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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财政支持方式,坚持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教科文领域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财政教科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教科文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2008年,各级财政安排的教科文经费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35.16亿元,比2007年增加2431.16亿元,增长24.8%。其中:教育支出9010.21亿元,比2007年增加1887.89亿元,增长26.5%;科学技术支出2129.21亿元,比2007年增加346.17亿元,增长1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5.74亿元,比2007年增加197.1亿元,增长21.9%。
一、树立投入新理念,转变投入方式,着力提高教科文事业财政保障水平
(一)牢固树立五个投入理念,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不断完善财政教科文投入保障机制。在教科文事业发展新形势下,财政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财政教科文投入要树立五个理念,即“依法投入、制度先行、改革创新、规范范围、优化结构”。同时,还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习惯于对“物”的支持到更加注重对“人”的支持的转变,二是从单纯对单位或项目的支持到更加注重对“平台”、“体系”、“网络”...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财政支持方式,坚持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教科文领域的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财政教科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教科文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2008年,各级财政安排的教科文经费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35.16亿元,比2007年增加2431.16亿元,增长24.8%。其中:教育支出9010.21亿元,比2007年增加1887.89亿元,增长26.5%;科学技术支出2129.21亿元,比2007年增加346.17亿元,增长1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5.74亿元,比2007年增加197.1亿元,增长21.9%。
一、树立投入新理念,转变投入方式,着力提高教科文事业财政保障水平
(一)牢固树立五个投入理念,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不断完善财政教科文投入保障机制。在教科文事业发展新形势下,财政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财政教科文投入要树立五个理念,即“依法投入、制度先行、改革创新、规范范围、优化结构”。同时,还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习惯于对“物”的支持到更加注重对“人”的支持的转变,二是从单纯对单位或项目的支持到更加注重对“平台”、“体系”、“网络”支持的转变,三是从单纯增加投入到更加注重对投入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二)投入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助学的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574.8亿元,比上年增加210亿元,增长57.6%;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助学政策体系经费179.04亿元,比2007年增加80.98亿元,增长82.58%。科技投入更加注重调整结构,加大对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力度,逐步扭转竞争性科研课题经费比重偏大的情况,使财政科技经费更加符合科技工作需要和科研工作规律。文化投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文化的经费77.96亿元,比上年增加16.03亿元,增长25.88%。
二、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一)完善和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
1.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中小学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出1018.8亿元,比2007年增加268.8亿元,增长39.2%。其中:中央财政安排574.8亿元,占全部经费的56%,较好地落实了2007年出台的保障机制调整完善的各项政策。此外,为缓解因煤价上涨导致北方地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紧张的矛盾,切实满足这些学校冬季取暖的需要,通过在公用经费中设立取暖费调整因素的方式,提高了秦岭—淮河以北的黑龙江等11省全部地区和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的部分地区,以及高海拔的西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建立健全经费投入约束反馈机制,明确划分并落实经费管理责任、强化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开展绩效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认真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按50%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对东部地区也根据其免除学杂费工作情况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给予奖励。为确保免费政策落实到位,中央财政下达了2008年秋季学期免学杂费奖励性资金31.2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足额安排了专项资金。同时,为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中央财政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好的省份,还安排了专项资金8.6亿元,帮助改善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校的办学条件。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全国24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二)改革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高等教育提高办学质量。
1.实施中央直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针对我国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存在的问题,2008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发布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08]232号),对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进行改革。总体思路是:完善支持体系,突出高校职能;细化综合定额,体现办学差异;稳定专项投入,明确支持重点;增加绩效拨款,构建激励机制。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建立了新的高校财政拨款制度。一是细化综合定额生均拨款标准。根据财力状况,结合测算的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占生均支出的比例,分别核定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基础标准。按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十一大类学科设置设定不同档次的学科折算系数,对不同专业确定不同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现专业之间办学成本差异。同时,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央高校发展需要,结合财力情况、物价变动水平、高校学生人数变化等因素,对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基础定额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增设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为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制度,设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由各高校在使用范围内根据本校基本科研需求自主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特别是代表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和体现前瞻布局的研究工作。三是引入绩效拨款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目标明确、分类考核、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原则,引入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科学规范的高校绩效评价体系。2008年,首先选取简明、客观的科研获奖情况及最新科研成果等因素,作为构建绩效拨款体系的突破口。通过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独立完成高校或牵头高校进行奖励,以及按照科研绩效考评结果,对成绩突出高校进行奖励,引导高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探索活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四是增设社会服务补偿经费。为支持高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促进区域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内增设社会服务补偿经费,用于补偿学校社会服务活动部分成本开支。2008年,首先启动对中央高校医科类学生实习补偿方案。
2.启动“211工程”三期建设,继续实施“985工程”二期。启动“211工程”三期建设。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研究部署了“211工程”三期启动有关工作,印发了《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发改社会[2008]462号)。“211工程”三期历时五年,中央共安排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安排50亿元,财政部安排50亿元),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2008年,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用于“211工程”学校建设。继续实施“985工程”。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985工程”建设资金63.6亿元,并会同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985工程”二期验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重办[2008]2号),部署做好“985工程”二期验收准备工作,为科学制订“985工程”三期建设规划打好基础。
