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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总值完成7171.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53.9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3037.74亿元,增长17.4%;第三产业增加值2679.94亿元,增长1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78.1亿元,比上年增长27.2%。投资总额年增量突破800亿元,达到808.02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城镇投资3347.63亿元,增长27.4%;农村投资430.47亿元,增长2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8.45亿元,比上年增长23.2%,为1996年以来最高增速。其中,城市零售额1383.63亿元,增长22.9%;农村零售额954.82亿元,增长23.7%,农村消费增速快于城市。全年进出口总额132.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2%,增幅为1993年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出口总额73.51亿美元,增长43.8%;进口总额59.33亿美元,增长42.5%。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6元,比上年增长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2008年,自治区财政收入843.84亿元,比上年增加139.42亿元,增长19.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18.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比上年增加99.59亿元,增长23.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39.82亿元,比上年增加28.29亿元,增长13.4%;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85....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总值完成7171.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53.9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3037.74亿元,增长17.4%;第三产业增加值2679.94亿元,增长1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78.1亿元,比上年增长27.2%。投资总额年增量突破800亿元,达到808.02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城镇投资3347.63亿元,增长27.4%;农村投资430.47亿元,增长2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8.45亿元,比上年增长23.2%,为1996年以来最高增速。其中,城市零售额1383.63亿元,增长22.9%;农村零售额954.82亿元,增长23.7%,农村消费增速快于城市。全年进出口总额132.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2%,增幅为1993年以来最高水平。其中,出口总额73.51亿美元,增长43.8%;进口总额59.33亿美元,增长42.5%。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6元,比上年增长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2008年,自治区财政收入843.84亿元,比上年增加139.42亿元,增长19.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18.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比上年增加99.59亿元,增长23.8%;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39.82亿元,比上年增加28.29亿元,增长13.4%;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85.6亿元,比上年增加11.53亿元,增长26.3%。自治区一般预算支出1297.11亿元,完成预算的87.7%,比上年增加293.17亿元,增长29.7%。自治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245.33亿元,完成预算103.9%,比上年增加86.86亿元,增长54.8%。当年基金预算支出233.01亿元,完成预算69.4%,比上年增加81.73亿元,增长54%。
一、大力支持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共投入15.71亿元,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其中,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资金4.05亿元,增加北部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55亿元。此外,还支持组建北部湾银行、举办第三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无息贷款开展北部湾经济区的各项前期规划工作等。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提速,其生产总值增长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带动了防城港、北海、钦州和南宁4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二)支持交通事业加快发展。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铁路建设资金6亿元,机场建设资金1.16亿元,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3.2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贴息5000万元,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00万元,累计投入交通建设资金超过12亿元,为全区交通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支持千亿元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自治区制定扶持千亿元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安排工业园区资金5亿元、技术改造资金1.4亿元、糖业技术改造资金2000万元和农产品资金2000万元,突出对食品、汽车、有色金属、石化、冶金、机械、电力以及建材、造纸、电子信息、造船、纺织服装皮革、木材加工、医药制造等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节能减排。自治区本级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1亿元,重点推动工业企业技改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二氧化硫减排、化学需氧量减排及节能减排监测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整合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环保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水资源费等各项资金,筹措8.1亿元用于推进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2008年,自治区财力向基层倾斜,切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加大自治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对各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由上年的65亿元增加到100亿元,增加35亿元,增长53.8%。二是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6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50%。三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和产粮大县的奖补力度,安排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12.83亿元,比上年增加2.38亿元,增长22.7%。四是加大对各市县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安排财政收入增长奖励补助资金7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40%,对财政收入增长快、增收多、质量高的市县给予奖励。五是增加农村义务教育财力保障,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补助25亿元,比上年增加14.17亿元,增长1.3倍,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此外,自治区财政对各市县的专项补助达237.96亿元,比上年增加78.33亿元,增长49.1%。初步缓解了县、乡两级基层财政困难,增强了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良种、农资综合直补等各种补贴资金31.81亿元,各项补贴金额均比上年有大幅度提高,确保了粮食生产稳定增产、农民直接受益。
(二)自治区财政安排水利建设资金3.59亿元,用于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退耕还林补助66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4亿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安排2.85亿元救灾资金,支持农业救灾工作。
(三)自治区财政投入10.77亿元扶贫资金,加大对贫困村屯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推进实施扶贫开发,确保第二批116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完成。
(四)全区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44.27亿元,618.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其中有13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生活费补助,基本实现了免费农村义务教育。
(五)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109个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参合农民3538万人,参合率为86.52%,受益农民超过1000万人次。
(六)全区累计拨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74亿元,享受低保待遇人数达182万人左右,每月人均补助35元,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七)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加大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投入、实施“文化三下乡”、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
四、切实保障民生支出
(一)实施茅草房改造工程。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700万元,做好第二期2万户贫困户茅草房改造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二)实施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引导、整合部门资金和社会资金12.75亿元,支持开展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和天等5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三)实施兴边富民工程。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5.2亿元,解决离边境线3公里范围内边境地区村屯的交通、饮水、用电、就医、上学和住房等困难问题,加强边境一线村屯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实施广西西部5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自治区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引导、整合部门和社会资金13.5亿元,开展对乐业、凌云、隆林、田林和西林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沼气池项目建设资金1.28亿元,继续用于新建20万座沼气池补助,促进农村生态建设和保护。
(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自治区财政筹措5.6亿元,解决15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七)实施广西西北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防火整治工程。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分3年完成三江、融水和龙胜3县少数民族聚居的1125个村寨的电改、灶改、水改、寨改等火灾整治工程。
