产业化、工业发展和项目前期费等重点支出。关注民生,关注基层,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预算安排上向边境一线倾斜,向困难团场和基层倾斜,向教育、卫生、科技、社保等民生倾斜,切实支持师团发展,减轻职工负担。2008年,在对师团仍实行“划分收支、定额和定向补助”的过渡性预算管理体制下,对师团经常性经费分类保障,进一步规范保障标准,提高师团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2008年兵团本级财政补助与上年持平,师本级财政补助比上年增长12.5%,团场财政补助比上年增长35.2%。在预算安排上除必须保障的支出外,还充分考虑政策的一致性和延续性,确保了刚性支出的落实。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兵团“三重一大”制度等有关规定,建立了专项资金执行制度、部局联席会议制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催办通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在年初编制兵团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过程中,将以往年度预算中名目繁多、性质相近、内容重复交叉、年限较长、金额较小、分散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整合,在专项资金总额不减少的前提下,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调整部分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向和内容。经过整合,科技项目经费由过去的12项归并为3项,教育项目经费由过去的18项归并为12项,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经费由过去的8项归并为4项,卫生项目经费由过去的5项归并为3项,计划生育项目经费由过去的4项归并为1项。同时,积极探索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三、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好扩大内需专项资金
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举措,把落实新增投资、扩大内需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预算单位加强协作、强化管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快新增投资的落实和使用。2008年12月,国家下达兵团新增建设投资9亿元,按照国务院“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和兵团的总体部署,兵团财务局积极采取措施调度资金及时下拨到项目师,确保了兵团项目的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兵团财务局在下达新增项目资金的同时,要求下级预算单位及时了解资金的使用动向,追踪问效;强调各项目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完整,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此外,还要求各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统筹安排,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2008年,兵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师级统筹提升到兵团级统筹,当年运转顺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兵团级统筹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统一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编制和执行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和管理制度。连续4年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待遇工作,并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工作方针,整体启动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兵团“统一制度政策、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网络系统,基金实行师级统筹、兵团级调剂”,从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居民缴费可以使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个人缴费和报销待遇与自治区保持基本一致。截至2008年底,全兵团100.3万人参加了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此同时,完成了对七师、八师、十师86万居民的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兵团城市社区团场公共卫生服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规范项目管理,不断提升兵团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2008年,兵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节水建设为核心,共实施项目93个,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和部属项目完成总投资4.06亿元,进一步夯实了项目团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累计改造中低产田50.71万亩,培训项目团场科技人员40950人(次);改善灌溉面积50.7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9.71万亩,年节水量5662.18万立方米;增加农田防护林网防护面积4.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35.1万公斤,棉花1061.63万公斤,糖料792万公斤,其他农产品2217万公斤。
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兵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质量考评,在全国37个省、市、自治区中兵团位居第八名。由于工作取得实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连续两年奖励性增加兵团农发专项资金。
六、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财务改革成果
2008年,兵团财务部门围绕兵团预算管理体制、制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党的建设和财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14个师25个团场开展了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财务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调研,完成了20个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查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整改方案。在对师团大规模调研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体制与机制的管理制度。
(一)制定了《兵团农牧团场公共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兵团农牧团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兵团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兵团农牧团场贯彻企业会计准则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团场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确立团场财务“一总两分”的预算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研究适合兵团特点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兵团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在兵团纪检委、组织部、财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兵团机关全面推行了公务卡制度。
(二)在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归并的基础上,兵团财务局会同有关部局新制定或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8项,转发财政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29项,规范了专项资金的审批权限、程序和额度等具体实施细则。
(三)建立和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兵团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兵团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2008年,兵团财务局按照“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年共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2万元。
(四)修订了《兵团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兵团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加强对采购环节的监管。为切实做好兵团的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围绕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内容进行了自查和抽查。2008年,全兵团统一采购预算金额6.17亿元,实际采购资金5.51亿元,节约资金6653.3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77%,采购规模比上年同期增加6.8%。
(五)制定《兵团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团场试点工作意见》,加强了以团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项目管理。
(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债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水平。制定了《兵团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还贷准备金管理办法》和《兵团外债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外债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在认真分析调查由兵团财务局承贷或担保的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开发银行贷款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及偿债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债务预警机制,定期通报债务风险。
七、强化监督职能,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2008年,兵团加强了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对建设规模大、财政资金投入多、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对边境和困难团场预算编制与执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监督暂行办法》,为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按照财政部要求,对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配合财政部有关司和新疆专员办完成了农业综合开发、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兵团南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救灾减灾、政府采购等专项资金的核查工作。
八、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队伍业务素质
加强财务干部培训工作。2008年围绕团场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总会计制度、团场公共预算、团场企业预算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内容,加强了财务改革制度的培训。此外,还开展了基本建设、外债风险培训,政府采购检查业务培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和财务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43期,培训在职人员3910人,其中基层培训16期共计1800人。
开展兵团财会“双先”评选工作。根据财政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要求,兵团共评选出14个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和55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农七师财务局的悦东海同志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供稿,王淼、叶晓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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