3.支持高校提高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质量工程”20个项目5.07亿元。“质量工程”实施以来,已批准建设了1818个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46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6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0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0所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继续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2008年继续安排项目资金7亿元,在师范教育、林、水、交通、化工等领域新增“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3个。此外,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经费26.8亿元,促进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并组织专家对264所高校进行项目评估。安排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27.68亿元,继续支持高等学校改善基础办学条件。
4.支持对外教育交流。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国际推广专项经费16亿元,比2007年增长1.67倍,对促进汉语国际推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继续安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亿元,新遴选4900名公派研究生。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1.继续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在2006—2007年已确定70所国家高职示范校的基础上,2008年又确定了30所国家高职示范校,中央财政当年安排100所示范校建设资金9.8亿元。
2.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为进一步改善职业学校实训实习条件,提高学生的动手和实践能力,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320个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建设。
3.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6850名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和中职学校聘请紧缺专业兼职教师。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及时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费。为确保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规定,中央财政及时安排2008年资助政策体系资金179.04亿元,全国1800多所高校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约1200万名学生获得资助。
2.继续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大力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8年,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7.4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65.9亿元。同时,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决定,按照自愿的原则,从2008年起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2008年全国共有20个省份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累计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2.6亿元,获得贷款学生23.9万名。
3.出台高校学生临时伙食补助措施。2008年初,针对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等情况,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紧急安排1.89亿元,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和研究生给予临时伙食补贴;安排3.19亿元,对全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了4个月的临时伙食补贴;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对所属高校学生安排相应的临时伙食补贴。秋季,两部又专门安排专项资金4.77亿元,向约377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有效地缓解了因物价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
三、落实科技规划纲要,支持自主创新,着力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国务院审议通过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后,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抓紧做好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128号),对启动实施工作做了认真部署。财政部还提出了设立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机制的建议,并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实施。会同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完善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此外,针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经费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安排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的意见,并组织“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7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2008年度项目(课题)预算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下达了启动经费。
(二)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一是全面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2007年年底,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启动了10个大宗农产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关工作。2008年,又启动了肉牛、大宗蔬菜等40个主要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08年底,共下达50个大宗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预算9.68亿元,用于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与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试验示范等。同时,为了引导地方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思路,发展地方特色和优势农业产业,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农科教发[2008]5号),对地方开展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以促进合作共享为核心,推动面向产业技术创新的支撑平台建设。财政部会同科学技术部以有关省市现有平台为基础组建长三角纺织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藏医药产业等3个产业为试点,建设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在不打破现有体制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和特殊需求问题,集成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优势和科技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机制。同时,会同科学技术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722号),推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三是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为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2008年财政部会同科学技术部印发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按照重点实验室分档情况和分类分档支持标准,下达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14.17亿元、科研仪器设备经费5.63亿元。
(三)加强中央级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和环境建设。2008年,财政部安排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基本运转经费77.26亿元、安排中央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5.96亿元,为科研院所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安排1.2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科院启动高效能低成本多尺度离散模拟超级计算应用系统和大型高精度光栅刻划系统的研制工作。下达修购专项资金预算15亿元,支持了35个部(委、局)所属194个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511个修购项目。
四、创新体制机制,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保障重点项目需求,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2008年,财政部会同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确定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于2008年和2009年分两批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2008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地方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2亿元。
2.支持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继续支持实施农村文化重点项目。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专项资金8.44亿元,保证了中央提出的“让广大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北京奥运会节目”目标实现;安排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7.38亿元,并对其中建设进度较快、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较好的重庆市、海南省优先安排建设资金,帮助其提前实现县级全覆盖;安排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试点和场次补贴专项资金3.29亿元,使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覆盖到中西部所有行政村,进一步推动了“适应农村电影发展需要、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村电影新格局形成;安排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4亿元,为实现“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安排流动舞台车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向中西部15个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配送流动舞台车161辆;安排送书下乡专项资金2000万元,向30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3614个乡镇赠送图书137万册。安排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6.13亿元,为46434个基层行政村配置了图书等。