(八)切实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改善。压减各区直部门公用经费1.41亿元,全部用于水毁民房重建,共46128户居民享受补助;安排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专项补助资金2.14亿元,向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等309.7万名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一)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引入激励机制鼓励先进地区加快发展,规范收入分配转移支付,努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形成以均衡转移支付为主、绩效转移支付和规范收入分配转移支付为辅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缩小各地财力水平差距,推动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8年,全区已有80个县(市、区)推行部门预算,范围不断扩大。自治区本级综合预算改革实现突破,自治区人防办等5个部门开展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试点,实行收支彻底脱钩。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力度。
(三)稳步实施“乡财县管”方式改革。2008年新增29个“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县(市、区),全区推行改革的试点县(市、区)达70个,占全区总县(市、区)的64%。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全区109个县、市、区(含城区)已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革覆盖面达到100%,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县级全部实施改革的省份。公务卡制度稳步推行,自治区本级已有25个试点部门正式推行,南宁市和玉林市也启动了试点工作。
(五)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出台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等制度,有效地推进了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
(六)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取得新突破。中小学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首次纳入政府采购。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亿元,增长30%。与采购预算相比,节约资金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亿元。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08年8月,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财政厅设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批复》(桂编[2008]48号)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行使对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进行管理的职能,并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一)推进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整合运营改革工作。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运营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起草小组,经对《方案》多次修改后形成正式稿,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制定区直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实施整合运营配套制度措施,先后制定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与划转移交实施办法》、《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运营厅内工作方案》等,确保了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运营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二)大力支持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制度建设。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大做强,是实施区直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整合运营的重要环节。自治区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及时为公司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争取各种优惠政策,帮助公司完善了多项内控制度。
(三)认真履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能。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处置经营性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外,2008年资产管理处还审核批复了16批次处置国有资产的申请。
七、继续深入强化财政监督
(一)强化财政收支监督检查。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围绕当前财政收支改革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抓住财政收支管理的重点环节,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共组织专项检查5项,检查单位582个。4—5月,自治区财政厅对2007年全区经济发展“十佳”县的部分候选县及财政收入排名较上年有较大提高的10个县进行了收入质量检查,累计查出问题资金1.18亿元,纠正了通过设立过渡户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有效地规范了财政收入征管行为,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11月1日—12月31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和审计厅共组织了170名检查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对561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财政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共核实、查出欠税(费)16.08亿元,催缴入库15.38亿元,为顺利完成2008年全区财政收入任务、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做出了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检查。2008年,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财政部关于建立预算支出监督联系点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的中心工作,选择了与民生利益密切相关的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水利厅、水产局和扶贫办5个部门(单位)作为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对象,选择了“新农合”、“农村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8项重点民生资金进行延伸检查。检查涉及预算收支规模162.92亿元,查出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结余和收入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项目预算不够细化、项目支出进度慢、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促进了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以及部门预算执行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检查。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对部分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涉民资金管理情况和涉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1—2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对全区彩票发行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问题资金2.34亿元,及时规范和纠正了自治区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3—5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全区抗雨雪冰冻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检查,在布置和指导全区14个市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柳州、桂林、百色和河池4个受灾较重、安排救灾资金量较大的市进行了重点检查,并会同自治区审计厅对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反映百色市有关部门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查出问题资金2060万元,及时规范和纠正了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未及时拨付救灾资金,救灾款物采购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8—9月,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核查,对宾阳、博白和都安3个县财政、教育部门及15所中小学存在的资金拨付不到位、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资金管理混乱、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变更、教育欠债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提出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四)财政内部监督。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丰富内部监督方式,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在2007年离任审计外勤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分清责任、完善管理”的要求,对离任财务审计对象和原任职单位下达了6份审计结论。并对审计结论下达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组织力量对财政厅36个处(室)、单位近5年来内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内控制度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并根据回访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范围、完善财政厅内账户管理及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建议。此外,为了全面掌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2002年以来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了全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调查。
(五)会计行业行政监管。2008年,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治区会计行业行政监管实际,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责,在有效组织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同时,不断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行政监管,促进了全区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的不断规范。6-10月,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08年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全区共组织检查人员623人,对349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资金8. 41亿元。截至2008年12月底,已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144户,责令调账2. 49亿元,补缴税款1498. 41万元,罚款39. 94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单位2个,追究责任人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冯翊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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