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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沉着应对涉及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大力支持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在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发展卫生事业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落实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
2008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把就业再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一是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完善了促进就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范了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意见。二是制定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政策,拓宽就业资金开支范围,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维护灾区稳定。三是继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51.69亿元,并督促地方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四是妥善解决并轨遗留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和特定政策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经国务院同意,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了特定政策补助政策执行期限。2008年底...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沉着应对涉及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大力支持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在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发展卫生事业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落实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
2008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把就业再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一是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完善了促进就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规范了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意见。二是制定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政策,拓宽就业资金开支范围,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维护灾区稳定。三是继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51.69亿元,并督促地方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四是妥善解决并轨遗留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和特定政策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经国务院同意,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了特定政策补助政策执行期限。2008年底,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加深,就业压力明显增大的不利形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战略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特别培训计划等政策措施,努力稳定就业局势。2008年全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13万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2008年,我国相继发生了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对紧急医疗救治阶段地震伤员实行免费救治。二是出台将铁路公路上滞留人员纳入紧急转移安置救助范围、增加城乡低保对象临时补助资金、对地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或助养人)人员和“三孤”(孤老、孤儿、孤残)人员提供临时生活补助及后续补助、向地震遇难人员家庭发放抚慰金等临时或特殊救助政策。三是适当提高部分受灾农户住房重建补助标准。四是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建立救灾捐赠资金缴拨绿色通道,研究制定汶川地震救灾款物、捐赠款物和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09.61亿元(含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三、完善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制度覆盖面
一是继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127亿元(含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补助和调标补助),地方财政也加大了投放力度,有力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调研评估地方工作开展情况,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研究制定能够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地区的指导和调研,明确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并报国务院审定。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国务院审定后下发,选择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等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五是收集和梳理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开展情况,研究提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六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七是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试点总结评估,完善相关政策。
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支持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社会救助制度与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对农村和城市低保制度分别安排补助资金93.65亿元和269.44亿元。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以及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离退休费标准。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62.1亿元,安排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和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42.9亿元。
五、支持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截至2008年底,新农合已覆盖全国所有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农民达8.15亿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并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50%以下的市辖区和计划单列市。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47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8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为此安排补助资金31.7亿元。三是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投入,合理研究救助水平,规范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0.4亿元,进一步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此外,中央财政还安排80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帮助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六、统筹安排,提高社保对象待遇水平
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08年1月1日起按人均100元左右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此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原工商业者和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等四类人员,继续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予以特殊调整。中央财政安排169.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调标工作。二是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缓解物价上涨对城乡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中央财政会同有关部门于2008年1月1日和7月1日两次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截至2008年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20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41元/月;平均农村低保标准988元/年,人均补助水平49元/月。另外,2008年初,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严重省份的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中央财政分别按每人每月15元和10元的标准,给予连续3个月的临时补贴。三是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水平。中央财政会同有关部门从2008年10月1日起调整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七、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应对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安徽手足口病以及婴幼儿奶粉事件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支持灾区做好卫生防疫、伤员医疗救治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的婴幼儿开展免费筛查。二是继续加大公共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26.14亿元,用于支持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扩大到中西部地区所有农村地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100元/人(国贫县150元/人)提高至西部400元/人、中部300元/人。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了补助资金。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35.33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购置必要的设备,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四是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起草政府卫生投入配套政策,测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投入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八、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08年,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就业、社会保障、卫生的投入力度。全国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累计支出6804.29亿元,比上年增长24.9%;医疗卫生支出2757.04亿元,比上年增长38.5%,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积极探索改进和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一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都普遍建立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不同程度加大了购买服务的推进力度,制定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考核办法。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制订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对基金预决算、收支结余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新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相关财政补贴办法的同时,强调了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三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建设,研究起草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意见,同时,研究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支出统计指标体系。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供稿,黄耀冬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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