同时,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为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农村文化投入。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当年安排11.3亿元。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体现“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财政部还印发了《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337号)。加大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并改进分配机制。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20亿元,比2007年增长7倍。为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益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等。并将专项资金划分为两部分管理,一部分采取由各省根据下达的控制数上报公共文化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计划的方式,另一部分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为文明传承提供财力保障。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9935万元,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47人,两批300多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也得到保护。加大“大遗址”保护投入力度。安排大遗址保护专项补助经费4亿元,共支持大遗址保护示范工程74个、大遗址工程29个和大遗址规划及管理体系建设项目25个。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不含西藏文物保护经费)5亿元,新增经费主要向红色旅游、冰雪灾害受损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倾斜。安排1.07亿元专项维修经费,支持西藏自治区政府计划实施的西藏重点文物保护本体维修工程。继续安排下达了文物普查专项经费,支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进展情况,在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和文化体育传媒专项经费时,对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较好的地区在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
(二)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
1.参与研究制定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政策。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由中宣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并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印发。在注重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新文件分别对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和完善文化企业投融资政策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修订和完善。此外,为规范中央出版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财政部会同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央出版单位转制和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教[2008]256号),明确了财政部对中央出版单位国有资产履行监管职责。
2.加大对文化产业财政支持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预算安排10亿元。其中:安排“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动漫市场监管、优秀动漫原创产品创作生产和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安排专项资金2.9亿元,支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等7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电影企业以及一些地方文化企业实施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安排文化出口扶持专项资金5050万元,对纳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企业,根据其2007年文化产品的出口规模给予定额补助;安排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公司”发展农村电影院线2亿元,对农村电影院线所需数字化放映设备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安排长春电影集团农村题材电影发展基金5000万元,提升农村题材影片制作水平,推动国产农村题材影片发展。
3.积极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为支持办好北京奥运会,2002—2008年,财政部安排预算内拨款和彩票公益金,主要支持奥运场馆及训练基地开办、备战奥运、奥运宣传报道和文化活动、奥运会代表团支出、安全保卫、环境整治等方面。同时,为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运动员重大伤残和特殊生活困难专项经费2797万元;为鼓励运动员取得好成绩,保证运动员训练需要,适当提高了国家队伙食费、伙食管理费和奥运项目国家队训练费标准,并较大幅度提高了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标准。
(三)加快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起,由政府每人每月给予10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由政府每人每月给予80元扶助金。继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5.6亿元,惠及目标人群158万人;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资金6596万元,覆盖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农牧民目标家庭4.38万户。
五、夯实基础,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教科文管理水平
(一)注重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财政教科文工作的前瞻性和规范性。积极探索财政教科文管理面临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先后围绕“教科文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关系”、“促进教科文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事业资产绩效管理”、“中央直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等开展研究,研究成果为相关改革和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根据部门预算、国库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政府收支科目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组织力量对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规范收支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二)建章立制,理顺体制机制,加强事业资产管理。
1.加强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公布实施《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和原则、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审批程序、日常监管等。进一步理顺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财政部、主管部门、中央级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职责。公布实施《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原则、规定权限、处置程序、处置形式、处置收入、支出管理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提出事业资产处置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国库。
2.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结合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了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改革,中央部门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开始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专项审核,并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予以批复。完善了预算报表。在2009年预算报表中增加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录入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录入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情况表》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4张表格。并根据相关规定,明确了有关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申报、审批以及调整追加流程。对中央级事业单位新增车辆、房屋和单价200万元(含)以上大型设备等3项资产要进行审核批复,审核批复的原则是必须符合相应的配置标准并从严控制。为此,财政部编写了《2009年中央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参考手册》,将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数据资料等汇编成册,作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依据。
3.开展信息系统试点。2008年,选取了山东、宁夏和陕西3个省(区)以及教育部等10个中央部门进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并先后举办了3期针对试点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班,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该系统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并建立了数据查询、综合分析、统计报告信息、决策支持和资产预警管理等子系统,可实现事业资产的动态监管。
4.固定资产编码系统基本形成。2008年,结合“金财工程”建设的需要,并充分考虑同预算代码、政府集中采购系统等的有效衔接,财政部会同国家标准委员会重新编制了固定资产编码系统。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张新、李文进、李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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