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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国防财政财务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全力做好国防经费保障,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确保国防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国防支出基本情况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08年国防支出预算数为4177.69亿元,比2007年决算数增加622.78亿元,增长17.5%。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09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78.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国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4180.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其中,中央财政支出4098.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地方财政支出81.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
(三)国防支出保障的重点。一是确保军事斗争准备经费投入。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批准的规划计划,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武器装备购置、战场设施建设、战备物资储备、后勤装备建设和作战部队综合集成等重点战备建设,促进了各项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二是着力做好重大军事行动经费保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迅即启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资金拨付通道,保障交通运输、装备应急采购和抢修、抢险...
2008年,国防财政财务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全力做好国防经费保障,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确保国防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国防支出基本情况
(一)国防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08年国防支出预算数为4177.69亿元,比2007年决算数增加622.78亿元,增长17.5%。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09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地方财政安排民兵事业费78.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国防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国防支出执行数为4180.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其中,中央财政支出4098.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地方财政支出81.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3%。
(三)国防支出保障的重点。一是确保军事斗争准备经费投入。严格按照中央军委批准的规划计划,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武器装备购置、战场设施建设、战备物资储备、后勤装备建设和作战部队综合集成等重点战备建设,促进了各项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二是着力做好重大军事行动经费保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迅即启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资金拨付通道,保障交通运输、装备应急采购和抢修、抢险物料采购等应急开支,筹措落实专项经费用于部队灾后恢复重建;着眼藏区维稳需要,及时明确维稳部队伙食补助、取暖补助、生活补贴等标准,紧急下拨专项经费采购急需的装备物资器材,密切跟踪了解经费供应保障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寒高原地区执勤的实际问题;积极做好军队执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奥运安保任务经费保障工作。三是统筹财力改善部队工作生活条件。调整提高部队军事训练、院校教育、政治工作、卫生事业和水电取暖、营房管理等经费标准,突出向军兵种、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官兵倾斜;安排经费提高伙食费标准,一类区一类灶每人每天由11元提高到15元;建立小散远直单位综合补助经费标准,做好基层后勤综合配套整治经费保障工作。四是完善各类津贴补贴制度。提高了士官优秀人才奖励金、部队救济费、离休干部荣誉金、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等标准,改善了官兵生活福利待遇,促进了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提升。
二、推进国防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推动财务改革深化发展。扎实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改革,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研究建立资产标准,强化资产处置监管,按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军以下建制部队全面推开这项改革。顺利展开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军20个师以下单位开展试点。大力推行行政消耗性开支管理改革,各级机关普遍实行预算单列、限额控制办法,军以下部队推行面达到70%以上。
(二)巩固财务管理改革成果。积极开展公务卡支付结算改革试点,制定了《军队单位公务卡支付结算试点方案》,对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其他零星支出等实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全军有306个不同类型单位和部门开展试点,发放公务卡1万多张,刷卡支付金额3亿多元,现金使用减少50%以上。继续抓好一体化经费标准体系试点,选择22个师旅级作战部队,围绕与官兵生活密切相关、支出相对稳定的水电、取暖费进行消耗数据分析,规范了试点运行模式及管理办法。
三、大力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
深入调研农村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经费保障情况。2008年1月,财政部会同总参谋部赴广西、浙江和黑龙江等地调研,听取有关军区、省军区(警备区)、人武部、预备役师(团)、部分军兵种部队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情况介绍。召开专题座谈会9次,厘清了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调研中了解的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保障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按照保障训练最低需求的原则,调整了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补助标准。调整后中央转移支付的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补助经费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加强重大政策和法规制度研究制定
(一)认真开展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行政经费研究。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民兵工作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行政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行政经费的使用范围,规范了专项拨款的预算、支出、决算等程序。该办法的出台,对实现中央补助地方专项拨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地方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行政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民兵工作的全面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主动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008年,参与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条例》、《民兵政治工作条例》、《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实施细则》、《现役部队预备役军官工作暂行规定》、《高新技术装备专业保障队伍参战支前工作规定》和《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等,参与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包括《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预备役军官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此外,总后勤部还制定了《军队科学研究费管理规定》、《军队家底经费管理规定》和《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五、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努力提高国防经费使用效益。精心做好年度国防费的测算工作,充分了解各方面的经费需求,认真分析上年国防费的执行情况,做到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积极介入一些影响深远和经费开支较大的重要项目,综合考虑军队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国家财力的可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一手抓投入,一手抓效益,深入部队调研,对部分建设进度滞后的战备项目,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改进经费保障的对策措施。扎实做好应急作战准备工程概算和“十五”战备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作,采取现场审核、集中会审等方式,核减大量不合理开支。
(二)进一步夯实财务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科目规定、预算经费管理规定、事业经费管理规定等基本财务法规。开展生活费成建制、成片区、成系统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组织军人保险基金和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检查。总后勤部大力加强财务基础建设,举办新会计准则和金融知识集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和业务评比,提高了新形势下财务人员管家理财的能力。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对15个财务软件进行了升级,组织“军财工程”二期建设试点,依托军事综合信息网,初步实现财务信息数据实时传递。
(三)加强经常性财务审查管理。认真抓好军队资金安全管理,逐级组织资金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开立账户、违规存储资金、现金使用不严、借垫款清理结算不及时等问题,逐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强化内控措施,撤销了一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确保了资金安全。采取普遍审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年度预决算审核,大力调整压减超标准、超范围安排的经费和行政消耗性支出。对决算中反映的一些部门年终结余资金量较大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黄凤祥、罗庆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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